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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银行向中国企业贷款

发布时间:2022-07-16 05:18:59

A. 外资银行可以在中国竟内从事存贷款业务吗

目前还没全面放开,从2006年开始市场逐渐敞开
根据WTO协议,中国将在加入WTO一年后,在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五大城市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接下来几个月,其他四个城市也将陆续向外资开放。随着外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区域和业务范围的扩大,人民币业务将成为外资银行重点拓展的领域。

今后若干年中,一方面会有新来的外国银行在华开设分行,另一方面已在华的外国银行会进一步增加在华分行数目。就发展新兴业务或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来说,设立独资银行或合资银行仍将会成为外国银行以及一定程度上中国国内银行可以考虑选择的形式。中国国内银行机构也对与外资银行建立合资伙伴关系有兴趣。

对未来更长的时间,即全面开放人民币国内市场后,中国银行机构将继续保持在国内银行市场上的主导地位,而外资银行机构则可能稳步提高它们的市场份额。外资银行机构要显著地提高它们在中国国内银行业中的市场份额,将其地位提升到与现有的若干股份制商业银行相类似的水平,它们还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准备和开发工作。这包括,在更多的中国城市开设分行,在已经开设分行的城市中开设更多的经营网点,在推销成熟的银行服务产品的同时针对中国客户需求特点进行调整和创新,实行融合中外文化因素的经营和管理策略,推行人力资源上的本土化战略,与国内银行机构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多样化的密切合作。也就是说,外资银行需要成为被中国国内客户广泛认可的经营机构,为中国国内企业带来并增加直接经济效益,帮助中国经济改善资源配置,促进资金合理流动,降低金融风险,使外资银行真正成为中国经济体系和中国金融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B. 广东外国银行向我国家金融机构或公司、企业提供贷款所书的合同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89〕粤税外字第263号)的规定,对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均免征印花税。对外国银行向我国家金融机构或公司、企业提供贷款所书的合同均应照章征收印花税。

C. 外资企业的融资方式

一、银行借款。企业向银行负债这是最基本融资渠道。

投注差仅指中国企业向境外银行、境外企业、国际组织借款美元的总额不能超过投注差。而向国内商业银行借款人民,或美元并不例入投注差。由此,只要国内银行愿意向企业贷款,则是没有限制性规定,仅是银行要考虑负债的商业风险。2003年5月前,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支机构的外汇贷款列入投注差,但以后中央银行对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向外商企业贷款不列入投注差范围,享受国民待遇。由此,外国在中国分支机构的向外商企业贷款只须银行符合经营中外汇的存款比例和币种的许可的法律规定,银行有权决定向外商企业贷款。

关于“投注差”,根据中国政府规定,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是十分之七,即210万元。投资总额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是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所以外商企业通常选择210万美元注册资本,则投资总额420万美元。即企业可向境外贷款(包括向母公司借款)210万美元。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五分之二。其中500万美元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注册资本应占三分之一。

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允许中国非国有企业发行债券。在理论上外资企业也列入了允许发行主体。但由于企业债券仍实行审批制(即使称为核准制)和规模的控制,并需银行提供保证,实际上外资企业发行债权仍是比较困难。从中国政府的宏观政策主要是鼓励大型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债券发放。中小企业,一般企业没有案例。这涉及到中国政府宏观控制、机构担保、承销商、额度控制、企业信用评估等复杂问题。

三、通过私募资金融资。国内外都有大量的实业投资基金(包括中国一些投资公司、上市公司),他们不断寻找合适的产业和项目进行投资以获取投资报酬。通过私募资金引入战略投资者,也是解决资金的重要途径。这个途径的优点是时间较短,一般3―6个月资金即可到位。缺点一般通过参股形式、投资形式进入企业,在利益分配上可能是一些企业不愿意引进这些战略投资者。

四、海外上市融资。

五、境内上市(ipo)。外商企业股票在我国境内上市发行没有法律上的限制。符合条件的公司,按法律规定即可申请上市。a股或b股应取得中国商务部书面同意并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产业政策;(2)改制为股份公司;(3)外商投资不低于总股本25%;(4)符合上市公司有关规定。

目前已有外资企业上市。由直接上市,也有买壳上市。如佳通轮胎通过收购st桦林的方式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米其林通过与上海轮胎公司成立合资企业,进而通过资产购买的方式间接控制了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依据法律法规:《证券法》

D. 一个位于外国的企业可以申请中国银行贷款

你好朋友,这个应该是不能的,因为银行没有对境外企业提供贷款的权限,只限于本国内企业,谢谢。

E. 中国贷款有国外银行吗


中国企业可以向国外企业贷款,外国企业也可以向中国企业贷款。中小企业在申请国外商业银行贷款之前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必须先提交项目建议书,经过一系列审批程序,然后向国外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借款人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律师意见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外国金融机构需要的其他文件等。然后借贷双方就有关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费用、偿还方法等问题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公司按借款合同的规定分期或一次提取贷款。

F. 国内企业如何境外贷款

境外贷款是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国外资源的重要形式。利用境外贷款,不仅可以拓展企业融资的渠道,使企业有更多的机会货比三家、币比三种,降低经营成本,而且可以通过与国外银行的合作,借助其严格的管理系统提高本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一、选择适当的律师。境外贷款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法律文件的准备、审核、修改等均要求企业有好的律师为企业把握风险。企业如果有法律部门,法律事项可由其安排;否则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安排。除选择具有良好声誉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本企业的长期律师顾问外,为确保其服务质量,企业还可以将一部分法律事项委托给其他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之间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使企业获得服务和成本上的好处。
二、明确贷款审批程序。由于境外贷款环节与境内贷款有一些不同,需要明确企业境外贷款的审批程序。境外贷款的贷款协议中,有许多涉及股权变动、企业经营及重大的法律责任的约定,常常需要企业业务经营部门、法律部门的共同审核,而非企业财务部门单独作出决定。在贷款审批程序中,企业需要明确贷款申请、批准贷款、审核贷款文件、确定贷款签字人等事项的部门和人员,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通过制度约束来保障企业贷款的顺利进行,保证企业贷款工作中涉及的责任不会影响企业改组、经营和内部管理。
三、注意外汇风险和外汇管制问题。我国企业在境外贷款,只能安排外币贷款。在境外贷款时,我国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确保企业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境外国家若存在外汇管制问题,对外汇的买卖、款项的结算等均会有所约束,企业有必要研究外汇管制问题,为企业境外贷款选择最好的途径。
四、保证问题。保证是银行和企业都非常关心的条款,主要的方式有抵押、担保、收入转让、保险利益转让及其他承诺等。在境外贷款中,抵押贷款一般要求贷款额为抵押资产市场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当资产市场价值低于要求的比例时,需要提前还款或增按(增加抵押品)。所以,企业在安排贷款时要考虑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确保有能力承受贷款额度负担,尽量避免出现增按情况,同时还要避免高估资产价值,浪费企业资源。此外,境外银行有时会要求企业提供All
Money抵押,即抵押品除了为一笔贷款作保证外,还为企业其他债务作保证。企业对于这样的要求,可以尽量争取单独的抵押条件,或者将Al1
Money的范围减少,将实际或预计可能出现问题的贷款或担保等债务剔除出此范围。
此外,境外银行为了保证其贷款的安全,通常在贷款条件中要求贷款企业的总公司对贷款提供书面的保证,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境外银行加强了对我国企业保证条款的约束,由于国内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受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境外贷款可能不需要有国内企业提供担保,但需要提供书面形式的确认。形式上主要是安慰函(Letter
of Comfort)、知会函(Letter of Awareness)、保证函(Letter of
Undertaking)等。在这些函件中,主要列明三项内容,即国内企业知道并同意安排此贷款;国内企业对贷款人的业务经营予以支持,不做影响贷款人持续经营的决定,国内企业不做使贷款人财务状况转弱的决策;国内企业不改变对贷款企业的股权结构等。
五、违约条款及交叉违约问题。违约条款因不同性质的贷款而有不同的约定。企业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与银行商洽,使违约条款尽可能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降低违约风险。此外,在签订贷款文件后,企业发生具体的与贷款文件不符的事项,只要经过银行书面同意,均可以认为是没有违约的。因此,企业要注意日常文件的管理工作,以便明确责任。关于惩罚性费用条款,银行有时会提出若企业违约,则需从违约之日起支付罚息。企业对此可从两方面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一是争取降低罚息;二是向银行提出给企业一段时间(如一周)来履行有关义务。
企业在安排境外贷款时,通常都会面对交叉违约问题,简单地讲,交叉违约就是企业一项贷款违约,同时构成企业其他贷款或所有贷款均违约。对于集团性企业或贷款较多的企业而言,交叉违约条款是贷款工作中最重要的条款。企业可能与一家银行有多笔贷款,亦可能与不同银行有不同的几笔贷款,从法律上讲,由于有交叉违约的责任,当企业对任何一笔贷款违约时,同时对其他不同银行的贷款亦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此,企业应尽可能地降低交叉违约条款约束的范围和事项,最佳途径是保持企业较高的偿债能力,稳健经营,提高企业在贷款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在操作中,可以通过贷款商务谈判,保护核心业务的正常经营,将企业核心业务的贷款剔除出交叉违约范围;可以在交叉违约条款中加入金额下限,即当企业发生一定金额以上的违约事项时,才属于交叉违约约定的范围;可以通过利用不同银行对贷款的竞争取得对企业有利的条件,或将贷款分散在不同的银行,在不同的银行之间争取免除不同银行贷款的交叉违约责任。当然,如果企业讨价还价能力不足,急需资金,承诺银行的要求交叉违约责任,缓解资金困难也是可取的,重要的是看企业是否有偿债的能力。
六、利率掉期保值问题。在安排境外贷款的工作中,有时对金额大、贷款时间长的贷款,会遇到是否安排利率掉期保值的问题。虽然利率掉期保值和贷款是两件事情,但有些较为积极的银行,会在贷款的同时,安排掉期保值的文件,称为ISDA(内容可以应企业的需要,包括外汇工具的安排),为今后进行掉期保值提供便利的条件。企业应在安排贷款协议的同时拟出利率掉期保值的文件,以便在需要时,即可通知银行本企业的期望固定利率水平。在进行利率掉期保值安排中需要结合企业的需求,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利率的未来走势,主要应考虑:企业为固定成本,便于安排资金,保证可以接受的收益,而选择的固定利率;合理预测利率趋势,选择可能降低财务费用的时机将利率固定。

G. 从1981年至2002年,世界银行共向中国提供贷款约多少亿美元

从1981年至2002年,世界银行共向中国提供贷款约360亿美元,支持了240多个项目,其中约有100个项目还在实施,使中国迄今保持着世界银行最大借款国的地位。世行贷款项目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部门,遍及中国的大多数省、市、自治区,其中交通、能源、工业、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占贷款总额的一半以上,其余资金投向农业、环保、教育、卫生、供水等项目。中国也是执行世行项目最好的国家之一。鉴于中国在过去20年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中国已于1999年7月1日从(向世界上最贫困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无息贷款的)国际开发协会毕业,现在仅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

H. 在中国境外的银行可否放款给境内企业

为便利和支持境内企业外汇资金运用和经营行为,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境外企业后续融资渠道,规范对外债权的管理与统计,促进境内企业“走出去”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境外放款是指境内企业(金融机构除外, 以下简称“放款人”)在核准额度内,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为其在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直接放款的资金融通方式。
境外放款也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以及经批准设立并具有外汇业务资格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
二、放款人所在地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境外放款涉及的额度核准、登记、专用账户及资金汇兑、划转等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三、境内企业从事境外放款,应遵守本通知及其他外汇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外汇局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境外放款实行余额管理,境内企业在外汇局核准的境外放款额度内,可一次或者分次向境外汇出资金。
境外放款额度有效使用期为自获得外汇局核准境外放款额度之日起2年。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由放款人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展期申请。
五、放款人境外放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的30%,并不得超过借款人已办妥相关登记手续的中方协议投资额。如企业确有需要突破上述比例的,由放款人所在地外汇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
六、放款人可使用其自有外汇资金、人民币购汇资金以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外币资金池资金向借款人进行境外放款。
七、放款人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均已足额到位;
(二)放款人与借款人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发现外汇违规情节;
(三)放款人历年的境外直接投资项目均经国内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且参加最近一次境外投资联合年检评级为二级以上(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四)经批准已从事境外放款的,已进行的上一笔境外放款运作正常,未出现违约情况。


I. 世界银行有向中国企业提供贷款吗

世界银行及其贷款运作特点

王华 发表于:《深圳金融》1995年第3期

就其宗旨来说,世界银行是全球最大的政策性银行。世界银行的宗旨具有较浓的开发和援助色彩:通过组织和提供长期信贷与投资,解决成员国恢复和发展经济的长期资金需要。
一、世界银行的成立背景及组织机构
世界银行实际上是一个世界银行集团,它包括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International Bank for constructlon and Develop-ment-IBRD)、国际开发协会(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la-tion-IDA)、国际金融公司(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等机构所组成。而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世界银行则主要是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它是根据“布雷顿森林会议”所签定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于1945年12月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时成立的国际金融机构,1946年6月正式开始营业,其后一年起成为联合国的一个金融业务机构,也是联合国属下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并在巴黎、纽约、伦敦、日内瓦、东京、联合国总部设有办事处,此外,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设有代表处和常驻代表等派出机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与国际开发协会实际上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际开发协会成立于1960年9月,它是发展中国家长期斗争的产物。世界银行的三个主要机构在贷款与信贷活动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
世界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每一个成员国委派理事和副理事组成,理事和副理事通常是成员国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等高级官员担任,理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批准接纳新成员国,增加或减少营运资本,停止成员国资格,决定银行净收入的分配或其他重大问题。世行的常设机构是执行董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办理该行的日常业务。
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于成员国认缴的份额,最初核定资本为100亿美元,分为10万股,每股10万美元,认缴股份愈多,所拥有的投票权也多,美国是认缴股本最多,持有世行股份最多的国家,拥有19.58%的投票权,另外拥有最多投票权的四个国家是日、英、德、法,我国拥有3.5%的投票权,可以单独选派一名执行董事,世界银行此后多次增资,而且还通过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债券借款,利息收入等收入筹集资金作为发放贷款的资金来源。
二、贷款政策与货款条件:
世界银行贷款是世行对发展中成员国提供的长期贷款,主要面向政府即由政府担保的项目贷款,资助一些建设周期长,利润率偏低但又是该国经济和发展必需的建设项目。
世界银行贷款只贷给其会员国,参加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成员国必须是联合国成员国,并且必须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世界银行贷款主要分为“硬贷款”和“软贷款”两大类。所谓“硬贷款”是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有息贷款,它所筹集的绝大部分资金都是要求付息的,因此其贷出的资金也收取利。“硬贷款”是以美元计,已经货出部分收取利息,签定协议而尚未支取部分,每年收取0.75%的承诺费。“硬贷款”的年利率大约为7%左右,并且随国际资本市场利率每半年浮动一次,世行贷款利率变动滞后于资本市场利率,化也较平缓。而所谓“软贷款”是指国际开发协会的免息信贷,“软贷款”以特别提款权(SDR)计,每年只收取0.5%的手续费,它只借给贫穷的会员国政府,人均国民收入在410美元以下。人均国民收入在410?835美元之间的会员国,可提供混合贷款,既有“硬贷款”又有“软贷款”。
世界银行的贷款的政策与贷款条件同样是严密的,是根据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国际开发协会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协定一般准则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协定通则等规定来制定的。
一般来说,贷款政策和条件主要体现在如下数点:
1.仅限于对有偿还能力的会员国,无偿还能力国家,世界银行不考虑对其贷款。而对非会员国贷款对象只为政府,贷款需要有会员国政府及中央银行或世界银行认可的机构进行担保,确保本金的偿还以及利息和其它费用的偿付。
2.贷款必须用于特定工程项目,也就是说,世界银行贷款是与工程项目相关连的,而这些项目需经严格挑,借款国需向该行提供与贷款项目有关的详细资料,包括有关的政治、经济和财政状况。并且申请国或项目要确实无法以合理条件从其它渠道取得贷款时,世界银行才对其申请作出考虑,或者提供贷款保证。
世界银行对项目的贷款通常只贷给项目投资的50%左右,而另外一半的投资则需要由借款国用国内配套资金(含劳务折算投资)自行解决,世界银行向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的贷款中,通常项目单位只能拿到40%的外汇,其余部分由世界银行直接支付给了项目招标采购中的物资供应商和劳务承包商。
3.监管程度严密:尽管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遍布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然而世行对项目监管的严密是举世公认。世界银行已形成一套严谨、科学的项目管理程序和与此相对应的项目周期,贷款只能用于批准的项目,不能挪作别种用途。而对工程项目的监管细致到工程的进度、管理和物资的保管等等,世界银行定期派遣专家到项目现场监管,这些专家不仅包括金融财务专家,更包括各种熟悉项目内容的工程技术专家,听取项目单位意见,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并要求借款国提供一些有关的实际资料。世界银行有权建议工程项目作出修改。
4.支用方便:世银贷款允许任选货币支用,可在所有成员国和授赠国瑞士进行自由采购。这比使用其他贷款和出口信贷自由灵活得多,进口物品引入技术的选择余地也很大。世界银行对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和供应商接情况使用不同的贷款货币。一般按所属国的货币作支付,但是如果承包或供应商采购的是进口物资,则以物资出口国的货币作支付。
5.非军事性和非政治性;世界银行不会对军事项目和以政治为目的的项目提供贷款。
三、世界银行贷款特点:
世界银行贷款具有期限长、利率低、支用方便。但手续严密而需要与特定工程项目相联系等特点。
1、贷款期限长:世界银行的硬贷款最长期限达二十年,平均为十七年,宽限期五年。从第6年开始每年还本及付息,而前五年只付息不还本。软贷款最长期限长达五十年.宽限期为十年。即首个10年毋须还本,而从第11年开始才每年分两期偿还。具体期限视乎借款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而定。由于贷款期限长,借款国的资金调度灵活性很大,相应的可以降低资金流动比例利于提高资金的增值能力。
2、贷款利率低:世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于会员国实缴股本,但是绝大部分是在资本市场上所发行的中长期债券,由于该等债券的信用等级高,而筹资成本又较其他银行为低,因此,贷款利率便相应较低。
3、贷款的支付方式独特;世界银行贷款支付方式有一套完整的规定方法,以确保贷款不会挪用。贷款支付方式虽多,总的归纳起来分为报帐提款申请支付和特别承诺申请支付两种,贷款工程项目都需设立周转金帐户。当项目获得批准后,世界银行预先支付一笔几百万美元在周转金帐户(世行并不要求此帐户开在哪家银行,但要求所在的开户行提交一封保证信,保证世行贷款不被转作别的用途并按客户指令保证付款)。项目实施单位则根据工程进度和进展情况,按世行与项目单位事先确定的类别,将工程有关单据分类汇总,填好特定格式的支付信,由被授权人签字,向世行报帐提回款项以回补周转金帐户,对于项目建设中的大宗物资和劳务,均采取国际或国内竞争性招标。在符合经济、有效的原则下,世行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有合格的投标人提供平等的机会,以使供货商或承包商之间达到充分的竞争,使借款人能以较低的价格取得高质量的商品或工程。并能有效防止工程或物资采购中的营私舞弊行为。如果是借款国的供货商中标,可以给予价格上的优惠,以鼓励借款国发展本国的工业。
4、贷款手续严密:贷款只借给会员国政府,或其担保的公私机构。款项申请至取用,一般需要两年时间。在这两年的时间里,前期工作包括先由会员国进行项目规划选宁、并将各铁项目报世界银行,得到世界银行初步认可,即可着手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分析,经济效益和财务效益分析.世界银行对项目的管理科学性之一,是项目周期阶段的划分。世界银行通常将项目周期分鉴定、准备、评估、谈判签约、执行和总结评价等六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特定的要求、目标和工作程序。世界银行对其贷款的管理,实质上就是对项目的管理,即在工程、支付、采购、咨询等方面与贷款人一起进行项目管理工作。当然.在项目的不同进展阶段上.管理的内容和重心不相同.六个阶段构成了项目的全过程,通常称之为项目周期。诸如国内立项、鉴定、准备、预评估、评估、谈判、签约、生效、中期调整、完成、评价、还款、项目终结等。虽然世界银行管理的重点是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和监督项目执行,但由于每一阶段都要从不同角度参与管理.且有机联系、互相补充、故称之为周期管理。
四、世界银行与中国
中国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发起国之一。新中国成立之后.世界银行的席位为国民党政府占据,1980年.世界银行理事会通过决议恢复了中国的合法席位,1980?1981年世界银行计对中国的经济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考察,并写出了一份长达百万字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考察报告。1981年6月,世界银行董事会批准了我国的第一个贷款项目一重点大学发展项目。从此开始了对我国提供长期开发性贷款业务.世界银行贷款也是目前我国利用外资的一条重要渠道,据财政部统计,截止1994年底,世界银行已批准对中国贷款项目148个.承诺资金达203亿美元左右,其中有息贷款120多亿美元。约占贷款总额的6%%;无息贷款80多亿美元,约占贷款总额的40%。这些项目几乎履盖了中国大陆除西藏和台湾省以外的所有省份和自治区,涉及工业、农业、能源、交通、社会发展、金融等行业和部门。世界银行提供给中国大陆的贷款重点是农业,主要用于农业开发、水利灌溉、土壤改造、果林副业、畜牧水产、扶贫事业等等.可以说是项目受益面最广的部门。贷款额约占世行对中国货款承诺总额的25.6%.其次是交通项目,占总额的21.5%,为中国的铁路、公路、港口、尤其是近几年的高速公路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社会发展项目内容广泛,包括各类教育、卫生。供水、城建住房等等,金额占总额的19.2%。
另外中国还与世行达成技术援助协定项目.中间金融机构转贷项目.中国还引进世行资金用于工业.林业发展.已显示出良好的效益。
目前,中国已有四十多个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竣工.一百多项正在执行当中,其中有一些也接近尾声、世界银行管理部门认为,中国是利用世行贷款效益最好的国家之一。
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94年马德里召开的年会上宣布,将于1997年9月在香港举行联合理事周年大会,届时香港主权刚回归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又成立不到三个月,有包括上百个国家政府要员,国际财经界巨子及全球媒介云集香港。这对新的特区政府是一个考验,也是对香港顺利过渡的检阅。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J. 请问银行界的一个问题.美国花旗银行能不能在华给私营企业发放贷款.有没有这个资格.

应该可以吧
再说今年是入世后的约定最后一年
年底银行业将完全开放
到时一定可以了

企业融资

重点业务

企业融资一贯是花旗银行在中国的重点业务之一,并且我们活跃于中国市场。我们主要的企业融资产品包括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结构贸易融资,基于资产的融资及其他结构融资以及财务顾问服务。

花旗银行的重点客户

花旗银行在中国拥有一支极富经验的企业融资团队,他们深刻了解当地市场,并和花旗专业化的全球产品部门紧密合作,为客户提供咨询,设计融资结构和执行度身订做的融资方案。我们的客户包括本地企业,跨国公司,项目公司,合资企业和进出口商。

企业融资优势

项目融资
在中国,我们曾为数个不同行业的重大项目提供了财务顾问的服务。我们邀集了全球的行业和项目融资专家以及对本地情况和金融市场了解专家共同设计合适的融资组合,以满足每位发起人的不同需求。

结构贸易融资
花旗银行是结构贸易融资领域的主要安排及参与行,在出口信贷融资方面有着广泛的经验,并且同世界范围内主要的出口信贷机构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这些出口信贷机构包括:美国进出口银行,日本MITI和JBIC,德国的Hermes,法国的Coface,等等。

银团贷款
花旗银行在中国银团市场上,在发起,组办及配售方面的市场领导地位是无可争议的。我们同大型的本地企业,跨国公司和合资企业一起工作来设计融资结构和配售银团贷款。

结构融资
花旗银行还活跃于不同类型资产的融资和结构融资交易。并且,我们基于客户特别需求,为客户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我们专志与您共同寻找和设计满意的企业融资解决方案。以我们雄厚的资源以及全球和当地的专业知识,我们定是您在中国企业融资的最佳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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