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内保外贷是什么意思
1、 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担保形式为:在额度内,由境内的银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内企业的境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2、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拓展资料
1、一是"内保",二是"外贷"。"内保"就是境内企业向境内分行申请开立担保函,由境内分行出具融资性担保函给离岸中心;"外贷"即由离岸中心凭收到的担保函向境外企业发放贷款。
2、假设国内的公司,A公司在海外一个子公司是B公司,因为自身经营,比如参与国际间的贸易竞争需要贸易融资额度或者企业周转需要流动资金贷款,急需要银行的授信支持,但是因为B公司在海外成立时间较短,或者海外银行对B公司有"规模"的要求,在短时间内得到海外授信的难度比较大。而A公司跟某银行境内分行合作情况良好,且有授信的支持。在这样背景下,通过某银行的"内保外贷"业务就可以解决。由境内企业向某银行境内分行申请开立融资性担保函,然后由某境内分行出具该担保函给离岸中心,由离岸中心提供授信给海外公司,解决了客户的需求。
3、内保外贷业务中的境外借款主体-境外企业必须要有中资法人背景,举一个例子,假设我个人在国内有一个公司,同时我在香港也注册了一个公司,如果说香港公司是以我个人直接投资的,算不算中资法人背景?不算。但是如果说香港公司是由国内公司直接投资成立的,这样就具备了中资法人背景。如果说我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新加坡公司又在香港投资成立香港公司,那这样香港公司是不是具有中资法人背景?答案是没有。就是说借款的主体的股东方至少有一方是中国企业,这样的政策是为了鼓励国内企业走出海外,而对于自然人走出海外,政策尚未明朗,关于"内保外贷"业务,需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这一点
Ⅱ 国内公司向国外公司借钱,有什么限制,怎么样换成人民币
摘要 境外贷款是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国外资源的重要形式。利用境外贷款,不仅可以拓展企业融资的渠道,使企业有更多的机会货比三家、币比三种,降低经营成本,而且可以通过与国外银行的合作,借助其严格的管理系统提高本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Ⅲ 国内企业如何境外贷款
除了前面一个大哥的专业回答,现在还有一个绿色的通道可以实现企业通过新加坡境内的中资银行的分支机构贷款低利率的人民币。这就是2014年7月,人民银行跨境办通过的《中新天津生态城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新加坡人民币贷款利息为2-3%,计算手续费和银行成本,生态城内企业通过跨境贷款利息为4%上下,巨大的贷款利差是跨境人民币贷款的活力。
目前已有中农工建交招等多家银行与生态城管委会对接并签署贷款框架,2014年下半年总额20亿元人民币,先到先得。国家给天津生态城的特殊政策可以说是,金融改革超“自贸区”的政策突破,对企业对区域都是巨大利好。
欢迎意向来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的企业和有资源可整合转化的金融服务机构前洽谈,管委会政府欢迎合作及投资。
有业务需求可联系:tjecocityzhaoshang@126.com
Ⅳ 目前BVI公司上了新的境外业务,能在境外银行申请贷款吗
不能。
商业银行到境外借敢是银行利用外资的重要途径,但如果对其不加有效的管理,则可能引起债务危机,影响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信誉,因此,商业银行到境外借款也应该纳入金融管理部门的管理范畴。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行使着管理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到境外借款的管理职权。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对银行到境外借款作了明确规定:
(1)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际商业贷款的审批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具体负责对国际商业贷款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2) 境内机构到境外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全国性金融机构对外借款,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区域性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机构对外借款,由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审核,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但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分行或区域性商业银行的分行须经其总行授权,方可按此程序报批。未经批准,对外签订的贷款协议不能生效,外汇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外债登记;银行不得为其开立外汇帐户;借款本息不得汇出。
(3) 借用短期国际商业贷款,则由全国性金融机构提出余额控制额申请,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下达。银行分行可以向其总行申请额度,对外借用短期国际商业贷款,由其总行校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由分行所在地外汇管理分局负责监督管理。区域性银行可以向所在地一级外汇管理分局申请短期额度;省一级外汇管理分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的短期额度内进行审批。
拓展资料:
一、 境外企业贷款流程有哪些呢:
境外贷款是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国外资源的重要形式。
利用境外贷款,不仅可以拓展企业融资的渠道,使企业有更多的机会货比三家、币比三种,降低经营成本,而且可以通过与国外银行的合作,借助其严格的管理系统提高本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由于境外贷款环节与境内贷款有一些不同,需要明确企业境外贷款的审批程序。 境外贷款的贷款协议中,有许多涉及股权变动、企业经营及重大的法律责任的约定,常常需要企业业务经营部门、法律部门的共同审核,而非企业财务部门单独作出决定。
Ⅳ 国内企业能否直接向境外机构借款
不可以,但是企业在银行评价级别很高的话可以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海外银行贷款业务,利率很低,但是达到这种级别的企业极少。
Ⅵ 央行:防止境内资金以境外贷款名义绕道回到境内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于2021年9月18日至10月3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到33家机构及个人的意见建议188条,经充分研究论证,绝大多数意见已经采纳吸收。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建议进一步明确境外贷款余额及上限的计算币种及折算汇率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明确境外贷款余额及上限的计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外币境外贷款余额以提款日的汇率水平折算。
二、建议明确境内外银行合作开展境外外币贷款业务的管理要求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明确境内外银行合作开展境外贷款的,不论币种均需建立信贷责任、管理和风险分担机制。
三、建议调整境外贷款使用范围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境外贷款原则上应用于境外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和偿还内保外贷项下境外债务,不得用于虚构贸易背景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投机套利性交易,不得通过向境内融出资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主要考虑:境外贷款应用于支持境外企业真实合理的经营需求,防止境内资金以境外贷款名义绕道回到境内,规避其他监管要求。
四、建议进一步明确涉及跨境担保的报送要求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涉及跨境担保业务时,银行应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办理,《通知》不再提出额外要求。
五、建议进一步明确境内银行境外贷款业务数据报送要求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境内银行除需按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境外本外币贷款、跨境收支、账户等信息外,还需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末本银行境外贷款余额变动等统计信息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后续将进一步明确数据报送内容和路径。
六、建议进一步明确通过分账核算单元及离岸账户办理境外贷款业务的管理要求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一是明确分账核算单元发放的外币贷款与人民币贷款管理逻辑保持一致,使用总行下拨人民币资金发放的贷款须纳入境外贷款余额管理。二是明确通过离岸账户发放的境外贷款遵循外来外用原则,按离岸银行业务相关规定办理,不纳入境外贷款余额管理。
七、建议调整部分参数设置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一是考虑到口行一级资本及境外贷款业务开展的特殊情况,将口行境外贷款杠杆率由目前的1.5提升至3,以覆盖其存量业务及未来增长潜力;二是针对一级资本规模较小银行的境外贷款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式设置,对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在20亿元以下的银行,统一给予20亿元的余额上限。
此外,还有部分涉及《通知》落地细节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落实。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做好《通知》发布实施工作,督促相关主体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发挥跨境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1月29日
Ⅶ 中国境内的银行可否直接境外放款
明显是绝对不行的,这样还不乱套了。
Ⅷ 一个位于外国的企业可以申请中国银行贷款吗
你好朋友,这个应该是不能的,因为银行没有对境外企业提供贷款的权限,只限于本国内企业,谢谢。
Ⅸ 境内企业办理境外借款业务以下哪种场景
摘要 您好,我是网络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