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首付差几万块钱,能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
并不是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用这个“卡”里边的钱直接支付贷款购房的首付款。住房公积金不能够直接用作购房首付款,如果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也就是先“自掏腰包”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换句话说,如果您所要贷款购买的这套房屋总价为50万,而她公积金存储余额有60万,那么她也只能提取50万的公积金,剩余10万元是不能提取的。现在的新政策是,付了首付款后,凭发票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余额。但需要留下10个月的钱,再往后,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两次。
Ⅱ 我付完首付后,可以在支取我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后用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吗
可以的。
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Ⅲ 住房公积金可以先提余额交首付后用公积金贷款吗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付首付,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的公积金金额。
Ⅳ 我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来付首付,然后剩下的钱按揭!~每月两个月供一块还!请问可以吗
不可以。你必须要付首付。
然后才可以选是用公积金还是用商贷做按揭。
Ⅳ 我一个人首付30%后,剩下的70%能全部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么 我今年二十八岁,是不是和年龄、工资有联系啊
也不全是,银行会对你的信誉度,还有就是你在公司的收入进行一个估价的
1.用公积金贷款的多少是要看你带多少年以及你的房子值多少钱,这个银行会给你算的。
2.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来做装修费的,取不了。
3.公积金不能每月付贷款的,都是先个人支付房贷款1年以后才能取公积金,并且公积金每年只能取一次,而且是你还了多少房贷款就只能取多少公积金,多余的公积金是不能取出来的。
我是根据成都的情况给你说的,不同的地区可又能政策不同。更详细的你可以可以上政府的公积金管理网站去查询。
Ⅵ 买房付首付可以用住房公积金的钱吗
不可以,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相关购房证明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购买一手房是如何提取公积金的
1、购买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购房合同或者是购房协议的原件还有相关的复印件;
2、购买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购房发票的原件还有发票的复印件;
3、购买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的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的本人的银行的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的,除以上资料外,另外还需要提供夫妻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关系证明的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方法如下: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Ⅶ 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一部分付首付 然后再用公积金贷款吗
这肯定是不能的。房屋的总价=首付+贷款。首付全部以现金形式支付,不够的部分以贷款补足,然后购房者(也就是贷款申请者)再归还贷款本息。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来还贷,不能提取作为首付支付。
Ⅷ 证办理抵押贷款付首付,余款还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Ⅸ 我用个人信誉贷款之后,付了房子的首付,请问我接下来可以用住房公积金付以后的费用吗
应该可以(具体要看你们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应具备的条件
1、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并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应处于“正常”状态;
5、借款人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或其直系亲属,所购住房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回迁住房、个人自建和翻建及大修且拥有独立的、具有完整产权的住房;
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同时再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