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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屋买卖贷款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2-06-29 03:35:23

二手房贷款新政策2021

2021年二手房贷款新政策如下:
1、二手房的房龄不能超过12年;二手房已使用年限和贷款年限之和不能超过30年;二手房估值较低不能申请房贷;有些银行针对二手房提出了户型面积要求,小户型的二手房将无法申请房贷。据多间银行发出声明可知,其实二手房停贷只是部分地区的个别情况,而且是暂停,并不是直接不能申请了。例如广州、深圳、惠州等地因为申贷人数过多,银行额度趋紧,为了避免超出规定的红线范围,会对二手房贷进行暂时性的调整,也就是暂停放款。等到后续额度较为充足的时候,还是一样会恢复的。
2、按照目前银行批贷时间来说需要等待的时间都是比较长的,大约在1-2个月左右,而二手房涉及的流程更加多,相应需要的时间也会更长,因此需要用户有耐心。 所以,建议办贷人士在等待房贷放款期间,用户需要保持好个人资质、信用,不要出现还款能力或者还款信用下降的情况,否则的话是会有负面影响的。今年关于房贷,无论是资质还是审批都将更加严格。这些事情的背后,我们看到政策正在一点点的兑现,调控正在从各个条线细分剥离出真正的刚需。审核贷款资质、拉长放款流程之后,二手房交易量势必会下降。如此市场热度很快就下来了,房价也更趋于稳定。
3、而对于刚需来说,一个稳定的市场,才更有利。如果申请人名下的二手房已经抵押给一家银行,那么申请人就无法再申请二手房贷,只有等到抵押房解除抵押状态后,才能正常去银行申办二手房贷。有相关条例规定,二手房的房龄不能超过12年, 二手房已经使用的年限和贷款年限之和不能超过30年。如果申请人的二手房房龄比较大,那么也是无法申请二手房贷的。如果申请人名下的二手房估值较低,不能满足申请贷款额度的需求,银行也是不会审批的。毕竟银行是一个盈利机构,需要依靠贷款来赚钱,如果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可以拍卖房屋收回贷款。
4、如果房屋价值本身不高,那么银行也不会做亏本的买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申请人的二手房为经济适用房之类的保障性住房,如果购买时间还没超过5年,银行一般也不会审批二手房贷。最后一种情况也是无法申请二手房贷,那就是申请人名下的二手房为军产房、小产权房等特殊性质的二手房,这类房屋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当然也无法办理银行房贷。

Ⅱ 沈阳二手房贷款新政策2021

很多人对房地产政策以及限购令细则非常关注。那么2018年沈阳限购政策有哪些?沈阳二手房限购限贷最新详细政策是什么?高考升学网整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限购政策方面:本次新政只对新建商品住房进行限购,这意味着二手房不在限购范围内;
在户籍认定上:购房人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家庭;
在家庭已有住房套数核算上: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已经办理合同备案的商品住房也将计入住房套数总和。
合同备案未办证住房也计入已有住房套数
原文
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防止局部区域房价过快上涨,对沈河区、和平区、浑南区(三环内)三个区域(以下简称“限购区域”)实行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因回迁安置、司法判决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在限购范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核查认定。商品住房限购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释义
政策核心内容为,在限购区域内,对于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及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本次限购只对新建商品住房进行限购,这也就意味着,二手住房以及非住宅、公寓类房屋不受限购政策的影响。而购房人家庭成员指购房人、配偶以及其未成年子女。
在户籍认定上,购房人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具有沈阳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家庭。
对于购房人家庭已有住房套数,指在本市内购房人家庭成员名下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证的住房和已经办理合同备案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商品住房套数之和。另外,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均计入购房人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严查未许先售、许而不售、哄抬房价等行为
原文
加大对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规划国土局负责对开发企业“批而未建”行为依法查处;市房产局负责对开发企业“未许先售”“许而不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严格依法处罚。
释义
“未许先售”是指开发建设单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进行房屋销售,或者通过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的行为。“许而不售”是指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以及变相捂盘惜售或囤积房源行为。
沈阳市房产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现场巡查、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严肃查处未许先售、许而不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书面警告、约谈、公开通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等处罚。不正当经营行为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外扩区域未售房源重新报价不得超3月备案均价
原文
扩大商品住房价格监控指导范围,对“59号文件”确定的价格监控指导范围以外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的所有在售商品住房项目,也要实行价格监控指导。对外扩区域内所有2017年8月7日前下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未售房源,一律暂停合同网签备案并重新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
未售房源重新申报均价不得超过2018年3月的备案均价。在3月未发生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申报均价不得超过3月前最近成交月份的备案均价。
释义
去年,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7】59号),并对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在售商品住房项目实行价格监控指导。《通知》将价格监控指导范围扩大到沈阳市除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以外的所有其他行政区域。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登录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以市房产局按幢提供的今年3月份备案均价或3月前最近成交月份的备案均价(3月份未发生备案行为的)为指导,在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申报表中逐幢逐户填报未售房源价格,未售房源均价不得超过本幢住宅今年3月份的备案均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成填写未售房源申报价格后,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中予以保存,同时打印2份纸质价格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房产局审核。
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与商品房合同网签系统中填报数据不一致的,或试图以少数超低房价拉低申报均价的,以及存在隐瞒、欺骗等其他行为干扰正常价格申报的,市房产局将责令改正,房地产开发企业于1个月内不得再次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本单位项目不属于价格指导范围但被关闭网签备案功能,或对市房产局提供的价格指导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市房产局市场处提交书面的意见和建议。
家庭唯一住房再次出售的不予限售
原文
将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售范围由“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扩展至“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内”,限售政策按照“59号文件”执行。
释义
本次限售只针对住宅房屋再次出售的,非住宅和公寓类房屋则不在限售范围内。限售的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内。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唯一住房再次出售的,不予限售。
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非沈阳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二手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起满2年可上市交易。
在限售范围内的房屋出售时,卖房人除提供存量房转移登记要件外,还应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以便不动产登记机构按家庭成员拥有住房套数进行查询、审核。
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离婚析产等方式取得的限售住房,再次转让时不在限售范围内。
因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子女就学等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学费的,经房屋所有权人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可解除对限售住房的限制。
调整提取公积金后准贷时限
原文
调整提取公积金后准贷时限。将贷款申请条件中“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6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不含委托还贷)记录”调整为“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12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不含委托还贷)记录”。
释义
现金提取是指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租房提取等。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流动性系数为0.8
原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资金流动性系数调节。资金流动性系数与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挂钩,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0%且小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资金使用率小于9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资金使用率和流动性调节系数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
释义
截至2018年3月31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余额6306554.13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6073407.86万元,贷款资金使用率为96.3%。根据政策内容,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流动性系数为0.8。

Ⅲ 2022年买二手房子贷款新规定

2022年买二手房子贷款新规定:
1.购买二手房的借贷请求人发放的购房借贷,借贷人有必要以所购的二手房作典当,不然不予放贷;
2.下列房子类型可处理二手房借贷:商业房、经济适用房、资金价房改房、能够上市的央产房、写字楼、商铺、公寓;
3.对房子竣工时刻的要求:1993年往后竣工的房产,该房产没有列入拆迁规模,也无拆迁痕迹和债务债款争执;
4.房子竣工时刻与借贷额度:竣工时刻在五年以内的商业房最高的可贷评价价的80%;2000年至2003年的商业房最高可贷评价价的70%;1993年至1999年的商业房最高可贷评价价的60%;资金置办价出售住所在此根本上各降10%;写字楼、商铺和公寓最高可贷评价价的50%。
【拓展资料】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不高于房产实际交易价格与银行认可评估价格孰低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和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综合确定。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6.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7.如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8.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Ⅳ 郑州二手房贷款新政策2021

郑州二手房贷款政策有哪些:
二手房贷款根据借款人的人品、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具体有:1、男性实际年龄加贷款年限小于65岁,女性实际年龄加贷款年限小于60岁,具有中国国籍户口不限,且无犯罪或不良贷款记录,有稳定收入。2、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郑州二手房贷款政策有哪些
(一)、借款人要求
二手房贷款根据借款人的人品、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包括抵押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具体有一下几点:
(1)男性的实际年龄加贷款年限小于65岁,女性实际年龄加贷款年限小于60岁,具有中国国籍,户口不限,且无犯罪或不良贷款记录,有稳定收入。
(2)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有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交齐首期购房款。(4)有稳定的职业与合法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款付息能力。
(5)提出贷款申请时,购房者有不低于购房价款20%的自有资金。
(6)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或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有贷款人认可并符合规定条件,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7)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明晰,符合上海市支付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8)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9)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指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格。
(10)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期限
一般在二十年以内,且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的65岁的年龄。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利率。
具体的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多少,可参考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上家已经偿清房贷或不需要购房者分担贷款,而且购房者资质很好,能获得8成二手房贷款的情况下,就只需支付2成的二手房贷款首付。
2、如果上家尚未偿清贷款,而且要求购房者配合还贷的话,安全的做法是走资金监管程序,然后首付3成的二手房贷款。
3、如果购房者资金充裕,能一次性支付房款,则不需要缴纳二手房贷款首付。

Ⅳ 2022年房产过户新政策

2022年房产过户新政策是: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Ⅵ 买房贷款新政策

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6)中国房屋买卖贷款新政策扩展阅读:

应缴的税费

契税: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易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营业税: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赋。 营业税附加:指对缴纳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缴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城市维修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赋。印花税:指对在经济活动中或经济交往中书面确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赋。

个人所得税: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


Ⅶ 房屋买卖有什么新政策

现今买卖房屋的新政是:个人购买普通唯一住房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契税按照2%执行,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照4%执行,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商业投资性房产的契税按照4%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同时缩短提取和贷款审批时限。
法律依据
《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Ⅷ 房屋买卖规定最新法规

被大家称为“社会生活的网络全书”的《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五个月,大家对新增或修改的一些法律条文可能还是一知半解的状态,今天我们就来解读下,民法典在房屋买卖方面有哪些相关规定?另外大家在买房时应该注意避开哪些“坑”?

1、业主缴纳的专项维修基金,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设施的维修、更新或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要定期公布。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的维修基金处于“沉睡”状态,民法典明确业主个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向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申请,具体流程和方法,后续再单独给大家讲解。

2、明确了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的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常见的是:小区电梯的广告收入。

3、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无需抵押权人同意。比如我们按揭购买的房屋,之前需要银行同意,先还清银行贷款进行解压,买卖双方才能进行过户。新的规定明确了买卖双方抵押期间可以不经过银行同意进行房屋过户,不过按揭贷款肯定是要合理对接的。

大家在买房时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购买的商品房是预售期房,一定要看售楼部公示栏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政府官网查询房屋状态为“期房待售”,方可购买。不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和口头承诺,前期的宣传资料注意做好保存,只要是未写进合同条款的承诺事项,都不受到法律保护。

2、签订购房认购书和缴纳定金条款一定要约定清楚,现实生活中很多退定金困难的情况,所以一定要在认购书约定清楚退定金的条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了常见的主要条款,可以关注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和延期初始登记或办理不动产证书的违约金约定,这是生活中房屋买卖常见的纠纷案例。

3、签订了购房认购书,一定要督促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到政府网站查询合同状态显示已签订,代表网签成功,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之前法律还有规定一方多卖,开发商除了退还购房款外,还应当支付一倍以内的惩罚性罚金,目前2021年最新司法解释已经删除了这条,所以以后一定要注意这方面。

4、购买房屋后注意保存开发商宣传资料、双方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Ⅸ 2021年二手房交易贷款新规定

2021年二手房交易贷款新规定
如果申请人名下的二手房已经抵押给一家银行,那么申请人就无法再申请二手房贷,只有等到抵押房解除抵押状态后,才能正常去银行申办二手房贷。
有相关条例规定,二手房的房龄不能超过12年,二手房已经使用的年限和贷款年限之和不能超过30年。如果申请人的二手房房龄比较大,那么也是无法申请二手房贷的。
如果申请人名下的二手房估值较低,不能满足申请贷款额度的需求,银行也是不会审批的。毕竟银行是一个盈利机构,需要依靠贷款来赚钱,如果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可以拍卖房屋收回贷款。如果房屋价值本身不高,那么银行也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申请人的二手房为经济适用房之类的保障性住房,如果购买时间还没超过5年,银行一般也不会审批二手房贷。
最后一种情况也是无法申请二手房贷,那就是申请人名下的二手房为军产房、小产权房等特殊性质的二手房,这类房屋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当然也无法办理银行房贷。

2021年二手房交易贷款比例
1、房龄
房龄是直接影响房贷年限的。我们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二手房的房龄,一般来说,购买房龄偏老的二手房获批的贷款年限都比较短,城区的老房子都属于这类。由于房龄偏老,实际价值评估会更加谨慎,如果房龄超过20年,银行很可能直接拒贷。如果房龄在10年以内,比如次新房,满五年唯一的二手房,则很容易获批较长的贷款年限,通常都能达到20年以上。
2、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和房龄不是一回事,我们通常所说的70年、40年指的就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的起始时间是开发商拿地时间,而房龄则是从开发商交付之日算起。通常情况下,房龄是短于土地使用年限的。部分银行对土地使用年限也有规定,要求贷款年限不得大于土地使用年限。
3、公积金缴存状况
如果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则需要关注公积金缴存状况。一些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高收入人群会得到银行的“额外关注”。具体就是,缴存额度越高,贷款年限越短,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是这样。事实上,公积金制度设计之初就是为了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很低,高收入人群如果选择长贷款年限,实际上是占用了公积金贷款额度。这不利于公积金惠及更多刚需人群。
4、贷款人年龄
贷款人年龄也是影响房贷年限的重要因素,一般是年龄越大,获批贷款年限越短。很多商业银行在审核房贷时将申请人年龄放在第一位。
虽然国家规定不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都可以贷款买房,但实际上考虑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银行在审批房贷时,都会要求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一定年限,一般是60年或65年。

Ⅹ 杭州二手房买卖新政策

法律分析:杭州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的总和由之前的40年放宽至50年,最低首付款比例也将降低至购房总价的20%。房龄为5年(含)以内且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法律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

第三条 促进住房信贷政策落实。

第五条 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第十条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动态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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