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购买二手房,付了首付款,已经过户了,贷款银行钱还没到业主帐上,业主不给入住
购买二手房,付了首付款,已经过户了,贷款银行钱还没到业主帐上,业主不给入住这是人之常情。
⑵ 交了首付 二手房过户后 但银行贷款没下来 我能入住吗
这个既然已经过了,那么你就等着银行的贷款吧,虽然银行贷款现在还没下来,也不影响你的居住。等到哪一天银行贷款下来了,就可以还贷款了。
⑶ 房子已经过户到我名下,首付已经付给卖家,就是剩下的银行贷款一直还没下来
有的按照的约定解决,房子已经过户到买方名下,建议及时沟通,如果不能按照的约定履行义务,那么你有权收回房屋,造成的损失可以由买房承担。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⑷ 房子交了首付,贷款办不下来,过户已经过好该怎么办
你合同上没有具体约定交定金或者打首付的时间吧
要是没有你可以先找买方问他到底什么情况
可以明确告诉他房子你要是买那就过来交首付尽快找银行批贷
否则就已对方违约为由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
但是现在是年底贷款一般都不会太好办
建议你们之间多沟通一下
也建议对方办贷款最好找一些资质比较好的中介
或担保公司给你们区做一般收费不高
而且比较安全风险低
⑸ 房子首付付了贷款没下来可以退吗
贷款没下来可以选择两种
一、筹钱付全款买房
二、退房,退首付款,但是定金基本是退不了的。
⑹ 买二手房,首付已给了房产证已经过户我名下,中介办的银行贷款三个多月没下来,卖方说要起诉我应该怎么办
这个很说不清楚的,不要怕,卖方就是吓唬你~~~如果起诉你,他请律师,打官司要先付一大比钱。。主要是你的银行贷款批下来就行了,现在就是等待放款。。
你能拖就拖,拖不了,就和他签个协议,说如果在3个月银行不放款,你支付他利息。。。或者解除贷款,以现金支付他
⑺ 买二手房交了首付,过户了,但银行贷款没下来,能入住吗
首先你的贷款下来后,你要和银行签合同,然后去房管局办理抵押他项手续,也就是过户。然后房管局给你一张表,是领房本的表,一般是15工作日取房本。
房管局都是看见银行给你放款和你的首付款在房管局的资金监管账户以后,然后才给你做 属于你的名下的新房本。 也就是 银行没有放款,房管局没有给你做新房本,严格意义讲 ,现在房子还不是你的。
⑻ 房产证已经过户,贷款下不来了。我该怎么办啊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房子已经过户到买方名下,建议及时沟通,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那么你有权收回房屋,造成的损失可以由买房承担。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⑼ 房子已经过户但是银行贷款没下来怎么办
购房者交首付的时候也就是需要签购房合同以及办理贷款手续的时候了,如果首付交了贷款办不下来,可以找银行业务员沟通,了解自己贷款迟迟批不下来的原因。
如果问题出在购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负债等情况,建议增加首付款数额,减少贷款的申请金额,将资料准备齐全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
按揭涉及两方主体:借款人和银行。对于银行而言,按揭是债权;而对于借款人来说,按揭是债务。根据转让主体不同,可以将转按揭分为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
债权转让指按揭在债权人之间的转让,即借款人将在甲银行办理的按揭转到乙银行;债务转让指按揭在债务人之间的转让,即原借款人将按揭转给新借款人。 香港地区的转按揭主要是债权转让,而我国内地现阶段的转按揭还仅限于债务转让。
⑽ 房子已经过户,银行贷款没下来,房租权归谁
从法律意义上,银行会审批你的贷款资格,出了同贷书,你就可以交首付了,就可以房产证过户了,房子就是你的了。你对房子就有所有权,原房东就无权再要钥匙了,你的房子你会把钥匙交给别人?
但是实际操作中,合同明显是偏向卖方的,一般合同都是约定卖方收到全款才交房给钥匙。而从房产证改名到银行放全款是需要时间的,特别是有公积金贷款的混合贷款,有时候要拖上2,3个月,这期间如果房子一直出租的,就有租金收入。相当于卖家拿你的房子出租了2,3个月赚钱。换做买方,肯定是不情愿的,但是卖方没有收到全款,就不想交房,也不想放弃租金收入。作为中介或者银行,肯定是偏袒卖方的,所以合同中一般都不会写明这期间租金收入归谁,写了就明显侵犯了买方的权益,但实际操作起来中介都是按交房才重新划定租金归属。
扯远了,您这种情况,就要看回合同当时有无约定。第一点:合同当时是约定的首付交完就交房,还是放款完才交房?如果约定了放款完才交房,那钥匙你还是要还给卖家,不然你就违约了(虽然放款才交房本身就是霸王条款),这期间的租金收入你自然更别想取得了。第二点:跟第一点其实是一样的,都是看合同,但一般合同都是偏向卖家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