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贷可以改成公积金贷款吗
房贷经过申请满足条件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很行):住房公积全管理中心应当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2. 如果已经办理商业贷款的房贷,后面是否还能更改成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的房贷,后面是还能更改成公积金贷款的,但是有一定期限的。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 买房子商业贷款,以后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过需要符合以下的条件才可以:
1、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4、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5、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6、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南宁市住房银行贷款改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公积金基地处理的现金大额提早还款事务适用于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公积金有些。假如贷款人手头有活动资金,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充足,又有还款需求的,引荐挑选此种还贷方法。
处理请求贷款当时无逾期,且处理日期不为还款日当天。
现金大额提早还款没有时刻、次数、金额约束,只需将现金存入银行代扣账户内,处理时带着身份证到公积金基地货台处理即可。如需代理,需求代理人带着有用身份证和主贷人身份证。
4. 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一般来说,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有按照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话,是可以将个人商业房贷转为公积金贷款的(简称商转公)。
但是,这个规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且有地方性,某些省市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不同的政策。
结束语:因为不同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不尽相同,其政策会有比较大的出入,因此,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具体如何办理,建议申请人自行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房贷银行进行详细的咨询,以免出现问题。
5. 买房时是办的银行贷款还可以改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5)南宁市住房银行贷款改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一条 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6. 南宁市商业房贷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条件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购买、建造自住房贷款;(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到期,且无逾期现象;(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属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的工、农、中、建四家所属银行之一;(四)商转公贷款额度和期限不超过《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最高上限;(五)前后贷款抵押物需为同一抵押物;(六)借款人符合《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三)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宣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属县市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申请;(二)中心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住房公积金贷款文本;(三)申请人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连同填写完整的贷款文本一起交中心;(四)中心审核后准予贷款的,确定贷款额度、年限、利率和抵押方式,并签发《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通知书》;(五)申请人持委托贷款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到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六)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或抵押权转移登记;(七)中心凭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凭证签发转账支票,用于归还申请人所欠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金。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一)贷款额度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剩余额,精确到“分”;(二)贷款期限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剩贷款期限,精确到“日”;(三)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7. 已经办了商业贷款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您的商业贷款已经完成,银行已经放款,那无法改成公积金贷款,如果您现在还没有办理完成商业贷款,则需要需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合同变更通知单,同时需要重新签订网签合同。
8. 银行商业贷款方式可以改成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吗
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