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在买房首付要交百分之多少
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30%以上。
一般购买首套房的,有以下两种情况的首付比例:
1、第一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并且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
2、使用银行商贷的话,最低首付比例为总房款的30%。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情况下,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银行基本上不给予申请。
(1)宁波奉化购房贷款首付比例扩展阅读
买房时还需注意以下: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当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
当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7、办理公积金贷款不用找中介代办
公积金贷款无需担保,仅凭公积金账户额度及信用即可办理,程序也不是很复杂,完全可以个人到公积金贷款处领取相应表格填写、准备相关材料,即可办理。
2. 调整二套房信贷首付比例 宁波"加码"楼市调控,新政11日起实施
12月10日,宁波市住建局、宁波市资规局、宁波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对当前宁波市房地产调控措施进行进一步完善,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补充通知从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加强购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赠与交易管理、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等四方面对7月6日调控新政进行了补充完善。补充通知自12月11日起实施。
两类购买资格从严
补充通知要求,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满2年、离异单身满2年的购房人,按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和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宁波市未满2年,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五区”)无住房;父母之一自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或者社会保险。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六区”)未满2年,申请在市六区优先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在市六区内无住房;父母之一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离异单身未满2年的购房人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或在市六区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满足以下条件:本市户籍购房人无住房,离异前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市五区只有一套或无住房的,可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非本市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五区无住房,且购房人在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市六区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六区无住房的,可申请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非市六区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六区无住房,且购房人在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市六区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
规范合同更名和住房赠与行为
为防止投资客利用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认购商品住房后,通过合同更名进行炒房,补充通知规定,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增加购房人配偶或者变更为购房人配偶外,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变更备案手续。
同时,加强住房赠与交易管理。对限售房产的赠与交易提出限制条件,规定“除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之间、产权共有人之间赠与外,属于限售范围的住房在限售期内不得办理房产赠与交易”。
调整二套房信贷首付比例
补充通知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我们将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保障刚需、抑制炒房、稳定预期,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宁波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3. 宁波明起调整二套房信贷首付比例!两类购买资格从严!
12月10日,凤凰网房产宁波站从宁波住建局了解到: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对当前我市房地产调控措施进行进一步完善,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补充通知》从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加强购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赠与交易管理、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等四方面对7月6日调控新政进行了补充完善。《补充通知》自12月11日起实施。
两类购买资格从严
《补充通知》要求,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满2年、离异单身满2年的购房人,按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和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我市未满2年,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五区”)无住房;父母之一自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或者社会保险。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六区”)未满2年,申请在市六区优先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在市六区内无住房;父母之一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离异单身未满2年的购房人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或在市六区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本市户籍购房人无住房,离异前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市五区只有一套或无住房的,可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五区无住房,且购房人在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
市六区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六区无住房的,可申请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
非市六区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六区无住房,且购房人在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市六区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
规范合同更名和住房赠与行为
为防止投资客利用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认购商品住房后,通过合同更名进行炒房,《补充通知》规定,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增加购房人配偶或者变更为购房人配偶外,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变更备案手续。
同时,加强住房赠与交易管理。对限售房产的赠与交易提出限制条件,规定“除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之间、产权共有人之间赠与外,属于限售范围的住房在限售期内不得办理房产赠与交易”。
调整二套房信贷首付比例
《补充通知》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我们将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保障刚需、抑制炒房、稳定预期,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什么要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一是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层次和精准度有待提升。现行政策中,享受最低档首付比例的包括首次自住购房和改善型购房两类,且改善型购房占比较高;为体现对真正首套自住购房的支持,宜将两类群体区分开来。另外,对贷款未结清的改善需求,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加大调控力度。
二是目前宁波的首付比例在兄弟城市中持续处于较低水平,有向上调整的必要和空间。
为此,《补充通知》提出在保持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具体措施为:
(一)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二)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为实现信贷政策的平稳过渡,对于《补充通知》发布实施前双方已经签署书面认购协议,购房人支付了定金或者部分房款并能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账凭证的,可以视为事实上的购房合同关系已成立。
来源:宁波住建局
4. 宁波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
是的,12月10日晚间,据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公众号“宁波发布”披露,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此次新政最受关注的条款在于,在保持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具体措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二是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4)宁波奉化购房贷款首付比例扩展阅读
规范购房合同更名和住房赠与交易:
据了解,此次新政还对合同更名和住房赠与行为进行了规范。《补充通知》提出,为防止投资客利用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认购商品住房后,通过合同更名进行炒房,规定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增加购房人配偶或者变更为购房人配偶外,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变更备案手续。
同时,对于限售房产的赠与交易,《补充通知》中提出明确限制条件,规定“除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之间、产权共有人之间赠与外,属于限售范围的住房在限售期内不得办理房产赠与交易”。
5. 买新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现在买新房首付比例,与选择贷款的方式有关,还与首套、二套有关。
(1)商业贷款,认贷不认房,个人征信记录中没有贷款记录的,按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成;有贷款记录的按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成。
(2)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首套、二套首付比例皆为2成,贷款额度有上限,首套上限为120万,二套上限80万。
6. 宁波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严格限制哪两类特定人群购房资格
宁波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严格限制的人群是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宁波市的父母、离异单身人士,目的在于保障合理居住需求,限制投资买房。
其中,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宁波市未满2年,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五区”)无住房;二是父母之一自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或者社会保险。
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六区”)未满2年,申请在市六区优先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须满足父母双方在市六区内无住房、父母之一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两个条件。
此外,对于离异单身人士购房,《补充通知》规定,离异单身未满2年的购房人,若需要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或在市六区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其须满足本市户籍购房人无住房、离异前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市五区只有一套或无住房等条件。
(6)宁波奉化购房贷款首付比例扩展阅读
宁波加码楼市调控
12月10日晚间,据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公众号“宁波发布”披露,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据悉,上述《补充通知》从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加强购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赠与交易管理、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等四方面,对此前7月6日的调控新政进行“打补丁”,坚持“房住不炒”基调,将从今日(12月1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7. 宁波加码房地产调控 提高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
观点地产网讯:12月10日,宁波市住建、资规、人民银行、银保监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从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加强购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赠与交易管理、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等四方面对7月6日调控新政进行了补充完善。《补充通知》自12月11日起实施。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补充通知》提出在保持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具体措施为(一)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二)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补充通知》要求,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满2年、离异单身满2年的购房人,按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和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我市未满2年,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五区”)无住房;父母之一自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或者社会保险。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六区”)未满2年,申请在市六区优先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在市六区内无住房;父母之一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另外,离异单身未满2年的购房人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或在市六区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满足一定条件。
《补充通知》还规范合同更名和住房赠与行为。为防止投资客利用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认购商品住房后,通过合同更名进行炒房,《补充通知》规定,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增加购房人配偶或者变更为购房人配偶外,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变更备案手续。
同时,加强住房赠与交易管理。对限售房产的赠与交易提出限制条件,规定“除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之间、产权共有人之间赠与外,属于限售范围的住房在限售期内不得办理房产赠与交易”。
8. 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再添一城!宁波:商贷最低40%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0日电 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再添一城。宁波10日印发通知提出,房贷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时商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已结清的商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据微信号“宁波住建”消息,12月10日,宁波市住建、资规、人民银行、银保监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对当前宁波市房地产调控措施进行进一步完善,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补充通知》从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加强购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赠与交易管理、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等四方面对7月6日调控新政进行了补充完善。《补充通知》自12月11日起实施。
两类购买资格从严
《补充通知》要求,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满2年、离异单身满2年的购房人,按照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和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宁波市未满2年,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五区”)无住房;父母之一自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或者社会保险。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六区”)未满2年,申请在市六区优先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在市六区内无住房;父母之一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离异单身未满2年的购房人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或在市六区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满足以下条件:本市户籍购房人无住房,离异前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市五区只有一套或无住房的,可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非本市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五区无住房,且购房人在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市六区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六区无住房的,可申请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非市六区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六区无住房,且购房人在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市六区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
规范合同更名和住房赠与行为
为防止投资客利用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认购商品住房后,通过合同更名进行炒房,《补充通知》规定,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增加购房人配偶或者变更为购房人配偶外,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变更备案手续。
同时,加强住房赠与交易管理。对限售房产的赠与交易提出限制条件,规定“除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之间、产权共有人之间赠与外,属于限售范围的住房在限售期内不得办理房产赠与交易”。
调整二套房信贷首付比例
《补充通知》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我们将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保障刚需、抑制炒房、稳定预期,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宁波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宁波调整信贷首付比例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类政策显然对于二套购房等进行了调控。这也是希望把信贷资源更多地导入到首套之中。尤其是对于贷款没有结清的购房者,二套首付比例为60%,有助于打击炒房行为。所以信贷政策的收紧,信号意义很强,能够促进后续房地产交易市场回归平稳状态。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下半年以来,已有多个热点城市从不同维度升级楼市调控政策。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7月份以来,全国已有超过30个城市加码楼市调控政策。在宁波之前,西安市也将调控瞄向了二套房。
11月30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发挥差别化信贷调节作用。
具体看来,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之间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在符合以上首付比例要求的情况下,居民家庭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时,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中新经纬APP)
9. 奉化西坞买首套房96万,首付百分之三十,按接25年,平均每月要付多少
96*0.7=67.3万
67.3/25=2.692万
2.692/12=0.2243万
平均每月要付22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