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一方付首付买房,双方共同还贷,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前一方个人支付首付,但是贷款失分后两个人共同来偿还,那么共同还贷的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有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在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就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那这套房子也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只不过在财产分配的时候,不是按照一半对一半的比例来分割,而是会考虑出资额等来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分配没有达成协议,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会将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而不动产登记的一方将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产生一些房屋纠纷,为了避免出现更多的利益矛盾,夫妻双方一定要对个人财产进行明确,避免后面不必要的麻烦。
Ⅱ 男方付的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款算是婚后财产吗
法律分析:男方付的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款的,如果该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对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Ⅲ 男方婚前首付买房,婚后用自己工资还贷,房产证上也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话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部分算。
婚前首付部分算男方的;婚后虽男方还代贷,但双方共同生活,生活费很难分清,不能因还贷帐目出自男方收入而否定双方共同生活,互相花费的事实,所以算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可协商,由男方对共同财产部分给予女方补偿。
Ⅳ 结婚之前自己付首付买房子,结婚之后自己还贷款,房子是个人财产吗
您好,谢邀!
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由于您的工资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您用自己婚后的收入还贷款,但是在法律规定上,您是在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在离婚的时候,您需要支付对方婚后还贷的折价款和增值款。
【法律依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__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____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Ⅳ 一方婚前购房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分割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结婚以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离婚时这个房子需要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法院通常判决这个房子归登记一方,还没有归还的贷款是不动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钱,和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需要双方协商后进行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通过法院结合您的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Ⅵ 新婚姻法规定,男方买的房只付了首付,那么婚后用男方收入还房贷,女方的收入用来养家,如果离婚了,女方
能拿到,婚后的收入还房贷,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婚前首付归男了,婚后的房产平分。也可以按比例分割。
Ⅶ 男方婚前借款付首付,登记双方名字。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首付款会被认定为双方共同债务吗
首先,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且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前所借的首付款,如果被认定为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该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我国民法典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签字,也可以是事后一方的追认。对于共债共签,即能在家庭重大财产利益的处分上保护夫妻另一方的利益,尊重其知情权和同意权,也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事后纠纷的发生概率。至于,事后追认的方式,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判断。
第二,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此类债务主要是日常家事代理范畴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一般包括正常的吃穿用度、子女抚养教育经费、老人赡养费、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除因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形成日常家事债务外,还会与第三人形成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如大额借贷、赠与、不动产买卖等。为保护债务人的配偶一方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Ⅷ 男方婚前出首付购房,婚后双方还贷,房子产权算双方吗
法律分析:1、自己付首付,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原则上属于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照法律,如果婚前一方买房,不仅支付了首付款,而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一般都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至于婚后还贷的部分,无论是由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益还贷,还是用双方的工资、收益还贷,只要不能证明是用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婚后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还贷,都应视为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贷款。如果离婚,婚前付首付的一方在拥有房屋产权的同时,还应当返还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至于房屋增值的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规定的原则,由获得房子产权的一方对共同还贷的配偶进行补偿。2、自己付首付,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一般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是自己付首付,但考虑到以后两人会结婚等因素,将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那么房子的产权是属于双方的,但根据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不同,行为的性质也不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Ⅸ 结婚前男方付首付买的房子,结婚后共同还贷
法律分析: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