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买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您好,首套购房贷款比例为:
商业贷款:购买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35%,购买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60%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但是贷款总额上限为120万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Ⅱ 贷款买房最低首付多少
【1】首付比例要求是首套房首付是总房款的30%,对于二套房的首付来说是总房款的60%。
【2】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在首套房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90平米以内是20%,90平以外公积金贷款是30%。
【4】在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总的来说,对于首套房来说一般都是最低支付30%的首付款,对于二套房来说,那么就是要支付40%甚至是60%的首付款。具体房贷首付贷款按照上面的标准进行收取,房贷申请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请即可。
拓展资料:
房屋贷款有三种还款方式,分别是: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和一次还本付息。
1、等额本息还款,是最普遍的一种还款方式,将贷款总金额与利息相加,然后将相加额均摊到每一个月中,这种还款方式比较适合收入稳定的家庭。
2、等额本金还款,将贷款总金额均摊到每一个月中,同时加上需要还款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适合收入较高的家庭。
3、一次还本付息。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将贷款总金额和利息总额一次性还清。
房贷的分类:
1、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委托贷款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
2、自营贷款
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3、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房贷还款方式: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双周供等;
贷款额度:在通过银行审核后,可以贷款房产值的8成。
房贷首付:首套房按揭贷款需要首付3成,二套房需要首付5成。
贷款年限:一手房贷款年限为30年,二手房是20年,同时贷款年限加上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是6.55%,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1倍,即7.26%。
Ⅲ 郑州购买的首套房面积在90平以内,申请公积金贷款要多少首付
根据要求,郑州买首套房面积在90平以内的,一般的首付要20%的,具体贷款要求有:
1.在郑州市当地有有效户口或者是能提供宜宾的有效居住证明;
2.有郑州市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工资条等证明有还款能力;
4.申请人在郑州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5.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完成的公积金贷款
6.符合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介绍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利率(3)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Ⅳ 河南驻马店撤回降房贷首付等17条稳楼市措施:按原政策执行
在经过河南省政府约谈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房住不炒”,落实主体责任之后,河南省驻马店发布的17项稳楼市政策已从官网撤下,目前该市房地产政策按原政策执行。
3月5日,针对澎湃新闻询问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这一政策是否仍执行一事,河南省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道称:文件已撤回,按照原政策执行。
2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17项稳楼市政策。该政策首开需求端刺激政策,政策力度超过其他以供给端支持为主的城市。
上述《意见》中首次提出要下调居民首付款比例,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另外,《意见》要求金融机构适度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这也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首个明确提出降低购房首付的城市。
《意见》还涉及到住房补贴。对在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区购买首套居住房屋的给予补助,补助对象和标准分别为:各类人才补助标准为200元/平方米,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补助标准为150元/平方米,农民工补助标准为100元/平方米。
不过,驻马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文件不执行了,已撤回,按照原政策执行。
对于撤回的原因,澎湃新闻联系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并未回应。而对于是否会修改政策后重新出台相关政策,该工作人员表示,以官网发布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2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文章,省政府约谈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房住不炒”,落实主体责任。
该文章指出,近期,驻马店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驻政〔2020〕15号),引起了社会媒体“放松调控”的解读和炒作。
2月28日,河南省副省长何金平召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约谈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驻马店市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同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要落实中央有关部署,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驻马店市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整改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业内人士看来,河南驻马店人口规模庞大,且是人口外流型的城市,加之房地产市场销售低迷,实行“一城一策”楼市调控可稳定当地楼市。
2019年6月14日,河南省统计局官网发布的《2018年河南人口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驻马店市常住人口703.7万人,城镇人口303万人,城镇化率43.10%。在人口吸纳力方面,驻马店与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和周口市一起被列为河南省流出人口的主要来源地,并且外出人口以出省为主,出省人口占外出人口的比重均超过50%以上。
而从房地产市场来看,驻马店市的房地产市场销售低迷。据驻马店房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商品住宅网签套数同比下降20.4%,网签面积同比下降23.7%。而受此次疫情影响返乡置业需求,使当地房地产市场销售进一步下滑。
Ⅳ 个人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30%以上。
一般购买首套房的,有以下两种情况的首付比例:
1、第一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并且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
2、使用银行商贷的话,最低首付比例为总房款的30%。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情况下,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银行基本上不给予申请。
购买首套房要注意:
1、查看五证开发商要有这五本证书才有售房资质。五证包括《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查看开发商口碑网上可以直接搜索这个楼盘怎么样,或者是查找看看这个开发商和楼盘是否存在有维权的帖子,甚至有的还有视频曝光的。比如就可以在网络视频里面搜索楼盘或者开发商名字。避免买到黑心开发商的房子。
3、避免抢房陷阱开发商总会制造一些抢房的氛围。让很多购房者集中到一个时间段来一起抢房,这样很多人为了抢到好的房号。就会不加思考的去把房子抢到手,而且很多开发商在抢房前一刻才公布房价。所以一定要计算好之后在决定是否去抢,别抢到之后价格过高。
4、观看房屋面积有的时候看的样板间,是因为装修效果会显得房子很大,所以看房买毛坯的尽量拿未装修的房子做参考。
5、避免定金陷阱很多开发商都会打出多少抵多少的优惠活动。需要缴纳多少钱定金。有些开发商定金还是会退的。有的退的时候就各种理由了。所以如果交定金。必须看好定金合同。
Ⅵ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买房,首套房首付百分比
第一套一般在30%左右,现在国家调控了,具体你问售房部,一般贷款的,他们都有指定的银行代理,在银行贷款需要购房合同,你不用他指定的银行,你就无法签订合同,而指定的银行一般都是开发商建房时贷款的银行,所以你选中楼盘后再问他们指定的是哪家
Ⅶ 现在买第一套房子,房贷首付比例是多少
您好,在我国对于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并没有一个固定的规定,各地区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对首套房首付比例来实施。在河源,以家庭为单位,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Ⅷ 河南驻马店楼市新政:首付降至两成,购房还有补助
2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冲击。意见提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升到50万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同时,除了各类人才购房,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购房都有相应的购房补助。
附: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冲击,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科学判断,精准施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建设全国一流地级市”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政府调控引导作用
1.调整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经市政府批准的工业、物流等重点项目用地,土地竞买保证金按评估价款的20%缴纳;经市政府批准的群众安置用地(如与商品房混合开发,按安置房占总建筑面积比例折算享受政策土地面积)、纯商业用地,土地竞买保证金按评估价款的30%缴纳;其它用地,土地竞买保证金由原来按评估价款的50%缴纳调整为按评估价款的40%缴纳。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一责任人:陈黎联系方式:18739639933
2.调整停车位配比比例。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部分车位配比由每户1:1.5调整为不低于1:1.2,并分区域分套型差异化确定。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一责任人:陈黎联系方式:18739639933
3.规范商住比比例。已出让修规未上会且未动工的商住用地,商业地价高于住宅地价时,商业占比可进行下调,但不得低于规划条件的50%。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一责任人:陈黎联系方式:18739639933
4.杜绝规划建设车库、停车位去功能化。凡规划建设的车库、停车位,必须保证停车使用功能,绝不允许改作他用。对改作他用的,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并恢复原有功能。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第一责任人:王洪言联系方式:13938357939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完善项目预售监管制度
5.降低商品房预售门槛。在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前提下,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中“施工形象进度”调整为:中高层以下(9层以下含9层)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基础结构部分完成至正负零;高层(10层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两层(含地下室)结构封顶。市住建部门对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发放预售许可证,并积极探索差异化管理的办法。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责任人:张新运联系方式:13803965688
6.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一是将监管资金中不可预见费用部分由20%下调至10%。二是将调整后的不可预见费用作为倾斜资金,根据企业社会信誉度和项目建设经营情况,按30%、60%和90%三个层次进行差别拨付。三是将原来的“六节点”拨付调整为“十节点”拨付,增加“建成层数达到地上设计层数四分之一、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四分之三”用款节点,力争实现精准拨付,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四是对符合条件的资金使用申请,由原来5个工作日内压缩至2日内办结。五是将保底资金由“重点监管资金的5%且不低于200万元”调整为“重点监管资金的5%且不低于100万元”。
牵头部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第一责任人:谢彦涛联系方式:18790399111
三、推行积极信贷支持政策
7.加大房地产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信贷支持,在存量不变的情况下对增量予以适当倾斜,适当下调贷款利率,降低抵质押率,合理满足房地产领域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住房按揭贷款LPR利率定价机制,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调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对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兼并重组或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对房地产企业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局
第一责任人:李俊岭联系方式:13939609291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
8.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适时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各县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房价实际,不断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缴存职工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仍执行30%不变。三是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要推行组合贷款业务。四是免收抵押登记费用。免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登记费用,自2020年元月1日起,由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支付。
牵头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第一责任人:张新领联系方式:13839616596
四、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
9.明确地下车位、社区配套用房产权关系。根据自愿原则,权利人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地下车位(人防车位除外)、社区配套用房权属登记。
牵头部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第一责任人:谢彦涛联系方式:18790399111
10.实行购房补助政策。对在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区购买首套居住房屋的给予补助,补助对象和标准分别为:各类人才补助标准200元/㎡,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补助标准150元/㎡,农民工补助标准100元/㎡,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中心城区补助资金按属地税收受益比例由市区两级分别按50%承担。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综合窗口,统一办理补助发放事宜,补助起止时间以契税凭证时间为准,具体办法各县区另行制定,中心城区办法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进城购房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入托,与市民同样享受就医、就学、住房各项惠民政策。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瑞红联系方式:18203960077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人才办、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11.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一是金融机构要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不能搞“一刀切”。已经完成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审批的,要及时将贷款资金发放到位。二是推动金融机构适度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已经进入审批程序的个人按揭贷款,要优化审批流程,加快贷款发放,增加企业有效现金流入。三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对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贷款期限在一年内的贷款落实无还本续贷。四是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降低或取消融资担保项目的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不超过1%。
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局
第一责任人:李俊岭联系方式:13939609291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
五、营造良性市场发展环境
12.支持“四改一拆”项目加快推进。一是优化资金调度。经市政府批准的“四改一拆”项目中的危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三类项目,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土地出让收入按照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0%(不含省级计提的3%)上解市财政,剩余部分统筹用于该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和本辖区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不足部分由辖区政府(管委会)承担。二是降低改造成本。“四改一拆”项目中安置房建设涉及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减免条件的一律免缴。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瑞红联系方式:18203960077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13.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服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管网原则上要与市政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确保房地产项目及时具备通水、通电、通气、通暖条件。供水、供气、供热所有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报装业务统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供水报装时限由7个工作日内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供气报装时限由9个工作日内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供热报装时限由1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城市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研究、制定水、电、气、暖企业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意见,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第一责任人:王洪言联系方式:13938357939
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
14.简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审批流程。实施区级一次会签,市级财政审核,政府快审快批。企业提出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区级政府要完成一次性会签(所有签字人员到场,一次开会研究并现场签署意见)。对符合减免政策的项目,市财政部门要在接到区政府(管委会)申请后即时上报市政府,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一事一议”的项目,市财政部门要在接到区政府(管委会)申请后即时上报市政府,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瑞红联系方式:18203960077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
15.落实环保保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扬尘治理、污染防治上实行差异化管理,不搞“一刀切”。一是对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的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包括医院、学校、拆迁安置房等),经“市长一支笔”签批同意并报省攻坚办备案同意后,在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标准情况下,允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下应急管控期间正常施工。二是各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使用国四级以上柴油车,禁止使用农用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三是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心城区高排放车辆禁行区和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对符合扬尘治理和污染防治要求的施工车辆,由原来3个工作日内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通行证。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第一责任人:郭丽君联系方式:13592662796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6.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减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联审联批和网上审批,简化材料、简化环节、简化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行拿地后同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安置房项目、“四改一拆”项目和一般房地产项目,修规方案经规委会同意后即可开工建设,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确保报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前提下,商品房预售许可由法定7个工作日内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法定1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第一责任人:罗宇威联系方式:13839939523
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六、附则
17.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10条、第11条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以往出台的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施行期间,如上级出台新政策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