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哪些优惠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税收优惠.
三.高新技术企业弥补亏损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的税收优惠.
四.土地使用税减征50%(不同省市优惠需要咨询当地税务局.
需要注意的是,高新技术企业是不能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叠加享受的,但可以选择放弃享受15%税率的优惠(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计所得额征收优惠.
其实,高新技术企业除了国家给予的便利,还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地方性园区税收优惠政策,比如通过注册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园区,获得地方财政对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一定比例的税收扶持.但前提是,入驻园区的企业必须与主体公司一样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方可以叠加享受,否则只能单一享受园区政策.
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进行扶持.
2.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进行扶持.
另外纳税大户是可以一户一议的,给企业的税收扶持比例跟踪企业的纳税整体情况进行调整.所有的税率及优惠,以当地的园区实际政策为准.
『贰』 高新技术企业银行信贷融资模式现状
你好,高新技术企业银行信贷融资模式现状:
(一)高新技术企业存在很大的信贷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主要面对的风险有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是指由于企业所应用或拟采用技术的不确定性以及技术与经济互动过程的不确定所引起的收益与损失的不确定性。企业所应用的技术与经济活动过程的互动所引起的损益是不确定的,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存在较高的技术风险。而市场风险则是指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实现环节中,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而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与损失的不确定性。高新技术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再投入市场的过程中,存在不能完全了解市场的需求情况及消费者购买力程度等因素,因此存在较高市场风险。较高的技术风险与市场风险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潜在的信贷风险,使其有较高的融资风险。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内源融资能力较差
内源融资来源包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折旧计提。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差,导致资金流入较少,从而使得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相对较少;固定资产折旧率政策的不合理导致折旧计提的少,从而导致企业内源融资能力较差。
(三)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单一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严重依赖银行间接融资,而银行贷款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担保要求严格,无形中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门槛。高新技术企业要想从银行贷到款,在自身担保物不足的情况下就只能求助于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出于自身利益和风险的考虑,也不愿意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担保,或者即使提供担保也规定了较高的担保赔付率,甚至高达100%,这也就更加大了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负担。高新技术企业的成熟期,融资结构较合理,但考虑到企业的性质和特点,负债率仍然较高。该阶段企业经营业绩稳定,资产收益率高,资产规模较大,可抵押的资产越来越多。例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7-09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0.84、0.82、0.91,且短期负债的比重都在0.95以上,而该行业的近一期的平均负债率仅为0.36,高额的负债成本加之金融危机的影响,使企业几乎连年亏损约1.18亿,08年只盈利0.1亿,09年又亏损1.45亿,如果不及时调整融资结构和加强公司管理,企业将面临严重的风险。
(四)企业契约的不完备性与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性
企业契约是其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具有不完备性。当今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分置现象严重,虽然今年来国家对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进行了改革,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股权结构依然存在不合理之处。具体表现为:一是股权分置较为严重,经过改革后虽有成效,但与发达国家的股权分置情况相比,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现象依然很严重。二是股权集中程度过高,过高的股权集中度可能导致小股东利益受到大股东的侵害。大股东们控制董事会与管理决策的权力也随之增大,导致企业决策的不公平性。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和契约的不完备性导致大股东处于控股地位,经常通过董事会、授意接管等治理机制控制整个上市公司的融资决策,采取以股权为主的融资方式。
(五)经营风险和获利期限长是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的一大障碍
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很难开展是因为其风险大,周期长,资金来源量少,管理太难,相对于国外来说,国外企业见效快,也说明了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动是高风险的。
(六)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明显
政府支持力度不大。虽然我国已经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入和科技支持力度,但由于科技开发周期较长、风险较大,也使政府难以承受,我国政府目前还没有形成规模的专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项发展基金,政府的支持相当有限,以政府引导建立的信用担保体系并不完善,没有真正的发挥其作用,没有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便利的融资通道。
『叁』 西安市2022年高新企业复审补贴金额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补贴20-50万。
企业想要做项目申报,专利的布局都是非常重要的,不仅仅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这一项,所以,专利的申请是企业必备技能,希望各位都能重视起来。最后,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企业在准备认定材料过程中结合自身研究开发项目、产品、专利技术等来选择对应的领域,做到研发项目、产品、专利、领域的四点统一。另外,研发项目既要结合企业实际体现行业的先进性,在技术材料的编制过程中也要注意与领域的契合。往年专家评审时都会否定一部分企业的低水平研发项目或编造的不切实际的前沿高端项目,与之对应的研发费用、成果转化也被剔除,危及申报结果。2022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将会升高,审查机制也会越发严格。在此提醒各企业:要确保申报成功率,必须提前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划,前期准备越充分通过率自然越高。
『肆』 2020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高新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认定国家高新企业标准:国家高新是评分制总分100, 评分71分通过,评分有四个方面: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30分,企业规章制度+产学研20分,企业成长性20分,有补助,各个区域的补助不一样具体看科委通知,申请认定成国家高新企业可以减免所得税。
『伍』 建设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贷款需什么资料
首先企业贷款如果希望贷的额度比较大的话,是需要提供抵押物的,如果金额较小,可以申请企业无抵押贷款。
需要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最近三个月或者六个月的对公账户流水,近三年财务报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章程和上下游的合同,最好要有申请专利证,整体说来就是考核企业的还款能力和稳定性。
『陆』 高新技术企业贷款 利率是多少
高新技术企业是对企业所得税有优惠政策,由原来的25%企业所得税减征到15%的企业所得税,但是销项税和进项税依旧是17%
『柒』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有全国性优惠政策和地方性优惠政策:『捌』 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税率优惠
1.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 对于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的高新技术企业,就其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按照25%的法定税率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3.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可选择适用15%税率或25%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二)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政策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含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扣除类税收优惠政策
1. 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2.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仪器设备加速折旧(对生物药品制造业等10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以及对所有行业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四)境外所得计算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五)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的特殊优惠
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
根据
财税〔2015〕116号
文件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参照所获股权的公允价值,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