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应该计入负债,不应计入收入,但是这些借进的现金也应算作负债吗
你从银行借钱,就是欠银行钱了,肯定是负债啊,同时你的货币资金增加了,也就是你的总资产增加了 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货币资金(Money) 是指企业拥有的,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和终点,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先决条件。
拓展资料: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 ,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金融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还应按发放贷款的期限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金融企业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核算:
(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融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购买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金融企业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四)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等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B. 存款性金融机构收入主要来自于哪些方面
存款类金融机构的主要资产业务有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收入来源是发放贷款的利息。
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
中央银行。它是货币金融管理机关,具有管理金融机构的职能。它在发挥国家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职能时,保管政府、公共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的存款既是其主要的负债业务,也是其资金的主要来源。
商业银行。也称为存款货币银行,是最典型的银行,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形式为工商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办理结算业务的金融企业。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专营机构、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C. 银行发放的贷款是否属于应收账款
1、是应收账款。但是,在贷款科目里核算
2、银行用专门的金融企业会计科目,而“应收账款”是制造业用的。
作为四类金融资产的一种,发放的贷款就是入的“贷款”科目。科目就叫“贷款”。
但是其性质确实与“应收账款”是一样的,应收利息有专门的科目,是“应收利息”
D. 金融会计知识:多选题:金融企业的收入来源有()
答:A、B、C、D
他们全是金融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息收入是发入贷款所得的收入;往来收入是资金存放央行或拆借资金等业务所得的收入;手续费收入是收取客户的卡手续费;购支票手续费、联行手续费;票据业务手续费等;投资收益是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所得的收入。
E. 贷款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原则,与持有至到期大体相同。具体而言:
1.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逾期存续期间或使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
设置科目设置
贷款——本金
贷款——利息调整
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已减值
(一)未发生减值的贷款
(1)企业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等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与合同利率确定)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定)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发生减值的贷款
(1)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2)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三)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四)已确认并转销以后又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已减值 同时: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F. 企业间借款利息收入进什么科目
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如果你们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6)金融企业发放贷款的收入属于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G. 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是流动资产吗
你所说的贷款,在会计核算上属于“短期借款”科目,是属于负债类的,当然也不属于资产类的科目,更不是流动资产。作为企业来说,这笔贷款是属于资金从哪里取得的范畴,即来源是金融企业。
H. 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
总之第三种方式在法律上是得不到保护的。http://www.wh-lawyer.com/
I. 银行贷款记什么会计科目
银行贷款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每月还款和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4、如果偿还后,则是这样的:
借: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9)金融企业发放贷款的收入属于扩展阅读
长期借款可划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1、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地方政府建设项目发放贷款,通常为长期借款。
如国家开发银行为满足企业承建国家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贷款,也包括出口信贷的款项等。
2、商业银行贷款是指由各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包括长期和短期贷款。
3、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主要是指由信托投资公司取得的货币和实物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各种商业中长期贷款;从保险公司取得的工程、财产等保险贷款。
J. 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如何确认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描述:
问: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如何确认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答复: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规定,自2010年12月5日起:
1.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3.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