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那过多久可以申请贷款了
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5年之后才可以申请贷款,因为征信不良记录会保持5年的时间,过5年之后才可以申请贷款。
2. 被法院强制执行者是公司法人,公司还能向银行代款吗
如果公司法人已经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公司是很难再办理银行贷款的,因为公司银行贷款的话,是需要法人签字,并提供个人征信的
3. 失信被执行人能否贷款
失信被执行人是由于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被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人,通俗叫法是失信者黑名单。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你的信用情况银行系统是可以查到的,一般情况下是无法获得贷款审批的,当然一些操作不严格的银行为提高业务量,也会适当放宽条件,在你有充分担保的情况下也可以批准贷款。总之,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很小。
4. 有被执行记录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的,法院会将失信信息报送到征信机构,所以失信被执行人一般是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不具符合贷款的条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5. 如果征信报告上显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还可以申请贷款吗
随着现如今的居民信用体系的逐渐完善,越来越多的信用金融服务都可以直接查询到办理信用金融业务的客户的信用状况,也正是因为如此,现如今的个人信用对于一个人的生活影响是非常大的。现在一般正规的金融接待服务都会被记录在中央人民银行的征信数据系统当中,所以很多正规的金融借贷平台,在用户进行贷款申请的时候,都会审核该用户的征信报告。如果用户的征信报告上显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就申请不到贷款了。
综上所述,我们一定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不要有任何借钱逾期的行为,要好好地维护好自己的信用状态,以免对自己以后的生活造成不好的影响。
6. 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还能在银行贷款吗
不能了,银行放贷时会查你的信用记录,如果有失信记录银行一般不会放贷款给你,尽快履行欠款,然后可以提起信用修复功能,针对一些真诚告别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希望获得重新得到社会信任的机会,对失信行为进行改正,未至科技公信力平台提供信用修复申请功能,失信单位或企业,通过上传代理人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信息,并填写信用修复信息申请表,可以发起信用修复申请。这样就不会影响贷款了。
7. 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还能在银行贷款吗
肯定是不可以的失信执行人,除了限制高消费以外,所有的贷款都是不可以的。
8. 法院被执行人能申请贷款吗
只要你符合贷款银行的贷款规定 就可以申请贷款了。 现在我国采用的是抵押贷款形式。只要你有抵押物 一般都可以申请贷款 。 如果资不抵债或者由生效裁判文书没有执行的,因为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此时银行一般不会批准你的贷款申请的。
9.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可以贷款、担保吗
不行。
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后,法院会向征信机构发关失信信息,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公司将不被允许参与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无法申请贷款或投资担保。
10. 被法院加入失信执行人,可以办到贷款吗
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一定不能贷款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