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150万的房子,首付50万,公积金贷款30万,70万商业贷款,20年一共要付多少钱
1、公积金贷款30万元30年
每月归还本息1592.18元
累计归还利息总额273184.72元
累计归还本息总额573184.72元
2、商业贷款15万元30年
每月归还本息1003元
累计归还利息总额211074.99元
累计归还本息总额361074.99元
3、合计:
每月归还本息2595.18元
累计归还利息总额484259.70元
累计归还本息总额934259.70元
4、计算方式
每月还款额=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
⑵ 如果我要30万左右的房子,首付50万,贷款要多久
若您指的是通过银行贷款30万,在我行提交申请资料齐全审批大约15个工作日左右,因为中间涉及评估、办理抵押登记等环节,每个客户情况会有差异;贷款具体的放款时间、审核状态、办理进度、能否取消等相关信息,请您直接联系经办网点或贷款客户经理确认。
⑶ 买房贷款准备一年后还清,是贷20年,还是贷30年更划算
贷款时间越长,利息越多。所以,如果准备一年后还清,贷款年限越短越合适。
计算贷款还款利息金额,除需要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外,还需要知道还款方式、贷款年利率。
假设等额本息还款,贷款年利率为6.55%(目前五年及以上期限的贷款基准利率):
还款期限为20年的前12个月共还利息额为12951.26元;
还款期限为30年的前12个月共还利息额为13034.33元;
但因为总的还款期限较长,开始还款本金部分较少。所以,两者第一年利息总额相差不大。以上面的例子来看,只差了83.07元。
(供参考)。
您也可以通过个人贷款计算器试算:http://www.cmbchina.com/CmbWebPubInfo/Cal_Loan_Per.aspx?chnl=dkjsq
⑷ 我我首付50万,剩下公积金贷款30万,不通过怎么办
你好,你首付50万元剩下公积金贷款30万元,如果不通过的话,建议你去银行申请商业贷款,这样也可以办理贷款买房子。
⑸ 男的婚前首付50万买一套房子,写了双方名字,结婚后5年男方单独还贷款30万,离婚后怎么分割财产!
婚前50万为男方的,婚后的30万贷款为双方共有财产,结婚后不管你挣多少一半是对方的,对方挣的钱一半也是你的,不存在婚后男方单独还款的说法的,当然如果贷款还没有还完,女方要求分房子的话,剩余贷款的钱她也要出一半的。
⑹ 总价115万房款,首付50万,公积金代款30万,商业贷款35万,贷款12年,月供需多少钱
摘要 您好,请问您的利率是多少的呢,房贷利率是不一样的,而且还有不固定的浮动利率现在。
⑺ 总价80万首付50万,贷款30万还20年,月供多少
这里还应当知道还款方式和贷款利率;
分别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测算
假设贷款执行利率是4.9%,那么,年利率=4.9%,月利率=年利率/12=0.4083%
一、“等额本息”方式
【公式】月还款额=贷款额*月利率/[1-(1+月利率)^-还款月数]
月还款额=300000*0.4083%/[1-(1+0.4083%)^-240]
月还款额=1,963.27元
还款总额=471,183.88元
利息总额=171,183.88元
二、“等额本金”方式
(1)、计算首期还款额
【公式】首期还款额=贷款额*[(1/总月数)+月利率)]
首期还款额=300000*[(1/240)+0.4083%)]
首期还款额=2,474.90元
(2)、计算月递减额
【公式】月递减额=贷款额/总月数*月利率
月递减额=300000/240*0.4083%
月递减额=5.1元
(3)、计算利息总额、还款总额
【公式】利息总额=1/2*贷款额*月利率*(1+总月数)
利息总额=1/2*300000*0.4083%*(1+240)
利息总额=147,600.45元
还款总额=447,600.45元
结果:
在假设条件下,“等额本息”方式,每月还款1,963.27元,还款总额471,183.88元。
“等额本金”方式,首期还款额2,474.90元,以后逐月递减5.1元;还款总额447,600.45元。
⑻ 50万左右的车,首付30万,代款5年,每月付多少贷款
50万左右的车,首付30万,也就是贷款20万,代款5年,每月付款金额如下:
⑼ 男方在婚前首付50万并贷款30万买房,2年后结婚,该房产一直由男方公积金偿还贷款,离婚后房产应如何归属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