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是女方付的首付并且还的贷款,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女方自己付的首付,而且也是自己还贷款,那么婚后这套房子的还贷款的这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其他的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大概是因为现在的女生变聪明了,所以才会想着在婚前给自己买套房子吧。
但男生则不愿意了,女生买了房子,房子还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结婚以后的她要还房贷,那么家庭支出他就要多出一点,他自然不愿意,如果女方不买房,她的所有收入全都归这个小家庭,现在却只有还完贷款剩下的才归家庭,他自然是不满意的,所以女孩子多学着点,婚前买套房吧。
❷ 婚后买房首付和贷款都是女方,请问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❸ 婚后买房首付及贷款都是女方出的,离婚的话怎么分
法律分析:婚姻房产的分割中,属于双方婚后购买,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等分割该房产。但还需结合其他具体情节考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❹ 婚前买房,女方付首付,男方还贷款,房产证可以只写女方吗
婚前买房,女方付首付,男方还贷款,房产证可以只写女方,只要购房合同签署时候签署了女方一人姓名就可以。
办理房产证写谁名字,几个人名字,是依据购房时签署购房合同上标注名字来定,不能增减和更改。
这房子因为婚前购买,又只写了女方一人名字在房产证,所以住房产权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男方权益是自领取结婚证起,双方还贷总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❺ 婚后买房首付及贷款都是女方出的离婚的话怎么分
法律分析:虽然男方没有出钱,但是女方出钱买房是婚姻存续关系期间的事情,所以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分。如果首付款是女方个人财产,那么首付款的部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❻ 夫妻买房子贷款,首付女方出的,每月月供也是女方出,离婚了房子怎么分割
夫妻名义买房,不论谁出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除非,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且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❼ 买房我付首付,女友贷款,产权算谁
房产证上写的是谁产权就属于谁。
买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 。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
(2)房屋本身状况 。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 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 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 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
(3)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4)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 。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5)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6)户口问题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7)评估状况 .在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需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在这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就是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偏离房屋的市场价值。高了卖不出去,低了将遭受损失。
(8)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章可循。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时间位于交易流程的最后环节,买方可预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这样可以提高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主动性。房屋交付后,双方应签订一份房屋交接书,将交房中完成的事项写入其中,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对于房屋交接事项的认可。特别是某些交房事项(如维修基金更名、户口迁出等)无法按期完成时,更应当签订房屋交接书,将未完成事项以及何时完成写入其中,以便将来如期如约履行。
❽ 夫妻买房子贷款,首付女方出的,每月月供也是女方出,离婚了房子怎么分割
摘要 若是房产证是女方名字的话,一般情况下是应该房子归女方所有,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做为共同财产由女方补偿给男方。若是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男方名下,则房产视为共同财产平等分割可能性很大。
❾ 买房子首付是女方出的,后来贷款是男方还的,房子的产权归谁
结婚后房屋属于共同财产,贷款部分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女方能出具当时首付款的证明,那这部分首付款还是属于女方的,还款部分属于共有.
房子的产权属于双方财产.如果离婚首付算女方的,还款算2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