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小企业融资的意义
中小企业融资的意义是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
企业利用资本制度、机制、手段获取资源。企业资本通过上市,使资本流动性增强,同时把企业未来价值“拉近”到现阶段实现,使企业原有流动性较密切的资本增值;股份制可以融入商业信誉和品牌价值。
有人利用国有企业改制的机会,采取低估国有资产价值,尤其低估或不记无形资产的办法,买股份合资套值,非法向国有企业融资;一些大型企业转型时会甩掉一些非核心企业,一些企业由于错误地估计了产业前景或急等着变现而低价出售企业。
这时候,适合的企业兼并这些待出售的企业,会有长足进展;企业股份上市后,为兼并、收购企业创造了方便条件,同时也容易引来竞争者;两家同业企业合并会共同提高市场竞争地位,产业互补性企业间合并会提高企业的产业规模,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甚至造成垄断。
(1)中小企业贷款的作用扩展阅读
常见形式:
1、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股票筹资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
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4、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⑵ 什么是担保,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中的作用是什么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债权人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债权人提供担保,当被担保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进行代偿,承担债务人的责任或者履行债务。它是一种保证行为,同时也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结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为,可以排除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担保品不足的障碍,补充中小企业信用的不足,分散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指由担保体系与再担保体系两部分构成,担保以地市为基础,再担保以省为基础的信用担保体系。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核心,为政府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扶持机构,属于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和财政信用。它是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担保机构,其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探索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全球化形势下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常作法。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1993年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我国第一家全国性专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此后,全国各地成立了一系列专业担保机构。2002年6月29日,我国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它明确规定了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统一方针。这标志着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正式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这是一件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也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据统计,到2000年11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济南、长春、抚顺等100多个城市组建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吉林、河南、山东等省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我国信用担保制度的上述实践充分证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对于改善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创造企业信用等方面已经并且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经初步建成。虽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众多好处,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夸大它的作用。我们既要看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有效性,更要看到信用担保体系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方面作用的有限性。中小企业资金短缺是一个普遍现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只能缓解那些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存在的担保难问题,不可能解决所有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中小企业应主要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以及通过获得较高的信用记录来取得银行的信任进而获得贷款。从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实践看,通过信用担保解决的银行贷款一般都不超过小企业贷款总额的10%,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最成功的日本也仅为8%,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也基本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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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中小企业为什么需要贷款
我行关于中小企业的分类要求是:非贸易行业,年销售收入3 亿元(含)以下;贸易行业,总资产2 亿元(含)以下。其中小型企业为:单户授信总额500 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1000 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500 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 万元以下;其他企业则为中型企业。
平安银行有推出中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针对符合我行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基本要求的公司法人客户,我行向其发放的一年期(含)以内、100 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免抵、质押物、免第三方企业担保的贷款。
申请条件如下:
1、符合我行中小企业信贷政策规定的标准类产品的授信基本条件;
2、我行有营业网点的当地中小企业,有固定营业场所;
3、实际经营时间不少于 2 年,如借款人企业注册前以个体工商户等其他所有制形式存在、经营,实际经营时间满足2 年,经核证后可准入;如借款人成立时间满 2 年,但实际从事主营业务的经营期限不足 2 年,则不能准入;
4、经营正常,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达到人民币 800 万元以上,贸易型企业年销售额达到人民币 1500 万元以上;
5、关联企业与申请人在我行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不超过 100 万元;
6、根据借款人所在地要求,借款人已为员工缴纳了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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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国务院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这样做对国家经济发展有哪些益处
金融机构给中小企业贷款,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这样一些益处。
1、缓解就业压力。
中国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结构是不是合理。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中,是国有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是重要的补充。中小企业经营的产品和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大量食品厂,服装厂,都是中小企业,他们的产品满足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为了社会的稳定,国家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⑸ 关于贷款的作用
对农业贷款,可以扶持农业发展,解决农村发展过慢,农民收入过低的老大难问题,并且还可以刺激农村的消费市场,有钱才能消费的,当然,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稳定并大力发展农业,农业稳了,吃饭才不愁的
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可以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因为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欧美经济衰退,需求降低,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流动资金匮乏,无法维持正常的经营了,而中小企业有广大的群体,占经济的比重也比较高,并且提供了大量的就业,中小企业出大问题了,那么就业也就不乐观,这样的话,对稳定经济和促进就业都是不利的
所以,在当前经济减速的情况下,信贷资金要重点投向农业和中小企业的
⑹ 商业银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会起到什么作用
首先,从宏观上讲,中国企业融资结构具有两个显著特点:
是以银行贷款为代表的间接融资比率过高,风险不断向银行体系集中
是大型全国性商业银行居于相对垄断地位,中小商业银行实力较弱、融资能力有限。以间接融资为主体的融资结构使得中小企业在外部融资时更侧重于向金融机构借贷,而无法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本;但商业银行在贷款规模上的偏好,即大银行优先向大企业提供贷款,这又决定了贷款融资难以有效地满足中小企业的高风险以及长期性的资金需求。
其次,由于大银行在贷款市场上的高度垄断、中小银行还没有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以及国家长期不重视中小银行的发展等原因,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并没有很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与大银行相比,中小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优势就来自于双方所建立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而在合作性中小金融机构中,为了大家共同利益,中小企业之间会形成自我监督,而这往往比金融机构的监督更加有效。
最后,银企之间缺乏长期合作的关系。在我国,基于维护银行信贷安全所产生的所谓“银企关系”或“信贷关系”问题一直不被重视。仅仅在最近几年,我国的银行才开始重视和企业建立长期的关系,而且我国的主办银行制度还是由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商业银行开始推行的。我国的主办银行制度实行以来,各银行纷纷争取大企业为基本客户,而不重视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也无从了解银行信贷政策的偏好。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缺乏建立长期关系的相互承诺。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国内银行开始普遍重视信贷资产的安全问题,银行开始收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对中小企业融资,银行普遍存在惜贷现象,这和银行长期不重视银企关系的培养、缺乏甄别中小企业质量的能力、缺乏保护信贷资产安全的技术方法等有着紧密联系。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在漠视中小企业市场价值的同时,一直强调中小企业存在财务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规模较小、存续期限短、企业信用差、担保机制不健全等诸多不利于银行服务的问题。
宏观金融环境不完善使得中小企业融资缺乏制度支持和扶持
1.缺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法律体系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需要,制定了许多涉及中小企业的专项法规,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体系不健全。在法律层次上,我国只有《中小企业促进法》,且尚未出台有关的实施措施和办法。二是我国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还存在政出多门、条款相互矛盾的问题。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不健全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
根据国际金融公司对中国私营企业的抽样调查,不能满足抵押要求和第三方担保要求是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的最常见原因。由于政府担保是造成国有和私营企业预算软约束问题的主要原因,中央银行不鼓励政府担保和企业对企业担保,因此提供抵押已经是几乎所有公司获得贷款的唯一方式。但是许多中小企业没有能力为贷款提供足够的抵押。目前,我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省级或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这对便利中小企业的融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质量不高。二是担保体系不健全。三是具体运作管理方式缺陷。担保公司对申请担保企业的审查苛刻,许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无法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
3.我国信用体系的缺失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不畅
一个运作良好的信用体系能使贷款人有效评估借款人的风险,激励借款人按期还款,并能有效促进金融同业间的良性竞争。对中小企业而言,信用体系使它们有可能积累声誉资本,以较少的担保物取得贷款。据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有征信体系的国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比没有征信体系的国家低22%,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要高出12%。
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信用立法还很不完备;二是信用数据的开放机制尚未形成,政府各相关部门建立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造成信用数据的部门、行业和区域分割和相互壁垒。
4.制度障碍以及转轨时期的制度创新不够
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5月21日发布的《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报告》认为,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既有政策原因,也有法律原因;既有银行治理及业务拓展方面的原因,也有中小企业自身管理和交易习惯方面的原因;既有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的原因,也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原因。但深层次的原因是制度障碍以及转轨时期的制度创新。
由此可见,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表面上看是融资渠道狭窄,深层原因则是制度障碍。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国内外经济贸易环境的变化,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得到一定程度解决的同时也将出现新情况、新特点。因此,需要系统化的对策来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治标更要治本。
⑺ 中小企业贷款的介绍
中小企业贷款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社会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小企业主贷款支持的企业必须满足: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经营期限在1年以上;小企业主支持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为大中型。
⑻ 怎样评价银行贷款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
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全局和战略性的重要意义。
一要认真落实并完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小企业贷款进行专项考核,提高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
二要明确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支持专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督促各类银行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改进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强化银行特别是大中型银行的社会责任。按照新的企业划型标准,明确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比例和增速要求,并加强统计和最终用户监测,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清理银行不合理收费和保证金存款要求,查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信贷资金成本。
三要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延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研究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
四要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要遵循市场原则,减少行政干预,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大力整顿金融秩序,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妥善处理企业之间担保、企业资金链断裂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风险扩散蔓延,防范区域性风险。对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要妥善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市场信心。
⑼ 王松奇:为什么要重视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王松奇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在一个讲究公平且有效率的经济体系中,对穷人发放贷款,一定要有政府的引导性政策或相应的财税政策支持,如果执意让银行参与这样的行动,那银行也肯定会通过市场细分将这些贡献度留给那些中小银行和社区性银行,而这些银行也将按照商业原则主要对穷人的创业和发展性贷款需求提供支持。
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很多研究银行问题的专家都没有找到“支持穷人比支持富人在经济上更划算”的充足证据,但是那些观念型经济学家却已把对穷人创业及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满足的问题提升到了“公平、正义、所有人发展机会均等”的理论高度。
我们常常讲结构调整,结构调整不单单指产业产品及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它理所当然地包括收入结构、融资结构等方面的调整。给穷人发放创业性贷款,对中小企业提供充分的融资支持,实际上就是收入结构和融资结构调整的具体行动。
在过去28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中,我们遇到了三个难以解决的矛盾:(1)中国总体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但全社会成员在财富分配上的所得结果极不均衡,
贫富差距有愈拉愈大的趋势;(2)以城乡居民储蓄超高速增长(年均在16%以上)和外汇储备加速累积为特征的内源储蓄过剩与县域经济、中小企业特别是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的状况形成了巨大的反差;(3)银行系统自身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系统性风险越来越低,但以流动性过剩为内容的运行低效特征却越来越突出。
对于贫富差距日益拉大,有些经济学家将其原因简单地归结为一个提法: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认为这个提法使得各级政府的政策重点出现了偏差。这显然与实际不符。中国经济是转型经济,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大弊端就是压制市场、损失效率、全社会成员都在走一条共同贫穷的道路。在这样特定的背景下,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际上是一种历史性进步,这种提法的背后涵义就是“发展是硬道理”。对一个经济体来说,首先把经济搞上去,把国民收入的“馅饼”做大,人们可参与分配的财富越多,方方面面的矛盾才越容易处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优先是一条不可替代的基本法则,而兼顾公平,也不是简单的劫富济贫,而是要让所有的人都拥有市场进入、参与竞争的自由,即首先做到机会均等、机会公平。尽量杜绝不公平就是注意防止少部分人运用权力在经济运行中的不当得利行为,在全社会各个领域中反对腐败、反对浪费,同时对社会弱势群体在教育、就业、创业方面的机会获取进行适当的制度安排,这才是公平的真正要义。
内源储蓄相对过剩与银行系统的流动性过剩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两个问题,它集中反映的是中国金融体系在疏导储蓄投资循环流程中所存在的机能性障碍。中国的融资体系以银行的间接融资为主,到目前为止,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比重大体为10:2,大量的金融资源由银行来执行再分配职能。在银行系统中,又由工农中建四大行占绝对统治地位。这四大行不仅存在着国有企业的体制性缺陷,而且由于分支网络庞大,业务层级繁复,也自然有着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赖宾斯坦(Leibensitein)所提出的“X———非效率”特征。例如,自1998以来监管部门将每年至少降低3个百分点的不良率作为考核各个银行管理者的一个重要指标后,各个银行普遍出现的情况就是授信业务权力的上收,而贷款坏账责任的终身追究制度也使得各银行的基层行长们乐于将贷款权力上交。
在工农中建这样的四个业务层次(支行———二级分行———一级分行———总行)的体制下,自然就形成了两个效应:一是资金来源方面的“虹吸效应”,即基层组织吸纳的存款层层上交,大量集中于总部;二是授信业务中的“挤牙膏效应”,即基层分支机构的贷款权力越来越小,上级行对下级行上报的客户贷款申请用逐层审批的方式一点一点地审批解决。这两个效应综合作用的结果就是大银行的授信业务效率越来越低,而流动性过剩则越来越明显。
现在,我们业已看到,一些大银行已提出要重视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问题了,但大银行注定做不好该这项业务,要想在全国范围内把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真正推动起来,还要靠搭建新的制度性平台来解决。例如,可以放开县域经济和农村的贷款机构审批,只要不吸收存款,民营资本可以自由组建小额信贷机构。再比方说,工农中建的县以下支行可采取整体转制的办法送给地方政府,转变为地方性社区银行。
此外,为了配合信贷市场的改革,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还可以试办场外交易市场,允许那些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发行在地方性股票市场流动的股票,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便利,如此等等。
总而言之,中小企业的贷款及融资问题,其实并不难解决,关键在于我们能不能解放思想,拓宽思路。
⑽ 国家扶持中小企业贷款政策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中小企业贷款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小企业主贷款支持的企业必须满足: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经营期限在1年以上;小企业主支持的主要行业:制造业。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招工难、倒闭潮、“跑路”风波等等相继出现。因此,国家为支持这类中小企业出台中小企业扶贷款持政策措施,并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和支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当设立普惠金融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国家推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地区性中小银行应当积极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第二十条 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