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行]如何加强我国商业银行贷后管理
提要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存在的价值不仅仅是作为社会信用中介,更重要的是在于其能够承担和管理资金融通中发生的各类风险。对贷款全过程风险的防范控制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内容,而贷后管理则是这一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商业银行来讲,贷后管理并不是新鲜事物。经过商业银行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虽然积累了许多有价值经验,但是从总体上来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贷后管理水平还很薄弱,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强化贷后管理,以全面提高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应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当前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内的工作重点。 当前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贷后管理的机制还不健全。贷后管理的目标应该是实现商业银行贷款的综合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或者损失)最小化。按照这一目标,完整的贷后管理体系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客户的维护和检查、风险预警、风险报告、对风险的反应、风险处置等。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与客户的合作、风险的预警、传导、反应和处置等方面的有效机制还没有以严格的制度形式进行规范,更谈不上有理想的执行效果,基本上还处于零散、简单、粗放型的初级管理阶段。 (二)贷后的服务意识差。在工商企业越来越重视售后服务,并将其作为增强竞争力、扩大收益、维系客户关系重要手段的今天,受传统经营理念和思维方式的影响,商业银行对贷后的服务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严格履行贷前对客户所作的承诺,或者“一贷了之”,不及时掌握、研究和解决客户对银行提出的金融需求。将贷后管理片面地理解和执行为对借款人的检查监督,在潜意识里,还是将银行凌驾于客户之上,“衙门意识”、“官办意识”还未从根本上消除。 (三)贷后检查流于形式。一是检查结论定性化、简单化。比如对于“借款用途”、“贷款归行”、“担保能力”等内容检查的结论都是诸如:正常、良好、按规定执行等。二是贷后定期检查的内容格式化,检查面较窄。三是部分银行分支机构对贷后检查表上“借款人确认意见”栏,在贷款发放时就让企业的财务人员盖好印鉴。四是季度检查报告内容简单,有的只有寥寥数语,而且季度之间的检查报告除了一些财务指标有些变化外,其他内容雷同。以上这些现象反映出客户经理和经营行的负责人对于贷后管理工作是出于应付上级行检查的需要,导致平时的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塞责。 (四)风险预警体系不完善。目前风险预警信号的识别和揭示主要来源于日常的信贷检查,按照商业银行的一般规定,现在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检查日各类信用品种的余额和形态及其变化、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报告期一些财务指标及其变化、借款用途、借款人货款归行变动、担保能力等,当然,这些信息资料的确很重要,但是还不足以科学和全面地描述借款人的风险状况,也难以把握影响贷款归还的潜在性和实质性因素。 (五)风险反应机制不灵敏。在发现贷款风险之后,必须有快速、灵活的传导反应机制,才能防患未然,或者为及时捕捉机会,制定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奠定好的基础。现在对于企业来讲,呈现出生命周期逐步缩短、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科技水平日新月异之势,与此相关,对于银行来讲,化解风险的机会也是稍纵即逝,时不我待。但是部分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比较有效的风险快速反应机制,受短期利益和规避责任等因素的影响,对贷款风险反应迟钝,推诿、观望的现象比较严重,从而导致在发现风险和报告风险之间的时滞较长。 (六)风险化解手段单一。对于银行来讲,在贷款的事实风险或者损失出现后,有效地化解和处置手段不多,目前一般只是通过法律诉讼和处理担保品的途径来清收贷款本息,在西方商业银行中运用比较普遍的诸如:企业债务重组、不良资产证券化、政府救济等方法很难也很少使用。而且由于来自企业、政府、法院、社会中介机构的障碍较多,阻力较大,通过处理担保品来化解风险的最终损失率常常很高,这也是导致对一些不良贷款贷后管理的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另外,由于主要受经营机制未理顺等因素的影响,银行有能力化解潜在风险客户贷款的市场主动退出机制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效果也不理想。 贷后管理工作薄弱所带来的主要危害 (一)丧失了获取利益的机会。银行并不直接创造价值,其经济利益来源是通过分割服务对象所创造的利益。一位著名的外国银行家在论述银行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曾经说过,银行就像理发店等服务行业一样,只是通过丰富产品和提高服务质量来实现自身的价值。但在贷后管理工作中,银行没有及时掌握客户、市场的需求以及竞争对手的情况,从而丧失了与客户进一步合作和获取更大利益的机会,有的甚至导致优良客户的流失,从而失去了利益源。 (二)丧失了及时控制和降低贷款风险的机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也可以说是两条发展路径:一是失去了信贷主动退出的机会,其发展路径是:贷后管理跟不上→不能及时识别(或报告、处置)贷款潜在风险→潜在风险转化为事实风险→不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这种危害在于商业银行完全有能力控制和消除贷款风险而没有做到,出现了不应该有的贷款损失。二是贷后管理跟不上→不能发现(或报告、处置)贷款事实风险→失去及时化解风险和减少损失的机会。这种危害就是能够减少损失而没有做到。这两种路径最终的结果都是导致信贷资产质量的恶化。 形成当前现状的主要原因 (一)信贷资金自身的运行规律。贷款在发放之后,对于银行来讲,是将信贷资金的使用权、收益的分配权完全让渡给了借款人,也就是,从贷款发放之日与本息完全收回之前这段时间(贷后管理期间),银行其实已经对信贷资金失去了主动的控制权,这也是信贷资金与自由支配的自有资金和法律保障性较大的委托代理关系的股本金在控制权上的本质区别。既然银行在贷后管理期间,失去了对信贷资金的主动控制权,理所当然,这种管理的难度肯定较大,只能依靠有效的监管和借款人的配合来实现,这也是目前商业银行贷前准入条件控制效果优于贷后管理效果的理论原因之所在。 (二)外部原因。贷后管理主要是依靠银行的有效监管和借款人的配合来实现,但是要想取得良好的效果,还必须有相应的外部环境,而目前的贷后管理的外部条件是不容乐观的。一是银企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二是信用环境不理想。三是司法制度不健全。 (三)银行内部原因。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工作还很薄弱与客观原因有很大的关系,但是笔者认为主要和决定性的原因还是来自于银行内部。很多工作是我们应该做也能够做,但是却没有做或没有做到位。之所以如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二是制度不完善。三是考核不健全。四是检查不到位。五是责任不明确。六是队伍建设跟不上。 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广大信贷人员特别是各级行领导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要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贷后管理工作跟不上对信贷资产质量、对商业银行长期利益、对培育新型信贷文化的危害性,尽快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从而定办法、拿措施、出成效。 (二)完善制度。商业银行总行要尽快组织人员研究制定下发具体化、可操作性强的贷后管理办法,办法应该围绕建立贷后风险的预警、反应、防范、化解机制做文章,同时要明晰责任和制定激励措施,设置贷后管理“高压线”,严格规范贷后管理行为,对于那些应该做而没有做或者没有做到位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三)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对客户的贷后管理不能“一刀切”,可以根据客户的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指导。对于农、工、商等企业的贷款主要按照行业、品种分类管理;对于电力电信等垄断程度高和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贷款,可以适当减少检查的频率;对于个人消费贷款等低风险业务品种可以更加简化。目前贷后管理的重点应该是正常类客户和“边缘性”客户。所谓“边缘性”客户指的是目前在产在营,但是却存在潜在风险或不太严重的事实风险,并且有恶化趋势的企业,其目的是要遏制目前不良贷款的非正常性再生。 (四)提升贷后管理层次。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商业银行对大客户、大项目的信贷投入增加迅猛,贷款的集中度明显提高。在集中收益的同时,也使风险集中。而这些大客户、大项目对金融服务要求高,银行管理难度大,如果仅仅依靠经营行的客户经理,不管是在地位上还是在能力上显然是不对等的。所以要学习市场开发的经验,上下联动,相互配合,提升贷后管理的层次,特别是上级行,要直接参与所开发客户的维护和管理。 (五)加强检查指导。不管是信贷前台还是信贷后台、不管是信贷部门还是审计稽核部门、不管是上级行还是本级行、不管是定期检查还是不定期检查、不管是综合检查还是专项检查都应该将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总结经验、严惩违规违纪行为,以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严格考核。要制定具体的贷后管理考核指标,这些指标要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住,不能流于形式,定期严格考核,兑现奖惩。要将贷后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与各级行行领导的任期目标挂钩考核。 (七)加强队伍建设。这是永久性话题,无须赘述。除了要充实人员,提高素质外,特别要注意保持客户经理队伍的相对稳定性,要淡化“官本位”意识,对于优秀的客户经理更多采取经济上的激励措施。
⑵ 如何加强信贷管理
信贷管理水平不高,基础工作薄弱,不良贷款长期居高不下,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来说影响是长期的,危害是巨大的。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一方面造成银行、信用社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难以收回;另一方面,银行、信用社还必须支付储户的存款本金及存款利息,使行社丧失获取利益的机会。人们知道:银行、信用社并不直接创造价值,其经济利益来源是通过分割服务对象所创造的利益来实现的。行社金融资产质量往往反映在贷款质量上,不良贷款居高不下,致使银行、信用社资产的流动性大大降低,失去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必然会影响银行、信用社自身的经营效益,甚至影响其生存与发展。
以笔者多年从事信贷工作之经验,控制新增不良贷款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即从贷款的“发放——使用——收回”三个环节抓起,尤其要搞好贷款的发放。多少年来,银行业所实行的贷款“三查制度”、“三包制度”、“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制度”、“抵押担保制度”等等,都是有效防范化解不良贷款产生的方法和手段。这些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方法和手段,既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又科学可靠,非常贴近行社实际,特别是服务“三农”、个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实际,切不可在盲目学习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先进信贷管理方式的同时,忘掉或抛弃了自身传统优秀的东西。除此之外,加强信贷管理还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力度。要进一步明确产权关系,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办成真正的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要进一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弱化政府行为,不承担或少承担政策性贷款业务,即使承担,国家也要给予一定的政策补贴,弥补因政策性业务而造成的资金和行社利益损失,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改革步伐。
二要提高对信贷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完善信贷制度。首先,要提高各级决策者对信贷管理工作的认识,尽快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方法,拿出措施,见到成效。要充分认识到信贷管理工作跟不上,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长期利益的影响,对员工个人利益的影响,对培育新型信贷文化的影响。其次,要早日拿出具体可操作的信贷管理办法,着重在建立贷后风险的预警、反应、防范、化解机制上做好文章,明晰责任和制定激励措施,设置信贷管理高压线,严格规范信贷管理行为。对那些管理不到位,人为造成不良贷款的要坚决严厉惩处。再次要完善贷款程序,落实信贷岗位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和主要决策人的责任。
三要加强检查指导,严格考核。不管是信贷部门还是审计稽核部门,不管是上级行,还是本级行,不管是定期检查,还是不定期检查,不管是综合检查,还是专项检查,都应该将信贷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总结经验,严惩违规违纪行为,以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制定具体的信贷管理考核指标,这些指标要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住,不能流于形式,定期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要将信贷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与各级行社领导的任期目标挂钩考核,不能一边贷款搞得一塌糊涂,另一边却拿着高薪,灯红酒绿,安然自得,导致权责利相脱节。
四要努力加强信贷队伍建设。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来加强信贷人员的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素质和信贷管理能力,提升信贷工作水平。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和国家宏观形势的变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大客户和大项目的信贷投入增加迅猛,贷款的集中度明显提高。在集中收益的同时,也使风险集中。而这些大客户、大项目对金融服务要求高,信贷管理难度大,因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培养自己的高级客户经理,积极学习和借鉴其它商业银行先进的信贷管理方式和市场开发的经验,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努力提升信贷管理的层次。作为省联社,也要发挥其领导、信息、资源、人才等优势,直接参与大客户、大项目的研究论证、开发维护与项目管理,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择优扶持。此外,要不断推广总结国际国内信贷工作成功经验,做到扬长避短、趋利除弊、完善提高、与时俱进。
⑶ 我国商业银行在管理不良贷款的时候有哪五级分类,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这种分类方法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⑷ 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如何加强住房按揭贷款的管理
利率市场化的背景,商业银行想要加强房子按揭贷款的管理,可以对贷款人的审核进行加强管理,同时对还款的情况随时进行管理和处理,这样才可以。
加强房地产行业形势研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运行、相关行业产业状况、相关政策面的分析研究,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势、行业运作特征,密切关注经济周期、市场波动、资金链松紧、居民预期变化等可能给按揭贷款业务带来的风险。
(4)商业银行如何对有问题贷款进行有效管理扩展阅读:
进一步完善按揭贷款风险防控制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完善与自身承受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的按揭贷款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审慎经营原则细化有关操作要求和业务流程,合理配置资源,全面提升对按揭贷款客户的风险识别、计量和管理能力。
做好客户群识别与区分工作,改善差别化服务水平,提高差别化管理与定价能力。进一步优化业绩考核体系,从制度上引导分支机构重视内控机制建设和风险管理。
⑸ 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代委托人确定借款人。参与委托人的贷款决策。代委托人垫付资金发放委托贷款。代委托人垫付应纳税金。
一: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二:最初使用“商业银行”这个概念,是因为这类银行在发展初期,只承做“商业”短期放贷业务。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放款对象一般为商人和进出口贸易商。
三:人们将这种主要吸收短期存款,发放短期商业贷款为基本业务的银行,称为商业银行。中国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四:银行是经济中最为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西方银行业的原始状态,可溯及公元前的古巴比伦以及文明古国时期。据大英网络全书记载,早在公元前6世纪,在巴比伦已有一家“里吉比”银行。
五:考古学家在阿拉伯大沙漠发现的石碑证明,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巴比伦的寺院已对外放款,而且放款是采用由债务人开具类似本票的文书,交由寺院收执,且此项文书可以转让。公元前4世纪,希腊的寺院、公共团体、私人商号,也从事各种金融活动。但这种活动只限于货币兑换业性质,还没有办理放款业务。
六:罗马在公元前200年也有类似希腊银行业的机构出现,但较希腊银行业又有所进步,它不仅经营货币兑换业务,还经营贷放、信托等业务,同时对银行的管理与监督也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罗马银行业所经营的业务虽不属于信用贷放,但已具有近代银行业务的雏形。
七:早期银行业的产生与国际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中世纪的欧洲地中海沿岸各国,尤其是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等城市是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商贾云集,市场繁荣。但由于当时社会的封建割据,货币制度混乱,各国商人所携带的铸币形状、成色、重量各不相同,为了适应贸易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货币兑换。于是,单纯从事货币兑换业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专业货币商便开始出现和发展了。
八:现代商业银行的最初形式是资本主义商业银行,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社会劳动分工的扩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一些手工场主同城市富商、银行家一起形成新的阶级——资产阶级。
⑹ 银行有问题贷款应该如何处置
银行对于有问题的贷款主要是清收原则,会和借款人达成相应的还款计划。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
⑺ 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有哪些
1、推行信贷资产质量分类
1998年4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宣布,将在全国开展金融资产清理,并在此基础上按国际通行办法对信贷资产逐渐推行五级分类和考核办法。很久以来,我国银行的贷款质量笼统地划分为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这种划分,不能及进、准确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变化对贷款风险的影响,新推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办法,按实际风险程度,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种,除能及时、准确地反映金融企业的真实资产外,最大的好处还在于商业银行可主动防范贷款风险。
2、财政适量注入资金
1998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决定发行2700亿元特种国债,所筹集的资本金补拨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可以说,这次发行的2700亿元特种国债补拨商业银行资本金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达到《商业银行法》和“巴塞尔协议”规定8%的要求,同时也使他们争取到了改革机制、完善管理的时间。
3、建立呆账准备与核销制度
从今年开始在全国正式实行的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可以更准确地反映资产质量,而根据银行资产的等级分类可以按不同的比例提取呆帐准备金:正常资产0.5%,关注资产5%,次级资产20%,可疑资产50%,损失资产100%。1993年我国《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实行以来,呆帐准备核销制度远远不能满足核销呆帐的要求,所以放宽核销条件,给予银行呆帐核销的主动权,特别是对事实呆帐认定责任后及时进行核销。
、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1998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绕开“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限制,先后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接收并处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996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贷款(一逾两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政策允许的资金来源渠道,可以发行由财政部担保的资产管理公司债券筹集资金,也可以通过向国内外商业借款和向金融机构借款筹集资金,还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横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等领域,体现了国家在金融证券等领域实行严格分业管理的今天,赋予资产管理公司“特殊法律地位和专业优势”,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不良资产的处置变现目标。
⑻ 商业银行是怎样管理不良资产的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特点、及成因分析�
1.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众所周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数额巨大,现实状况不容乐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占全国银行业的80%,但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之初背上的沉重包袱难以下卸,信贷资金大量沉淀和死滞,1998年的资产回报率不到0.2%,1999年帐面需核销的呆滞贷款占其贷款总额的2.7%,但加上需核销的逾期和呆滞贷款,全部坏帐比率为8%-9%(该坏帐比率并不包括已剥离的资产和债转股在内)。按国有四大商业银行贷款总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总余额超过六成,8%-9%的坏帐率即达5000-6000亿元,四大商业银行1999年有3500亿元的不良资产被剥离,经独立评估后与企业签定债转股协议的也近1000亿元。此外,几十家股份制小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也相当严重(5万多家农村信用社,二千家左右的城市信用社及地方性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性金融不良资产的增量和存量更是突出。)。从此可以看出,尽管中央从1995年全国金融工作管理会议以来,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将不良资产比率每年下降一定的比率,最近两三年银行的贷款质量虽有所提高,但是不良资产比率仍然较高,信贷资产风险依然较大。�
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特点
(一)不良资产数额巨大,不良贷款比重相对较高。�
(二)我国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复杂。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体制的原因(如政企不分以及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经营管理不善等),还有政策和法律变化的影响等等。�
(三)利益关系特殊。在国外,企业和银行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银企关系比较清楚;我国国有企业和银行都是国有的,银企关系相对模糊。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都是国有的,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和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当然国有商业银行和政府也有一定责任)的实质是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效益低下、缺乏竞争力等的综合表现。�
(四)不良资产类型特殊。在国外,银行不良资产大多表现为房地产贷款或股票等资产,本身具有较高的价值,而我国银行的不良贷款则主要是信用贷款,比如大量对外贸企业的不良贷款等。简言之,清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近期目的是消除金融隐患,帮助国有企业脱困,而最终目标是使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实现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战略性转换,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3.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分析�
不良资产形成原因是复杂的:既有体制政策上的,也有经营管理方面的;既有外部的,也有内部的;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
(一)从体制方面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金供给制和财税改革后的“拔改贷”所形成的银企依赖机制,使国有银行的大量贷款在国有企业中沉淀、呆滞,是不良资产产生的历史原因。�
(二)从政府方面看,政府行为边界过大,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过度干预,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机制名存实亡,造成信贷资金财政化、资本化,是不良资产形成的外部原因。�
(三)从企业方面看,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大部分国企的经济效益低下,是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本原因。�
(四)从银行方面看,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非市场化及缺少健全的信贷约束机制,是不良资产产生的直接原因。�
首先,商业银行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缺陷,贷款“三查”制度未真正落实,授信不统一。�
其次,由于目前许多机构现有信贷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且个别人员法制观念极差,违章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人为造成信贷风险损失,严重威胁信贷资产的安全运营。�
最后,缺乏一套严密的监督机制,也是造成不良贷款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的法律分析。�
(1)法律体系不健全。一方面,我国的主要金融法律直到1995年才颁布实施,另一方面,一系列与信贷制度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至今仍未出台,金融市倡不完善和极不规范,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2)法律法规未真正得到执行。由于行政干预的原因,许多法律法规现并未得到切实贯彻。
(3)法律意识淡薄。地方政府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直接干预银行依法收发贷款;银行自身依法信贷意识也不强,贷款担保不规范,重复抵押、无效抵押大量存在,都为不良资产的产生打开了方便之门。�
二、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基本原则及对策。�
1.我国在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不良资产技术上的剥离与自我清收相结合的原则。必须把不良资产从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分离出去,从而使商业银行立即获得一个健康的资产负债表;但商业银行绝不能对分离出去的不良资产撤手不管,而应尽可能协助清收。�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解决与国有企业脱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在处理不良资产时不能单纯从银行出发,而要重点考虑如何处理国有企业债务以及可能引起的人员下岗对社会稳定冲击的社会安定问题,而不单纯考虑银行的金融风险问题。同时,也只有把清理不良资产和实现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结合起来,使得国有企业竞争力大大提高,国有银行的经营环境才能根本改观,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才能真正解决,银行的金融风险才能真正化解。
(三)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清理与国有银行机制转变相结合的原则。我国进行的改革所带来的是游戏规则的重大改变。只有在解决历史形成的不良资产的同时,转变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才能根除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源,否则旧的不良资产解决了,新的不良资产又形成了。建立国有商业银行新的机制,从内部来看,首要的是树立“质量、风险、效益”的新的经营理念,切实摒弃过去那种不讲效益,不防范风险,盲目追求扩张机构的粗放型经营模式;从外部来看,必须依法维护商业银行经营自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银行业务。这样就从内外两个方面确保商业银行建立以“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为核心的新的经营机制。�
2.处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对策
(一)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在体制方面的原因,我们必须彻底清除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源,需要推行一系列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以及加强市赤控和市场约束为中心的改革,关键是要建立起一系列新的机制: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以及结构的合理调整机制。�
(二)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在政府方面的原因,国家应实行财政注资和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注资的数量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资产处理方式的选择和资产处理的效果。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国有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有相当一部分是政策性因素形成的,而且国家对于金融体系的稳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国家财政应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该注资的注资,该担保的担保,积极配合资产处理和资产证券化工作,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也可考虑给予贷款和资产证券的购买人一定的税收优惠,如在所得税和印花税上给予一定的优惠等,以提高投资者对资产债券的购买兴趣,促进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等。�
(三)银行本身应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做好银行体系不良资产的处理。首先,要重点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和统一“授信”制度,强化贷款风险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各商业银行应及时准确地分析客观环境的变化,使信贷资金的投向、投量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要综合企业领导素质、经济实力、信誉状况等各种指标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在贷款发放前通过对货款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的评估并对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判断,通过量化方式测算企业信用对贷款风险的影响,尽量避免对信用等级低于贷款标准的企业给予贷款,而且要根据资信等级对贷款企业进行统一授信,将贷款总额确定在可控范围之内。同时要做好贷时审查工作,落实审贷分离制度,对贷款风险度进行验证,以确定贷款方式、额度等具体事项,审查贷款的基本情况,最后由决策部门审批。定期对其进行测算和分析,可借助电子计算机系统对贷款全过程实行风险预警,确定风险度。其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和风险救助机制也是防范风险、减少损失的关键所在。根据风险分散的原理,实行贷款方式多样化,合理控制信用贷款的范围、数量,扩大贴现、抵押、担保贷款和其他风险相对较小的贷款种类。限制贷款的集中程度,控制同一主体贷款比重,对于大额的贷款可通过银团贷款等方
式,以达到分散贷款风险的目的。此外,还可以与企业进行协商,要求其办理财产保险,以便转嫁风险。最后,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强化稽核内控制度,加强信贷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现有信贷人员思想觉悟并严把人员关,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推行金融监管手段法制化,尽可能降低金融风险。�
(四)从企业方面来说。以现状分析,大企业正日益通过证券市厨行直接融资,对银行信贷的需求下降,而以往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于大企业。因此,面对这一状况,商业银行应转变经营观念。加强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尤其要加强对农户的贷款投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尤其是要加强对小企业的信贷投入;还可加强对中小城镇、基础设施的信贷投入;进一步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努力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
(五)完善商业银行信贷制度需从商业银行外部、内部两个方面考虑。
首先,从外部来说:一是银企机制市场化。银企机制市场化就是指银企之间信贷契约市场化和信用关系正常化,其实质是指通过资金连接,产生宏、微经济效益,以实现银企双方各自效益的最大化。二是发展金融市场,完善金融市场法律体系,一方面使政策性贷款从商业银行的业务中彻底分离出来,确保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降低信贷风险;另一方面可加大直接融资比例,给企业提供获取资金的另一条途径。三是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使政府在企业、银行改革中无后顾之忧。
其次,从内部来看,一是建立规范的信贷评审、决策机制。规范的信贷评审、决策机制包括借款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分级审批制定和大额贷款的审贷委员会集体审议制度,以减少信贷投向失误。二是完善信贷的监控、预警机制。三是建立信贷风险的转移补偿机制。信贷风险的转移机制应严格按照《担保法》进行担保,而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应包括逐步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以达到《巴塞尔协议》和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要求。四是完善银行内部稽核机制。五是健全信贷风险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