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计提利息是什么意思
计提利息的意思是指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息或者是分期后付利息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的规定,企业需要在当期期末计提应属于本期支付但本期尚未支付的利息。
计提利息是根据外币对人民币交易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后,在某一种交易类型中不对双方本金清算,而是只针对利息清算。
比如说:模拟交易中将外币和人民币到期的时间延迟3天,在这三天时间里自定义把利息分三天清算,每天计提一次清算当天利息,直到最后一天清算为止,称之为利息计提。
起息日到计提日当日之间的期间称为计提期间。计算计提期间应该采用算头又算尾的规则,如1月1日到1月5日,计提期间的长度应该计算为5天。
计提金额指的是贷款中参与计提的本金,含正常本金和逾期本金,或者是逾期利息。既逾期前计提金额为未还贷款本金,逾期后的计提金额=未还本金+未还利息。
⑵ 企业计提银行贷款利息用什么会计科目
企业计提银行贷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计提的时候计入应付利息。
贷款利息一般按季支付;
只有少数银行是按月支付的,所以一般应按月计提贷款利息.
每月末计提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预提费用-贷款利息-xx银行
季末支付贷款利息时:
借:预提费用-贷款利息-xx银行
贷:银行存款
相关分录如下:
1、公司收到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2、公司还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⑶ 什么叫 计提利息~
利息计提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一次返还本金和利息或者到期后分期支付利息,本期末,企业需要提取本期应当支付但本期尚未支付的利息。
应计利息是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以外币兑换人民币进行交易。在某种交易类型中,双方的本金不进行清算,而仅用于利息清算。
例如,在模拟交易中,外币和人民币的到期时间延迟3天。在这三天内,利息在三天内清算,清算日的利息每天计提一次,直到清算的最后一天,这称为利息计提。
拓展资料
利息计算公式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计算储蓄存款利息的基本公式是:利息=本金×保质期×利率;
第二,利率的转换。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的换算关系为: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此外,利率的使用应与存款期限相一致;
第三,利息计算公式中利息计算的起点:
1.储蓄存款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息;
2.利息金额应在实际支付时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百分位数;
3.除活期储蓄的年度结算可以将利息转为本金产生利息外,所有其他储蓄存款,无论存款期限如何,均应在支取时与本金一起结清,无复利;
第四,利息计算公式中存款期限的计算,
1.存款期限采用头数尾法计算;
2.无论是大月、小月、正常月还是闰月,均按每月30天计算,全年360天计算。
3.各种存款的到期日按年-月-日计算。如果到期月份缺少开户日期,则以到期月份的最后一天为到期日。
⑷ 提取借款利息怎么做会计分录
这是指的向银行借款利息的分录,向个人借款短期和长期的利息又该怎么做分录
⑸ 小额贷款公司的怎样计提利息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
会计核算流程
贷款采用逐笔核贷方式发放。所谓逐笔核贷,是借款单位根据借款合同,逐笔填写借据,经信贷人员逐笔审核,一次发放,约定期限,一次或分次归还的一种贷款方式。发放时,贷款应一次转入借款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收回时,由借款单位开具支票,通过银行转账办理。贷款利息一般按月(季)计收,个别为利随本清(即还本时同时结清利息)。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首先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书,经调查、审查、审批及贷审会审议通过后,双方商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用途、利率等,并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填写一式四联借款凭证。其中:第一联客户,第二联借方凭证,第三联信贷部门留存,第四联借据。客户在在第二联、第四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经风险部门审查并有权人签字,送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的发放手续。
会计部门接到借款凭证后,应认真审查各栏填写是否正确,大写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印鉴是否合规,有无相关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应作如下处理:
填制转账支票交与客户(网银汇款或到银行柜面办理汇款转账),依据相关凭证作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贷款――××贷款户
贷:银行存款(现金)
第四联“借据”由会计部门留存,按到期日排列保管,据以按到期日收回贷款
二、到期收回贷款的核算。
贷款的及时收回是贷款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会计部门应经常查看借款借据的到期情况,在贷款快到期时,应与信贷部门联系,由信贷部门通知借款人准备还款资金以备按期还款。客户将还款支票(或现金)交至会计部门,若为支票,会计人员收到后先给客户打收据一张,标明“今收到××交来还款转账支票一份,出票人××,金额××,支票号码××”,及时将支票存入开户银行,待支票到账后方能予以结清贷款处理。据此填制一式三联收款凭证,其中:第一联信贷部门,第二联会计记账,第三联交客户,备注栏注明“归还×年×月×日,第×号贷款”的字样。及时对相关账务进行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贷款――××贷款户
三、贷款展期的核算。
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时,短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以前,向信贷部门提出展期申请。但每一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的期限。对展期贷款,全部以展期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为准计息。展期申请经信贷部门审查同意后,借贷双方签订展期协议,信贷员填制一式三联《贷款展期凭证》,借款人签章并经公司内部有权人签字后,一联留存备查,其余两联作贷款展期通知交会计部门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会计部门接到《贷款展期凭证》后,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有关签章、签字是否齐全;展期贷款金额与借款凭证上的金额是否一致;展期时间是否超过规定期限,是否第一次展期;展期利率的确定是否正确。审查无误后,将一联贷款展期凭证退借款人收存,另一联贷款展期申请书附在原借据之后,按展期后的还款日期排列保管,无需办理转账手续。
四、逾期贷款的核算。
借款人借款到期不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经同意,不按期归还借款,则为逾期贷款,银行应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账户。在借款凭证上注明“××年×月×日转入逾期贷款”的字样后,另行保管。从逾期之日起至款项还清前一日止,除按规定利率计算利息外,还应按实际逾期天数和合同约定罚息率计收罚息。
五、贷款利息的核算。
公司对企业、单位、个人发放的各种贷款,均应按规定计收利息。贷款利息的计算,分为定期结息和利随本清两种。 一、定期结息。 定期结息按季(月)计息,每季末月(月)20日为结息日,会计人员分户按贷款金额及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息基数,即:分户计息基数=贷款金额×实际使用天数。依照计息基数分户计算利息。其计算公式为: 应收利息=计息积数×(月利率÷30) 利息计算出后,编制一式三联利息计算清单。其中:第一联作借款账户的借方凭证,第二盖盖章后作借款人账户的支款通知,第三联代替“利息收入”科目贷方凭证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收利息——××贷款户二、利随本清。 利随本清,也称逐笔结息方式。贷款到期,借款人还款时,应计算自放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前一天止的贷款天数,然后利用下列公式计算利息。 应收利息=还款金额×天数×日利率(月利率/30) 借款人若在贷款到期前归还本息的,其利率仍按原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利率计算,但期限应按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三、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对逾期贷款利息应分段计算,即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到期日止为一段计息期,这段利息既算头也算尾,按借款时所定利率计息;从货款到期日的次日开始,到收回货款日止,这段日期是算头不算尾,但要按一定百分比加计罚息,加收的罚息也计入利息收入科目,但应与正常利息分开;对已产生利息迟交的,按合同约定计收复息,会计处理等同于罚息。
六、贷款呆账准备金与坏账准备金
一、贷款呆账准备金。
1、 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范围。
贷款呆账准备金是金融企业按国家规定,依企业年初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形成的一种专项补偿基金。根据国际惯例,所有贷款包括抵押贷款在内都具有一定风险,因此提取的范围是各种贷款。
2、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 贷款呆账准备按年初贷款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年初呆账准备金账面余额高于应按贷款余额计算提取的呆账准备金的,应冲减呆账准备金;年初呆账准备金账面余额低于应按贷款余额计算提取的呆账准备金的,应补提呆账准备金。企业计提的贷款呆账准备金列入成本。
3、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与核销。 企业提取呆账准备金时,应设置“贷款呆账准备”账户,该账户是各种贷款的抵减账户,贷方登记提取数,借方登记冲销数,余额在 6 贷方表示已提未核销数,若余额在借方表示核销数大于提取数。按规定提取贷款呆账准备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
贷:贷款呆账准备
冲减呆账准备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呆账准备
贷:逾期贷款
已确认转销的贷款呆账,以后年度又收回来时,应按收回的金额增加呆账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
贷:贷款呆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逾期贷款
4、贷款呆账核销条件及报批手续。
计提的贷款呆账准备金,应按规定的条件和报批手续报批后,才能予以核销。核销条件是: ①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经法定清偿后仍未还清的贷款。
②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和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③借款式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款,确实不能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经保险赔款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④借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补偿的贷款部分。
⑤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核销的贷款。
对借款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但因某些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不得列作呆账,应积极组织催收。因工作人员渎职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贷款无法收回的,不得列作呆账,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应在公司的利润留成中逐年冲销。
对于需要核销的呆账,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核销呆账损失时,应填报“核销呆账损失申报表”,并附详细说明,按规定的核销程序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查。董事会收到“核销呆账损失申报表”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审查并签署意见。如符合规定条件,方可冲减呆账准备金。
二、坏账准备
坏账是指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公司的坏账主要是指应收而无法收回的贷款利息。公司可按年末应收利息余额的3‰提取坏账准备金,并计入当期成本,用于核销银行的坏账损失。
公司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
贷:坏账准备
一般来讲,当发生呆账贷款时,其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应分开处理。本金从“贷款呆账准备”科目中处理,形成的“应收利息”应作为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其会计分录为: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
若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
⑹ 计提借款利息分录怎么做
1.当企业发生借款时,根据借款协议,本期应确认但未支付的利息费用,需要计提费用,应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应付利息
2.当企业实际支付利息时,如果实际支付额大于账面计提额,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少计提的部分)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当企业实际支付利息时,如果实际支付额小于账面计提额,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借款利息(冲销多计提的部分)4.企业在发生借款行为时,需根据借款协议的约定分期支付或到期一次性支付借款利息。然而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记账原则,企业发生的费用必须正确匹配到会计期间,也就是说,不管费用是否支付,只要归属于本期的费用必须记录账务。因此,借款利息费用的账务处理不能以实际支付为依据,而要根据借款协议,正确确认每期的利息费用。当归属于本期的费用没有支付时,需要在账面计提费用。
5.一般来说,借款利息费用属于企业为筹集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在账务处理时,使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为了确保核算信息的详尽,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财务费用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
6.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当企业的借款用于工程建设、研发项目等情况时,借款所产生的利息费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记入“在建工程”、“研发费用”等科目,企业在处理账务时,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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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如何计提贷款利息
确实是2547.95元。
计算过程,如下:
500000*6%/365*31=2547.95.
因为是年利率,所以要除以365天,
等到的是每日到款利息,
再乘以31天,就是31天的利息金额了。
⑻ 计提贷款利息
呵呵 ...你是借出单位还是借入单位呀...
计提利息,一般是借入单位要做的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如果是借出单位,那是确认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⑼ “借款年利率6%,计算提取本月的借款利息(借款时间为6个月)”分录如何做能将过程写一下吗
计算利息: 当月利息=本金×年利率÷12 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借:银行存款350000
贷:短期借款350000 每月利息:350000*6%/12=1750元 1-5月底
借:财务费用1750
贷:其他应付款1750 6月底
借:财务费用1750 其他应付款8750 短期借款350000
贷:银行存款360500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拓展资料
1.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在登记帐户前,通过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帐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帐符号,有关帐户名称、摘要和金额。
2.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 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帐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与几个帐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帐户的贷方与几个帐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为了保证帐户对应关系的正确、清晰、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内容,会计分录必须严格掌握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基本原则,不允许多借多贷。
三要素
一,记账方向(借方或贷方)
二,账户名称(会计科目)
三,金额
会计分录时注意:
1、会计分录的摘要一定要简洁明了,不能太复杂和难懂,业务涉及那些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属于哪类。
2、会计科目的使用一定要准确,确定会计科目借贷方向、金额。即:借贷方向、科目名称、金额必须全部具备、正确。
3、不能乱用会计科目,凡是有明细科目的,必须把明细科目写上,明细科目一定要保持连贯性和持续性,一个客户不能挂几个会计科目,不能随意使用会计科目。
⑽ 计提银行贷款利息应如何做账
问:单位计提银行借款利息应如何做账?贷方应做“其他应付款”科目还是“应付利息”科目?
答:计提银行借款利息,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及其应用指南规定,确定利息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符合资本化的,借方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否则,直接借记财务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2001
短期借款
三、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2501
长期借款
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若属于短期借款,可通过贷记“应付利息”、“银行存款”科目。若属于长期借款,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