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贷款买房,如果贷款没有贷下来,首付开发商会退吗
贷款买房,正在等贷款的发放,说明这个时候已经签了买房合同,房管局应该已经备案,首付要退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
㈡ 房贷没有办下来!首付能退吗
买房子交了首付,房贷还没下来能不能退房要分以下几个情况:
(一)如果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开发商手续不齐备或银行认为开发商缺乏保证能力等情况,导致购房者因不能办理按揭而又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购房者可以退房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二)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原因,最终导致贷款无法办理的,购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首付款。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因素等,如国家贷款政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银行贷款规模限制等相关事由。如果产生这种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退还首付款。
(三)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己的原因,如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备,或者购房者缺乏还款能力,银行审查认为购房者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予发放贷款,导致贷款合同不能能订立,如果购房者要求解除已订立的购房合同,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产生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就应该与开发商重新协商交款事宜,或者直接向开发商交清房款。不能缴纳房款的,开发商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收取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㈢ 购房贷款批不下来,首付款可以退吗
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
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付约金,按揭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购房时建议最好能和开发商协商,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注明免责条款,以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以及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无论是审批未过、放款过慢、额度不足等哪项原因所造成的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当然,除了因购房者自身提交资料不真实或是信用不良等问题所造成的被拒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支付的,因一方原因未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不能订立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到的购房款本金、利息或者保证金退还给买方。
根据法律规定,首付款属于购房款的本金。如果没有最终交易,卖方必须退还本金,这不是定金。这很重要。如果是定金,那么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不能退还,受法律保护。购房贷款前,必须向开发商提供真实可靠的信用报告。
一般来说,权威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是非常可靠的。只有开发商审核信用报告、账簿、收入证明、流水等,确定贷款没有问题,购房者的首付款才能签订正式合同。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㈣ 房贷贷不下来首付可以退吗
可以退。
房贷若是办不下来,客户可以选择退房,届时自然能找房地产开发商申请退回之前支付的房子首付款。
只是大家需要注意,如果导致房贷办不下来的原因出自客户身上,比如信用不好,那客户去退房是需要承担一定违约责任的,届时房地产开发商可能不会把房子首付款全部退还回来,估计会扣一部分充当违约金。
当然,如果房贷办不了的原因不在于客户,而是房地产开发商的问题,比如证件不齐全,那客户自然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房子首付款,甚至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损失费用。
因此,若房贷初次申请失败,建议客户先想办法查明原因,若不是开发商不具备售房资格的缘故,那其实可以尝试再次申请,换一家银行重新办理,然后多补充完善资料,以及可试着追加首付款,还可找个资信良好的人做担保,没准房贷就能顺利办下来了。
【拓展资料】
按揭贷款买房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在申请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谨慎地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
2.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
银行的服务品种越多越细,您将获得灵活多样的个人金融服务,以及丰富的服务与产品组合。如有些银行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如为借款人调整贷款期限、允许借款人变更物、变更房地产权利人等。
3.要选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目前基本上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等额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采用等额还款还款方式,还款额将保持不变(调整利率除外),方便还款,但支付的利息款较多;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在逐渐减少。
4.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
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职务和近期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却夸大自己的收入水平,很有可能在还贷初期发生违约,并且经银行调查证实你提供虚假证明,会从而影响到自己的。
㈤ 买房按揭不过可以退首付款吗
能。
购房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购房者也是签字盖手印了的,代表购房者是同意购房合同上面条款的。所以定金一般是退不了的,首付款一般是能退的,但是需要支付违约金。
简介
根据合同条款,购房者被拒贷,可能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不过也不要放弃。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好好协商,看看是否有其他人愿意买这套房,将自己的房子转让给其他人,开发商本身也是为了卖房,在开发商没有什么损失的情况下,退还定金和首付款的几率要大一些。
买房之前一定要将自己的收入流水和征信记录告知售楼小姐,售楼小姐一般是能较为准确的判断能否贷款的。如果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合同上备注贷款申请不通过,全额退还定金和首付款的条款,不过大部分开发商都是不会同意的。
㈥ 买房子,付了首付未签合同,银行贷款批不下来首付能退吗
可以退的,不过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比如说开发商原因,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如果是购房者原因,是需要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㈦ 购房贷款如果银行审核不通过,那之前交的首付可以退吗
一般来说,合同中都会约定如果贷款批不下来,买方必须另想办法自行筹集现款,如果真没钱买房那就构成违约,合同解除,首付款是肯定能退的,但定金是肯定不退的。购房者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出现问题,首先应该追究贷款申请不下来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或者开发商工程质量等问题,导致银行不放贷,那么消费者就不应该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是消费者刻意隐瞒信用记录导致银行不放贷,那么违约责任就应该归购房人承担。
,在购房时,一定要格外留心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细节。置业顾问通常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刻意夸大事实、随口承诺。购房者应该提前掌握自己的信用记录,以避免因主观因素而导致的各种纠纷。房贷审批不通过怎么办
1、资料准备齐全,再向该银行申请
不过如果是在同一家银行申请房贷的话,一般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再申请。
2、换家银行试试
银行对贷款条件的规定,各银行有所不同。如果是在一家银行被拒贷,可换一家银行再试试。
3 、找贷款中介
您可找担保公司做担保后再申请贷款,可增加获得贷款的可能性。
4、找贷款公司
找贷款公司贷款,贷款门槛会被降低,同时还可增加贷款可能性。
个人房贷被拒的原因:
不满足房贷要求
按照银行的规定,申请房贷的客户必须要有稳定的工作,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能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同意将所购房产作抵押;必须年满十八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等。
㈧ 期房贷款办不下来可以退款吗
法律分析:房贷办不下来首付可以退回的,但是要依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约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这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首先应该尽量解决,如找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延长还款期限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㈨ 买房按揭办不下来能退首付吗
按揭办不下来,买房的首付是可以要求退的。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或者是由于非购房者的原因导致的贷款办理不下来,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的。因为这个时候贷款办不下来,那么房屋买卖的合同目的也不能够实现,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够继续履行,那么当事人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就应该把购房者的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如果是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导致贷款不能够办理下来,那么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是在解除合同之后,需要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开发商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