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规担保公司的收入是什么有利息收入的话是不是表示是自己放贷,是不能入外账的对吗
正规担保公司的收入是担保费收入,一般是担保贷款500万元,能收取个3万元的担保费收入。如果出现利息收入,那就是从社会上吸收资金,然后放贷给企业收取的利息。这部分收入是不能放在帐内的,国家不允许这样做,只能在帐外单独记录。
2.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收入怎么处理
您好!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收入怎么处理,借款单位的财务部门和放款单位的财务部门做的会计分录是不一样的。
为了叙述方便,假定甲单位将100万元人民币借给乙单位,借期半年,约定利息是10万元。在甲单位放款时,甲单位的会计分录是:
借 其他应收款-乙单位 1000000.00
贷 银行存款 1000000.00
乙单位的会计分录是:
借 银行存款 1000000.00
贷 其他应付款-甲单位 1000000.00
半年后,乙单位还款时,甲单位的会计分录是:
借 银行存款 1100000.00
贷 其他应收款-乙单位 1000000.00
贷 财务费用 100000.00
乙单位的会计分录是:
借 其他应付款-甲单位 1000000.00
借 财务费用 100000.00
贷 银行存款 1100000.00
3. 企业间借款利息收入的涉税问题
【法律分析】
长期以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由于缺少有效资产抵押或担保,从金融企业取得贷款十分困难。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少企业还选择了向金融企业以外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非金融企业)借款。关于企业借款利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散布于多件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中,如果缺乏系统的综合理解,在会计涉税处理上就可能不够完善,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三十二条 贷款归还: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4. 正规担保公司的收入是什么有利息收入的话是不是表示是自己放贷,是不能入外账的对吗
先了解下是不是真正的担保公司在哪些银行有授信
国家规定担保公司是不能放贷款的,更不能吸存款,当然现在很多担保公司都在打擦边球做资金生意,具体操作就不说了如果是正规的签约手续齐全的,那问题不大,一定要了解下那加担保公司是不是正规的,还是打着担保公司旗号的投资公司,否则就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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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请问担保费收入跟利息收入这两个会计科目有什么区别具体怎么运用
担保公司啊
担保费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列入“其他业务收入”吧
主要还是看你们营业执照上的营业范围咯。
应该营业执照上是为企业什么的做担保收取担保费吧,如果也有发放贷款收取利息,那么都是主营业务收入。
6. 担保公司利息收入如何会计处理
任何公司的利息收入,都属于资金运用的收入,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都计入财务费用的抵减项目,即贷记财务费用。
借 银行存款
贷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7. 企业借款利息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正面回答
企业借款利息如何缴纳增值税:
1、企业对持有到期投资、贷款等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可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与金融负债相关的利息费用,应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的条件,未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可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
二、分析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收入方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微企业贷款和其他贷款一样,向不同的机构贷款,获得的贷款利率是不同的。当然,向银行申请贷款,所需要支付的利率是最低的。但是银行往往要求较高,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经营状况都有要求。
三、企业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银行会先和你沟通催款,一般情况下,银行放贷数额会小于你提供的担保房屋价值。也就是说,银行在放贷时会考虑到将来的偿还不能而将抵押房变现的价值问题。相关规定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8. 企业之间担保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进一步明确,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另关注,对于非金融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支出,还有关注《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得扣除的利息=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标准比例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中已经明确: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规定比例和有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另外关于非金融企业间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凭证:“统借统还”不缴纳营业税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据,税务机关一般不要求代开利息收入的发票,使用收据即可税前扣除。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均应取得利息发票才可以税前列支。
也就是说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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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我单位是担保公司,银行存款较大,利息收入一年60多万,但我单位是核定征收利息收入要交税吗
存款利息收入要交税吗?
不用。
存款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贷方,虽然冲减了当期损益,增加了本年利润,但由于你们是核定征收,利润不参与计算所得税。
还有开展的委托贷款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要交税吗?
要交税。
担保公司相关业务参照金融企业,委贷的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科目,相当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汇总到营业收入中。
如果是核定征收,这些委贷利息要参与核定比例和所得税的计算。
所得税=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核定比率 * 税率(25%)
10. 企业借款利息收入账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而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属于收入,财务核算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得税申报表应填写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5行。
(10)企业担保贷款利息收入扩展阅读:
企业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
目前企业贷款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外汇质押贷款、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黄金质押贷款、银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银行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为1年(不含)至5年(含)的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