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朋友借用我的银行卡说转一笔贷款,这样对我会有什么风险吗
1、如果是合法转帐,对你不会有任何风险。
2、如果涉嫌非法交易,你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赔偿责任。
3、转帐可以不用他人的银行卡,现金也可以汇款转帐。
B. 朋友买车刷的我的银行卡和信用卡,能做证据起诉吗
朋友买车刷的我的银行卡和信用卡,对此相关的交易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进行起诉的。
C. 朋友贷款为什么把钱打我卡上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第三方的受托支付。现在银行对贷款都有要求。超过30万或者50万的话就需要收图到第三方。相当于是一个专款专用的。会从借款人的卡上过一下。然后再委托支付给你
D. 帮朋友分期买车,用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该如何签定协议,对本人无后果之忧,受法律保护
请不要用你的身份证,银行卡给朋友买车
1 一旦分期,汽车销售商和银行会向中国人民银行上传您的征信记录,一旦您朋友违约还不上款,您的征信记录就有污点了,而且汽车经销商和银行会向您而不是您朋友追债,但是车却被你朋友开走了
2 就算您朋友正常还款,在贷款没还完时,如果您申请其他贷款,比如房贷,银行会从后台的征信记录里看到您的汽车贷款信息,尽管这不是您的,银行可能会降低您的信贷额度,甚至认为您负债过高拒绝您的贷款的。
3 如果您朋友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报废了,当因为酒驾等原因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时,您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车的全部费用的。
您想明白了嘛?
E. 银行卡绑定帮朋友还车贷,朋友未及时存钱进去会影响我的征信吗
你好:别人通过你的银行卡还贷款不会影响你的征信的。如果出现没有及时存款而导致逾期记录,也会在贷款人的信用报告中展示逾期记录。另外如果你作为担保人的话,会在你的信用报告中展示担保业务的。
F. 别人贷款用我的银行卡收钱
别人贷款却用自己的银行卡收钱建议谨慎对待,有可能承担还款责任,防止上当受骗。如果你朋友拿你的卡去当收款卡,你的银行卡流水过大会引起税务部门及银行等资金监管部门的注意,到时候可能需要你缴纳税收或者说明部分交易款项来源。
委托贷款合同在签订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凡委托金融机构办理委托贷款的单位与个人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必须在其委托的金融机构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并将委托贷款存入该帐户。委托贷款的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
2.委托贷款的借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由委托单位决定,但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委托人在确定贷款对象时应对借款人的情况进行审查。借款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较好的经营效果及履约能力。如需贷款担保人的,委托人还应对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贷偿能力进行核查。委托人还应对贷款用途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根据贷款的不同种类(如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等)和国家对同种类、同期间贷款利率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决定贷款利率。
3.委托贷款如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要有有关部门批准的正式文件方可办理。
4.受委托办理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对委托贷款的风险不承担经济责任。如借款单位因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金融机构不负代借款单位偿还本息的责任。
受委托办理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之前,就应对委托人指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审批手续进行核查。这不仅是为审查这笔委托贷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同时也是对贷款安全的负责。
5.受托人不但要审核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还要自行对借款人的全体资格和经营情况、借款担保人的资格和担保能力、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调查。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将情况通报委托人,并听取委托人的处理意见。只有在双方都认为没有问题了,才可以签订合同。
G. 买车的时候别人绑定我的身份证信息和银行卡这个怎么解决撤销
摘要 要去。银行里面查找这个银行卡绑定一些,然后解除绑定还要去车管所里面进行备案。
H. 买车贷款用的我自己的卡需要解绑吗
车贷还完银行卡需要解绑。因为用来还车贷的银行卡,一般都是担保公司提供,当然用户如果是使用自己的储蓄卡进行还款的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三)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I. 朋友有一大笔钱要转到我的银行卡里,然后拿着去买车,会有什么风险吗
建议您拒绝。如果您的朋友用您的银行卡,那就存在他银行卡使用不了或者冻结的情况,有很大的可能是因为他贷款逾期不还或者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您借了,可能承担连带的责任。而且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银行卡、存折等银行账户均为实名制,一旦借出的银行卡出现违法行为或信用问题,都能追溯到账户的所有人,导致户主个人信用及财产受损,甚至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指出: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银行卡实名制,按规定本人使用,禁止出租出借银行卡。将银行卡借给他人,首先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的管理规定,其次如果他们拿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你要承担连带责任。按《刑法》、《银行法》、《反洗钱法》中的相关规定,即便是在持卡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也需承担连带责任。盗取他人银行卡并使用该如何定性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同时该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资助恐怖活动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