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以个人名义贷款给公司用,银行直接付给供应商,还贷款的利息怎么做账
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企业法人或股东等人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然后把这笔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虽然资金是为企业经营活动使用的,但并不是企业向银行借款,且银行贷款利息是向该借款个人收取,贷款本息由企业支付给个人,再由个人归还银行,实质上是个人向银行借款再转借给企业。
关于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第6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该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如果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应该进行纳税调整。对于利息,应视借款用途确定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还是资本化,一般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的。利息入账须提供发票,发票可由出借人向税务局申请代开。个人取得利息应该对取得的利息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 个人借款给企业,收到利息要交营业税吗
要交个人所得税,20%的利息所得。
营业税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1995]156号)第十问的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法规,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
根据这一法规,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5%。
营业税起征点的规定适用于所有个人。若每个月取得的利息收入达不到5000元,免征营业税,若超过5000元,则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③ 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1、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必须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借款给非金融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债权性股息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的规定,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不属于储蓄存款利息,应按"股利、红利、利息"项目扣缴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的规定:
①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②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因此,公司向个人借款并对个人支付利息,该笔利息支出符合上述规定的并取得个人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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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个人向公司借款需要缴税吗
不需要,个人向公司借款属于往来款的性质,不属于工资或者分配股利的性质,因此不用缴纳任何税款。
⑤ 企业法人个人贷款可以在企业抵所得税吗
不可以。法人的个人贷款不属于企业所得中可以扣除的税务部分。
根据我国《税法》关于扣除的规定:
第三节扣除
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条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第二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第三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第三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第三十七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第三十九条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五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第四十六条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第四十七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第四十九条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五十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第五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第五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⑥ 个人借款给企业,利息收入需要交哪些税
个要借款给企业要缴增值税,发票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开票时会同时要求缴印花税0.05%);股利、红利所得还应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
1、签订借款合同的,应按0.05‰贴花;
2、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取得利息收入的企业应全额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5%缴纳营业税;
3、利息收入作为投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
(6)个人给企业贷款企业所得税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⑦ 个人借款给公司的涉税问题
个人借款给公司未偿还贷款取得的利息,不属于增值税的计税范围。但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税务局有权进行税收调整。分析如下: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通知》单位提供的服务或个体工商户无偿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公益事业或面向社会公众的除外的业务,视为销售。因此,作为销售提供免费服务的主体仅限于“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并未提及“其他个人”指自然人。也就是说,在税法中,个人股东无偿向企业提供贷款,不属于增值税视为销售的应税范围。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无正当理由减少本人或关联方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纳税调整。需要征收附加税的,依法征税并加收利息。
拓展资料:
1、增值税是按照货物包括应税劳务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则上讲,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等多个环节的增加值或货物增加值征收的流转税。征收增值税,即由消费者承担。只有在有增值的情况下才可以征税。如果没有增值,则不征税。增值税是对单位和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征收的一种税收。增值税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收入占中国所有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税收的50%是中央财政收入,50%是地方财政收入。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海关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2019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表示,4月1日起减征增值税,4月1日起降低社保费率。
2、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每月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所得税。在实践中,很难准确计算商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附加值或附加值。因此,中国也采用了世界通用的税收减免方式。即根据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销售税,然后扣除取得商品或服务时缴纳的增值税,即进项税.差额为增值税部分的应纳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加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3、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它是一种基于增值税或价格差异的中性税收。从理论上讲,它包括农业种植、林业和畜牧业、采矿、制造、建筑、运输和商业服务等各个工业领域,或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和消费。销售税属于累计退税的一种,是根据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它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和新加坡被称为商品和服务税 (GST),在日本被称为消费税。增值税是法国经济学家莫里斯·劳雷于 1954 年发明的。法国政府 45% 的收入来自增值税。
⑧ 企业之间无偿借款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之间的借款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作为稽征依据确定发行。企业之间的借款在财务处理上纳入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并不纳入营业收入,更不纳入利润总额。
因此,企业之间的借款与收入和利润都不存在任何关系。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⑨ 个人向公司借款是否合法
个人向公司借款是合法的。公司向个人借款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条件,并经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所称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融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还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个人借款给企业如何纳税,取决于我们合同的约定。无偿借款与有偿提供服务是不一样的。
一、个人所得税
(一)无偿借款,无需缴纳个税股东个人与企业之间签订了借款协议,且协议中约定为无偿即零利息借款,股东没有所得,股东不需要缴个人所得税。(二)有息借款,股东收到公司支付的利息时,利息收入按20%缴纳个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增值税
(一)无偿借款,协议中约定为无偿即零利息借款,不视同销售,股东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1第十四条。
(二)有息借款,个人收到企业支付的利息,以收到的全额利息为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2第三条。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向股东个人支付利息,符合条件的利息,可以抵扣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否则不予抵扣。条件:股东在企业的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的,并且企业支付给股东的借款利息,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凭发票可以税前扣除。
四、印花税
个人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按照万分之零点5的税率贴花。自然人与企业都不属于其他金融组织,因此自然人与企业、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不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