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欠银行贷款也欠税怎么分配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执行。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Ⅱ 税贷中行和建行哪个好
建行税易贷比较好。
建行税易贷是建设银行对按时足额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可循环的信用贷款,按照税款总额放大4~7倍计算,企业最高可贷额度为200万元。建行税易贷的贷款日利率为0.018%,审批只需3天,贷款期限长达12个月。
用户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和经营证明即可办理。(身份证明:企业主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当地户口簿、家庭房产证明等。经营证明: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开具的近两年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等。)
拓展资料:
每月应按时还款,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向银行提供的本人住址要准确,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地址要准确,就能方便银行与其的联系,每月都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目前大部分银行的税金贷款申请都是比较快的,一般1-3个工作日就能审批好,只有个别税金贷款人工的企业税务贷款会比较慢。一般应向税务贷款放款速度的是预约开对公一般户的时间,大部分银行预约开对公一般户的时间比较久,这就导致税务贷款放款时间大大延长,而且开户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很多问题,导致放款时间比较长。
申请贷款额度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与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
Ⅲ 税款和银行贷款同时欠款,现金不足的情况下,先还哪个款项
税款办一个缓交,银行的先还上.
Ⅳ 企业先是还银行的贷款还是欠缴的税款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因为企业将办公楼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你公司的归还顺序是:一、贷款;二、税款;三、货款。
Ⅳ 您好律师,公司破产清算后清偿顺序中,银行贷款和欠供应商应货款,应该先清偿哪个谢谢!
银行贷款和债权人的钱,没有特殊情况,是平等的,没有先后。
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Ⅵ 公司破产,卖资产,差员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税费,银行贷款,客户货款,优先付那些求熟知法律破产法,
根据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Ⅶ 税款优先于贷款利息吗
是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包括欠银行贷款本金利息,其他债务人的经营发生的债务等。
Ⅷ 企业获得的利润是先交税还是先偿还贷款
企业获得的利润是先交税。税金属于国家收入,贷款属于企业收入,当然国家收入层级高于企业收入了。如果扣税后没有偿还能力,只能说银行放贷风险出现了。银行贷款从法律层面,与企业欠款没有区别。银行都是商业行为,只不过我国大部分银行为国有。
拓展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⑵计税工资的扣除。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8%),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⑷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准予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
Ⅸ 公司即将破产,资不抵债,请问破产清算是优先赔偿员工工资还是优先偿还银行和政府税务等
银行贷款有担保的优先清偿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没有担保的,优先清偿劳动者工资。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