Ⅰ 纯公积金贷款,月冲和年冲到底有什么区别哪个合算
1、个人公积金月缴纳金额大于每月还款金额的,建议月冲,省事省心,每月缴纳的公积金会自动抵冲公积金贷款,不用去管它了。
2、个人公积金月缴纳金额小于每月还款金额,不足还是要自己补上不足的部分,这种就年冲,一年提取一次,提取的公积金还可以派其他用途。
Ⅱ 公积金贷款贷款第一个月为什么比以后的月要多
若是通过我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贷款首次扣款需足月,若不足月,当月对应的还款日不扣款,顺延到次月对应的还款日一次性扣除。(首次扣款金额是从放款日到次月还款日的全部还款项,所以会比之后的月供金额多)。例如:放款日为1月10日:1、若月供扣款日为每月15日,则首次扣款日为2月15日;2、若月供扣款日为每月5日,则首次扣款日为3月5日。
Ⅲ 公积金还款额大于缴存额怎么办 / 公积金贷款
目前已经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或委托部分逐月提取还贷业务。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是指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可委托住房公积金中心逐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中的存储金额,直接抵还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应还贷款本息额。采用这种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超过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以内部转帐方式,每月从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中直接划转其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住房公积金委托部分逐月提取还贷是指在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及其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额之和小于月还款额的情况下,委托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缴存额逐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中的存储资金,存入借款人的委托扣款帐户(即借款人还贷卡),不足部分自己补足后,由银行每月按时扣款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Ⅳ 公积金贷款,如果每月还款数超出公积金月缴额160元,该怎么还款
您好!公积金贷款还款是把贷款的本金加上利息后除以贷款的总月份(贷款的年数X12)得到每个月应该归还的本息金额,如果夫妻俩的月公积金不够还款,可以用工资的一部分补齐这个金额还款。谢谢阅读!
Ⅳ 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和月缴纳额的关系
我来告诉你最高的上限是多少,到09年最高上限为1341,个人缴存。
关系式
(个人缴存金额/缴存比例-400)/所选年限相应月还款额=可贷款额
这是一个公式
所选年限相应月还款额 这个有一个表格的,我无法发给你
Ⅵ 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金额大于每月缴存金额,缺的部分可以从历年账户余额中抵扣么
1、可以超过;2、您可以通过委托银行每月代理扣划公积金账户金额到个人银行还款账户中,从而简化公积金贷款还贷流程。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为了以后方便还贷,申请人同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三方签订公积金代扣还款协。3、提取公积金的话,只能把银行代扣取消,一年提取一次还款,并且取消代扣后不能恢复。建议您和公积金中心核对一下12329.感谢您的咨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职工只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后,将实行缴存时间和贷款额度挂钩。根据公告规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正常贷款额度×缴存时间系数。
2.对于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对于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对于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缴存的,可按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时间系数。
3.办理贷款时,借用了他人账户余额,当借款人或配偶中任一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增加大于或等于借用他人账户余额时,可以进行置换。但不能将借款人和配偶的账户余额合计置换。置换人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到办理贷款时的公积金中心办理置换手续即可。
Ⅶ 求问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能否低于月缴存额
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
最低还款额
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
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额,即不低于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之和。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之和,以保证住房公积金全部用于住房消费。
Ⅷ 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额度需要低于缴纳额度吗
不是的,每月还款额度是根据自己实际还款能力确定的,与公积金缴存额没有关系。
Ⅸ 成都公积金新政:认房又认贷 月还款不高于月收入50%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文强)1月2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本实施细则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不予贷款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贷款额度多少与缴存余额和时间挂钩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65周岁)。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加所购住房楼龄不超过30年。所购住房楼龄以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使用年代为依据。
首付款比例及利率:(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二)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三)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四)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提供虚假信息申请贷款 5年内取消公积金贷款资格
在成都市(含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下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在成都市以外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异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要求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在本市及异地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本市的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中心的商转公贷款或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公积金贷款余额)等。
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异地中心转入本市的职工,须在本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应按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将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补缴且前后连续缴存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另外,借款人通过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资料等方式违规获取公积金贷款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进行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登记,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取消其公积金贷款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