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要买一个二手房,房主有贷款没还完,要我用首付还
合不合理不是你和他们说了算的,房主有贷款,必须把贷款还完才能拿出房证买卖的,用你的钱替他还完贷款可以,但是提前要和他签个收据之类的,让中介当中间人,一般来说二手房都是这样,除非房主家亲戚能借来钱还贷款;
还有中介费不能全付了,要先交一半,和中介房东签订此房不能买卖别人,押金是交给中介的,和房主没关系,这些都办好后,用钱给他还贷款,他房证下来后,再继续交易;
如果你说你的首付是否减去帮他还贷款的钱的话,这么说吧,总数50万,你替他还了10万,那么房款就按照40万算了,还有你向银行贷款,银行就会把房款给买家,这么说他就有钱了,这不用担心他不还你钱,毕竟还有之前签的合同。只要你把各个环节的收据做好就行,中介费你要欠他一些,这样以后你找他办事很方便。
❷ 买二手房房东想拿我首付去还贷,担心不安全就让房东找第三方借贷解压。问下直接同意拿首付给房东还贷
首先,你的贷款办下来了吗?按理说他的房子存在房贷,是不允许用来买卖的。要买卖,需要把他的房贷先还清。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签的协议。有没有涉及这个问题。你定金已经交了。所以你还是想好了,宁可你是多花一点儿还是让他找第三方贷款解压吧。以免图小便宜吃大亏。
❸ 本人买了套二手房,原房东按揭款还没还完,要求用我的首付款去还按揭
一般出售二手房,出售方都要求全款。如果你很有钱,可以一把付掉;否则你就要去办贷款。不管哪种,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让你先把8万多的贷款还掉很正常,这个钱是从你们谈定的总售价中要去除的。否则房屋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我们这儿规定,要先还房贷房子才能出售。)办理过户手续后,你还要办贷款,然后把剩下的房款给出售方。你们买卖双方要签订合同的啊,不存在欺骗的问题。你担心欺骗,出售方可能也会担心,你如果贷款的话,先要办过户手续,他还没拿到全款,房子就要过户给你了,人家不也担心吗?你通过中介,到当地的房产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很齐全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❹ 买二手房他说用我的首付款去还贷款。之后才能过户。谁告诉我办理的步骤怕被骗。中介给办。
这个在二手房买卖中称为需要客户房帮忙解押。因为卖方自己没有能力到银行解押,无法独立取出房产证,所以需要在你先支付首付款后,用你所支付的这笔首付款到银行去把房产证取出来,这样才能持续后面的交易流程,你们间才能正常办理过户,你不用担心中介骗你,这个是在买方无力独自解押时的正常流程,也不存在打什么证明,你们买卖双方间在买卖合同中就应该体现这点。
❺ 买二手房,房东的银行贷款还没还完,要求我用我的首付款先给他用去银行解压,再过户,怎么写合同有保障
这些不一定要写到合同中。
首付款交付给对方后,他干什么用都可以。合同中你只是要和对方确定首付款金额、入住时间、余款如何交付、过户时间以及过户相关费用各自如何承担,这些是必须写到合同中的。至于对方用首付款到银行去做什么,不需要在合同中规定。
记着,首付款、余款交付时,对方都必须另写收据给你。
❻ 二手房买卖中房东可以用买家的首付还清贷款么
您好!
询了一下相关的资料,你的情况应该属于下面的第三种,你可以参考一下:
购买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操作实务
近几年因为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购买房屋时很难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因此大多数人都选择银行贷款,这致使目前市场上流通的二手房绝大多数都存在抵押权。
这里所说的房屋抵押是指,购房者为向银行贷款购房,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给贷款银行,当购房者不能向银行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房屋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银行就是所谓的抵押权人。因此买卖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就必须先行偿还贷款银行的剩余贷款,再由银行、业主办理房屋抵押权注销手续后,该房屋才能按照买卖双方的约定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但是二手房买卖时应该由哪一方先行偿还银行贷款呢?又如何能保证交易的安全呢?
存在抵押权的房屋在进行交易时要涉及到贷款银行、购房者、出售者、房产中介公司甚至担保公司等多个主体,交易环节较多而且复杂,一个环节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出现纠纷。在卖方市场的大环境下,购房者在购买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屋时所承担的风险要大得多。
本人近几年提供二手房交易的法律服务时,发现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需要规避的风险颇多,但由于篇幅有限,不能一一详谈,在这里就经常接触到的几种交易方式,简单的为大家提供一个操作思路,仅供大家在购买存在抵押权的二手房时作为参考。
第一种 房屋出售方自行出资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
这种方式是指,由房屋出售方自行出资偿还该房屋名下的银行贷款,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然后购房者、出售方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付款、过户、交房等手续。
这种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法律风险性最小,购房者在与出售方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求出售方向贷款银行详细了解该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流程以及时间(有些银行需要提前一个月左右申请提前还款)。
2.详细约定房产交易的流程,该流程中应包括出售方申请提前还款的日
期、办理抵押权注销的日期、抵押权注销后的通知义务及抵押权注销后办理
房产过户受理手续的期限等。
3.详细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迟延办理还款手续、迟延履行通
知义务、迟延办理过户受理手续的逾期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并详细约定
单方主张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金数额。
第二种 由担保公司出资先行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
这种方式是指,买方或卖方寻找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先行垫资偿还银行贷款,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然后买卖双方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交易手续。使用这种方式时,担保公司要按照垫资数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用,目前一般都是由买方支付该笔服务费。
使用这种方式在交易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对担保公司的选择还是要慎重,要从服务质量、公司口碑、经营规模、注册资金、收费标准、垫资流程等多方面了解担保公司。
2.目前,担保公司都会要求购房者将部分购房款先行存入担保公司指定的帐户监管,所以购房者要认真了解担保公司的垫资流程,慎重签署担保公司提供的格式垫资协议,避免因垫资环节出现争议,使自己蒙受损失。
3.在房产买卖合同或居间服务合同中要详细约定由哪一方委托担保公司、必要时可以约定共同选择的担保公司的名称、垫资服务费的支付方、抵押权注销后的通知义务、抵押权注销后办理房产过户受理手续的期限等。
4.详细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迟延办理还款手续、迟延履行通知义务、迟延办理过户受理手续的逾期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并详细约定单方主张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金数额。
第三种 由购房者先行垫资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
这种方式是指,在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由购房者先行垫资偿还交易房产名下的银行贷款后,出售方及时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权的注销手续,然后买卖双方按照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的交易手续。
这种交易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风险性最大,但又是在实践交易中经常会碰到的情况,因此,谨慎的操作对购房者是非常必要的:
1.在垫资前,先至房产权属登记中心核查该房屋的权属状况有无瑕疵(主要核实,该房产除贷款银行的抵押权外,是否还有其他的保全、查封、其他抵押权等。)。
2.不要提前将垫资款项打入出售方的银行还款帐户。
3. 通过自己的银行帐户直接将垫资款转入出售方的银行还款帐户,并要求出售方出具详细的收款收据,必要时可以请律师见证。
4.必要时可要求出售方提供第三人保证,或物的担保。
5.亲自全程跟进办理提前还款、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并及时收押《房屋所有权证》。
6.在抵押权注销后,按照权属登记中心所允许的最短期限及时办理产权交易过户受理手续。
7. 详细约定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迟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迟延履行通知义务、迟延办理过户受理手续的逾期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并约定单方主张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约金数额。
8. 详细约定房产交易无法继续履行时,出售方返还购房者的垫资款的流程。
有抵押贷款的二手房如何买卖
房价在回落,但在这几个月又掀起了反弹的小高潮,具体原因不敢深入讨论,一是掌握的事实不足,二是怕和“正在下很大的一盘棋”有冲突。不过买涨不买跌,交易活跃也是事实。有朋友看到一套性价比更高的二手房,想买,但发现该房有抵押贷款,于是打电话问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我的感觉:
一、没有还清贷款的二手房不能卖
目前国内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均会在原房屋上设立抵押。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人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房屋,除非购买人愿意替房屋所有权人代为还清银行的债务。
二、如何使需要买的二手房变成还清贷款的二手房
还清就有两种方式了,一种是一次性还清,一种是经济实力不够时的分多次还清。后一种情况,实际就是将原房屋所有人的贷款转移由新的购买人承担,即“转按揭”。卖方出售贷款没还清的商品房,购买方继续为该商品房偿还贷款。这种方式对新购房人的资金需求压力较小,但问题是,目前在国内实践操作中基本不可行。香港等地不仅可以转按揭,甚至卖“楼花”都可以,但国内银行为了减少自己的风险,鲜有明确可以办理转按揭的服务。
那么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先筹款把房款一次性还清,再进行交易。(如果买方实力不够,与此同时买家也要从银行获得贷款。实质上这是貌似转按揭贷款的提前还贷形式)。这种一次性把房款还清,就又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原房屋所有人拿出自己的积蓄,或是向亲戚朋友们借钱,把银行贷款还清,这样才能从银行解除抵押,从而可以卖房。
第二种:就是在中介公司帮助下,把有贷款的房产挂牌,当找到买主后,与买主沟通。买主先支付一部分房款,供卖房者提前还贷。
第三种:卖房者自行无法筹到还贷款,而且也没有买主愿意垫付房款,这样可中介公司拆借。中介公司可以用公司的流动资金帮卖房者还贷。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选中的房源是具有银行贷款的,购买就要十分慎重了。因为按第二种方式,如果卖房者提出先垫付还贷款的话,买房者是具有相当风险的。由于在付出购房款后,房产权属还属于卖房者,一旦卖房者不承认或携款逃跑,买房者将面临巨大损失,所以要尽量避免这种交易方式。
可是,第二种方式正是目前中介机构大力鼓吹的办法。在目前萧条的市场条件下,中介机构可以做的生意越来越少,因此即使一些房源对买方有潜在风险,中介机构为了促成交易,仍吹得天花乱坠,说什么“正因为有贷款才这么便宜的”、“贷款的房子对买方没什么风险”,购房者千万要小心。如果该房真正可靠,那么就可以要求中介机构采用以上提及的第三种方式协助交易。
三、有房证才能交易
提到这个问题是因为许多抵押贷款房屋都拿不出房产证。有的房屋所有人是新买的住房,经常在入住后一至两年内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下是肯定不能交易的。因为国家有明确规定,严禁转让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同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时,新的买主也无法办理贷款手续。
还有更多的情况是房产证被抵押银行收走,这种在各地实践中要看各地的房地产登记手续,具体又分为几种,一种是贷款后有两本证,一个房产证一个他项权证,房屋有按揭和抵押都会在他项权证上显示(如上海),在有抵押贷款时,房产证归房主个人保存,他项权证归银行保管,等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会拿到房管局注销。另一种是只有一个房产证,进行了抵押后,抵押银行一般会要求代管房产证。
那么,如果辨别到底是有房产证但被银行保管还是并无房产证的交易呢?其实很简单:以上无论是哪种情况,当地的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门都会有登记,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因公凭有效证明可调阅全部有关档案,产权人凭身份证、产权证可查阅档案中的相关信息,而一般公众在房屋买卖、诉讼等正当理由下,凭有效证明,能查询房屋的简单信息。因此,购买者可以在交易前要求卖方(即产权人)一同赴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门调查是否有此房产登记,该真实性要远远高于卖方所持的所谓的房产证复印件,如果卖方因各种原因不配合,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律师调查的好处是,除调查抵押外,还可以调查房屋产权证的内容与房屋登记机关的存档文件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卖方是否是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所有权人,房屋是否有其他共有权人(如有,共有权人有优先购买权)等。
望采纳
❼ 二手房房东要首付还贷款、等银行同意还贷款日期一起去银行还,这样买房靠谱吗
这种房子如果没有中介或者懂行的人帮你处理的话,很有可能房东拿着你的钱解押跑了,建议你找专业的过户和按揭的公司帮你处理,或者换一个房子,你的首付一定不能给房东,怎么也得做个资金监管,等过户了才能给他。
在二手房买卖时,应注意事项共有以下几点,具体如下: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❽ 我想贷款购买已有抵押贷款的二手房,房主让我先将首付款给他,他还给银行将房照取出来过户,有没有风险
这种确实是有风险的,但首先我觉得有风险的情况下,你最好去做一个合同公证,然后交易公证是最有保障的。
❾ 要买二手房,房主需要用我的首付清还贷款。怎么操作谢谢
作为买主最主要的就是要查实该房屋的产权真实性,是否存在纠纷。这点你可以在房屋交易合同上看看有没有,先小人后君子。谁都不想花了钱住的不心安。LZ说的4点都到位了,有公证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