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后买房公公出的首付 ,丛公公银行卡里面付出的。离婚吋儿媳妇有分吗
这个要看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是谁,而不是看是谁付的首付。虽然是公公出的首付,但如果房产证登记的是儿子夫妻的任何一方或双方,而且后面的房贷是儿子夫妻偿还的,这房子即应该属于儿子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拥有一半的产权。但如果首付是公公出的,房产证也登记的是公公,则房屋的产权人是公公,儿媳无权要求分割,但可以要求归还房贷。
② 婆婆出钱买房儿媳妇和儿子作共同还款人,但钱是婆婆一直在还贷款,请问儿媳妇离婚有权要求分房款吗
如果你不离婚,一直过到老那谁也分不去。都是你的,如果你想离婚你没有出钱,你是分不到房的。
③ 婚后买的房由父母出的首付,但买房时写的儿媳妇名字,离婚该怎么办
夫妻平均分割财产。
父母共同出资买房后,房产证写孩子的名字,相当于祖父母和父母将房款赠与了孩子,这房子的产权归孩子了,父母离婚时,任何一方都不能分割孩子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另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三、只签订购买合同并写有夫妻名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属于物权待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先对案件进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出资人变更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人,无法变更的,按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确认(有一人算一人、有多人算多人)。
④ 婚后女方的父母买房出首付,写女方父母的名字,女方贷款还款,请问:男方在离婚时有份吗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如果结婚后女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那么针对偿还贷款的数额,一般会认定为这是女方父母像夫妻双方的借款,离婚时针对还贷部分,男方是可以主张进行分割。但是,房屋仍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这个在离婚时是不能分割的。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协议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进行解决。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照顾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该房屋登记在女方父母名下,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而并非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在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但对于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贷款的部分,是可以主张债权的。如果夫妻婚内对于该债权有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⑤ 如果父母付首付,儿子儿媳还贷款
可以
房贷的钱如果是婚后支付的,那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是可以平均拿回你所属的那份财产。
⑥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 贷款由我们小夫妻还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哪部分归女方所有
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2、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属于借贷关系,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债务你们平分。房产贷款你们平分,房产升值你们平分。
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证据,房产全部为夫妻共有,所以财产全部均分。
(6)婚后买房老人出首付儿媳还贷款扩展阅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⑦ 婚后,公婆出首付买房写在我和老公名下,我们自己还贷款。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算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是公婆出首付且登记在夫妻共同的名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这属于公婆赠与儿子和儿媳房产的赠与行为。
只要登记了就是有效的行为。至于婚后还贷,自己的房产自己还贷,天经地义。
⑧ 买房父母出首付儿子结婚后和儿媳妇还贷离婚后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房产的认定根据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规定,有如下几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第11条,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⑨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还贷款,如果离婚,该如何处理
这位朋友,如你所说的,以后一旦有了变故,按照证据来判断几方的出资,然后按比例分割房产。因此,谁出资的就要留好票据。转账的反而比较放心,就怕是当面给的现金,证据不好保留。谈话是叙述的录音录像,也算证据。
⑩ 买房父母出首付儿子结婚后和儿媳妇还贷离婚后怎么分
1,一方父母出资并且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2,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由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时,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未偿还贷款属于取得房产一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继续偿还
4,《婚姻法解释三》相关规定: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