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前老公按揭买房,婚后未购买房产,离婚后自己买房首付几成
“7.31”新政:
1、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
2、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
3、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按照政策,您的情况属于“婚前一套房,无房贷记录,首付不低于5成”。
Ⅱ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房贷,离婚时,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按揭贷款房离婚时房产分割,应具体分析:一、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取得了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应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仍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的房产价格大于结婚时的价格。婚前一方支付的房产价款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分割房产价值时应当首先予以扣除。婚后偿还的贷款、房屋的升值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分割的共同财产应当是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婚前支付部分、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部分。二、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继续还贷。这种情况要分两种情形对待。第一种情况,一方婚前出首付款,然后按揭贷款,在婚后取得房产证后仍然用个人财产还贷的情况。此时,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第二种情况比较常见,即一方婚前出首付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这种情形可以认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在离婚时要计算好婚前出资和婚后还贷中夫妻双方的出资比例,从而分割房产。三、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支付首付,以贷款方式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尽管此时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房产证还被抵押在银行。这时夫妻离婚,涉及分割的按揭房产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的贷款、尚未偿还的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的价值等四部分。因此,房屋的实际价值,即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夫妻双方分配的对象。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后,应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Ⅲ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离婚时怎么分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婚前买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个人还贷的,属于个人财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全款个人买房的,属于个人财产,无权分配。婚后购房的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法释》第三十七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Ⅳ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离婚后房子应如何分配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离婚后可按房子的价值减掉婚前买房的已付金额,剩余的一人一半
Ⅳ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计算方式
婚前买房房产是一方贷款付首付买房属一方婚前财产,离婚归买房方所有,另一方婚后偿还贷款由买房方补偿,如果婚前买房双方有共同出资付首付贷款买房证据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则平分房产。
Ⅵ 婚前以女方名义买房,首付是双方共同付的,婚后共同还贷款,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认为双方是有婚意的购房。虽然婚前仅以女方的名义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但如果能证明买房时间与结婚时间相近,买房是为了结婚,二人结婚后也一直居住在这个房屋内,可以认定房屋属于有婚意的购房。此种情况下,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二十九、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所以此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具体分割时,依据上述规定,通常由产权登记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给付另一方折价款,折价款的计算主要以实际出资、双方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二十九、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Ⅶ 婚前按揭贷款买房,结婚一年离婚,房子属于谁
法律分析:婚前按揭贷款买房,结婚一年离婚,按以下3种情况分析:1、婚前购房(还贷用个人婚前财产),若房产证只登记一人名字,则该房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2、若结婚后,房产证增加配偶名字,则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与妻各占一半产权权益;3、若房子用共同财产还贷或是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时,男女双方应协商房子不动产的归属,要房子的一方须按对方产权权益补偿现金给对方,婚前首付不需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给对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Ⅷ 男方婚前买房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也就是房子的升值部分也跟你无关,只能得到自己还贷款的一部分和还贷部分的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