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提取贷款利息提取不了
如果提取的房屋已登记有购房贷款的信息,且个人所占房屋份额已提取完,可以申请以偿还购房贷款所缴交的利息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出具的该套房屋的还贷利息证明(该证明须包含贷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贷款总额、贷款地址、贷款是否还清、还贷利息的总额等信息)。若贷款已经还清,提取不少于一年提取一次。
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⑵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包括还贷的利息算么
不是的,当你每个月还房贷后,可以拿着还款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相应金额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所以,提取的公积金总额,包括了还贷利息。
⑶ 公积金提取还贷款需要还利息吗
法律分析:需要支付利息,一般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不需要支付全部利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⑷ 公积金有利息吗怎么算
1、有,具体如下
2、计算公式:
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3、实际举例:比如,一职工自2011年9月开始缴住房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500元,加上单位的5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1000元,至2012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10000元,这10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4%计息:当年的利息:10000*(0.4/100/12*10个月)=33元当年的本息:10000+100=10033元
(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
⑸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利息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利息。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一样,都有算利息在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五(含)年期以下2.75%,五年期以上为3.25%。不过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并发布的,以当时情况而定。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⑹ 住房公积金有利息吗
有利息。
住房公积金相当于银行的账户一样,是可以进行资金的存款和取款的,自然也是有利息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的钱属于职工个人,退休后可以依据相关资料销户提取账户余额。
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一般是每年的6月30日计息,计息期为上年的7月1日——今年的6月30日,利率执行银行定期一年的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中。
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住房公积金
⑺ 公积金提前提取后,利息还有吗
用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是不需要还清剩余利息的。
对于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可选择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贷款本息,目前不必支付违约金。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的,按日计息,以放款日为计息起点。
(1)部分提前还款的,需要在履行原贷款合同一年以后,方可申请部分提前还款,银行必须与之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提前归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 部分提前还款时,已收利息不退还,部分提前还款后,您可选择月还款额不变贷款期限缩短或贷款期限不变月还款额减少,您需要在办理时做出选择,但新的期限或月还款额均由系统自动算出,不可任意指定,部分提前还款后,贷款利率不变。若选择月还款额不变贷款期限缩短,则不允许跨利率值调整,只能在同一利率下进行调整。
(2)全部提前结清,对于申请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不受时间限制。借款人应支付贷款本金金额,提前还款日之后银行不再计收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已收取的贷款利息也不退回。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7)公积金提取包含贷款利息吗扩展阅读: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⑻ 公积金账户有利息么
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跟存款一样有利息,不过利息不是很高,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每年的6月30号进行利息的结算,结算之后利息会存到公积金账户里面,届时会有相应的短信通知到用户本人,告诉你上一年度公积金账户产生多少利息。
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相当于存了活期,可以提取出来,也可以存在里面,自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储蓄存款利率计息。若是你长期不动用住房公积金的数额,住房公积金也会跟存款一样产生相应利息。
当年划入的公积金余额按照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若是用户提取了一部分公积金,那么规定提取的是先划入的余额。
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最大的作用不是说产生利息,而是用来申请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都是根据账户余额来计算的,账户余额越多相对能够申请到更高的贷款额度,也能够为贷款人省下更多的利息。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⑼ 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什么意思
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是缴存人偿还公积金账户上的金额,包含利息和本金。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根据规定缴存人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还贷的。就是你有房贷,而且你的公积金账户里还有剩余的钱,那你就可以把账户剩余的钱用来提前还你的放贷。但是不能把剩余的钱(余额)取现用于干别的,只能还房贷。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除了退休时可全额支取外,还可以提取出来用于改善自住房,另外就是用于偿还住房贷款。这个提取还贷就是根据条例而建立的制度。各地的提取还贷制度不一定一样。有些是每月对冲,有些是每年对冲。大部分是还清后再提取。
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拓展资料: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2、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3、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4、储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