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骗贷行为
【法律分析】: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一百万元以上的。3、如果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并且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提供虚假资料向银行或是金融机构贷款的话,可能属于骗贷罪了,相关办案人员也会按照骗贷罪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B. 假按揭骗贷有哪几种方式 房企如何假按揭骗贷
房企变相骗贷,受到政府与社会的高度重视。企业假按揭骗贷在房地产圈曾经是非常普遍的潜规则。什么叫假按揭骗贷?假按揭骗贷是如何实现的?
假按揭骗贷的类型
“假按揭”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开发商找自己公司员工、股东、亲戚朋友等冒充购房者,填写真实的预售合同、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并由这些人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套取贷款,一旦获利后便脱身而去。
另一类则是开发商伪造借款人签名,以假手续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开发商不按时还款,“被签名”的借款人又以没有真实购房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时,银行贷款便面临极大的风险。
假按揭骗贷如何能实现?
假按揭骗贷的历史与中国房地产开发的历史一样长,只不过以往市场红火,它常表现为一种“空手套白狼”的游戏,一种撬动资本的杠杆,而没有表现为骗贷;然而在目前这一系列退房潮背后,房地产市场的骗贷黑幕正在逐渐被揭开。据调查,骗贷已经逐渐成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中危害最大、发生频率最高的风险之一。
步骤一:开发商借用关联人士身份证办理按揭贷款
开发商找自己的员工或一些关联人士作为虚假的购房者,然后借用他们的身份证办理按揭贷款。开发商事前会向他们承诺,首付款及月供都由开发商来提供,并会给他们几千元的“好处费”。
步骤二:伪造收入证明联系律师证实其还款能力
开发商伪造这些人的收入证明,联系有关系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这些人有还款能力。
步骤三:利用虚假贷款材料 联系银行获取贷款
开发商会把贷款材料递到银行,银行内部有开发商事先联系好的员工,他们对这些开发商递交的资料进行表面的审核,帮助开发商很容易地获得80%的贷款,因为开发商会给他们“好处”。
步骤四:获取贷款之后通过两种方式最终获利
开发商获取贷款后,通常他们会采取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卖二手房。开发商通过热卖假象,吸引真正的购房者来买二手房,而且会依据热卖假象,适当提高房价,因此开发商在卖二手房时又能赚钱了。
另外的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在获得80%的贷款后,不准备继续还月供,就等着银行申请拍卖。再通过安排形式上的拍卖获利。
比如一栋100户的楼盘,每个户型价值50万,通过内部认购,房子还在自己手里,开发商就可以从银行得到50X70%=35万,开发商只需要拿出5万,每年的按揭1万多,自己慢慢还,足够还4年。而开发商却能拿着30万X50=1500万的现金。而这些现金足够他们去垫付各种成本,甚至可以滚动进入下一个楼盘的建设。
骗银行贷款15.5亿 京城最大假按揭骗贷案:森豪公寓案
2005年初,北京森豪公寓项目被爆房地产商和银行职员联合制造假按揭,骗取银行按揭资金7.5亿元,之后10余人陆续因此被捕。2007年9月,牵涉其中的3名银行放贷职员因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被判刑。
在15.5亿元的诈骗大案中,邹庆等人虚构森豪公寓、华庆公寓销售事实,骗取银行贷款的事实引起广泛关注。
虚构该公司开发的森豪公寓、华庆公寓商品房销售事实,采取与购房人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购房人伪造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等贷款材料,并以购房人名义与中行北京市分行签订个人按揭贷款合同申请按揭贷款的手段,先后两次骗取中行北京分行6.44亿元、1.07亿元。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开发商、银行、律师、虚假购房人四方串通合谋骗取房贷的“空手道”手法,曾广泛地运用在房地产界:开发商先人为抬高房价,然后以本单位职工及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作为购房人,通过虚假销售方式,套取银行高额贷款。开发商以虚高的房价为按揭的基准比例,把高于实际房价的现金套入自己囊中。
开发商等人骗贷的套路分为以下3个步骤:第一步,华运达公司虚构了并不存在的购房者,制造虚假销售事实。从购房者的身份、销售合同,到首付款证明和收入证明,均有假。第二步,两家律师事务所出具严重失实的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步,握有实权的银行“内鬼”在内部作呼应,贷款审批毫无障碍,骗贷得以顺利实施
凭借与银行积累的良好关系,邹庆设计了惊心动魄的跳跃。停工两年的森豪公寓突然对外高调开盘,并一度创出当时的销售纪录,很快,森豪公寓宣布销售一空。
但销售一空的真相却是,邹庆通过一系列运作,调动200多人进行虚假购房,共计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获取6.45亿元按揭贷款。森豪案中公诉机构在起诉前3个主要责任者的同时,对虚假购房人网开一面。“所有签订的购买合同共199份,卖出的房屋是250套,没有一例购房是真实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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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开发商帮垫1成首付了,我能否告开发商
什么垫付啊 你这属于和开发商联合骗贷的行为
你和开发商之间是否有其他协议 借款之类的 你是否被明确告知你首付不足的情况下开发商会帮你垫付 是否有证据证明你不知情 你是否在贷款时告知银行你首付比例不足 现在并未发生骗贷的情况 只不过是你借钱买房而已 如果你都签字确认的话 你就乖乖等贷款下来还贷吧 你还想告开发商 我晕死 这不是贼喊捉贼嘛 楼主 你看看你签了哪些字吧 小心没告成别人 自己被抓进去
D. 贷款能用来买房首付吗
不可以。
1.你可以先办理抵押贷款,或其他类贷款。然后将贷款拿到的钱作为首付再去贷款。但是这是两份合同,不能是一份。也就是说,先用其他方式贷款,把钱拿到手。然后再去房贷。
2.首付就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
3.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4)贷款给首付算骗贷扩展阅读
对于买房首付骗贷款的评论
1.开发商垫付首付款,让“零首付”得以实现,这看似“免费午餐”的背后却暗藏风险。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铁岗说,面对各地房地产市场频频降价的情况,房地产公司被迫采取促销办法,回收现金流。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开发商垫付首付款,有的是要偿还利息,有的通过暗地提高房价拿回收益,反而变相提高了房价。
2.“购房者还贷压力骤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加剧,开发商倒是金蝉脱壳了。”山东某银行业内部人士表示,商业贷款正常流程是,客户必须是用自己的钱交首付。而开发商通过垫付一部分钱,帮助购房者凑够30%的首付款,可以把70%的房款从银行贷出来,属于违规套现。
3.李铁岗也认为,“零首付”和“低首付”性质是一样的,开发商帮购房者垫付首付款,帮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贷款,相当于越过了金融贷款审核的门槛,中间存在一定骗贷的嫌疑,本身存在很大金融风险,不符合相关政策的。
4.海南某银行信贷主管也表示,“零首付”让银行失去了对风险客户的辨识能力,极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银行业不支持也不允许。
E. 我被人骗去做了车贷,首付他们付的,贷款金额不给我,每月还要我月供车贷,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不行吗?你摸到车了吗?听说我们这里也有这种情况,他们连车都没有摸到,还要还车贷,最后可能是去法院起诉的,不知道后果是啥样。
F. 开发商为你“垫首付” 可信吗
开发商们为你“垫首付”的口号多么吸引年轻“刚需”们。有人帮忙解决首付问题,马上就能买房,为什么不乐意呢?小编此时只想弱弱地说一句:“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今天就让小编来为你揭秘“垫首付”背后有何猫腻和风险!
开发商如何为你“垫首付”
一套50万的房子,首付需要15万。开发商和购房者进行约定,首付款由开发商(或者第三方)进行垫付。购房者凭着足够的首付款发票,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完成上述手续后,购房者须在约定时间内,还清开发商垫付的那部分首付款。
垫首付充其量只是无息贷款
其实,开发商没有为你掏一分钱。所有的钱都是购房者自己的。短期内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周转压力,但实际购房成本并没有下降,每个月除开该还的银行贷款,还得还开发商为你垫付的部分。其实每个月的还款压力更大!
“垫首付”转移楼市风险
开发商给购房者以便利,其实是想让购房者尽快签下合同,尽快把自己手上的存量房卖出去,这样的话,一旦房价大幅回潮,购房者还是要根据合同将首付还给开发商。开发商并没有损失很多,但购买者就要承担房价下跌造成的差价。
“垫首付”让购房者很被动
开发商通过替消费者“垫首付”的举动,很可能会在暗中提升房价。“开发商用这种稀有的促销手段吸引购房者之后,对于部分没有能力正常购买的消费者来说,会陷入被动地位,开发商就掌控了房价上的主动权。”
“垫首付”营销涉嫌骗贷
不管是开发商的“零首付”也好,“垫首付”也罢,这都属于假首付行为。如果开发商私下偷偷跟购房者签了这种合约,银行就无法正确对购房者的还款能力进行核实。如果被银行查到,这是属于骗贷行为的,那么贷款可能被银行收回,而且购房者个人的诚信记录将永远抹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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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我没有钱给首付,销售员以帮我做首付贷和信用卡给首付,为理由骗我签了认购书,这个算不算诱导欺诈
这个不是诈骗。因为当时不管你有没有看认购书只有你签字了 在法律上就等于是你自己同意购买的。人成年之后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H. 骗贷的定义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骗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机构的前次的行为。骗贷行为一般有编造虚假额理由、使用虚假的的文件和材料等。骗贷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处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最低两万元、最高二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最低五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I. 零首付买房骗取贷款违法犯罪
法律分析: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不同于贷款诈骗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