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设银行留学贷款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提供境外拟就读学校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书或接收函,或者其他有效的入学证明;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的证明材料;已办妥拟留学人员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的护照;
无不良信用和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
如果是出国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配偶借款,须有固定的住所、正当的职业、稳定可靠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留学贷款的限额及期限
银行为了确保资产的安全,对留学贷款的额度作了具体的规定:原则上不超过出国留学者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总额的80%;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的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留学贷款的期限根据留学期限、借款人收入状况和保证人及担保物的担保能力而确定,一般为1至6年,浦东开发银行最长不超过6年,中国银行最长不超过10年。
留学贷款担保抵押的种类
目前,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抵押仅限于房产抵押、质押和信用担保三种,同时对这三种抵押贷款的最高额也作了具体规定。
房产抵押:贷款最高额不超过经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60%;
质押:以国债、银行存单作抵押的,贷款最高额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以企业债券作质押的,贷款额根据债券发行人的资信而定,最高额不超过质押物票面价值的60%;
信用担保:以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若保证人为银行认可的法人,可全额发放;若是银行认可的自然人,贷款最高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留学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借款者可到提供这种服务的银行的指定分支机构领取留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经签字盖章后交给贷款人。
借款人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由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贷款,须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有权机构出具的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不足以证明拟留学人员与借款人的关系时,还应出具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与出国者的关系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
拟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通知书、接收证明信及其他有效入学证明资料及有关必需费用证明,同时提供本人学历证明资料;包括已办妥拟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手续的中国护照;
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权属证明或质押物正本单据和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必要时银行还会要求贷款者同时提供抵(质)押物估价值价评估报告和保险部门的保险文件,质押物权利证明文件;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若担保人为法人,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担保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担保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上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若担保人为自然人,应提供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或财产证明及其他资信证明。
办理留学贷款的程序
银行贷款人在收到借款人的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就会作出答复。如果不同意贷款,贷款人会向借款人说明理由,并退还借款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同意贷款的,贷款人将同意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和偿还计划通知借款人,与借款人和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借款合同签订时应有其国内代理人在场并同时在借款合同上签章。
若以法人保证方式贷款的,作为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有效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到场,并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签章。
若以自然人保证方式贷款的,保证人必须到场,并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盖章。
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必须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借款人与其国内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书》应与上述合同同时签署并公证。
抵押物、质物的评估、保险、登记及公证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留学贷款的发放及归还
留学贷款由贷款人直接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或者银行的卡上(中银为长城卡、浦发银行为东方卡)。借款人应按贷款合同的约定于贷款到期前将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存入活期储蓄账户或卡上,贷款人于贷款到期日主动从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卡中扣收。
若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存入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则自贷款到期日的次日起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连续逾期三个月或在整个贷款期限内累计逾期10个月以上时,实行抵押担保方式的,贷款人将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清偿贷款本息。协议不成的,贷款人将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直接按合同约定申请强制执行;实行质押担保方式的,贷款人将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申请强制拍卖、变卖质物,以所得的价款清偿贷款本息;实行保证方式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留学贷款的利率及计息方法
留学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的3月15日起,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实行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应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实行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每半年为一期,按期等额偿还贷款本息。
同时规定:每期还本付息日为每年的3月15日和9月15日;
每笔贷款最后到期日为还本付息日(即:3月15日或9月15日),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中银为10年);
贷款发放日如不是上述还本付息日,则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日后的第一个还本付息日只付息不还本,按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偿付贷款利息,自第一个还本付息日之后,按上述公式计算每期应还本息额。
❷ 申请留学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留学贷款申请条件:
首先搞清楚什么是留学贷款:出国留学贷款只适用于商业性贷款。留学贷款是指机构向出国留学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或其配偶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在境外读书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的外汇消费贷款。
一、出国留学贷款申请条件
贷款者的贷款用途都是用于留学者的学杂费和生活费
贷款者的年龄要在贷款到期日时不超过55周岁。
二、出国留学贷款申请资料
1.您的有效身份证明,出示本人的护照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存档;
2.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所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总额的证明资料;如按学年度发放的贷款,您应于每个学年结束前出示下一年度学杂费证明。
3.以财产作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或声明。对抵押物须提交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部门的保险文件,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
留学经费不够,或者光有资产、固定存款不够,都需要贷款。接受中国留学生贷款证明的国家主要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新西兰指定了中信实业银行,澳大利亚移民局认可的金融机构有6家: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留学贷款与获得签证无关
贷款本身不会影响签证结果,因为能够贷款就已证明申请人拥有一定资产,具备一定的出国条件,签证官重点考核的是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所以真实性、合理性、可行性强的还款能力和计划证明材料是决定贷款申请签证成败的关键。
2、留学贷款需要的条件
借款人需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提供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生活费的证明材料,还要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方借款人,并且借款人已拥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费用。
3、贷款的额度和年限
留学贷款的额度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它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学费、生活费及其它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最高不超过50万人民币,期限一般为1~6年,最长期限不超过6年。
4、留学贷款的几种担保抵押方式
(1)房产抵押:贷款最高额不超过经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60%;
(2)质押:贷款最高额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
(3)信用担保:以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若保证人为银行认可的法人,可全额发放;若是银行认可的自然人,贷款最高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❸ 中国建设银行大学生信用贷款怎么办理
中国建设银行有大学生贷款业务,所以大学生是可以在建设银行贷款的,而建设银行面向大学生的贷款就是大学生助学贷款。向建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须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事宜。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办理。
申请时须提供的材料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只要你满足办理的条件,就可以在建设银行办理贷款,关于贷款你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2009年新签的贷款合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年~两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6年内还清本息。
❹ 怎么办理留学助学贷款,条件是什么
贷款人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涵》;有就读学校开出的证明材料;
5.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方保证人;
6.借款人已拥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费用。
提供留学贷款的银行有很多家,比如: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等。带齐材料,去银行柜台办理即可。
❺ 如何获得出国留学的助学贷款
可以的。
解读国家助学贷款
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对象是在校的全日制高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目的是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优惠政策,一是无需担保,二是由中央或省级财政贴息一半。从长远看,国家助学贷款可能成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手段。
1、助学贷款帮助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凡是学生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平均生活线的都算困难学生。全国的标准不一样,有些地方是150元以下的算困难学生,有些地方可能比较高一些。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符合的条件
在中国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备下列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即可申请贷款: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5)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
贫困生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整个申请操作流程分为六部分,下面以一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为例详细介绍: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中国银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有差错或遗漏,会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经办银行的复审工作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随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据送交学校。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经办银行为每名借款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将借款学生名单及借记卡号明细提交学校以便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账户。
第六步: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借款学生毕业后,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但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可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学生应在借款合同中授权经办银行于约定还款日自动从其在该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直至全部贷款本息偿清为止。
记者:如果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终)止学业的事件,相关的贷款业务将如何处理?
中行:如果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终)止学业的事件,学校在为借款学生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会及时通知银行并要求学生到银行办理还清贷款手续。经办银行在得到学校通知后将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30日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经办银行将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借款学生毕业后出国留学的,要主动通知原经办银行并一次性还清借款。
经办银行将建立借款学生还贷监测系统,对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加以公布。
助学贷款最新变化
变化一:学生在校期间免交贷款利息
原规定:1999年5月30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学生所借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贴息,其余50%由学生个人自己负担。
新规定: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变化二:还贷年限延长到六年
原规定:学生所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
新规定: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做法。新政策规定,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当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若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
变化三:招标选择贷款经办银行
原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指定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新规定: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参与竞标的银行必须是经银监会批准、有条件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银行。
变化四:曝光违约借款学生名单
新规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要以已建立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对借款学生的信息管理,对借款学生的基本信息、贷款和还款情况等及时进行记录,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贷后跟踪管理,接受经办银行对借款学生有关信息的查询;并将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借款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以前下发的助学贷款政策和补充条款中没有相关规定。
变化五: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新规定:新下发的文件提出,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按隶属关系,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具体比例在招投标时确定。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每所普通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
❻ 出国留学可以申请贷款吗
出国留学可以是贷款,但需要符合贷款条件。
1.18岁时,你可以亲自申请。在18岁以下,您需要向受教育者的亲属和监护人申请贷款。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中国国籍。
3.有留学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录取证明。
4.信用良好,无违法行为。
5.可提供银行批准的物业抵押。
拓展资料:一.留学贷款是指银行向留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或配偶发放的用于支付留学所需学费、杂费和生活费的外汇消费贷款。留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录取证明规定的一年内注册费、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必要费用等值人民币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留学贷款可以选择无担保抵押贷款、无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提供申请材料很简单。您只需要身份证、收入证明、工作证明和贷款用途证明即可申请办理。
贷款担保有三种方式,即抵押、质押和担保。
1.以房屋或其他房地产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抵押率为评估价值的60%,但不得超过学费和杂费总额的80%;
2.本行存单或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质押率为90%,本行存单或其他银行质押的凭证式国债或其他质押物的质押率取决于质押物的价值,但不超过学费和杂费总额的80%;
3.如果以第三方担保的形式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学费和杂费总额的70%。银行或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可以提高到80%。
二。贷款程序
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文件和证明材料:
1.个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以及受教育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在境外学校学习的,应当出示受教育者的护照或者通行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存档;
2.原则上,借款人与受教育者之间应有监护关系证明和经国家公证部门公证的受教育者出生证明;
3.贷款人确认的借款人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4.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以及学校出具的学生在学习期间所需的学杂费总额的证明材料;
5.如果财产被抵押或质押,应提供抵押物和质押物清单,以及有权处分的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押和质押的承诺或声明。抵押物应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部门的保险文件,并提供抵押物的权力证明。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出具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和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6.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或信用卡原件和复印件。
❼ 如何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流程:
①申请。由借款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校对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②受理及审批。贷款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应对借款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学校是否已签署初审意见、贷款总量是否未超过相应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核定给该学校的贷款控制总量。将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金额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
③发放。经审批同意贷款的,由学校组织学生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其中,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学年(期)发放,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生活费贷款(每年的2月、8月不发放生活费贷款),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划入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
④贷后管理。借款人因毕业、结业、肄业、退学、转学、出国、被取消学籍等原因离校,应在离校前与贷款行签订《国家助学借款还款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学校方可为借款人办理离校手续。贷款行须取得借款人离校后的联系方式。借款人毕业、结业、肄业的,贷款行应取得其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
⑤贷款回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规定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以与贷款行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扣款或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对于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建设银行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建设银行的规定的有关手续办理。
❽ 襄阳哪些银行可以留学贷款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目前接受中国留学生贷款证明的国家主要为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国。新西兰指定了中信实业银行,澳大利亚移民局认可的金融机构有6家: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英国认可留学贷款的银行有招商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