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国信易贷平台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是真的吗
是正规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又称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网络里面写很详细。
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枢纽,广泛归集中小企业公共信用信息、自主填报信息、相关监管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等,推动“政、银、企”信息互通和共享应用,结合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手段,创新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打造覆盖全国、兼容地方、涵盖多种融资服务模式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信易贷”全国推广。
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是国家发改委牵头推进的信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平台综合运用信用、科技、金融手段,汇聚各类信用服务和“信易贷”创新产品,实现多场景支持、全流程覆盖的一站式融资服务,为全国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将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 中小企业贷款哪个银行做的比较好
渤海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
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
宁波银行,大连银行,天津银行,江苏银行
3. 中小企业贷款政策
中小企业贷款政策: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4. 王松奇:为什么要重视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王松奇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在一个讲究公平且有效率的经济体系中,对穷人发放贷款,一定要有政府的引导性政策或相应的财税政策支持,如果执意让银行参与这样的行动,那银行也肯定会通过市场细分将这些贡献度留给那些中小银行和社区性银行,而这些银行也将按照商业原则主要对穷人的创业和发展性贷款需求提供支持。
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很多研究银行问题的专家都没有找到“支持穷人比支持富人在经济上更划算”的充足证据,但是那些观念型经济学家却已把对穷人创业及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满足的问题提升到了“公平、正义、所有人发展机会均等”的理论高度。
我们常常讲结构调整,结构调整不单单指产业产品及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它理所当然地包括收入结构、融资结构等方面的调整。给穷人发放创业性贷款,对中小企业提供充分的融资支持,实际上就是收入结构和融资结构调整的具体行动。
在过去28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中,我们遇到了三个难以解决的矛盾:(1)中国总体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但全社会成员在财富分配上的所得结果极不均衡,
贫富差距有愈拉愈大的趋势;(2)以城乡居民储蓄超高速增长(年均在16%以上)和外汇储备加速累积为特征的内源储蓄过剩与县域经济、中小企业特别是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的状况形成了巨大的反差;(3)银行系统自身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系统性风险越来越低,但以流动性过剩为内容的运行低效特征却越来越突出。
对于贫富差距日益拉大,有些经济学家将其原因简单地归结为一个提法: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认为这个提法使得各级政府的政策重点出现了偏差。这显然与实际不符。中国经济是转型经济,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大弊端就是压制市场、损失效率、全社会成员都在走一条共同贫穷的道路。在这样特定的背景下,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际上是一种历史性进步,这种提法的背后涵义就是“发展是硬道理”。对一个经济体来说,首先把经济搞上去,把国民收入的“馅饼”做大,人们可参与分配的财富越多,方方面面的矛盾才越容易处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优先是一条不可替代的基本法则,而兼顾公平,也不是简单的劫富济贫,而是要让所有的人都拥有市场进入、参与竞争的自由,即首先做到机会均等、机会公平。尽量杜绝不公平就是注意防止少部分人运用权力在经济运行中的不当得利行为,在全社会各个领域中反对腐败、反对浪费,同时对社会弱势群体在教育、就业、创业方面的机会获取进行适当的制度安排,这才是公平的真正要义。
内源储蓄相对过剩与银行系统的流动性过剩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两个问题,它集中反映的是中国金融体系在疏导储蓄投资循环流程中所存在的机能性障碍。中国的融资体系以银行的间接融资为主,到目前为止,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比重大体为10:2,大量的金融资源由银行来执行再分配职能。在银行系统中,又由工农中建四大行占绝对统治地位。这四大行不仅存在着国有企业的体制性缺陷,而且由于分支网络庞大,业务层级繁复,也自然有着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赖宾斯坦(Leibensitein)所提出的“X———非效率”特征。例如,自1998以来监管部门将每年至少降低3个百分点的不良率作为考核各个银行管理者的一个重要指标后,各个银行普遍出现的情况就是授信业务权力的上收,而贷款坏账责任的终身追究制度也使得各银行的基层行长们乐于将贷款权力上交。
在工农中建这样的四个业务层次(支行———二级分行———一级分行———总行)的体制下,自然就形成了两个效应:一是资金来源方面的“虹吸效应”,即基层组织吸纳的存款层层上交,大量集中于总部;二是授信业务中的“挤牙膏效应”,即基层分支机构的贷款权力越来越小,上级行对下级行上报的客户贷款申请用逐层审批的方式一点一点地审批解决。这两个效应综合作用的结果就是大银行的授信业务效率越来越低,而流动性过剩则越来越明显。
现在,我们业已看到,一些大银行已提出要重视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问题了,但大银行注定做不好该这项业务,要想在全国范围内把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真正推动起来,还要靠搭建新的制度性平台来解决。例如,可以放开县域经济和农村的贷款机构审批,只要不吸收存款,民营资本可以自由组建小额信贷机构。再比方说,工农中建的县以下支行可采取整体转制的办法送给地方政府,转变为地方性社区银行。
此外,为了配合信贷市场的改革,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还可以试办场外交易市场,允许那些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发行在地方性股票市场流动的股票,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便利,如此等等。
总而言之,中小企业的贷款及融资问题,其实并不难解决,关键在于我们能不能解放思想,拓宽思路。
5. 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2021
2021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4、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5、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6、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拓展资料】一、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了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社会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
二、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银行业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三、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五、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需要。
6. 如何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
1、 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风险投资基金,不断拓宽风险资本的来源,引导民间资本和境外投资基金进入,扩大风险投资规模,为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资金来源。 推进担保体系的建设。重点扶持一批经营业绩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加快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机制,出台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信用担保资金补偿、奖励机制等政策,引导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
2、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政府要引导中介机构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建立企业经济档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信用体系试点,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制度、发挥信用中介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库和中小企业负责人信用档案,在此基础上再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信用评级制度、企业法人代表资信评级制度和企业总体资信评级制度,强化企业信用观念,以信用等级确定是否贷款和担保。
3、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强化监督、鼓励竞争,形成规范的地方金融机构优胜劣汰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以聚集更多闲散资金,支持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民间主体的融资活动要用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明确融资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将其纳入正规的金融体系。
4、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保障体系。加快有关中小企业信贷制度的立法。要划分中小企业的分类标准,明确中小企业的界定方法和各类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信贷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业贷款的具体管理方法和鼓励措施。落实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资金渠道、执行机构及管理办法;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体系。制定完善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信用担保机构的准入、退出及内控制度,明确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定位及职能,对专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担保人员从业资格,信用担保机构财务及内控制度等进行明确的政策规定,进一步促进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化发展。
二、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1、转变银行等金融机构惜贷怕贷的思想观念,增强信贷投放的意识,在合理规避风险的前提下,加大放贷后的考核与监管,积极发挥信贷资金的最大效应。转变工作方式,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调查与了解,帮助有市场、有前途的企业快速成长。要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创新信贷产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实现贷款流程的标准化。降低服务门槛,降低企业资本金、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等规模 项目对企业评级的影响,对信誉高、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放大担保比例、贷款利率优惠、简化贷款手续等优质信贷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担保公司的协作,增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
2、增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创新贷款审批机制,实现贷款产品和运作流程的标准化,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效率。适当弱化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注重现场调查核实,不单纯依赖财务报表,通过信贷人员的尽职调查,尽量减少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建立灵活的贷款用信机制。逐步实行以借款人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和个人信用为基础。创新服务品种,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的融资产品,通过灵活的服务品种的组合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3、建立向中小企业融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等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注意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
三、加强中小企业自身经营能力建设,提高信用水准
1、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决策水平和企业竞争力。坚持产权主体多元化道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对其发展的束缚,进行所有权结构调整,实行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2、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和商业银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主动加强与银行的沟通联系,定期向银行提供财务报表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快资金回笼与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管理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提高银行对企业的授信等级。提高企业的信用形象 ,增强银行等资金供应者的信心。
7. 积极筹措落实资金 兑现担保贷款奖励 市财政切实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为贯彻落实省、市中小企业稳企稳岗相关政策,引导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市财政深入研究精准施策、筹措资金兑现奖励,充分发挥稳企稳岗基金引导和撬动作用。
目前,市财政已安排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奖励资金(第一、二期)4013万元,用于给予银行机构贷款风险补偿和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奖励,其中,银行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奖励2297万元,鼓励银行机构贷款投放向我市中小微企业倾斜,帮助我市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银行机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1716万元,支持银行机构核销损失类不良贷款,降低贷款风险和不良率。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及时兑现后续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奖励资金,推动银行机构继续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有效应对疫情对我市中小企业影响和冲击,切实帮助更多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8. 国家扶持中小企业贷款政策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中小企业贷款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小企业主贷款支持的企业必须满足: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经营期限在1年以上;小企业主支持的主要行业:制造业。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招工难、倒闭潮、“跑路”风波等等相继出现。因此,国家为支持这类中小企业出台中小企业扶贷款持政策措施,并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和支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当设立普惠金融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国家推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地区性中小银行应当积极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第二十条 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9. 如何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中小企业怎样敲开银行门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小企业对于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整个社会的现代化,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往往不愿提供贷款支持,他们的资金筹措受到很多限制。要想更快更好地发展中小企业,资金筹措问题不解决,目标是很难实现的。
中小企业缘何缺乏金融支持
我国中小企业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银行的贷款,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取得抵押担保贷款困难;二是一些中小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三是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经营成本和交易成本较高;四是大多数中小企业是非国有企业,有些银行受传统观念和行政干预的影响,对非国有中小企业贷款不够热心;五是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六是缺乏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
中小企业怎样赢得银行青眯
改善自身的筹措环境:如中小企业应当积极参加信用保险和信用担保,改善自身的融资环境。国家已经考虑建立规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应当抓住机遇,积极配合这一机制的运行。另外中小企业应当加强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不断提高资金效益,为进一步筹集资金创造条件。
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没有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中小企业就很难找到高水平的管理者。
而没有高水平的管理者,企业的资金筹集渠道也就很难畅通。只有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中小企业的产权交易、资产重组等需要新增资金的渠道才能畅通,才能在资本市场是进行融资活动。
不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得到广泛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必须不断地优化自己的产业结构,增强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国家在资金支持方面的重点,是那些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注意产业升级和转化问题,找准自己的位置,注意专业化分工,必要是可以向中西部地区、向不发达地区、向国外转移。
利用好国际金融公司的资金:国际金融公司有意向我国中小企业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提供融资,来推动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具体做法是,通过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的方式,帮助项目融通资金。国际金融公司通过与投资者直接进行项目合作,协助进行项目设计以及帮助筹资来促进外国在我国投资。国际金融公司在为中国积极开发海外银团贷款市场方面起着带头作用。贷款对象主要好似有一定规模、主营业务集中,在行业中居领先地位,企业有长期发展战略,愿意采用明晰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民营企业。
构建金融支持体系迫在眉睫
根据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不力的实现,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法律法规建设。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注意在法律法规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金融支持,而且成立专门的政府管理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方面的服务。我国在中小企业方面的立法明显滞后,有关中小企业金融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基本上还没有制定。因此,尽快制定《中小企业法》和《中小企业银行法》是当务之急。只有这样,中小企业的经营和融资才有法律保障。
建立中小企业专门基金。世界许多国家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基金很多,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特定用途基金、中小企业互助基金。为了尽快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建议尽快建立中小企业专门基金。基金的来源和用途要合理加以规范,提高基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特殊优惠政策。当前,我国待制定的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优惠政策主要有:(1)保持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份额政策;(2)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的政策;(3)修改国有商业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政策;(4)建立规范的小企业抵押贷款制度的政策;(5)容许符合条件的实现股份制改造的中小企业以股票、债券等非信贷方式融资的政策;(6)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实施资金扶持计划的政策;(7)对中小企业中的"特定事项"实施资金扶持的政策。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社会辅助体系。主要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如中小企业资信评估结构、中小企业投资融资信息服务结构、中小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中小企业律师事务所、中小企业联合会等。对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也可以用"商业孵化器"及风险融资方式进行支持。
参考资料:http://www.moneyex.cn
10. 国家扶持小微企业无息贷款
国家扶持小微 无息贷款是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资金支持方面
一是中央财政将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由128.7亿元扩大到141.7亿元,并将逐年增加资金总规模;
二是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资金,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地方、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型微型企业等。
(二)融资担保服务方面
一是对年度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3倍以上且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可继续享受免征三年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二是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助和保费补贴,鼓励担保机构提高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担保收费;
三是推动再担保机构发展,强化其分散风险、增加信用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