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业借款后又转给他人利息低于成本是否需要调整增值税
不用。
企业收取的利息实际上属于金融服务,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因此贷款利息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也是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㈡ 企业贷款转别人卡在转过来
不可以
贷款的钱不可以转给别人再转回来的,如果是你进行贷款的话,那么贷款的钱只能够先转给你以后如果你想再转给别人是可以的
但是这时候是不可以先转给别人的,如果先转给别人的话,那么就等于是别人在进行贷款了,而不是你在进行贷款了。
如果真的是银行转出的公司贷款,就不可能转到私人账户,除非不是公司贷款,而是以你名义贷的款跟,债务由你背。如果是公司账户转出,那就没有任何理由要先到你账户再转给别人,除非是黑钱。
反正,不被查到就没事,查到了,你就替人坐牢。
㈢ 企业将资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要视同销售吗
公司把资金无偿借给自然人使用,这种情况,实务中还是比较多的,比如借给公司股东、高管人员或者其他关联关系人员。
1.从增值税角度讲,公司把资金无偿借给个人使用,根据增值税政策规定,应视同贷款服务申报增值税。
2.从个人所得税角度讲,公司把资金借给个人使用,如果个人是公司股东,到年底不予归还的,应按分配股息红利所得20%的税率缴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3.从企业所得税等角度讲,如果公司把资金无偿借给个人使用,应按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4.如果是公司借给自然人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则无需申报缴纳上述税款。
5.公司无偿把资金借给个人使用,显然是侵占了红公司的利益,因此从税法角度讲是限制的。因此在无偿借给个人是建议一定要注意上述涉税问题的依法处理。
㈣ 公司向银行贷款,然后把笔贷款都借给了老板使用,请问每月产生的银行利息有谁承担具体分录怎么做
如果手续健全,这是典型的转贷业务。公司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列为,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公司收到老板借款利息,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财务费用
以上两项借、贷财务费用差额列入企业所得税核算项目。
㈤ 以公司名义贷款转作私人用途,怎么做账务处理
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了一笔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这笔款项是老板用作私人事务
借:其他应收款-老板
贷:银行存款
银行利息回单是公司的名字,可入公司费用。
老板想还利息,可以作为营业外收入或股东捐赠收入来处理
㈥ 公司申请的贷款转到别人公司可行吗
如果要把贷款转给别人公司的话,需要银行同意才可以这样转给别人公司,毕竟是公司申请的贷款,有公司有还款的义务,具体的话要到银行办理。
㈦ 公司借款给个人合法吗
法律分析:合法。其实,判定借款是否合法有效并不是主要根据借款人来看的,公司和个人都是属于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作为借款的主体,也都能够向他人借款和借款给他人。只要按照借贷的程序来进行,并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合法的借贷关系,其借贷的利息在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以内,都属于合法借贷,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也就是说,公司可以将资金出借给个人,但需要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和个人借款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合法,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现实中,公司法定代表人借钱给公司的情况很多,当然也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借款的情形,这种现象在民营企业中常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㈧ 企业银行贷款可以转给个人使用吗
不可以,需要报销凭证的
㈨ 某公司从银行借款500万,能否将此款转借给另一个公司,能,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银行是不允许这样操作的,因为另一个公司的资质和信用不一定能够有能力偿还贷款。如果另一个公司可以贷款,那么可以由他贷款,款项下来给最初贷款的公司用于归还,那么这个公司名下再去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