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小企业如何贷款
企业信用贷款申请条件
1、一是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至少在AA-(含)级以上的,经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审批可以发放信用贷
款;
2、二是经营收入核算利润总额近三年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围,现金流量
充足、稳定
3、三是企业承诺不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或对外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等及对
外提供保证之前征的贷款银行同意;
4、开票(增值税发票),两年的年报表,最近一个月的月报表,近6个月的发票情况,
5、四是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无逃废债、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Ⅱ 中小企业项目如何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现阶段国家开发银行已商业化转型,不存在政策性贷款业务,中小企业的建设项目如果想申请的话,可与各省的分行客户处或与当地政府的经委等部门联系,开发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很多是由当地政府推荐。
Ⅲ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首次申请时:操作环境(浏览器 电脑端:macbookpro mos14打开google版本 92.0.4515.131)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5.温馨提示: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时: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同前)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完成后点击“保存”,下一步单击“申请贷款”按钮,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完成后单击“下一步”继续。弹出“贷款资料确认”窗口,如果无误请单击“下一步”继续。
2.受理方式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则进入“远程受理服务协议”页面,点击“同意”,进行合同预览,再点击“确定”按钮后,进入下一步。
3.支付宝人脸认证。点击“同意”按钮,确定合同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二维码仅当次有效,并存在超时机制,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学生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后,会自动跳转至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实名认证专用通道,学生需按照提示流程进行身份认证授权(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后,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按钮,显示身份认证成功界面。
4.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状态,已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请学生耐心等待资助中心审批受理即可。
5.待资助中心审批通过之后,学生自助打印出合同及受理证明即可。
拓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所需资料有: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 ,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Ⅳ 电力项目如何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一、工作流程
服务中心(或担保公司)推荐项目→双方到企业实地调查(企业按清单提供相关资料)→担保公司过会同意担保并提供调查报告(服务中心过会通过)→国开行项目经理现场考察企业→国开行广西分行评审(一周)→报国开行总行备案(一周)→签订合同,到国开行开设帐户、放款(一周)
二、贷款细节
1、国开行给桂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授信:上半年授信3亿元(指标用完),下半年准备授信20亿元。中小企业贷款统一用服务中心授信指标(中小企业统贷平台),国开行一般不直接贷款给企业。
2、国开行目前只做流动资金贷款,暂不做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最长期限二年(同时担保公司须担保二年)。给企业单笔贷款额度200万元-3000万元。
3、国开行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但今年因其他商业银行信贷紧张国开行准备上浮10%作为其财务费用(南宁、柳州已收),目前桂林正在积极沟通争取基准利率。但进出口企业(须境外子公司贷款,境内子公司担保)可另外争取国开行贷款优惠利率,可下浮基准利率。
4、国开行贷款目前主要针对生产制造型中小企业,目前明确不放贷的行业有:房地产、商贸、宾馆、娱乐等行业。
5、每笔贷款国开行与桂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用款企业签署《借款合同》,国开行与担保公司签署《保证合同》,担保公司与用款企业签署《抵押合同》。
6、项目贷款每笔资金支付审批时,需经担保公司、桂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双方签字同意后国开行才支付给企业客户,严格监控项目贷款专款专用。经营性贷款资金监管兼顾效率和资金安全,监管保证经营性贷款严格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利用银行专户监控企业货款回笼。
7、服务中心在国开行广西分行开户,企业可直接在国开行开户也可不开,每笔贷款先打入服务中心帐户后,再由服务中心当天转入企业帐户。(网上银行转帐)
Ⅳ 国家开发银行怎么贷款生活费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生活费为一年一贷,主要分为5步,具体如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如果是生活费则留用
5、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拓展资料:
助学贷款按用途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学费贷款按学生就读学校的学费标准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校所在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在校期间无息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在学生就读期间由国家承担,即在校期间不需要承担利息
离校后收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生源地贷款最长还款年限比国家助学贷款更长一些,说白了就是本息总额是生源地贷款更大,平时还款压力是国家助学贷款较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Ⅵ 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贷款条件是什么
楼上的,不知道不要乱说,还信誓旦旦地加个感叹号!!!无知者无畏阿!
国开行可以给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可以以自身工厂资产作抵押担保,或者找一个实力强的公司或专业担保公司做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条件是只能有项目跟着,不能做流动资金贷款,可以作某个项目的营运资金贷款。你可以问问当地的国开行的分行,一般会有一个处是专门做中小企业贷款的。
Ⅶ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流程
如果你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话,流程是这样的:
一、申请条件审核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其他贫困家庭。
二、申请资料准备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申贷学生须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不得涂改。
2、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借款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能反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如不能反映的,须由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证明)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加盖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及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对于以后年度有继续申请意向的学生,各县(区)在签订合同时可组织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授权委托书》,再次申请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被授权人可持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6月底前,有助学贷款申请意愿的学生完成网上申请工作。
8月1日——9月30日,到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9月1日——10月20日,学生持县区教育局开具的《受理证明》到学校开具《合同回执》
10月20日止,县区教育局接收《合同回执》。
Ⅷ 如何申请国开行贷款
(1)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学生每年申请、经办银行每年审批的管理方式。经办银行根据学生 申请,具体确定每笔贷款的期限。
(2) 经办银行负责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发放金额,其中:用于学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 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 标准。
(3)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具有经办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人应当与经办银行订立担 保合同。
(4) 确实无法提供担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特困生贷款由 学校提出建议,报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审批后,由经办银行按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Ⅸ 国家开发银行对中瑞合作基金投资企业贷款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称开发银行)对中瑞合作基金(以下称中瑞基金)投资企业贷款的运作程序,扩大开发银行的金融服务功能,保证信贷资金安全,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贷款对象仅限于中瑞基金投资的企业。第三条开发银行向中瑞基金投资企业提供短期贷款必须遵守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信贷政策。第四条开发银行向中瑞基金投资企业提供贷款应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简化程序,高效快捷。第二章贷款范围和条件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中瑞基金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生产经营过程和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形成的短期性用款需求。第六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瑞基金参与投资的企业;
(二)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三)有健全稳定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营管理制度健全,信誉良好,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承担贷款风险的可靠措施,能够提供有效的担保;
(五)各股东出资已经全部到位;
(六)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
(七)开发银行要求的其它条件。第七条开发银行向中瑞基金投资企业提供贷款的额度,一般不超过该企业的净资产总额。第三章贷款期限和利率第八条贷款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可以跨年度发放。第九条贷款利率按照开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第四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十条借款申请由投资业务局受理,借款申请人应向投资业务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借款申请书。主要包括借款申请总额、用途、期限、还款资金来源、担保方式等。
(二)借款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情况、主要产品及市场情况、财务状况、中高级管理人员背景介绍等。
(三)借款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证和贷款证、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
(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末和最近月末的财务报表。
(五)贷款项目的可研报告或贷款的效益分析及还款来源分析。
(六)中瑞基金及其他股东出资证明文件。
(七)开发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第十一条投资业务局收到借款人申请后,主要审查:
(一)申请材料是否真实、齐备;
(二)贷款范围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三)还款资金来源及担保措施是否落实。第十二条投资业务局在审查的基础上对借款申请提出具体意见,并征得有关分行(含总行营业部)同意,会签贷款审查局、综合计划局、信贷管理局后,报行领导审批。第十三条凡经行领导批准同意贷款的项目,由投资业务局办理贷款承诺函,函告借款申请人,并抄送信贷管理局和有关分行(含总行营业部)。第五章借款合同的谈判和签定第十四条在投资业务局的指导下,借款人所在地区的开发银行分行(含总行营业部)负责借款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法律事务局、信贷管理局负责借款合同的审定。第六章贷款发放与回收第十五条贷款的发放
借款合同签定后,分行(含总行营业部)即可按有关规定为借款人办理开户手续。
分行(含总行营业部)根据借款合同,与借款人落实用款计划,上报总行信贷管理局和综合计划局审核后,列入年度信贷计划。
分行(含总行营业部)根据年度信贷计划,向总行资金局提出资金调拨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第十六条贷款的监督、管理和回收
(一)贷款利息按季结息,本金到期一次偿还,利随本清。
(二)本办法规定的贷款原则上不办理展期,逾期罚息。
(三)分行(含总行营业部)按总行有关规定负责贷款的监督、管理、回收及报表报送工作,投资业务局配合。第七章贷款的担保第十七条贷款的担保有以下几种方式供选择:
(一)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保证担保。
(二)中瑞基金投资项目企业法人提供质押或资产抵押担保。
(三)由经开发银行确认的具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