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可以计入自己的财务费用吗
不可以。
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产生的利息,需要转移给子公司支付和入账。
⑵ 公司还银行贷款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公司还银行贷款应计入长期借款、短期借款会计科目,具体分时间长短看待。
1、公司收到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2、公司还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短期银行借款的利息数额不大时,根据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或者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连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计入损益。
(2)企业还贷款利息记其他应收款可以吗扩展阅读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除应按规定办理借入手续外,还应按期支付利息,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因此,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应反映长期借款的借入、利息的结算和借款本息的归还情况。
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一是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即费用化),另一方法则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该项资产(即资本化)。具体做法是:
(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
(2)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
(3)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利息,或者虽然是长期负债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为进行投资而发生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⑶ 银行利息收入会计分录可以写其他应收款吗
一、会计制度规定,银行利息收入应作冲减财务费用处理。不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二、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1、第6603 号“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2、企业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科目,贷记本科目。
⑷ 归还银行贷款利息如何入账
归还银行贷款利息入账如下:
短期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长期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最后一期利息)
借:应付利息(已计提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付利息(Interest payable;Accrued Interest Payable)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应付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应付利息属于借款,应计利息属于企业存款。
⑸ 企业取得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预付货款,在付款时记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但其贷款利息可否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预付货款,其贷款利息属于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⑹ 一个单位向我单位借款10万,1年还款。想问像这样的是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还是短期借款科目谢谢回答!
短期借款是你公司向别人借,属于负债类,这里应该用其他应收款科目。需要借条的,要对方签字的,才能完整入帐。还款的时候你还要打收据给对方,冲其他应收款。
⑺ 公司向银行贷款了,单钱被老板拿去私用了,利息还要公司承担吗是不是应该走其他应收款--老板呢
公司名义的借款,利息当然是公司承担,至于怎么把账走平,其他应收款啥的,都可以。本身已经违规了,看你怎么掩盖了。老板不归还的话,想办法进成本和费用也行啊,呵呵。
⑻ 有的企业的贷款利息,做入其他应收款,那如果来查帐,那怎么解释
企业的贷款利息,做入其他应收款,那如果来查帐,你6月份把其他应收款冲掉就可以了,如果来查帐解释说已经调整过来了。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红字
贷:其他应收款。
⑼ 别人向我们借款还的利息是应该计入应收账款还是其他科目很茫然,答案都不统一。
这种借款的业务涉及到营业税的问题,只能做其他业务收入,按利息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还有其他的附加税费。计提的时候可以借记应收利息,借记其他应收款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