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1年的房子首付比例是多少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买房子一般是要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首付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你的首付款至少是100万*30%=30万元。
有些房屋首付款是根据贷款的额度来计算,只要拿总房价的30%就可以,可是还有一个贷款的问题。例如上述的总房价100万的房子,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的最高可以贷款45万元,那么剩余的房款都要首付,也就是100万元-45万元=55万元,即首付55万元。
以上说的还都是首套房的算法,当购买二套房时(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例如总房价100万元的房子,首付至少是100万元*50%=50万元。
(1)最新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扩展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名下拥有一套住房并且已经结清贷款,再次买房就能算作首套房。每家银行审批和发放贷款的速度和效率都不同,放贷的记录会录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被算作购房贷款记录。
因此另外一套房自动即会被算作是二套房,执行首付70%,利率上浮1.1倍的政策,房产抵押消费买车,贷款结清再买房也算二套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状况以及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㈡ 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
房屋产权40年和70年的区别2010年以来国务院多次出台政策调整第二套房贷款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要求一再提高,从2010年的“不低于50%”,到2011年年初“新国八条”进一步提高至“不低于60%”。
1、商业贷款买房首付比例
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银行基本上不给予申请贷款。
2、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法律依据:《国务院发布楼市调控国五条细则》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审核工作机制。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制止、纠正。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㈢ 温州再出“新政”:首套房首付比例20%,推进房票全域流转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韶葵 上海报道
温州楼市仍亟需提升信心。赶在6月17日最后一分钟,温州市住建局在官方公众号“温州住建”发布了《温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简称“《政策》”)。
《政策》从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加速房票全市流转等多个方面落实多项措施,以加快市场回暖。
《政策》涉及的多项措施中,力度较大的有首套房首付比例20%,并享受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二套房首付比例30%;对居民家庭在温州名下无房但有已结清贷款记录的,或在温州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贷款记录的,再买房均按照首套首贷优惠政策执行;在市区购买首套房,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喊停安置房,推进房票市区全域流转等。
其中部分措施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则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
温州是为数不多的不限购、不限贷、不限售的三线城市。相对全国多个此前已被限购、限售的城市,在出台稳楼市政策方面,温州政策优化的空间不大。但近期温州仍然密集出台楼市新政,可见市场低迷。《政策》的效果,或许很快便可以得到验证。业内人士认为,6月可看作是检验温州优化调整楼市政策是否有效的“关键期”。
实际上从5月开始,温州楼市调控便进入了宽松周期。彼时市场传言要出台“温十五条”,主要针对购房者、开发商买卖双方,以降低购房者、房企资金压力,提升消费者购房信心与房企拿地积极性。
5月24日、5月25日,温州连续两天挂牌5幅地块,不难发现,土拍规则已改变:瑶溪南地块出让条件明确提及“竞得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全装修销售”,瓯江口地块、横渎地块、七都地块明确执行“地价封顶摇号”等。
实际上,在《政策》出台前,温州市场中已有部分新盘执行20%的首付比例,也有商业银行对优质客户首套房按揭利率最低可至4.25%。
6月7日,浙江省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从助力企业纾困、助力职工纾困、支持住房消费、提升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制定若干政策措施,比如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二套房40%;个人贷款增至65万元,夫妻贷款可增至100万元。
6月10日,非温州市区户籍的新居民在鹿城区买房,可获10%购房补贴。
6月15日,温州发布“安居贷”,首套房贷款前三年可只还息缓付本金。
6月16日,温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温州市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提及非市区户籍家庭满足条件下可购买共有产权房,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至80%间选择产权份额比例,可以自主选择一次性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及住房组合贷款等付款方式。
密集的温州楼市调控新政,意在抑制市场供需的双双下行。公开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温州全市商品住宅累计供应170.0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8.7%;销售面积为161.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0.8%。
单看5月,温州出让6幅地块,成交5幅,成交溢价率1%。4月温州市区二手房交易备案套数为1610套,环比下降15.26%;5月成交1550套,继续走低。
近年来,温州人口流入逐年下降。温州素以鞋业闻名,但也拥有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通信、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材料和新能源等快速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近期,温州正泰、德力西集团、青山控股集团等高新企业也在裁员,这对楼市购买力减弱有一定影响。此前温州有大量人才房入市,对市场产生一定冲击。种种原因导致温州楼市缺失流动性,《政策》的出台虽有有效期,但效果可期。
附:温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全文
1.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并享受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
2.举行人居节、房展会、月光经济周等活动,大力宣传本市城市建设成果和生态宜居环境。开展“温暖安居”优惠活动,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3.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
①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租赁住房力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无房,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由最高1200元提高至1400元。
②支持职工高刚性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单位缴存的提高15万元,双人缴存的提高30万元。
③加大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缴存时限倍数提高至5倍作为基数,最高倍数增至11倍。 ④加大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刚需住房和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消费能力,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降至2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4.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商业银行审核按揭贷款应以温州市域范围的住房和贷款信息为准,对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执行首套首贷优惠政策。
5.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鼓励银行进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刚需住房贷款利率,以更优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强商品房抵押贷发放。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在坚持底线原则的基础上,推动利率下调,向底线靠拢。保持温州住房贷款利率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处于较低水平。
6.切实保障购房人征信相关权益。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购房人,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等有关惠民举措。
以上措施,有效期截止2022年9月30日。
7.加大对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在本意见发布之日(2022年6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领取不动产证后3个月内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
8.加大金融创新支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按揭贷款产品,为上述第7条购房人,办理中长期按揭贷款,可采取在前3年内还息不还本等创新型贷款方式。
9.加大对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注:该政策与阶段性政策不叠加,结合人口发展政策长期执行)
10.加强房地产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开展融资违约的风险排查,制定方案防范化解风险。压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开户的金融机构要落实预售资金账户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风险合规自查。
11.积极协调逾期交付项目。对房地产风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房企与购房者的沟通协调。因疫情、亚运会导致停工的,可作为项目工期延误的不可抗力因素,延误具体时限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12.加快人口集聚。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在市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落户;具备大专以上或相应学历的人员,可在市区先落户后择业。暂无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迁入公共集体户。
13.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
14.利用房票加速拆迁安置等住房政策落地。原则上全面停止安置房新建,推进房屋征收房票政策全覆盖。落实政府商定房票购买商品房优惠项目目录。推进房票市区全域流转。推进房票在人才购房补贴、政府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支付等领域的应用。
15.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范围,由国有企业以优惠价格收购商品房,优先收购商品房项目配建的政策性住房。
㈣ 宁波首套房首付比例2021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㈤ 徐州: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20%
6月6日,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此外,《通知》提到,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6月6日起,将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同日,徐州还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6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额按发生金额据实提取,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金额由800元提高至1200元,年度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
在此之前,徐州市住建局、市资规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于今年4月28日在徐州市住建局召开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及纾困解难工作会,会上提出,徐州市将根据市场变化精准投放住宅用地,对去化周期较长的区域控制供地规模;挂牌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按土地挂牌起始价由原来的100%调整为50%缴纳,剩余出让金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清,最长不超过6个月。
同时,徐州市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积极开展“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有效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为满足各类消费者的需求,徐州市也明确,新购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上的不限制转让,土地出让合同另外约定的除外。
㈥ 房贷首付比例一般多少
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
1、商业贷款:一般首套房3成首付,二套房4-6成首付,三套房不给予贷款。
2、公积金贷款:一般首套3成,二套4成,三套禁贷。不管哪种贷款,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全国一样。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同城市的要求不一样。
根据国家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首付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你的首付款至少是100万*30%=30万元。
虽然有规定,只要拿总房价的30%就可以,可是还有一个贷款的问题。例如上述的总房价100万的房子,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的最高可以贷款45万元,那么剩余的房款都要首付,也就是100万元-45万元=55万元,即首付55万元。
如果采用商业贷款,还需要考察你的家庭收入情况和还贷能力,看能贷款多少钱,那总房价减去贷款的额度,剩余的也都是要首付的。
注意事项
在贷款前,你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福利,贷款的利息比商业贷款低很多。商业贷款一般是可以和公积金一起,做成组合贷款,如果你要贷很多款,但是你的公积金余额有不多,这时可以组合贷款。
㈦ 宁波第三套房首付比例2021
宁波第三套房首付比例是首套未结清的情况下需要支付6成首付,而结清首套贷款的话,首付4成。
据悉,2021年申请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需要3成。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第一次购房,首付比例一般是30%,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而申请贷款买二套住房,首套未结清的情况下需要支付6成首付,而结清首套贷款的话,首付4成。
相关规定要求,在宁波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
1、提前准备好贷款资料。
办理贷款肯定是有很多的流程和手续的,所以大家在办理的时候肯定也是离不开相关的贷款资料的,一般来说,贷款的时候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或者单身证明、学历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购房合同复印件及首付发票、社保相关证明等。
2、提供真实资料。
虽然贷款的之后需要的资料很多,但是大家在准备的资料也是需要准备具有真实性的资料,因为如果大家在贷款时向银行提供了虚假材料,轻则影响银行审查,不能发放贷款,实现不了自己的居住梦;重则可能因为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办理贷款,造成开发商据此要求购房者承担逾期交付办理按揭资料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当数额的违约金。
3、事先要清楚还款方式。
在大家办理的贷款的时候就应该想清楚自己今后的还款方式,一般来说,银行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金以及等额本息这两种,等额本金虽然利息少一些,但每个月的月供高,压力比较大。等额本息总利息会高一些,但每个月的还款压力小。大家可以综合考虑自身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㈧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什么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1、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2、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分析:
1、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2、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3、3月30日,对于公积金贷款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4、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
6、住建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新政公布,放开了境外个人在中国购房的时限、数量要求,并且降低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门槛。中国楼市“限外令”10年来首现松动。
㈨ 按揭贷款首付比例规定
一般来说,关于按揭贷款首付比例的基本规定如下。在第一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第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第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如果你是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商品房商品房贷款的话,原则上最低首付比例是25%,有5%的浮动。也就是说,商业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照原规定执行。在北上广,商业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而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则为40%至70%。
【拓展资料】
按揭贷款是指以按揭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按揭可以分为现楼按揭贷款和楼花按揭贷款。现楼按揭是指借款人借款购买现楼,而以购得现楼作抵押。楼花按揭是金融机构对购买楼花(尚未完工前整栋、分层或分单元先预售的楼房)的置业者提供的以借款人依据购房合同具有权利为抵押的按揭贷款。
按揭贷款的手续:
一、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二、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三、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四、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㈩ 在北京交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017年18日起,北京市商品住房销售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以下规定:
一、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三、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10)最新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扩展阅读:
北京地区银行已普遍将个人按揭购房首付上调。银行开始执行“9·30”新政,并将首套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比例从此前的30%上调至35%。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已将首套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上调至35%,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调整至40%。而二套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50%,非普通住宅首付为70%。
工行已经将个人按揭贷款的首付比例普遍上调。其中,首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35%,普通住宅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无论是否还清首套房贷款,均将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农行、招商、兴业、民生等银行也均已执行“9·30”新政。在贷款利率上,银行对首套房普遍仍有最低8.5折的优惠政策,二套房则普遍上浮10%。
对于在外地有住房按揭贷款、并在北京地区首次按揭贷款的客户,也有不同的规定。工行等银行对于这种情况将仍按照首套房贷款执行。但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则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