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业贷款调查报告怎么写啊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概况
(2)企业财务状况
二.负债总额
(1)流动负债
(2)长期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
(1)实收资本
(2)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四.销售收入
五.利润总额
六.偿债能力指标
(1)资产负债率
(2)流动比率
(3)速动比率
(4)利息保障倍数
七.营运能力指标
(1)总资产周转率
(2)流动自唱周转率
(3)存货周转率
(4)应收转账周转率
八.盈利能力指标
九.现金净流量
(二)申请贷款情况
(三)综合效益
(四)考察意见
② 跪求企业贷款贷后检查(监察)报告范文
贷后检查报告 关于对××有限责任公司预警后贷后检查报告 时间:2005年7月8日20:58××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在我行贷款余额为300万元,共1笔,全部为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因企业经营治理不善,经营收入少,我行贷款已存有风险,我行于本年10月13日对该贷款提出了风险预警信号。 根据贷款通则和贷后风险治理的有关规定,我部于2003年11月30日对该公司的贷后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该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共2人,其中法人代表付某某,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67%,周某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33%,二人为夫妻关系。 该公司经营范围以对人体疾病进行共振成像检查、经营医疗器材为主。 该公司于2000年8月在我行贷款300万元,用于购买共振仪。 二、经营及财务情况 该公司与某某市医院合作经营,经营场所在某某市医院一楼,为患者进行共振成像检查,由于受收费价格、与市医院CT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做成像检查的患者并不多,企业经营效益不好,本年度1至9月份仅实现收入20万元。 截止本年9月末,企业帐面总资产为5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万元,固定资产520万元,负债总额32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1万元,长期负债300万元(我行借款300万元),资产负债率60%,流动比率62%,所有者权益212万元。 因该公司在9月份以后已基本停止经营,故采用9月末财务数据。 三、贷款情况 该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最高授信额为300万元,截止目前企业在我行贷款余额为300万元,由于企业经营不好,无能力偿还我行贷款,已于本年8月20日展期,贷款用机器设备共振仪做抵押,抵押物价值522万元,抵押率为54%。 四、存在问题(风险预警原因) (一)企业投入经营已3年有余,设备一直未足值折旧(按正常设备折旧方法,八年折旧,折旧应200万元,实际折旧90万元),造成企业潜亏严重 (二)企业抵押物为专用设备,专业性较强,更新换代较快,变现能力差。 (三)企业一直收入少,本金未还且付息困难,已经欠息二期。 (四)投资人与经营者分离,经营治理中经常出现扯皮现象,对贷款还本付息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我行于本年10月13日对该企业贷款300万元提出了风险预警信号,并制定了相关风险预警处置措施。 五、处置方案 经与企业的法人代表及财务主管进行沟通,结合相关政策及法律宣传,运用我行的整体攻关,与企业达成共识,针对我行提出的处置抵押物偿还贷款本息等相关问题,企业同意尽快偿还所欠利息,并同意处置贷款抵押物偿还我行贷款,预计2004年1月份可操作完毕。 客户一部 客户部经理: 客户经理(组) 补充: 还有这个,你自己看。 http://www.rxyj.org/html/2010/0220/57020.php
③ 银行对企业贷款前的调查报告
贷前调查是银行发放贷款前对客户各项指标及发展前景、偿债能力、信誉状况的基本前期调查,调查主要问的有3个方面,1、财务状况:如:企业报表反映的各项数据,现金比率、流动比、速冻比等,非财务状况:企业行业的前景、目前经验方向、销售网络、销售情况、存活以及对该企业发展前景的预测。3、企业信誉状况:了解企业有无不良记录、认真查看客户的章程及验资报告,了解出资情况,一便更好的了解股东会成员及董事会成员信用状况。先想到这么多!如需详细请补充。
④ 借新还旧的原因,为什么要对关停客户,可疑、损失类贷款办理借新还旧!信贷策略和管理要求是什么
内容提要:借新还旧作为商业银行常用的控制不良贷款余额、重新落实担保手续的方式,已取得合法地位,但在落实担保时具有较大风险,办理此类业务时应防范保证欺诈、恶意抵押、抵押在后、优先权等担保风险。
关键词:借新还旧 效力 风险防范
一、借新还旧概述
借新还旧作为商业银行在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经常采用的操作方式,是指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借新还旧有利于商业银行盘活、收贷任务的完成,克服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并有可能要求借款人完善或加强担保,弱化即期贷款风险。但借新还旧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信用产生负面影响,企业“有借有还”的信用观念进一步弱化;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推迟了信贷风险的暴露时间,沉淀并累积了信贷风险;在办理新贷款的手续上,隐含着相当的法律风险。
面对这样的风险,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如何从法律上去认识和解决借新还旧中会出现的风险,及时的去防范和化解。
二、借新还旧的认定及其效力分析
借新还旧在性质上属于民事行为,因而认定商业银行与借款人是否是搞借新还旧,不仅要查明客观上借款人有将新贷偿还旧贷的行为,而且还应当查明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主观上有借新还旧的共同意思表示或意思联络。两者缺一不可。从司法实践中看,借款人以新贷偿还旧贷的行为较明显,查证起来比较简单,一般争议很小。但要证明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有借新还旧的共同的意思表示,并不容易。因为,意思表示在双方没有以明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情况下,很难证明。如果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在贷款合同上写明借新还旧的,共同的意思表示昭然若揭,查证认定起来当然不成问题。但这种在合同中写明借新还旧的情况虽然有,却极少,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共同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允许使用推定的方法。根据人民法院从司法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可以根据以下具体情况推定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有借新还旧的共同的意思表示:一、款项根本没有贷出,只是更换贷款凭证的;二、借款人短时间内归还贷款的(如上午贷出款项,下午即归还);三、新贷款恰好是旧贷款本息相加之和,借款人又在较短的时间内归还旧贷款的。
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借新还旧的共同意思表示是借新还旧成立的要件,因此要避免简单将以下两种情况作为借新还旧处理:一是借款人单方面决定将借款偿还旧贷的;二是商业银行单方面决定扣收借款人的借款还贷的。如果无法查明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借新还旧的共同意思表示,又不能进行推定的,不能作借新还旧处理。
借新还旧的效力问题是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因为它不仅影响到借新还旧主合同的效力,还影响到对借新还旧的担保合同的效力。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借新还旧行为没有禁止、限制,目前也没有事实证明借新还旧有社会危害性,如果借新还旧确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话,应当认定为有效。
1999年1月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庭务会认定借新还旧行为有效,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9月25日公布并施行的《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第九条对借新还旧的合法性予以承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2月8日公布并于2000年12月1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确定了借新还旧的合法性。
综上,借新还旧从不合法到合法,经历了漫长的历程。至今,借新还旧已不存在法律障碍,依法完善借新还旧中设立担保的手续,把好借新还旧中贷款对象的准入关口,面对保证人变更的情况以及抵押的再设定,认真区分不同情况,积极采取避险措施,做好贷款的保障工作,以确保银行的资产安全。
三、借新还旧中的担保风险及其防范
(一)、保证担保下借新还旧的风险及其防范
《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三十九条中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因此对借新还旧的保证责任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在旧贷与新贷均有保证人,且保证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下,由于借款人用新贷款偿还了旧贷款,从而免除了保证人对旧贷的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就只是针对新贷款的,较之债务人按照实际贷款用途使用新贷款产生对保证人的风险和责任要小。比如,债务人按照实际贷款用途使用新贷款,而不是借新还旧,如资金不能收回,则旧债未了又出新债,保证人要承担对旧贷和新贷两笔贷款的保证责任。由此,改变贷款用途借新还旧的,即使保证人不知道贷款用途是借新还旧,由于新贷款合同没有加重保证人的负担,不构成对保证人的利益的损害,保证合同合法有效。因而,保证人无论是否知晓债权人与债务人借新还旧,均应承担对后一份贷款的保证责任。从公平的角度看,对保证人也不会有什么不公平的结果。
2、在旧贷没有担保或旧贷与新贷的保证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新贷的保证人如果不知道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借新还旧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的借新还旧,不仅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实际变更主合同的贷款用途、未征得保证人的同意,而且保证人承担保证的可能是一笔呆帐。原本就不能收回的贷款,还让保证人保证,明显对保证人不公,让保证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承担保证责任,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
3、新贷的保证人知道该笔贷款的用途是用于偿还旧贷款的,如贷款合同中贷款用途一栏明确写明是“借新还旧”,或者有证据证明保证人提供保证时已经知晓该笔贷款的真实用途。由于不存在对保证人的欺诈,保证合同合法有效,保证人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在诉讼或仲裁中,保证人主张不知道主合同双方借新还旧的,应当举证。保证人的举证就是举主合同这个书证,因为主合同没有写明借新还旧,因而应认定为保证人不知借新还旧。如果商业银行或借款人主张保证人知道借新还旧的情况并提供保证的,应当由商业银行或借款人举证,如不能举证应认定保证人不知主合同借新还旧的事实。
4、商业银行不直接贷款给原借款人,而是通过贷款给第三人,第三人又将款项周转给原借款人用以清偿贷款。这种情况不能因为款项周转给原借款人用以清偿贷款,就推断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适用的是新旧贷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同一的情况;贷款人监督借款人贷款使用是权利而不是义务或职责,不能让贷款人为贷款资金流向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当然,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商业银行、新借款人、原借款人串通起来,欺骗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存在贷款资金始终在商业银行控制下,新借款人没有真实地得到资金等情况。
在借新还旧的保证担保中,保证人是否知道贷款用途是借新还旧是关键,如果在借款合同的贷款用途中已注明了借新还旧,保证人已签字的应承担保证责任。相反如果只是口头告知而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注明款项的真实用途,而写作其他,例如流转资金等,则新的保证人将可能不承担担保责任。商业银行在借新还旧时,应该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应该告知保证人真实情况,在主合同的贷款用途条款中注明是借新还旧或者流动资金贷款,不应该虚构贷款用途,防止欺诈的嫌疑。
(二)、抵押担保下借新还旧的风险及其防范
借款合同当事人协议借新还旧,因为合同的标的作为债的要素已经发生变化,构成债的更改,发生旧债的消灭和新债关系产生的效果。即原有的贷款债权消灭,抵押权也同时消灭。所以应防范下列风险:
1、不签抵押合同风险 借新还旧时仍然把原来的抵押合同作为借新还旧贷款合同的抵押合同,而不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更不重新办理登记的做法导致新贷无第二还款来源,成为信用贷款。因此,办理借新还旧手续必须重新办理抵押手续。
2、恶意抵押风险 借新还旧时变更抵押物或是以前没有抵押而在借新还旧时新设立了抵押。为了保全资产各行在办理借新还旧时,对以前没有抵押的或担保物不足的,重新设立了抵押。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第69条规定:“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在此规定中,由于对“恶意串通”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部分财产”到底占抵押人全部财产的多大比重也没有具体的标准,这就在客观上给法院处理纠纷留下很大的空间,法官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认识了。
鉴于这一实际情况,要防止构成“恶意抵押”。对新贷款将旧贷款的第三人保证更换为借款人自身财产设定抵押的,务必注意借款企业其他债务的到期情况和担保方式,避免构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69条所规定的“恶意抵押”,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撤消而变成“信用贷款”。
为了防范借新还旧中补办抵押手续而出现的风险,银行在办理借新还旧抵押贷款时应从谨慎原则出发,并在操作中注意如下问题。(1)、认真分析抵押人资产负债表,对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状况仔细研究,合理确定抵押物数额。一般而言,拟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占借款人资产之比例是多少,则可以要求借款人按此比例提供相应的财产作抵押。(2)、对抵押人到期债务进行审查。在抵押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且这些债务不到期的情况下,抵押人将大部分资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并不违法,但在多个债权人存在且有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抵押行为就受到一定限制。因此,抵押人在设定抵押时银行应要求客户出具“到期债务清单”,一方面,在确定抵押财产时作为参考,即从抵押人的总资产中减去到期债务,其余份额的财产就可以设定抵押;另一方面,留作证据,以备今后发生纠纷时用以抗辩。(3)、在抵押人设定抵押物时,应要求客户提供明确具体的抵押物品,在合同中尽可能地将抵押物的名称、规格、处所、质量、购置时间、价格等相关内容具体化,禁止使用如“全部财产”、“一座楼”之类的模糊性词语。(4)、当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时,应在合同上注明此贷款的用途为“借新还旧”字样,使第三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防止第三人以“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欺骗第三人”为由提出抗辩。(5)、合理确定抵押贷款额度,一般按抵押物价值的85%确定贷款本金,避免因抵押率(贷款与抵押物价值之比)过低而给其他权人留下抗辩把柄。(6)、当发生抵押纠纷案件诉至法院后,银行应沉着应诉,要求被告或第三人承担“恶意串通”的举证责任、以抵押时抵押人的资产负债状况对其提出“将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银行,造成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权益”进行积极地抗辩。对于享有撤销权的权利人并没有提起诉讼而被法院直接认定抵押无效的更应据理力争。
3、抵押在后风险 曾经有一企业先后与甲、乙两家银行发生信贷,均以同一财产抵押,甲银行在办理借新还旧时,因原借款抵押而向登记机关要求撤销登记,登记机关撤销后告诉甲行,由于该企业的此项财产已抵押给乙银行,不能重复抵押而不予以登记。虽然登记机关不予以登记的做法不合法,但甲银行的做法是不可取的,首先,甲银行在企业没有担保的情况下要求撤销抵押,使贷款成为信用贷款。其次,按照《担保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八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甲银行借新还旧,将本在先的抵押权变更为在后的抵押权,从而使乙银行的债权优先受偿,企业一旦没有第一还款来源,甲银行只能待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才能获得清偿。因此,借新还旧一定要查清抵押物的抵押情况,在没有另外落实新贷担保的情况下,一定不能放弃旧贷的担保。
4、优先权风险 优先权风险是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一些权利优先于抵押权而使抵押权人面临的风险。《税收征收管理法》确立了税权优先的原则,即“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如果办理借新还旧时,借款人欠缴税款,则税权要优先于重新办理的抵押权。贷款行在办理有关手续前应该了解借款人的纳税情况,如果存在欠税情况,应当认真考虑是否借新还旧,不能办理借新还旧的,可给予借款人一定的还款宽限期或者寻求直接处置抵押物。《合同法》也确立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原则,即“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借新还旧系用建设工程抵押的,应查明该建设工程是否拖欠建设工程价款以及与该建设工程相关的配套费用,如存在拖欠情况,计算抵押率时应予以考虑。
总之,如不能另行落实抵押手续的,就不应该办理借新还旧。只要债权未获完全清偿,抵押权人就可以就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借新还旧前后相比较,借款人的信用规模没有变化,其本身的信用风险没有变化,但在第二还款来源方面隐藏着新的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如不得已实施借新还旧应当谨慎操作,绝不能勉强行事
⑤ 贷款调查报告怎么写
按公司针对借款人要求实际情况实地调查,实事求整理上报。
⑥ 如何撰写企业贷款贷前调查报告
贷前调查是贷款发放的第一道关口,也是信贷管理的一个重要程序和环节,贷前调查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贷款决策的正确与否。如何有效开展自然人客户贷前调查,规范撰写贷前调查报告? 按省联社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农村信用社自然人贷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借款人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2、借款人申请贷款情况;3、借款人生产经营项目市场分析;4、担保情况分析;5、本笔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6、信贷风险评价及风险度测算;7、贷款调查意见及签名。围绕贷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针对实际,现归纳整理了一些自然人贷前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撰写重点,以期抛砖引玉。一、基本情况
(一)客户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家庭人口、主要家庭成员、家庭资产负责情况、信用等级等。(二)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项目及规模、年产值、上年家庭纯收入、主导产品的产销情况、发展前景、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等。二、借款情况申请贷款的原因、用途、利率定价、用款计划,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政策,市场前景如何?预计效益如何?自有资金多少,尚缺资金多少,多长时间能收回成本,什么时间能还清贷款等。以前贷款还本付息及存量贷款情况(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农信社信贷系统查询)。三、还款能力分析 这是贷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一是分析申请贷款的客户是否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无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无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或货款的历史、恪守信用等情况。二是借款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否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和信贷支持方向。三是生产技术水平、产品销售情况、产品价格变化(与生产成本比)、主要销售单位、货款结算方式、货款回笼情况等。四是还款方式及还款来源分析。四、借款担保方式 属于抵押担保的贷款,写清抵押物的名称、所在具体地点、权属情况、租赁情况、数量和质量状况、评估价值、抵押率、价值是否稳定、变现能力等;属于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写清保证担保人基本情况(同借款人基本情况)、分析评估担保资格、保证人的代偿能力、担保人的资金来源等。五、本次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通过分析,测算本笔贷款给企业、社会及信用社带来的经济效益。分析客户结算往来情况和合作潜力。六、信贷风险评价及风险度测算通过借款人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情况的分析,结合抵押担保情况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价,按照农户资信等级测算该笔贷款风险度。七、提出调查结论 调查人要在进行贷款综合效益分析基础上,总体评价客户的“经济实力、生产经营、信用、风险状况”,结合借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计划情况明确以下事项:1、贷与不贷;2、贷款方式;3、贷款金额;4、贷款期限; 5、贷款利率;6、还款方式等。八、调查人声明并签名调查人声明对上述调查情况和结论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⑦ 问个业务。企业贷款借新还旧的业务
在我国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借新还旧贷款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违规业务,直至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公布并施行的《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规定了借新还旧贷款可以认定为正常类贷款的四个条件,才开始对借新还旧的合规性予以承认,但长期以来监管部门对办理借新还旧贷款的条件一直未予明确。
一、借新还旧贷款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影响
借新还旧贷款是双刃剑,如果在操作中做到严格准人、规范运作、划明责任、强化管理,则短期内对商业银行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一是商业银行至少可以在形式上落实资产保全措施;二是可以继续维系信贷关系,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息收人;份是有利于改善因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周期不匹配而人为造成的企业流动资金紧张。但部分借新还旧贷款在执行中操作变形、行为扭曲,成为商业银行掩盖不良贷款的重要通道,这部分借新还旧贷款在实际中会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并极易引发道德风险。
(一)借新还旧使贷款的风险状况和内在损失程度不能如实、按期反映,延缓了信贷风险的暴露,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银行资产质量和经营信息失真,加大了不良贷款的监管难度。一是影响了贷款风险分类的真实性;二是导致银行计提拨备不准确,实际拨备顶盖率不足;三是使应计人表外的应收利息转人表内,虚增了银行的当期收人,影响了经营成果真实性
(二)不利于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一是不利于信贷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弱化了贷款责任追究机制。二是不利于商业银行建立良好的信贷文化。
(三)造成信贷资产流动性下降。借新还旧已成为部分行处理到期贷款的一种习惯方式,造成部分行贷款实际收回率不高,信贷资产依靠借新还旧维持运行,这部分贷款虽然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但实际己被客户长期占用,使银行资产被‘。固化”,造成贷款实际流动性不高,难以做到真正按照商业化、市场化的原则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影响了银行对新业务、新客户的拓展,导致机会成本的增加,不利于银行真正提高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四)可能造成银行丧失清收贷款的最佳时机。由于银行发放的贷款大多数为担保贷款,在借款人因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问题时,银行可通过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或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而借新还旧延长了原贷款的期限,使借款人、保证人经营情况或抵押物的价值的不确定性加大.当借新还旧难以为继时,不良贷款就会立刻暴露,但此时可能导致银行已丧失贷款的最佳清收时机
(五)对借款人不守信用的行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利于社会信用环境的建设。贷款到期不按时归还而实施借新还旧,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借款人对商业银行债务负责的主观意识,造成企业信用观念淡化,挤占挪用信贷资金严重,不但对银行信贷资产形成潜在风险,而且对社会整体信用环境的建设极为不利
二、借新还旧贷款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规范的借新还旧准入规定和操作依据。监管部门没有对商业银行办理借新还旧贷款做出明确的限定条款和操作规范,只是在(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借新还旧贷款可以认定为正常类贷款的四个条件。在基层银行操作中,普遍将这四个条件作为办理借新还旧的条件,实际上存在很多弊端:一是四个条件之一“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其实形同虚设;二是对办理借新还旧的次数和管理没有约束;三是对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和资产质量信息失真没有任何限制
(二)绩效考核机制存在缺陷。近年来,各级行普遍将贷款质量作为经营成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但在考核指标设计上,过分强调不良贷款数量上的“双降”,而对贷款风险分类的真实性考核力度不够,使被考核者为完成考核任务,千方百计地通过借新还旧贷款维系风险贷款表面上的正常,掩盖资产真实质量。部分基层行分支机构在操作过程中规定“不良贷款在谁的手中发生,则追究谁的责任,直到贷款收回”,这种不考虑不良贷款形成的真实原因和过程的机械考核制度,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也诱发了信贷人员利用借新还旧贷款隐瞒不良贷款的动机
(三)尚未形成科学的信贷文化。一是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一方面商业银行对个别竞争性客户贷款实施了主动借新还旧,认为优良客户贷款风险低、收益高,担心一旦不能满足客户提出的借新还旧贷款要求,造成优良客户流失,主动降低了对优良客户的信贷管理要求,对到期贷款实施了借新还旧。另一方面表现为部分行风险意识不强,对贷款借新还旧风险认识不足,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受地域经济的限制,客户资源相对x乏,无新的信贷投放对象,为维持现有信贷规模,对本应退出的客户贷款实施了借新还旧。二是经营管理粗放。主要表现为贷款期限设定不合理,还贷时间与企业回笼资金时间错配;贷后管理工作不到位,放松了对到期贷款的及时催收;对客户现金账户监管不力,还贷资金流失等原因造成银行对到期贷款被动借新还旧。
(四)企业间接融资为主的资金筹集方式与生产经营资金周期之间的不匹配,客观上导致部分大额到期贷款实施借新还旧。目前,法人客户贷款一般是一次发放、一次性收回,信贷资金投人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往往转化为原材料、产成品、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资产一定比例的组合,循环周转。同时企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般尽量压低闲置货币资金占用,大额贷款到期后,一般难以利用企业正常的经营货币收人对全部贷款实现货币收回,银行有时不得不通过借新还旧方式维持客户存量贷款周转。
三、政策建议
(一)监管部门应明确界定办理借新还旧的条件。促使其在合理范围内发挥作用。由于银监会对于办理借新还旧的条件没有予以明确,各国有商业银行自行设定了一些情况予以办理,标准不一,把握不一,容易造成风险。因此,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办理借新还旧的限定条款,明确规定可以办理借新还旧贷款的原因、次数、期限等内容。
(二)监管部门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尽量避免借新还旧贷款的发生。应在修改咬贷款通则》和有关贷款期限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明确银行应该按照企业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期限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在此基础上科学协商具体的还本付息方式,从制度上避免和减少借新还旧情况的发生。
(三)结合贷款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进一步规范借新还旧贷款的分类认定工作。应明确规定凡办理借新还旧的贷款,其分类级别最高不超过关注类。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借新还旧贷款,分类级别应为次级及以下类。具体条件为:(1)企业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利息;(2)借新还旧贷款办理次数超过2次(含2次);(3)企业在重组、合并、分立过程中,银行不能完全落实债权,或存在法律风险隐患的;(4)经营状况下滑或抵押物贬值,贷款担保风险系数低于原贷款担保风险系数的。
(四)尽快确立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体系,切实提高银行信贷管理水平。贷款需要办理借新还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商业银行在具体信贷业务工作中对贷款‘·三查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对企业经营周期、经营状况、行业特征了解不够,因此必须要求商业银行尽快完善信贷管理体系,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五)建立以效益为中心兼顾近期与长远利益的考核评价体系。尽快建立起包括内部运营指标、客户指标和员工发展指标等在内的完整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科学体现和引导未来绩效。改变目前存在的重经营业绩,轻业务管理的倾向,在经营绩效考评办法中,增加内控管理、规范经营、资产质量真实性等指标的权重,避免因资产质量指标要求过高,脱离实际,结果造成银行基层压力过大,在业务扩展中动作变形、行为扭曲。
⑧ 如何撰写贷款调查报告
�芯糠治鍪枪丶��芙岜ǜ媸墙峁��1、调查:它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途径,是正确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的一种科学方法。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手段,也是写好调查报告的基础。贷款调查的方法。2、研究:研究以调查为基础,在调查中研究,没有调查的研究是空洞的研究,只有调查研究分析,就达到我们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目的。3、报告:它是调查研究结果的具体体现和集中反映。经过周密调查,获取了大量的有关材料,再对这些材料进行认真分析与综合,弄清被调查对象的事物全貌和内在联系,形成正确的观点,这就可以决定调查报告的主题,着手撰写调查报告。4、调查报告必须坚持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的原则,所反映问题必须是事情发展过程的真实反映,对人物的介绍都必须根据调查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写作调查报告必须用充分的事实为依据,用典型的事例,准确的数据来反映调查事物的真实面目。阐明调查所得出的正确结论。怎样撰写贷款调查报告:贷款调查报告:是信贷人员对贷款对象、借款项目进行综合调查分析后,形成的书面文字材料。是贷款审批机关审查、决策、审批贷款的重要依据,由于信用社涉及的贷款对象户多、面广、金额大小不一、用途广泛,无法形成规范的文本格式。在实际工作中,信贷员虽注重了贷前调查,但在撰写贷款调查报告时却忽略了一些十分重要的基本内容,使一些本应在报告中载时的情况没有反映出来,给贷款审查、决策带来了许多困难。现将撰写贷款调查报告的基本要求、基本格式、基本内容讲解如下:撰写贷款调查报告的基本要求:1、必须坚持“事实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借款人和贷款项目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财务收益、贷款物质保证、还款来源等方面数据要真实可靠,既不能夸大其辞,又不要片面抵毁,夹杂个人感情和观念,报告中反映的情况必须有据可查,真实可信。2、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人民银行颁布的行政规章和当地政府部门的产业政策,必须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因此贷款调查报告应围绕这些规定和原则,阐明贷款项目的可行性,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的结论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3、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信贷人员必须明确表态,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款期限、利率、贷款方式等内容撰写贷款调查报告应注意的事项:1、评价用词要恰当,不能冠以“最佳”、“十分可观”、“非常好”等夸张性词汇。2、数据要准确,同时忌讳用模棱两可之语。特别要求:1、申请人为集团性公司的,在贷前调查中既要分析母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整体经营和财务情况,也要分析母公司本部自身经营和财务情况,重点调查分析母公司本部与下属公司在人事、财务、销售等方面有无控制关系、有无经营性现金流入、具体融资用途、有无过度举债等。2、向相关联的多个企业之一发放贷款时,应按照省联社对关联企业贷款管理相关规定,统一评估与申请人相关联的所有企业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对外担保以及关联企业之间的互保情况,集中控制风险。3、对于低风险业务,侧重于申请人合法性、融资用途及贸易背景、质押物权属、出质人担保意愿等方面进行贷前调查,经营及财务状况的调查与分析可适当简化。4、对于首次申请人,必须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调查、分析并撰写调查报告。对于非首次申请人,侧重于申请人近期经营及财务变动情况和融资用途的调查与分析一般农户贷款调查报告应具备的内容:1、标题2、借款人的基本情况。主要阐明借款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住址、家庭主要成员、住房情况、每一位成年家庭成员从事的职业,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拥有的有效资产,经营项目、负债情况。3、申请借款的用途金额以及本次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主要是贷款用途真实性调查,包括申请贷款的原因、种类、金额、期限、还贷方式和用款计划,简单分析借款人申请借款项目的资金筹集情况和经济效益。4、 原有贷款偿还情况,主要反映和借款人发生业务往来的信用程度,有无不良信用记录。5、担保、抵押情况:主要反映本笔贷款的担保抵押情况。属担保贷款的,必须在调查报告中全面反映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所从事的产业、经济收入、信用程度、是否具备担保资格。属抵押贷款的,必须阐明抵押物的品名、保存地方、产权是否明晰、数量、质量、评估价值、变现能力等内容。6、借款人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计划。主要阐明借款的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多少,还款能力预测,能否按期归还贷款本息。7、调查人意见:是调查报告的结果。要明确表明贷与不贷,贷多贷少,期限利率、贷款担保抵押情况、还本付息方式等内容。8、贷款审批小组(或审贷款委员会)意见。企业贷款调查报告应具备的基本内容1、标题、开头(又称导语)。简要阐明借款(人)单位因何原因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的金额,期限、借款单位计划提供的贷款担保抵押情况。放款单位考察贷款的情况。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创办时间、企业性质、所处地理位置、法人代表、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及人员结构,投资规模、经济效益。3、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资产结构:按照企业提供的最新资产负债表资产类逐项进行说明。其先后顺序为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一些金额较大的项目要分类明细说明。同时要注意前后数据要衔接一致。分项合计要等于总数。负债构成:按照企业提供的最新资产负债表负债类项目逐项进行说明。其现后顺序是负债总额、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对一些金额较大的项目要分类明细说明。在说明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项目时,要对企业的银行贷款作详细说明。所有者权益:按企业提供的最新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逐项进行说明。其现后顺序是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在说明实收资本项目时,对企业的股权结构进行详细说明。4、企业经营情况:依据企业提供的损益表详细分析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按照企业提供的损益表逐项进行说明。同时,对企业本年度前期经营情况进行分析。预测企业全年的经营情况,收入情况和盈利情况。5、项目投资情况:根据企业提交的项目可行性评估报告,阐述项目投资规模,要分详明细逐项进行说明,资金筹集情况,自有资金额度、申请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6、贷款担保抵押方式。阐明本次申请贷款的担保抵押方式。担保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从事的经营项目、经营效益,担保单位的信用状况,是否具备担保资格。若贷款方式为抵押,应阐明抵押物的品名、数量、评估价值和变现能力。7、项目效益预测及贷款归还情况。详细分析贷款扶持项目的风险状况和经济效益。要重点从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产品科技含量、产品附加值、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分析。得出企业年销售量和盈利水平,进一步推算出企业每年可归还贷款额度,分析企业几年可收回投资,还清贷款。在分析贷款项目效益时,可参照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分析8、调查人意见。根据以上分析情况,综合评价借款单位的经济实力、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贷款项目的效益预测情况、贷款担保抵押状况以及贷款风险状况。最终阐明调查人的观点,明确表明贷与不贷,贷多贷少,期限、利率、贷款担保抵押情况、还本付息方式等内容。青岛贷款青岛无抵押贷款青岛开发区无抵押贷款
⑨ 企业贷款跟踪调查报告怎么写
1、将该笔贷款的基本情况描述一下,包括金额,期限,担保,利率等等
2、企业财务状况变化
3、企业经营状况
4、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挪用
5、有无重大事项
6、是否按时还息
7、结论
上述仅供参考,顺序自定
没有模板还真是麻烦的说。
⑩ 银行贷款审计报告
贷款审计报告
根据《关于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检查组于2009年6月11日――-7月6日对所辖的支行机构进行了抽查,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某支行人民币贷款547亿元,不良贷款总额上升明显,由2005年的525亿元上升到2004年的644亿元,升幅为23%。
(二)存在的问题
1、贷款制度执行不严
(1)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严
如某支行对某开发公司2005年发放了500万元的贷款属借新还旧,贷款实际上在2004年以前已发放。 1、“借新还旧”很普遍,这主要与考核硬指标有关 2、信贷员的道德风险
3、支行对于“借新还旧”贷款的潜在风险认识不足、贷后管理不到位、考核机制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借新还旧”贷款频繁出现。
4、使用“借新还旧”贷款方式的政策约束较贷款“展期”宽松,“借新还旧”贷款也就成了信用社转化不良贷款、保全信贷资产的一个手段,甚至作为巩固和发展客户的绝招。 (2)、无效抵押和担保无效
1、 该支行给10户企业贷款,金额39000万元属于无效抵押贷款,贷给47户,金额199000万元的款项为无效担保贷款 第一,共有财产,单方授权抵押。 第二,抵押物不足,抬价凑数。
第三,跨系统存单,无通融协作规定。 第四,多头(次)抵押。
第五,凭印、证件支取的存单(折)作抵押物,处理时处于被动 第六,第三者所有的抵押物,无授权证明书。 第七,借款逾期,贷方处理抵押物不及时。 (3)保证贷款风险大
某支行对地产公司发放的1.7亿元的保证贷款风险较大,一是借款人目前财务状况差,
处于亏损,二是发放的贷款为短期贷款,但实际上投入了回收期较长的房地产项目。而且担保人财务状况不理想
2、 审贷分离制度未按要求执行。
某分行贷款审查和发放未分设两个部门。一般来说贷款业务的流程是首先由客户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然后通过各项审查、提供各种担保,最后才签订贷款协议及借款合同,发放贷款。在这其中审查和发放是相互制约、是抵御贷款风险重要措施。该支行的行为会导致支行在没有充分审查时就发放贷款(人员风险)引起贷款贷款的还款风险增加。 3、 长期贷款转为短期贷款
某支行向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发放短期贷款4000万元,期限1年,但实际上,该笔贷款是对一个开发时间长达8-10年的项目发放的首期贷款。
将长期贷款转为短期贷款,因为长期贷款有于其期限长,风险比短期贷款要大,相应地形成不良贷款的机会也会相应地比短期贷款的大,这就成为了支行用以降低不良贷款的一个手段。
(三)意见及建议
一、要加强信贷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信贷员岗位责任制度。对信贷员实行严格的工作质量考核奖优惩劣。对因主观、人为违规造成的资金损失,信贷员要按比例赔偿
二、加强管理,从切实防范信贷资金风险的角度减少“借新还旧”的贷款增量
三、规范操作,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尽快分立贷款相关的审查和发放部门。
四、完善抵押贷款手续制度,确保抵押贷款合法性
五、尽快推行统一授信制度,建立起对风险决策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行授信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批发放贷款,坚决杜绝超权限、以贷收息等违规行为。 XX审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