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机构 > 银行贷款的帕累托改进

银行贷款的帕累托改进

发布时间:2022-07-03 02:46:33

❶ 1+1>2的经济学道理是什么

规模经济,比较优势,产业集群,这三个都可以适用于1+1>2。
规模经济,是指由于生产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等原因,使企业的单位成本下降,从而形成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递减的经济。
比较优势: 如果一个国家在本国生产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用其他产品来衡量)低于在其他国家生产该产品的机会成本的话,则这个国家在生产该种产品上就拥有比较优势。也可以说,当某一个生产者以比另一个生产者以更低的机会成本来生产产品时,我们称这个生产者在这种产品和服务上具有比较优势。
产业集群(cluster)是指集中于一定区域内特定产业的众多具有分工合作关系的不同规模等级的企业与其发展有 关的各种机构,组织等行为主体,通过纵横交错的网络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空间积聚体,代表着介于市场和等级制之间的一种新的空间经济组织形式。
规模经济和比较优势很好理解,A生产A擅长的,B生产B擅长的,然后交换,双发所得将大于什么都生产。
产业集群,就是,分工。C专业做一部分,D专业做一部分,比全部都是一个人完成效率要高。

❷ 为什么垄断竞争相对于垄断是一个帕累托改进

1、帕累托优化,也称为帕累托改善或帕累托改进,是以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命名的,并基于帕累托最优变化,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一方面,帕累托最优是指没有进行帕累托改进余地的状态;另一方面,帕累托改进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的路径和方法。帕累托最优是效率的“理想王国”。

2、垄断竞争是主要市场形式的一种,在经济学中的概念为:无限趋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垄断竞争的明显特征是:
①市场中具有众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而且消费者具有明显的偏好,商品与服务“非同质”;
②市场的进入与退出完全自由的;
③各生产者提供的众多商品是有差别,但并没有本质区别。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存在形式。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5-0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❸ 中央银行成为最后贷款人的利弊

最后贷款人,又称最终贷款人(Lender of Last Resort),即在出现危机或者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况时,负责应付资金需求的机构(通常是中央银行)。该机构一般在公开市场向银行体系购买质素理想的资产,或透过贴现窗口向有偿债能力但暂时周转不灵的银行提供贷款。该机构通常会向有关银行收取高于市场水平的利息,并会要求银行提供良好抵押品。

最终贷款人(Lender of Last Resort)是指在危机时刻中央银行应尽的融通责任,它应满足对高能货币的需求,以防止由恐慌引起的货币存量的收缩(《新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辞典》)。当一些商业银行有清偿能力但暂时流动性不足时,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贴现窗口或公开市场购买两种方式向这些银行发放紧急贷款,条件是他们有良好的抵押品并缴纳惩罚性利率。最后贷款人若宣布将对流动性暂不足商业银行进行融通,就可以在一定程度缓和公众对现金短缺的恐惧,这足以制止恐慌而不必采取行动。 现代最后贷款人理论的演变和发展 现代最后贷款人理论集中围绕最后贷款人存在的必要性和巴杰特原则在现代金融市场条件下是否依然有效这两个基本命题展开。 (一)最后贷款人存在的必要性 大部分经济学家认为最后贷款人为现代银行系统提供了重要支持,在出现银行危机时防止了恐慌的蔓延。 自由银行的倡导者否认政府部门作为最后贷款人的必要性。认为银行恐慌产生的唯一理由是对银行系统存在的法律限制,如果没有这些限制,自由竞争的市场就会产生一个防恐慌的银行体系。塞尔金(Selgin,1988、1990)认为最主要的两个限制:一是美国对全国范围内设立分行的限制,二是对商业银行系统自由发行货币的限制。前者可以实现资产的多样化投资,可以防止资产相对价格下跌而引发的银行危机;后者可以允许商业银行随时满足私人对货币的需求。 同时认为,在自由银行体系下,由不完全信息产生的传染性挤提的情况不会发生,因为在活期存款的合约中已经包含了所有详细的信息。他们同时认为,票据清算所能够解决存款类银行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Gorton(1985)、Gorton& Mullineaux(1987)认为,19世纪产生的票据清算所,其结构类似于由所有银行组成的卡特尔组织,建立了一套共同发行货币的体系,使公众难以区分每个成员银行的弱点,它通过发行贷款证书来治理恐慌,这种贷款证书类似于黄金的替代品。同时,限制存款转化为现金也能制止恐慌。Dowd(1984)认为这种限制类似于提供一份期权,在这份期权中,银行保留了延期兑付到未来某个时点的权力,作为补偿,银行将支付延期兑付的利息。 (二)承担最后贷款人功能的主体 中央银行并不是唯一的最后贷款人。除了中央银行之外,其他机构也可以成为最后贷款人(Timberlake,1984;鲍德,Bordo,1986;费雪,Fischer,1999),如美国的财政部、清算中心和1907年的摩根集团都承担过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加拿大的财政部和外汇管理局等都曾对出现危机的银行进行援助,成功执行最后贷款人职能。 Goodhart指出,当一国出现系统性问题时,除非这些系统性问题只包括一小部分潜在损失,央行可以自行消化,那么央行可以独立解决,否则应该由政府、监管部门和央行共同解决。在大规模的系统性危机中,Goodhart、Schoenmaker(1995)认为应该由政府来买单,同时政府也有权决定社会各方怎样对付危机和由谁来承担损失。 (三)最后贷款人的操作方式 关于最后贷款人的援助方式存在两种争论:通过OMOs(open monitory operations)向整个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货币观点),还是通过贴现窗口或直接贷款给个别金融机构(银行观点)。 货币观点认为,应急性的流动性供应只能通过OMOs向整个市场提供。古德弗兰德和金(Goodfriend & King,1988)、鲍德(Bordo,1990)、舒瓦茨(Schwartz,1992、1995)认为LLR的操作只能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以此提高对高能货币存量进行补充。Goodfriend & King、Capie(1999)、Keleher(1999)指出直接向金融机构贷款或贴现将使一些不具有清偿力的银行不能受到市场的惩戒,容易引发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扭曲其行为决策。同时,随着金融市场的高度发展,已经提供了向私人部门信用融资的有效途径,同业市场能充分考虑流动性的有效分配,具有清偿力的金融机构能够通过同业市场获得流动性支持。因此,对个体银行的具体干预既违反市场化原则又没有必要。Kaufman也认为,除非是央行对银行的清偿力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否则对个体银行的帮助是没有必要的。他强调了对个体救助的负外部性:不仅会产生道德风险,而且监管当局还会面对政治压力和监管俘获,从而增加更大的负外部性。Kaufman同时扩展了LLR的内涵,认为LLR应该要防止资产的折价出售,因为这样会造成实际财富的损失。他认为,虽然金融市场发展很快,而且变得非常有效,促进了流动性机制的改善,但交易速度的加快也增大了清盘和折价出售的可能性,LLR的目的就是要保护均衡的资产价格不受暂时流动性的影响。 银行观点认为,最后贷款人只能是向个别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古德哈特(1999)指出无流动性但有清偿力的银行会由于同业市场效率低下、不能从其他银行借得款项而发展为无清偿力的银行。最后贷款人向市场提供资金支持会导致准备金供给总量的增加,而向单个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则不会导致准备金增加。费雪(1999)则认为最后贷款人既可以向市场也可以向单独机构提供贷款。 Hirsch首次把中央银行看作是解决因信息不完备而导致的市场摩擦的一种手段。他认为,中央银行具有的LLR功能类似于提供了一种保险,这会降低私人冒险的成本,但同时会刺激银行的道德风险。同时,LLR给予的监管当局非正式的酌情权又可能导致监管同盟的出现。另一方面,如果存款者认为大银行不会倒闭,那么抵制公共部门管理的策略将会鼓励银行进一步集中。这两种情况的出现都不利于效率的提高。Hirsch强调最优的办法是根据整个金融体系的特征适时调整中央银行的职能。 (四)最后贷款人援助对象的标准界定 古典最后贷款人理论的LLR援助对象非常严格地限制在出现暂时流动性不足的金融机构。但在LLR的实践中,金融危机的复杂性使得LLR的援助对象逐渐突破古典流动性界限。因此,一些经济学家认为,LLR可以向不具有清偿力的银行提供帮助。 索洛(Solow,1982)认为无论银行是否到了无法偿债的境地,当出现银行危机时,最后贷款人都应进行援助。以美联储为例,当美国某个银行(尤其是大银行)将要倒闭时,会引起人们对整个金融体系的信任危机。美联储既然对整个金融体系负责,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它就必须援助陷入危机中、甚至资不抵债的银行。索洛也承认,这种做法会产生某种道德风险,鼓励其他银行有可能冒更大的风险,而公众也失去了监督金融机构的热情。 古德哈特(Goodhart,1985,1987)主张中央银行可以给不具有清偿力的银行提供帮助。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中央银行在LLR必须行动时,要区分商业银行到底是流动性危机还是清偿性危机问题是不太现实的。商业银行向LLR申请援助时,存在潜在的声誉损失成本,因为即使是流动性不足的银行,如果向中央银行借款,也表明它在同业市场上已经不具有融资能力,从而被怀疑有清偿力问题。因此,向中央银行借款无需考虑是否是流动性问题还是清偿力问题,只要有足够的抵押品即可。 第二,由于商业银行在生产信息方面的特殊作用,如果LLR让处于困境中的机构破产,有价值的、难以替换的“客户—银行”关系将会失去,保持这些关系的社会利益超过这样做的成本。 第三,因为大银行的破产将毁掉整个银行系统的信心,所以大银行即使没有偿付能力,LLR也只有贷款。 考夫曼(Kaufman,1990)认为,索洛和古德哈特的观点低估了最后贷款人过度援助的风险,这可能会导致面临危机的银行增加在未来对更大援助的需要。他们也忽视了由于最后贷款人延迟让无偿付能力的机构停业,会招致额外的损失及增加最终解决问题的成本。索洛和古德哈特没有意识到最后贷款人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而不是贴现窗口贷款来完成其职能。事实上,借助公开市场操作也可以满足最后贷款人对高能货币的紧急需求,因而不必担心如何援助个别的危机银行。由于真实经济活动和总体经济防止了恐慌引起的对货币存量的冲击,最后贷款人就不必害怕个别经营不善的银行发生倒闭。 古德哈特和黄(Goodhart & Huang,1999)认为,一家银行的倒闭会引致金融不稳定,市场主要表现是恐慌,此时很难预测存款人的行为,货币政策操作容易失误。当一家银行向最后贷款人寻求流动性支持时,最后贷款人很难有时间准确判断这家银行是否有清偿力。如果最后贷款人向这家银行提供了贷款援助,而是事后的事实证明这家银行是无清偿力的,则最后贷款人必然要承担财务和声誉方面的损失。因此,最后贷款人对出现危机的银行究竟进行救助还是破产清算,还需谨慎的判断。他们通过建立最后贷款人道德风险模型认为,在单一时期模型下,即在银行倒闭的概率、最后贷款人救助的概率和风险概率既定的情况下,最后贷款人是否实施救助取决于银行规模的大小;在动态和跨时期模型中,即各种概率不确定的情况下,最后贷款人实施救助取决于对道德风险和传染性风险的权衡。如果关注道德风险,最后贷款人会慎重考虑是否实施救助;如果关注系统性风险,则最后贷款人有动力进行救助,由此产生的整个市场的均衡风险会较高。 (五)最后贷款人的资金来源 除央行储备外,政府财政也是最后贷款人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古德哈特和斯科恩梅克(Schoenmaker,1993)、斯德拉(Stella,1997)和古德哈特(1999)认为,向一家清偿力不明的危机银行提供贷款,可能会因抵押品价值低于贷款价值而使中央银行蒙受巨大损失,造成资产负债表恶化,减弱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灵活性。因此,许多国家中央银行不愿单独承担这种风险,通常会要求政府财政对中央银行面临的风险给予担保。实际上,为了维护经济稳定,财政部门通常比中央银行有更大的积极性。如果某些银行丧失清偿能力,即使在中央银行不注资的情况下,政府也会根据其他标准参与注资,尽可能避免其破产。 (六)最后贷款人道德风险问题的产生及其防范 最后贷款人的过度援助容易导致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且大银行相对于中小银行更为明显。因此,通过征收惩罚性高利率、组织私人部门参与救助、实施“建设性模糊”救助条款、严格的事后信息披露等措施有助于缓解这一问题。 考夫曼(1991)、诺切特和泰勒(Rochet & Tirole,1996)认为最后贷款人对银行的援助会产生两个负面影响:一方面,救助促使银行经营者和股东为获得更多的救助补贴而去冒更大的风险;另一方面,最后贷款人向倒闭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存款人监督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和业绩的积极性,并且由于救助是对所有存款人提供隐性保险,这也会削弱银行同业监督的积极性。 米什金(Mishkin,2001)认为,这种道德风险在大银行身上表现得更为严重。大银行较中小银行具有更大的系统性影响,其经营失败对金融系统的安全有着更为严重的威胁,因此政府和公众都不希望其倒闭,于是大银行往往成为监管宽容的对象。那些自认为规模很大或很重要的银行相信在发生流动性不足或出现其他问题时,最后贷款人肯定会提供资金援助,因此他们便放松风险约束和危机管理,而从事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同样的原因也使得市场约束力量减弱,因为存款人知道一旦银行陷入困境,政府不会任其破产,自己也不可能遭受太大的损失。于是他们失去了监督银行的动机,也不在银行从事过度冒险行为时通过提取存款进行市场约束。在很多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当大的或与政治有联系的金融机构出现危机时,政府便成为解决问题的后援,最后贷款人向经济中投放基础货币,通过货币乘数作用,将大大增加流通中的货币量,从而引发通货膨胀。 汉弗莱(1985)认为,在现代金融环境下,征收惩罚性高利率等于向市场提供了一个促使资金加速抽逃的信号,这反而会加剧银行危机的发生。同时,银行经营者为在短期内获得更高收益以支付贷款高利息,会追求更高的风险。因此,古德哈特和斯科恩梅克(1995)、普拉蒂和希纳西(Prati & Schinasi,1999)认为,在实践中对个别机构的紧急贷款并没有征收比市场利率更高的利率,银行同业市场通常以正常的利率向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救助。 贾利尼(Giannini,1999)指出,通过组织私人部门参与最后贷款人的救助也可以解决道德风险。中央银行以代理人的身份组织有富余资金的银行向缺乏资金的银行提供资金援助。扮演最后贷款人的主要银行承诺在危机时期向问题银行提供信贷,以保证银行体系的正常运作。但古德弗兰德和拉克尔(Lacker,1999)认为,这种信贷行为必须是帕累托改进,中央银行不能强迫其他银行提供信贷。如果中央银行迫使其他银行提供贷款,或以过于偏护危机银行的条件提供贷款,则私人银行提供贷款支持实际上是对倒闭银行的补贴。在充满竞争的金融市场中,资金富余的银行相对于危机银行具有竞争优势,中央银行劝说优势银行帮助自己的竞争对手摆脱困境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道义劝告、规则力量和合作意识的培养是中央银行在协调银行间援助时的重要职责。 科里根(Corrigan,1990)首次提出了“建设性模糊”的最后贷款人概念,指最后贷款人在事先故意模糊履行其职责的可能性,即最后贷款人向其他银行表明,当银行出现危机时,最后贷款人不一定提供资金支持。由于银行不确定自己是否是援助对象,从而对银行形成一种压力,使其谨慎经营。“建设性模糊”要求最后贷款人从谨慎角度出发,关于是否、何时、在何种条件下提供支援的预先承诺应该停止。在做出决策时,最后贷款人要严格分析是否存在着系统性风险。如果已经存在,应考虑应对系统性传染的最优方式,尽量减少对金融市场运行规则的负面影响。 克劳科特(Crockett,1996)认为“建设性模糊”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迫使银行谨慎行事,因为银行自己不知道最后贷款人是否会对它们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当最后贷款人对出现流动性不足的银行提供援助时,可让该银行经营者和股东共同承担成本。管理层会意识到一旦银行倒闭,他们将会失去工作,股东将失去资本,因此道德风险会大大减少。实践也表明,“建设性模糊”可以直接约束或间接鼓励银行的经营者和股东谨慎行事,提高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增强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能力。 建设性模糊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即赋予危机管理机构过大的自由决定权,而自由决定权会带来时间持续性问题,如开始最后贷款人认为不向危机银行提供安全保障比较有利,但事后又觉得向银行提供资金援助可能更为恰当。因此,伊诺克(Enoch)、斯德拉和海米斯(Khamis,1997)认为,可通过严格的事后信息披露办法来评判最后贷款人在处理个案时的自由决定权。 (七)国际最后贷款人(ILLR)与第一贷款人(LFR) 1、国际最后贷款人(ILLR)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国与国之间的资本与货币一体化,金融危机超越国别的限制在世界范围内传播。所有的一切使得在世界范围内寻找最后贷款人的问题进入了理论家和实践者的视野。尤其是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这一问题变得尤为迫切。 早期的金融史认为,“世界经济中心”应当充当国际最后贷款人。费尔南德•布劳德尔假设世界经济具有一定的地理范围,“并且总有一个以占主导的城市和城邦(即经济首府,但不一定是政治首府)为代表的极或中心。在金融危机中,当一国的困难将超越国境时,占统治地位的中心就被认为有责任充当其他国家的最终贷款人”,这是由谁来充当国际最后贷款人最早的理论假说。 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承担国际最后贷款人职能比较合适。Stanley Fisher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IMF虽然不是国际中央银行,但是仍可以行使国际最后贷款人的职能,而且会做得很好。他认为,IMF作为危机的借款者,更像一个信用合作组织,通过发行基金份额建立资金的蓄水池,再向成员国贷款;作为危机的管理者,它可以组织和协调危机中的成员国,募集更多的资金。 另一种观点认为,国际清算银行(BIS)可以行使这一职能。被称为“中央银行家的俱乐部”的国际清算银行一向积极推动中央银行之间的互相合作和援助。由于各国中央银行的高级官员通过国际清算银行经常会面商谈,保持着经常的联系,这一安排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助更为及时,并且没有附加条件。但它在这方面的积极作用仅限于其成员国之间,与发展中国家基本无缘。而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危机较发达国家普遍,因此,国际清算银行的这种援助是有限的。 2、欧盟最后贷款人 随着跨国金融服务的不断扩展和各国金融系统的不断融合,欧盟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不断增强,欧洲各国的金融系统性关联更加紧密,随之而来的金融风波也将会影响更多的成员国,尤其是如果一个包含数个持牌银行,并且在数个成员国中开展业务的泛欧银行集团发生流动性冲击,必然会系统性地牵连到各国金融市场以及整个欧洲金融系统。Garry J. Schinasi和Pedro Gustavo Teixeira(2006)研究了当系统性金融风波影响不止一个欧盟成员国时,如何实现最后贷款人功能问题。他们认为,对银行集团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有几种可选的协调模式: 第一种模式依赖于详细的事先安排,被认为是“北欧模式”。这个模式是北欧中央银行谅解备忘录中提出的,适用于银行危机发生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北欧国家中运作。一旦发现危机,将由相关中央银行建立一个协调机制,即危机处置小组。在对银行集团有管辖权的中央银行的领导下,危机处置小组集中对银行集团的财务状况和潜在系统性影响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另外,它还集中与银行业管理层进行联系。该小组还负责向各个中央银行决策机构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危机的系统相关性信息,受影响的银行的偿付能力,最重要的是明确各央行间意见的分歧,目的是让每个中央银行都能了解情况,决策协调。这个模式的主要优点是可以使中央银行间的信息和分析不对称最小化,以减少“囚徒困境”的发生。 第二个协调模式是“监管模式”。因为新巴塞尔协议的实施将增强并表监管者的协调职能,相对于其他中央银行,并表监管者所在地的中央银行可以承担协调职能,这也暗示了某个中央银行相对于其他中央银行来说对银行集团承担更多的责任。例如,这个模式需要更多地考虑集团范围内或欧盟范围的(同国内相比)偿付能力和系统风险。正如并表监管者的作用一样,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该国中央银行对管辖范围内的银行业集团行使一定的“联邦(federal)”职能。 第三,各国中央银行承担的义务,包括信息交换和在现行运行制度结构下对政策措施进行协调。 3、主权债务重组中的第一贷款人(LFR) Daniel Cohen和Richard Portes(2006)提出的解决主权债务问题的一个政策干预机制——IMF的第一贷款人职能,来解决国际间资本流动的结构性缺陷。IMF成员国应事先制定“债务余额制度”(indebtedness regime),这种债务余额制度意味着参与者的积极的承诺,不仅是国家,也包括IMF。IMF应在事先(即国家能进入金融市场时)而不是在危机后,就和国家一起建立调整计划(项目),采取预防性措施防止债务恶化。IMF项目及其实施要让人相信这个国家能以“风险触发”利率,或低于“风险触发”利率迅速重新进入市场。这是IMF贷款的一种适当的催化作用。

❹ 银行信贷投放时实施信用配给的原因有哪些

由于企业的项目选择与贷款偿还选择等道德风险导致了信贷配给现象的产生。假如能够消除道德风险,那么信贷市场就能够达到瓦尔拉斯均衡(即市场体系中的所有市场通过价格运动而使供求达到均衡,在均衡状态下,经济行为人都唯一地根据价格信号做出自己的行为决策,它撇开从非均衡到均衡的时间调整过程并假定这种过程是瞬间完成的),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境界(即生产资源的配置和财富的分配假如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态,任何重新改变资源配置或财富分配的方法,已经不可能不使任何人的处境变坏的情况下,使任何一个人的处境更好)。防范信贷市场上道德风险的措施有:
1.加强企业资信评级和贷款的评估,尽量减少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企业要强化信用观念,不仅要把个人信用看成一笔无形资产,而且要尽力维护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对逃避债务的企业,企业之间要联合制裁,停止对其提供商业信用。政府要加强企业对会计报表的约束力,整治信用环境,重视发挥行政手段,把信用评估列入企业的业绩考核。
2.银行应严格执行信贷治理条例,确保企业提供的抵押品对企业偿还贷款的约束作用。对逃避债务的企业,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依法清收欠债。
3.完善信贷治理、惩罚与激励制度。目前,银行面临着存款额增长和贷款发放不出去的双重压力,因此银行要开拓创新,捕捉新的增长点,增加贷款的有效投入,这都需要信贷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动力,强调激励比较符合现实需要。当然,对违反信贷操作程序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❺ 问答题 在完全竞争的经济中,如何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

一般来说,达到帕累托最优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交换最优:
即使再交易,个人也不能从中得到更大的利益。此时对任意两个消费帕累托最优者,任意两种商品的边际替代率是相同的,且两个消费者的效用同时得到最大化;
2、生产最优;
这个经济体必须在自己的生产可能性边界上。此时对任意两个生产不同产品的生产者,需要投入的两种生产要素的边际技术替代率是相同的,且两个生产者的产量同时得到最化;
3、产品混合最优:
经济体产出产品的组合必须反映消费者的偏好。此时任意两种商品之间的边际替代率必须与任何生产者在这两种商品之间的边际产品转换率相同。 如果一个经济体不是帕累托最优,则存在一些人可以在不使其他人的境况变坏的情况下使自己的境况变好的情形。普遍认为这样低效的产出的情况是需要避免的,因此帕累托最优是评价一个经济体和政治方针的非常重要的标准。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一家生产企业,如果能够做到不损害对手的利益的情况下又为自己争取到利益,就可以进行帕累托改进,换而言之,如果是双方交易,这就意味着双赢的局面。 事实上,帕累托最优也可以应用在资源、服务行业。
在资源配置中,如果至少有一个人认为方案A优于方案B,而没有人认为A劣于B则认为从社会的观点看亦有A优于B。这就是所谓的帕累托最优状态标准,简称为帕累托标准。利用帕累托最优状态标准,可以对资源配置状态的任意变化做出“好”与“坏”的判断:如果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的改变使得至少有一个人的状态变好,而没有使任何人的状态变坏,这种状态称为帕累托改进。
帕累托改进是经济学的一个概念,即一种制度的改变中没有输家,而至少有一部分人能赢。帕累托改进是基于人们的既得利益而言,而不是人们正在试图取得的东西,因为后者是没有止境的。如果一种改进剥夺了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不管是否能带来更大的整体利益或者是否有助于实现崇高的目标,都不是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改进是通过持续改善,不断提高社会的公平与效率,从而使社会和事物发展达到“理想王国”。简而言之,各方都有利、都同意的事情或制度安排,一定是帕累托改进,社会没有理由不让每个人都得到好处的事情进行。

❻ 在完全竞争经济中,如何实现帕雷托最优状态

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有三个条件

1交换的最优条件
MRSxyA=MRSxyB=Px/Py A/B为任意两个消费者,X/Y为任意两种商品。
在完全竞争中,产品的均衡价格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

2生产条件的最优状态
MRTSlkC=MRTSlkD=Pl/Pk C/D为任意两个生产者,l/k为任意两种要素。
在完全竞争中,要素的均衡价格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

3生产和交换的最优条件
MRSxy=MRTxy=Px/Py x/y为任意两种商品。
在完全竞争中,商品的均衡价格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

满意请采纳!

❼ 宏观经济学帕累托最优有没有问题判断题

一般来说,达到帕累托最优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交换最优:即使再交易,个人也不能从中得到更大的利益。此时对任意两个消费帕累托最优者,任意两种商品的边际替代率是相同的,且两个消费者的效用同时得到最大化;2、生产最优;这个经济体必须在自己的生产可能性边界上。此时对任意两个生产不同产品的生产者,需要投入的两种生产要素的边际技术替代率是相同的,且两个生产者的产量同时得到最化;3、产品混合最优:经济体产出产品的组合必须反映消费者的偏好。此时任意两种商品之间的边际替代率必须与任何生产者在这两种商品之间的边际产品转换率相同。如果一个经济体不是帕累托最优,则存在一些人可以在不使其他人的境况变坏的情况下使自己的境况变好的情形。普遍认为这样低效的产出的情况是需要避免的,因此帕累托最优是评价一个经济体和政治方针的非常重要的标准。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一家生产企业,如果能够做到不损害对手的利益的情况下又为自己争取到利益,就可以进行帕累托改进,换而言之,如果是双方交易,这就意味着双赢的局面。事实上,帕累托最优也可以应用在资源、服务行业。在资源配置中,如果至少有一个人认为方案A优于方案B,而没有人认为A劣于B则认为从社会的观点看亦有A优于B。这就是所谓的帕累托最优状态标准,简称为帕累托标准。利用帕累托最优状态标准,可以对资源配置状态的任意变化做出“好”与“坏”的判断:如果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的改变使得至少有一个人的状态变好,而没有使任何人的状态变坏,这种状态称为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改进是经济学的一个概念,即一种制度的改变中没有输家,而至少有一部分人能赢。帕累托改进是基于人们的既得利益而言,而不是人们正在试图取得的东西,因为后者是没有止境的。如果一种改进剥夺了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不管是否能带来更大的整体利益或者是否有助于实现崇高的目标,都不是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改进是通过持续改善,不断提高社会的公平与效率,从而使社会和事物发展达到“理想王国”。简而言之,各方都有利、都同意的事情或制度安排,一定是帕累托改进,社会没有理由不让每个人都得到好处的事情进行。

❽ 高分!!求高手帮忙翻译一篇英文文章,非常感谢~~~~~由于字数限制只能放空间了·!

以国际网络的角度看双边农业贸易自由化
作者 Daniel E. May

摘要 全球农产品贸易谈判被认为是不成功。鉴于这一事实,无论是双边协议,还是全球性协议的文件的研究,通过不挂钩和支付补偿金的方式可能会导致全球农业自由贸易。为此,国际贸易网络文学的新进展已被采纳。

关键词 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不挂钩支付·赔偿金支付

引言
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已经被采纳了很长一段时间。然而,它是在乌拉圭回合协定对农业(URAA)农产品贸易政策首次考虑全球贸易谈判。这个想法是按照与保护率不断下降(索伊2005)制造的自由化道路。在URAA,各国一致同意所有的进口壁垒,其关税等值转换的过程称为关税。一旦关税等值被建立,关税应该加以限制(霍尔2003年)。
由于关税削减的情况是在初始水平最高保护的产品更为显着,URAA被认为是失败(Messerlin2003年)。这已正式被指出索伊(2005年),他认为,缺乏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与保护的实际水平相关。本文作者提供了一些支持这种说法的事实。首先,在乌拉圭回合后的农产品关税仍然很高,它们构成了主要的保护政策,占经合组织国家的总保护约70%。第二,国际农产品贸易的规模比有优惠关税协定的发达国家更高。这可以解释伙伴国之间的关税障碍的情况。第三,扩大农产品的群体,例如水果和蔬菜,目前较低的保护率下降的群体,如谷物和咖啡,与目前在工业国家的高保护率的对比。第四,工业国家之间的保护商品出口有所下降。这是因为保护产生了更大的生产,使得许多工业国家自给自足。一些研究人员认为,国家都不愿意降低关税水平,因为政府有最大化福利以外的政治利益(见,例如,Conforti和Salvatici 2004)。另一方面,在发达国家增加农场的国内支持水平(Khor2003)。发达国家用不挂钩支付或包干的转移取代扭曲贸易的补贴,而不影响生产(Baffes和Meerman 1998).
总而言之,国际农业贸易的特点遵循以下四个固有事实:(一),农业国际贸易的谈判已经失败。(二),农业关税率仍然较高,它们随着大约总的百分之七十对农业的支持(三),政府不愿降低现有的关税率水平,以及由于一些政治原因而对农业的国内支持。(四),国内支持不挂钩支付的形式在增加。
综合考虑这些典型的事例,现阶段的调查主要研究各国政府签署双边协议而不是全球协议时各国是否能达成全球农业自由贸易(GFTA)。这项分析是基于国际贸易网的新文献,以及由Goyal和Joshi(2006年)开发的网络模型的拓展。这一框架被采用基于以下原因:首先,它不限制参与全球或双边协定的国家数目。这不仅构成了更逼真再现的世界,而且避免了因采取简化战略而遗漏的结果。例如,Saggy和Yildiz(2010年)在考虑三个国家的情况下分析了贸易协定的稳定性。他们发现只有当各国实力相当时全球自由贸易才能稳定均衡。类似的结果可以从Goyal和Joshi(2006年)以三个国家形成的世界这一模型中得出。然而,当这一模型中包含的国家数目超过四个时,将出现另一种稳定平衡。(见Goyal和Joshi在2006年的论点1)。

六 结论
本文研究双边协议是否可以作为替代的策略,以达到在农业(GFTA)全球自由贸易,政府对来自消费者和国内企业的政治支持理论研究。结果表明,GFTA始终是成对的稳定,因此,当国家在达到这个条件时,可以持续。该研究的第二阶段,分析如何促进双边协定以达到GFTA。发现不挂钩支付增加有利于在新的国际协定的政治支持,从消费者的边际收益来说,减少国内企业对这些协议的阻力。因此,得出的结论是这些支付是贸易推动者。然而,当政府强烈偏向于帮助国内企业时,这些是支付无用的。政府强烈偏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另一种政治工具,是利用公司给予赔偿金,以补偿他们的利润丢失,引起新的双边协定所产生的。文章显示,这些款项是帕累托改进。这些结果有助于对目前对经济不挂钩支付的影响的辩论。这是解释如下。许多国家都在其农业部门用不挂钩支付来取代传统的扭曲的国内政策脱钩。因为这些款项是不应该扭曲的经济,他们一直认为是作为一个帕累托改进的策略,从一个扭曲的到一个开放的行业的过渡:相比以前农民获得相同的收入,国库不必花费更多用来做扭曲的补贴,经济作为一个整体收益减少失真的效率(Baffes和DE Gorter2005; Baffes和Meerman1998)。然而,最近的理论著作表明不挂钩支付最终可能影响生产,反过来,这可能会对发展中国家的福利产生负面影响。例如,纳思等。(2004)认为,不挂钩支付可诱发农民减少绝对风险的厌恶的态度,去投资在风险较高的作物。Chau和De Gorter(2001)解释说,这些款项可以帮助农民支付固定费用时留在业务。Rude(2000)指出,农民用不挂钩支付时,可以从银行获得贷款,这些贷款可用于生产活动。最后,Burfisher和Hopkins(2003)认为,当农民期待改变支付计划时,可能会增加生产。即使实证研究不支持这些理论观点(见,例如,Burfisher和Hopkins2003年和Westcott和Young 2000年),一些作者认为,这些款项应该禁止(见,例如Khor 2003)。与这样的说法相反,这个结果在本次调查中显示当政府对政治支持或关心时,不挂钩支付对双边协定可以产生积极的影响。由于GFTA是全球福利最大化的网络,这个发现意味着不挂钩支付实际上是福利增长。这使得这些支付有利于政治工具开放农业。重要的是澄清,网络模型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政治的世界。然而,这个框架可以用来作为基准去探索更复杂的情况。例如,这将有利于确定当引进扭曲的国内政策时,简单的模型得到的结果是否是可靠的。它可以扩展通过利益集团政治捐款的引入的方法。这可能是Gossman和Helpman所提出的通过政府的目标函数。虽然这些议题尚未在这篇文章中解决,他们建议作为对未来的研究的可能扩展。

❾ 急求啊!!!邮政储蓄银行方面的大专论文

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

摘 要:我国邮政储蓄目前已成为第六大金融机构,但受到金融界的广泛批评。这些批评根源于邮政储蓄独特的制度安排,因而这种制度安排的走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原理揭示邮政储蓄制度安排的内在逻辑,部分回答这种引起广泛批评的制度安排原因,指出这种制度的不稳定性,并探讨其演变方向。本文的结论是目前邮政储蓄制度安排秉承着过去,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只有邮政储蓄制度供给者利益兼顾,未来邮政储蓄制度的帕累托改进才能实现。
关键词: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路径依赖

一、前言
我国邮政储蓄自1986年开办以来,发展迅速。……。如此复杂的制度安排是如何形成、变化、发展的呢?
二、邮政储蓄的制度分析框架
……
三、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
(一)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的路径
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经历了三个阶段。(1)1986——1989年存款缴存制。这个时期的制度安排是①邮政储蓄业务由邮电部统一管理。②邮政机构吸收的储蓄存款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资金来源,全部缴存人民银行统一使用。③邮政机构对储户支付的利息,由人民银行按实际支付数定期拨付;邮政机构缴入人民银行的储蓄存款,不再计算利息。办理邮政储蓄业务所需的备用金,由当地人民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每年核定后预拨给邮政机构,不计收利息。人民银行根据邮局缴存的储蓄存款按月累计日平均余额付给2.2‰的手续费,由开户银行每月结计,按季付款,手续费率暂定三年不变。④邮政储蓄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
(2)1989——2003存款转存制。为有利于邮政储蓄长期稳定发展和加强人民银行、邮电部门内部的核算与管理,将邮电部门办理邮政储蓄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的业务关系改变为转存款关系,即邮政储蓄由邮电部门自办,邮电部门在人民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和长期存款帐户,吸收的储蓄存款转存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按照邮电部门在人民银行存款帐户余额的累计积数对邮电部门支付转存款的利息和保值储蓄贴息,活期存款帐户的存款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每年计付一次;长期存款帐户的存款按年利率13.5%计息,每季末计付一次。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利率,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保值储蓄贴补利息,仍由人民银行按实支付。停止支付邮政储蓄手续费和提供备用金;储户的存款利息由邮电部门支付;邮电部门获得的利差即为经营收入。1997年 12月 21日将长期与活期存款两类帐户合并,实行资金转存统一帐户制,统一按季计息。
(3)2003年8月至今存款自主运用制。2003 年9月人民银行推出了关于邮政储蓄体制改革的初步方案。方案采取了新老资金划断的方式,以 2003月8月1日为界,以后新增加的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的部分,执行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利率,这部分存款还可以由邮政储汇局自主运用,利率由市场决定。运用的途径包括: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债券买卖、依程序申请成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承销团成员、与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协议存款、与政策性银行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8 月 1日以前的老转存款由人民银行暂按现行转存款利率 4.131计息。
(二)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年中国经济体制已经偏离制度均衡点,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也面临制度变迁的压力。退一步说,假设当时金融制度是均衡的,当金融制度的外部制度环境发生变化时,金融制度均衡也不能保持下去。因为一项制度变迁会提出另一项制度变迁的要求,最终整个制度系统会发生变化。由于众所周知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改变,1978年以后中国的经济环境也发生变化。对1986——1989年邮政储蓄制度安排影响较为显著的因素有:第一,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国民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社会闲散资金日益增多,需要更多的金融中介积聚资金,支持生产发展如表一。在1978年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投融资体制是以财政为主,银行为辅,一家银行包揽天下,纵向而非横向分配资金的体制。经济资源集中在国家手中,国家既是储蓄者又是投资者,居民储蓄很少,是单纯的消费者。在这种环境下,银行成为财政出纳,金融体制与当时经济环境相适应。1978年以后,国家手中的经济资源相对减少,居民相对增多,储蓄者和投资者分离,原有的大一统的金融体制不在适应需要,需要更多的将储蓄和投资联系起来的金融中介。
表一 1978——1989年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年份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31.2 28.4 25.7 24.2 22.9 23.0 22.9 22.4 20.8 18.4 15.8 15.8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1
(2)中国人民银行恢复和增加了一些金融中介,但仍不能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中介的需求。我们可以通过1980年代以来国家银行的机构和人员的扩张来看实体经济对金融中介的需求力度。1981年国家银行年末机构总数47251个,年末职工数685483人,1986年国家银行年末机构总数67626个,年末职工数1006808人,5年内分别增长1.43和1.46倍,如表二。
表二 1981——2000年国家银行年末机构总数和年末职工数
年份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年末机构总数(个) 47251 48925 49687 53898 58364 67626 79619 98076 94563 116947
年末职工数(人) 685483 704077 732499 847000 924828 1006808 1122404 1204009 1343310 1421724
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年末机构总数(个) 123356 120622 138862 151985 160142 157365 158395 148847 140270 125449
年末职工数(人) 1499823 1617430 1769196 1876285 1922984 1919739 1932632 1908604 1818045 1717121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金融年鉴
(3)资金融通困难,资金紧张。1978年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为-715.5亿元,1986年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为-2236.1亿元,增长3.12倍。如表三
表三 1978——1989年国家银行信贷资金来源、运用(亿元)
年份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各项存款 1134.5 1339.1 1661.2 2035.6 2369.9 2788.6
各项贷款 1850 2039.6 2414.3 2764.6 3180.6 3589.9
各项存款-各项贷款 -715.5 -700.5 -753.1 -729 -810.7 -801.3
年份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各项存款 3583.9 4264.9 5354.7 6517 7425.8 9013.9
各项贷款 4766.1 5905.6 7590.8 9032.5 10551.3 12409.3
各项存款-各项贷款 -1182.2 -1640.7 -2236.1 -2515.5 -3125.5 -3395.4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金融年鉴
(4)对金融中介的巨大需求引起了社会各阶层对金融中介的供给,各阶层的初始条件不同,拥有的资源禀赋不同,因此形成不同的金融中介。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相关部门、民间个人或组织等办的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这其中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有直接金融中介也有间接金融中介等。邮电机构也具有办理金融的资源优势:至1986年拥有遍布全国城乡的53000个邮电局、所,拥有遍及城乡400万公里投递路线的10多万投递人员,有四通八达的电信网路,可以利用其他邮电业务发展邮政储蓄,有办理金融业务的历史等。但是在金融中介供给市场中国人民银行是一个垄断者,掌握着金融中介供给的审批许可权,任何不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中介都属于非法的金融机构,邮电机构要经营金融业务必须和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利用邮电机构的网络经营金融业务所耗费的成本要大大小于单独成立一家金融机构所耗费的成本,双方的合作会带来双赢的局面。在潜在利润的激励下,中国人民银行和邮电部形成第一行动集团,由于两者都属于国务院下属的政府机构,国务院是重大决策的最后裁定者,国务院作为第二行动集团帮助第一行动集团获得潜在利润。接下来的问题是两者如何分割潜在利润,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中介供给市场处于强势地位,利润的分配向中国人民银行倾斜。表现在第一,邮电机构只有吸收存款权,而没有资金运用权。1978——1989年国家银行信贷资金的贷款一直大于存款如表三,资金运用权是稀缺资源,中国人民银行将资金运用权抓在手里。第二,沿袭了1950年代初的做法,邮政储蓄定位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代办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邮政储蓄的绩效决定其去留。作为补偿,邮政储蓄由邮电部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支付邮政机构一定的手续费。对邮电部来说,这种制度安排是合算的,因为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远大于邮电机构吸储的实际费用,邮政储蓄的开展均摊了邮电机构的固定成本,发挥了邮电机构的规模效应。
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邮电部达成的制度安排为以后邮政储蓄的发展奠定了基本框架。这种安排达到了双赢的结果。1989年邮政储蓄拥有网点15609个,储户7451万户,业务人员37970人,存款余额100.8亿元,分别比1986年增长5.58,33.4,3.79,18倍,在1985——1989年的通货膨胀中,邮政储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基础货币起到了紧缩通货的作用如表四。但是这种安排的期限是短暂的,表现在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给邮电机构的手续费率暂定三年不变。这种制度装置隐含着双方三年后要重新协商。由于金融中介仍不能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中介的需求如表二,资金仍然紧张如表三,通货膨胀压力大如表四,中国人民银行面对资金的需求压力没有得到缓解。这种压力反映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财政借款、银行信贷和现金发行的居高不下。1987——1989年间,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借款/资产总额为13%,12%,12%,银行贷款/资产总额为72%,73%,73%左右,发行货币/负债总额为40%,48%,43%。中国人民银行仍能从邮政储蓄中获得潜在利润。另一方面,存款缴存制不利于邮政储蓄的长期发展,1988年邮政储蓄拥有11702万户,1989年拥有7451万户,下降了4251万户,为有利于邮政储蓄长期稳定发展和加强人民银行、邮电部门内部的核算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和邮电部1989年达成协议,邮政储蓄由邮电部门自办,将邮电部门办理邮政储蓄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的业务关系改变为转存款关系,中国人民银行按照邮电部门在人民银行存款帐户余额的累计积数对邮电部门支付转存款的利息。
表四 1978——2003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年份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100.7 102 106 102.4 101.9 101.5 102.8 108.8 106 107.3 118.5 117.8 102.1
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102.9 105.4 113.2 121.7 114.8 106.1 100.8 97.4 97 98.5 99.2 98.7 99.9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4
1986年和1989年的两个制度安排为邮政储蓄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这充分表现在邮政储蓄的网点、储户总量、存款规模、银行卡发行量和储蓄市场占有率方面。邮政储蓄收益呈现规模递增的态势。但是19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人民银行的收益成本发生了逆转。第一,金融中介的规模在收缩,1996年国家银行年末机构总数达到160142个,2000年下降到125449个,减少了31916个如表二。金融中介在总量上显示出供给大于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借助于邮政机构吸储的动力减弱。第二,金融中介的存款余额大于贷款余额,资金存在部分闲置,1995各项存款余额首次超过各项贷款余额3324.2亿元,2003年各项存款余额超过各项贷款余额49059.36亿元,如表五。
表五 1990——2003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亿元)
年份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各项存款 14012.6 18079 23468 29627 40472.5 53862.2 68571.2
存款-贷款 -3668.1 -3258.8 -2854.9 -3316.1 -337.6 3324.2 7418.4
年份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各项存款 82390.3 95697.9 108778.9 123804.4 143617.2 170917.4 208055.6
存款-贷款 7476.2 9173.8 15044.6 24433.3 31302.5 39623.47 49059.36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金融年鉴
第三,出现通货紧缩。1997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0.8%,2003年为99.9%如表四。第四,邮政储蓄制度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相抵触,大大减小了货币政策的效果。中国人民银行利用多种政策工具增加货币发行,但邮政储蓄把增加的基础货币送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在2001年《上半年货币政策分析》的报告中指出,“1998年以来,邮政储蓄保持了年平均增长约20%的快速增长势头。由于邮政储蓄是全额转存中央银行的,邮政储蓄增加越多,基础货币来源就会越多,但在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投放渠道狭窄,无法及时用出去的情况下,就会造成邮政储蓄增加越多,中央银行被动紧缩力度越强的政策效果。”第五,随着邮政储蓄规模的扩大,其对金融市场运行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更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加强监管,但1989年的制度安排规定了邮政储蓄由邮电部门自办,而且邮政储蓄业务和邮政业务的会计帐务不是分立的,中国人民银行难以对邮政储蓄进行有效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认识到如果能够改变1989年的制度安排,至少会减少自身的损失。但是1997年后的制度调整却不利于中国人民银行。表现在第一,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与邮电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协商,提出了邮政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即把邮政金融部门改组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金融法人实体。1999年国务院已原则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关于改革邮政储蓄、汇兑管理体制的意见,但随后不了了之。第二,当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利率大幅度下调时,邮政储蓄转存款名义利率呈现出“刚性”,居高不下,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年利率和邮政储蓄转存款实际利率倒挂,邮政储蓄转存中国人民银行越多,中国人民银行损失越大如表六。究其原因,我们推测可能是邮政部游说国务院的结
表六 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
时间 居民
年存款
利率 邮政储蓄转存款
名义利率 邮政储蓄年转存款实际利率 邮政储蓄名义利差 邮政储蓄实际利差 商业银行准备金年利率 央行再贷款年利率 央行再贷款年利率-邮政储蓄转存款年实际利率
1997.12.21 5.67 7.452 7.6628 1.782 1.9928 7.56 9.36 1.6972
1998.03.25 5.22 7.218 7.4157 1.998 2.1957 5.22 7.92 0.5043
1998.07.01 4.77 6.6429 6.8102 1.8729 2.0402 3.61 5.67 -1.1402
1998.12.07 3.33 5.922 6.0548 2.592 2.7248 3.24 5.13 -0.9248
1999.12.21 2.25 4.6008 4.6808 2.3508 2.4308 2.07 3.78 -0.9008
2002.02.21 1.98 4.347 4.4184 2.367 2.4384 1.89 3.24 -1.1784
2003.01.01 1.98 3.847 3.9029 1.867 1.9229 1.89 3.24 -0.6629
2003.08.01 1.98 1.89 1.9034 -0.09 -0.0766 1.89 3.24 1.3366
注:邮政储蓄转存款名义利率按季计算,将其按复利计算可得出邮政储蓄年转存款实际利率。资料来源:历年中国金融年鉴。
果。自从邮政储蓄开办以来,邮政机构成为1986、1989年银邮协议的既得利益者,由于邮政储蓄制度供给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邮政机构力图维持现有的制度安排,为此需要寻求上级政府部门的政治支持。1999年邮政和电信分拆,全国邮政亏损179亿元,负债95亿元,在建项目资金缺口210亿元。国家推出“8531”计划,从1999年起每年分别向邮政补贴8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邮政部提出“三年扭亏,五年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计划(蔡友才,2003)。中国人民银行实际上承担了本应由财政承担的补贴。但是这种损失的承担是有时间限制的,更为重要的是,在1989年的银邮协议中,中国人民银行埋下了一个制度装置,即“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利率,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但转存款利率调到什么水平双方当时并没有一致的协议,从而扣住了邮政部的命门。三年以后,即2003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启动这个装置,解决了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年利率与邮政储蓄转存款实际利率倒挂问题,同时放宽邮政储蓄资金运用渠道,邮政储蓄步入自主运用资金阶段。
四、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安排未来的走向
参考文献(按照附件2要求)
〔1〕 李玮,2000:《对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安排的审视与思考》,《金融研究》第10期。
〔2〕 汪洋. 邮政储蓄、政策性金融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 [J] . 当代财经,2004,(5)
〔3〕 杜惠芬. 邮政储蓄制度下货币乘数的漏损效应分析 [J] . 财贸经济, 2004,(4)
〔4〕 蔡友才.“第五大金融机构”何去何从——我国邮政储蓄体制问题实证研究[J] . 经营管理者, 2003,(5)
〔5〕 唐成.中国的政策性金融和邮政储蓄的关系的研究 [J] . 经济研究, 2002,(11)
Theory Analyses of China Postal Savings Institutional Change
Panchaoshun Chengkun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642)
Abstract: While china postal savings system becomes the sixth financial organization ,it suffers widely criticized .These criticism originate from special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postal savings , so it becomes one of focus people’s concerning . This paper indicates the logic in th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postal savings ,partly answers the reason of this arrangement, points out its unstability and studies its evolution.This paper draws following conclusion that the present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postal savings evolve the past inevitably ,the parato’s improvement of postal savings institution can be realized in the future only when its supplier’s benefits are taken care of.
Keywords: china postal savings ; institutional change ;path dependence

❿ 纳什均衡是不是帕累托均衡

长文“帕累托最优处处满足吗?”中的一部分:
帕累托最优与纳什均衡是不同的。譬如,“囚徒困境”是博弈论(或称对策论、赛局理论)中经常使用的一个理论分析模型。该模型说的是,甲和乙合伙抢了银行,被抓获。他们被关进分隔的牢房。检察官分别告诉他们:如果两人都不坦白,他们会因非法携带枪支的罪名各判刑1年;如果其中一人招供而另一人不招供,坦白者作为证人将不会被起诉,另一人将会被重判10年徒刑;如果两人都招供,则两人都会以抢劫罪名各判5年徒刑。结果,两个人都招供了。在博弈论中,这种结果是一种纳什均衡,即给定别人策略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单个局中人有积极性选择其他策略,从而没有任何人有积极性打破这种均衡。在上述囚徒困境模型中,如果甲相信乙招供,那么他的最佳策略是招供,而如果乙相信甲招供,那么他的最佳策略仍是招供。这就是一个纳什均衡,它是“自确定”的。
但是,这个纳什均衡不是帕累托最优。在经济学上,帕累托最优指的是:在给定现有资源条件下,不存在任何其他配置结果使某些人情况更好,而又不使任何其他人处境更坏。显然,在上述囚徒困境模型当中,甲乙两个人都从理性的角度出发,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结果是双方不合作,都认罪了。也就是说,实现了纳什均衡。但是,如果甲与乙合作,产生的结果要比双方不合作好得多。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合作,就存在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改进是指一种变化,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帕累托改进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的路径和方法)。那么,为什么两人不敢合作呢?甲会这样推理:“假如乙不招供,我只要一招供,立即可以获得自由,而不招供却要坐牢1年,显然招供比不招供好;假如乙招供了,我若不招供,则要坐牢10年,招供了只坐5年牢,显然还是招供的好。可见,无论乙招供与不招供,我的最佳选择都是招供。”同理,乙也会如此推理。于是,谁也不敢选择合作。所以,在囚徒困境这个模型当中,从个人的理性出发,推导不出帕累托最优。
由此可见,纳什均衡只是一种平衡,而不是一种帕累托最优,不是一种完美的结局。

阅读全文

与银行贷款的帕累托改进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车子被贷款公司开走怎么办 浏览:863
贷款逾期还款利息怎么计算 浏览:874
我的征信花了网贷还好贷款吗 浏览:545
被骗网络贷款1000元自己花600元 浏览:374
中国银行信用卡贷款利息 浏览:128
买房子付了钱对方有贷款不还 浏览:410
青岛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浏览:809
交了首付后贷款不还开发商还了 浏览:421
提前毕业贷款利息怎样支付 浏览:558
丰收互联贷款合同消失 浏览:423
贷款利息是商业银行流动性来源有 浏览:513
专利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浏览:774
优盛网络科技贷款 浏览:705
贷款炒股票银行会同意吗 浏览:553
70万贷款逾期2月黑名单 浏览:654
什么叫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浏览:951
因为父母贷款没还妻子要和我离婚 浏览:811
有没有交了首付不能贷款的 浏览:330
大学生贷款逾期起诉 浏览:594
信用卡逾期银行抵押贷款 浏览: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