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首付利息 > 企业并购贷款尽职调查

企业并购贷款尽职调查

发布时间:2022-07-06 22:48:45

㈠ 并购尽职调查的并购尽职调查的内容

企业购并是一项涉及经济政策、财务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系统工程。充分了解被购并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法律地位、资金、资信、人员等,是购并成功的前提。对被购并方企业的调查内容主要是:
(一)目标公司组织和产权结构 1、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或相类似的信息(包括所有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或其它直接或间接拥有某种利益的组织形式)。
2、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组织文件及补充条款。
3、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规章制度和补充文件。
4、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会议记录。
5、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股东名单和已签发的股票数量、未售出的股票数量。
6、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股票转让记录。
7、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与相关的股东、或第三人签署的有关选举、股票的处置或收购的协议。
8、所有的与股东沟通的季度、年度或其它定期的报告。
9、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资格从事经营业务的范围。
10、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在相应的经营范围内经营声誉及纳税证明。
11、有关包括所有股东权益的反收购措施的所有文件。
12、(在一定时期内)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曾作为一方与它方签订的有关业务合并、资产处置或收购(不管是否完成)的所有协议。
13、有关目标公司被卖方出售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协议、与收购协议有关的协议和有关收购、证券方面的所有文件。
(二)附属协议 1、列出目标公司所有附属机构(包括不上市的股票持有人、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中持有超过5%资本金股票的人员)以及所有公司和其附属机构、合作公司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名单。
2、所有公司与上述1所列单位和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不管这些文件现在是否生效)。
3、上述2所列举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分担税务责任的协议;
(2)保障协议;
(3)租赁协议
(4)保证书;
(5)咨询、管理和其他服务协议;
(6)关于设施和功能共享协议;
(7)购买和销售合同;
(8)许可证协议。
(三)债务和义务 1、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所欠债务清单。
2、证明借钱、借物等的债务性文件以及与债权人协商的补充性文件或放弃债权文件。
3、所有的证券交易文件、信用凭单、抵押文件、信托书、保证书、分期付款购货合同、资金拆借协议、信用证、有条件的赔偿义务文件和其他涉及到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收购问题、其他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有全部或部分责任等的有关文件。
4、涉及由目标公司、附属机构以及它们的经营管理者、董事、主要股东进行贷款的文件。
5、由目标公司或附属机构签发的企业债券和信用证文件。
6、与借款者沟通或给予借款者的报告文件,包括所有的由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或独立的会计师递交给借款者的相关文件。
(四)政府规定 1、有关政府部门签发给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的各类许可证明的复印件。
2、所有递交给政府管理机构沟通的报告和文件的复印件。
3、有关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违反政府法规而收到的报告、通知、函等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贸易政策、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
(五)税务 1、目标公司税务顾问(包括负责人)的姓名、地址、联络方式。
2、所有由目标公司制作的或关于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关税收返还的文件,最新的税务当局的审计报告和税务代理机构的审查报告和其他相关的函件。
3、有关涉及税务事项与税务当局的争议情况的最终结论或相关材料。
4、关于销售税、使用税、增值税等评估、审计文件。
5、有关增值税的安排、计算和支付、以及罚金或罚息的文件。
6、有关涉及目标公司的企业间交易以及离开企业集团后企业间可清算的帐户信息。
7、有关目标公司涉及到企业间分配和义务的信息。
(六)财务数据 1、所有就目标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向证券管理当局递交的文件。
2、所有审计或未审计过的目标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独立会计师对这些报表所出的报告。
3、所有来自审计师对目标公司管理建议和报告以及目标公司与审计师之间往来的函件。
4、内部预算和项目准备情况的文件,包括描述这些预算和项目的备忘录。
5、资产总量和可接受审查的帐目。
6、销售、经营收入和土地使用权。
7、销售、货物销售成本、市场开拓、新产品研究与开发的详细情况。
8、形式上的项目和可能发生责任的平衡表。
9、外汇汇率调整的详细情况。
10、各类储备的详细情况。
11、过去5年主要经营和帐目变化的审查。
12、采纳新的会计准则对原有会计准则的影响。
13、目标公司审计师的姓名、地址和联络方式。
(七)管理和雇员 1、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结构情况和主要雇员的个人经历。
2、目标公司的所有雇员及其聘用合同,及工会或集体谈判合同,每个雇员重新谈判续签合同的到期日。
3、所有员工手册和提供给员工的有关雇佣条款或条件的文献。
4、遵守相应政府劳动管理部门有关雇员福利规定的文件。
5、所有涉及现雇主或原雇主与雇员所签的关于保守目标公司机密、知识产权转让、非竞争条款的协议复印件。
6、所有的以目标公司名义与目标公司及附属机构的雇员签订的协议,包括贷款协议、信用延期协议和有关保障、补偿协议等的复印件。
7、列出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者和关键人员以及他们的年薪和待遇情况。
8、列出所有的选择权和股票增值权的价格细目表。
9、雇员利益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概述、递交有关税务和雇员福利管理当局的定期表格、报告,向有关当局递交有关要求确认和批准的雇员利益计划的申请文件,最新年度的计划评估报告和财务报告,以及有关下列计划的最新实际评估报告:
(1)退休金
(2)股票选择和增值权
(3)奖金
(4)利益分享
(5)分期补贴
(6)权利参与
(7)退休
(8)人身保险
(9)丧失劳动能力补助
(10)储蓄
(11)离职、保险、节假日、度假和因病离职的待遇。
(八)法律纠纷情况 1、列出正在进行的、或已受到威胁的诉讼、仲裁或政府调查(包括国内或国外)情况清单,包括当事人、损害赔偿情况、诉讼类型、保险金额、保险公司的态度等。
2、所有的诉讼、仲裁、政府调查的有关文件。
3、列出所有由法院、仲裁委员会、政府机构作出的、对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命令、禁令、执行令的清单。
4、由律师写给审计师的有关诉讼和其他法律纠纷的函件。
5、列出有关诉讼、仲裁中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调解、协议放弃权利主张、要求或禁止进一步活动的情况。
6、所有提出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函件。
7、所有有关受到威胁的政府调查或宣称目标公司违法的函件。
(九)资产情况 1、列出所有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合法拥有或租赁拥有的不动产,指明每一幅不动产的所有权、方位、使用情况,如系租赁拥有,列出租赁期限、续签条件、租赁义务等情况。
2、列出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所拥有的不动产被抵押的情况。
3、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所拥有的不动产的保险情况,包括每一幅不动产的保险文件。
4、所有由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因出租或承租而签署的租赁、转租赁协议,包括这类协议履行情况的文件。
5、所有有关不动产的评估报告。
6、所有有关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拥有或出租情况的调查报告。
7、有关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拥有的或出租的不动产的税收数据。
8、所有存货的细目表,包括存货的规格、存放地点和数量等。
9、所有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在经营中使用的设备情况,指明这些设备的所有权情况以及有关融资租赁的条款或有关设备可被拥有或租赁使用的协议。
10、任何有关有形资产收购或处置的有效协议。
(十)经营情况 1、由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对外签订的所有协议,包括合资协议、战略联盟协议、合伙协议、管理协议、咨询协议、研究和开发协议等。
2、一定时期内所有的已购资产的供货商的情况清单。
3、购货合同和供货合同的复印件以及价格确定、相关条件及特许权规定的说明。
4、所有的市场开拓、销售、特许经营、分拨、委托、代理、代表协议复印件以及独立销售商或分拨商的名单。
5、列出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产品的消费者的清单。
6、有关存货管理程序的说明材料。
7、列出目标公司在国内或地区内主要竞争者的名单。
8、目标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使用的标准格式,包括但不限于订购单、售货单、分配表格等。
9、所有一定时期内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制造或分拨的产品的明确或隐含的质量保证的文件。
10、所有关于广告、公共关系的书面协议和广告品的拷贝。
(十一)保险情况 1、所有的保险合同、保险证明和保险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保险种:
(1)一般责任保险
(2)产品责任保险
(3)火险或其他灾害险
(4)董事或经营管理者的责任险
(5)雇员的人身保险
2、有关上述保险险种是否充分合适的报告和函件,以及在这种保险单下权利的保留、拒绝赔偿的报告和函件。
(十二)实质性协议 1、有关实质性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违约情况,影响或合理地认为会影响目标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有关情况。
2、其他一些上述事项中尚未列出的实质性合同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1)需要第三方同意才能履行的协议
(2)作为计划中的交易活动的结果可能导致违约的协议
(3)以任何方法在目标公司和其他实际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签署的限制竞争和协议或谅解备忘录。
(十三)环境问题 1、有关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过去或现在面临的环境问题的内部报告。
2、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根据联邦、州或当地政府环境部门或有关联邦、州、当地授权机构的规定所作的陈述或报告的复印件。
3、针对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的有关环境问题作出的通报、投诉、诉讼或其他相类似文件。
(十四)市场开拓和价格问题 1、来自消费者或竞争者关于价格问题的投诉信或法律控告文件。
2、为开发和实施市场开拓计划或战略而准备的业务计划、销售预测、价格政策、价格趋势等文件。
3、有关访问和征求消费者、供应商或分拨商意见的报告。
4、来自销售代理商的竞争性价格或竞争性信息的情况。
5、公开的或不公开的价格清单。
6、涉及价格或促销计划交易的通告。
7、足以表明销售和购买的标准条款和有关条件的文件。
8、有关价格浮动的政策,如打折、合作性广告等。
(十五)知识产权 1、所有由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拥有或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商号、版权、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
2、一种非法律的技术性评估和特殊知识构成的并在市场上获得成功的知识性集成,如被采纳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涉及特殊技术开发的作者、提供者、独立承包商、雇员的名单清单和有关雇佣开发协议文件。
4、列出非专利保护的专有产品的清单,这些专有产品之所以不申请专利是为了保证它的专有性秘密。
5、所有目标公司知识产权的注册证明文件,包括知识产权的国内注册证明、州或省的注册证明和国外注册证明。
6、足以证明下列情况的所有文件:
(1)正在向有关知识产权注册机关申请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的文件
(2)正处在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反对或撤销程序中的文件
(3)需要向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申请延期的文件
(4)申请撤销、反对、重新审查已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文件
(5)国内或国外拒绝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文件
(6)所有由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作为一方与它方签署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技术诀窍、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协议。
(7)由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转让或接受转让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技术诀窍、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协议
(8)由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在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技术诀窍、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上提出权利主张包括法律诉讼的情况
(9)由第三者对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使用或拥有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技术诀窍、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提出权利主张包括法律诉讼的情况。
7、涉及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与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之间就上述十六(6)所列项目互相往来的函件。
8、其他影响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技术诀窍、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协议
9、所有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秘密、雇佣发明转让、或其他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作为当事人并对其有约束力的协议,以及与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或第三者的专有信息或知识产权有关的协议。
(十六)其他 1、所有送交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董事会的有关非法支付或有疑问活动的报告,包括支付给政府官员的情况。
2、由投资银行、工程公司、管理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集体机构对目标公司或其经营活动所作的近期分析,如市场调研、信用报告和其他类型的报告。
3、所有涉及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的业务、经营或产品的具有重要意义的管理、市场开拓、销售或类似的报告。
4、所有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对外发布的新闻报道。
5、所有涉及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或它们的产品、服务或其他重大事件的报道和介绍手册。
6、任何根据你的判断对并购者来说是重要的、需要披露的涉及到目标公司的业务的财务情况的信息和文件。

㈡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如何收费

尽职调查的费用

进行尽职调查的成本取决于调查的范围和持续时间,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目标公司的复杂性。与不进行尽职调查相关的风险相比,尽职调查相关的成本是一种很容易也很合理的费用。将参与交易的各方决定谁来承担尽职调查的费用,买方和卖方通常向他们雇佣的投行、会计师、律师和其他咨询团队人员支付费用。

并购交易中的尽职调查

做尽职调查首先需要一份详尽的问题清单,特定行业的并购交易可能需要额外的问题,而较小的交易可能需要较少的问题。以下是并购交易中典型的尽职调查问题:

1.目标公司概述:了解公司所有者出售业务的原因

2.财务:检查历史财务报表和相关财务指标,以及未来预测

3.技术/专利:公司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质量。

4.战略契合度:公司如何融入买方的组织。

5.目标人群:公司的目标消费人群和销售渠道。

6.管理/人力:公司的管理、员工基础和公司结构。

7.法律问题:未决的、受到威胁的或已解决的诉讼。

8.信息技术:团队能力、系统到位情况、外包协议进展和IT部门的进度。

9.公司事务:审查组织文件和公司记录。

10.环境问题:公司面临的环境问题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1.生产能力:审核公司生产相关事宜。

12.营销策略:了解公司的营销策略和安排。

以上是在执行这些常见业务活动时您可能要回答的一些尽职调查问题的简要概述。对于其他的尽调案子,一定记得制作一个问题清单,并确保包括所需的专家。数据统计表明,经过尽职调查的交易成功的几率更高,尽职调查有助于提高决策者可获得的信息质量,从而有助于做出明智的决策。

尽职调查的定义_为什么并购交易时要做尽职调查?

㈢ 并购尽职调查都调查些什么

一份尽职调查清单应涵盖潜在业务的几个方面,包括财务文件、法律问题、运营、员工关系以及所有资产、产品和客户数据。尽职调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会计师和律师的协助,并且要成立专业团队,雇佣专业人士来完成。

一、组织性文件

二、业务文件

三、财务文件

四、重要协议和合同

五、融资文件

六、知识产权

七、雇员及员工事宜

八、诉讼和其他程序

九、税务

十、公司和下属企业的土地、物业和其他资产

十一、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

因为有字数限制,没法弄的特别详细,给你个链接,想看的话,直接去看吧

什么是商业尽职调查_企业并购时的尽职调查清单

㈣ 如何进行公司兼并收购中的尽职调查

公司收购兼并中的尽职调查是指并购方在交易开始前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整体状况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尽职调查的结果对于设计交易结构、确定交易价格、防范交易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尽职调查的内容并购方展开尽职调查是为收购服务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防范交易的风险,一般来说尽职调查包括如下内容:(一)目标公司的主体状况及股东状况该项调查主要是确定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存续及基本状况,涉及事项如下:1)公司的主体状况:具体包括公司的经营范围、登记机关、成立时间、经营许可证、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证明、公司年检记录等等。2)公司的组织结构及议事规则:包括公司的章程及修订、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决议。3)公司的股东及权属情况:我国公司法规定对于股权转让,公司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具有优先权。我们在办理项目中曾经碰到由于目标公司的股东恶意行使优先权而导致公司收购失败的案例。因此,了解公司的股东构成,以及股东的股权是否有质押或者有其他形式的担保对并购方很重要。4)公司的对外投资及分公司设立情况:了解公司设立的子公司或对其他公司参股或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的情况,有助于评估该公司的市场渠道和管理风险。(二)目标公司的不动产及设备、财产1)公司的不动产对于公司一般拥有很大的价值,不动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主要了解不动产的权属状况是自有的、还是租赁的、是否有抵押、是否被查封。2)重要的机器设备:对于一家从事实业的目标公司来说,机器及设备的先进程度基本上能看出这家公司的技术水平,从而在某种程度决定了目标公司的价值。还需要注意机器设备的权属问题,如可看一下买卖合同、购物发票等。3)公司拥有的其他公司股权:这不仅有助于判断目标公司的价值,而且有助于将来目标公司拓展业务的方向。(三)知识产权在当前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对于公司尤为重要,因此在收购兼并中知识产权的调查应引起足够的重视。1)专利及待批准的专利申请: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反映了目标公司的科技含量及创新程度,专利主要看的是专利证书。2)商标:商标是一个目标公司的标志及市场影响力的集中体现,商标可看商标注册证书。3)版权:版权对于动漫产业或游戏产业来说也是很重要的。4)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尽职调查中一个不可预测的领域,但商业秘密确实是保持企业竞争的方式之一。5)知识产权的许可情况:包括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调查;知识产权是否存在否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许可的方式和年限的调查;知识产权的权利是否存在瑕疵,譬如是否质押,是否存在被法院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况。6)目标公司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如与员工或合作方是否有保密协议、与员工开发知识产权的权属是否有约定等。(四)重要合同目标公司签订的一些重要合同对于该公司日后的发展有相当大的影响,也是目标公司经营渠道及拥有市场资源的集中体现,此类合同包括货物买卖、代理、投资、管理服务、分包、研发合同等,视目标公司的经营方向各自的重要性也有相应的侧重,一般包括:1)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协议,如专利、商标、版权许可使用协议等等。2)与供货商、生产商签订的协议,如连续供货协议等等。如目标公司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一个供应商,那么目标公司与这家原料供应商之间的供应合同就极其重要了,这家原料供应商可以决定这家企业的生死。再如目标公司的产品采用经销代理的方式,那么目标公司与经销商的经销合同就决定了目标公司的销售渠道。3)对公司权利有重大限制的合同:如某些合同的约定,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或被收购对该合同也相应解除等等,如一些借款合同约定,如公司控股发生变化,则借款加速到期等等。4)合资合同或一些重大合作协议。5)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合同: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合同可能使目标公司受制于人,即使取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也不能取得目标公司的真正控制权,而被消化于无形。(五)公司的债务与担保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收购价格,而担保作为一种或有债务,有可能突然爆发而导致一个企业的消亡。1)公司与银行所签订的各类贷款协议。2)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签订的各类借款协议书。在公司资金紧张而又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的情况下,公司有可能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来融资。3)公司对客户或供应商的欠款:公司在经营中会发生各种交易,在这些交易中公司是否存在应付账款。4)公司签订的各类担保协议,包括公司为自己债务的担保协议,也包括为他人提供的担保,特别要注意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一个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图章,就有可能使公司损失上千万甚至上亿。(六)劳资情况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兼并收购中的劳资问题日趋重要,劳资问题能直接决定一个企业未来大发展,劳动人事的调查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员工的人数及职位安排,具体来说包括所有的签订或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姓名、工资、职务、聘用日期、年休假等情况,特别是核心员工的情况更是调查中的重中之重。2)劳动合同及签订情况:与所有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内容,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及原因等,还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及续签情况等,新《劳动法》规定未签劳动合同要双倍工资赔偿、未签超过一年将视为与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3)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事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另外还有住房公积金。在我国社会保险费的少缴、漏缴比较常见,特别是对一些存续历史比较长的企业,其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可能高达数千万,这绝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们也曾碰到过在一个股权收购项目中,发现目标公司漏缴少缴的社会保险费达数千万,并购方出于风险的考虑只得放弃收购。4)目标公司中的特殊劳动者:主要是指工伤人员、职业病患者,这对收购方来说是一个比较沉重的负担,在尽职调查中应引起重视。5)目标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及特殊人才签订的合同:如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股票期权安排、利润共享计划等。6)工会的情况:工会在公司的地位日趋强势,且在劳资关系中扮演的角色也是越来越重要,对于目标公司的工会组织方式及运作模式有必要做一个了解。7)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在新《劳动法》实施后更趋重要,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管理就有赖于规章制度,单方解雇的成立与否也需要规章制度的支撑。8)集体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状况。9)公司的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状况:劳务外包或劳动派遣用工也是普遍的用工方式,在了解劳动人事情况也必要了解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的用工情况。(七)环境问题环境问题作为可持续发展问题,国家也日趋重视,这对生产型的企业尤为重要,如果排污不达标则直接有可能导致企业关闭,具体来说主要包括:1)目标公司的各项排污检测记录:主要了解各项排放标准是否达到国家的各项标准及地方标准。2)目标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装置情况:如污水排放系统、大气污染检测系统等等。3)环保部门的处罚情况及建议:目标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已更正、及环保部门对目标企业的环境保护是否有建议或规划。4)目标公司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排放量和处置的记录,自行处置废物及处置方法的说明,自行处置废物如焚化炉、废水处理设施的安装证明等等。5)与环境污染有关的诉讼:环境污染的诉讼不同于一般的经济诉讼,这是可以关系到企业的命运的。我们就曾办理过因厂房附近的老百姓提起环境噪声污染之诉,而导致企业停产整改的情况。(八)税务问题了解目标公司的税务状况,如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现象,享受什么税收优惠,这些都是并购方值得重视的问题。1)目前公司适用的所有税种、税率说明,如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税对于并购方是必须考量的一个因素,特别是并购方与目标公司处于不同行业时这点尤其值得关注。2)公司的纳税证明及公司是否存在欠税的情况,目标公司是否足额依法纳税,纳税是否有凭证、是否存在欠税或偷税、漏税的情况,3)目标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的详情及有关批准文件或目标公司享有的减税或免税的证明,比如高科技创新企业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等,目标公司所在行业能享受的出口退税等等。4)目标公司是否受过税收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等等。(九)目标公司的信息系统现在已是信息社会,目标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在企业的管理中也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在尽职调查中了解目标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1)目标公司内部信息基础设施的结构及说明。2)硬件设备的清单及说明,如购买日期、型号、功能等。3)软件清单及说明,如软件购买日期、型号、功能、售后服务系统等等。4)相关信息技术的合同及文本,如许可协议、售后服务协议、使用说明书等等。(十)涉及的诉讼与冲裁目标公司所涉及的诉讼和仲裁可能对目标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直接涉及到目标公司可能承担的责任,诉讼或仲裁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也可能涉及到声誉,诉讼与仲裁的调查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已生效的仲裁或诉讼案件清单,着重分析案件的类型及对目标公司的影响,当然也要审查是否执行完毕。2)正在进行的诉讼或仲裁,由于其结果是不确定的,更应当评判可能产生的结果和走向。如一个高科技企业的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之争就决定了企业的价值。3)已知的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详细情况,或其他侵权行为可能引起的仲裁或诉讼的时间。二、尽职调查的方式在收购兼并中如何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这是一个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尽职调查一般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之间具有一定的意向时才进行的,这是需要目标公司的配合才能完成的。并购方总是希望尽可能地了解目标公司的信息,而目标公司出于某种目的,如对于保护商业秘密的考虑,总是尽可能少提供给并购方信息或提供给并购方无关痛痒的信息,因此,尽职调查也是并购方与被并购方之间的一个博弈过程。尽职调查一般有如下方式:(一)向目标公司出具尽职调查清单,由目标公司根据尽职调查清单提供材或进行书面的答复或承诺。这就涉及到尽职调查清单如何开列,一般要根据收购项目的大小、收购方关注的问题和目标公司的具体特点来列,我们在做项目过程中接触到尽职调查清单少则数页、多则数十页,甚至上百页。目标公司对于尽职调查清单,可能提供部分材料,也可能拒绝提供材料,对于目标公司提供的材料要判断其真伪,并对其法律风险作出判断,要求其进一步说明,对于拒绝提供的材料更要分析其原因,了解其背后可能隐藏的风险。(二)向目标公司的相关政府部门或相关企业进行调查。要了解目标公司的股东或其章程,可向目标公司注册的工商局查询资料,工商档案一般登记公司的股东、出资、章程及其变更、年检资料,通过工商登记部门能了解到一个公司的基本情况。对公司所面临的环境法问题,可向环保部门查询,是否因违反环保法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前期建设是否通过环保部门的评审等等。对税务状况也可向税务部门查询,是否存在偷税、漏税情况及是否受过行政处罚等等。对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状况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查询用工登记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等等。对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可向房地产部门查询,了解其权属及抵押、查封等情况。对目标公司的股权权属及质押情况可向证券登记结算部门或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对目标公司的信用经营状况也可通过其他客户进行侧面了解。(三)通过公开渠道了解目标公司的信息。公司要在经营中生存,发展总会留下很多痕迹,向社会公开其信息,如目标公司的网站,社会媒体对目标公司的报道。目标公司的广告等等。(四)对目标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其员工进行访谈。尽职调查的过程也是一个对目标公司了解的过程,对于化解收购兼并的风险,决定收购兼并交易模式的设计,是采用股权转让还是采取资产收购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兼并收购中的尽职调查,在实践中相当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当多,本文只是根据我们办案的经验,介绍了尽职调查的基本内容和方式。作者:朱慧律师(上海市通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慧颖律师(上海市通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㈤ 企业尽职调查包含什么

尽职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这些方面:

1、管理人员的背景调查

2、市场评估

3、销售和采购订单的完成情况

4、环境评估

5、生产运作系统

6、管理信息系统(汇报体系)

7、财务预测的方法及过去预测的准确性

8、销售量及财务预测的假设前提

9、财务报表、销售和采购的票据的核实

10、当前的现金、应收应付及债务状况

11、贷款的可能性

12、资产核查,库存和设备清单的核实

13、工资福利和退休基金的安排

14、租赁、销售、采购、雇佣等方面的合约

15、潜在的法律纠纷

(5)企业并购贷款尽职调查扩展阅读: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过去财务账册的准确性;并购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

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㈥ 并购贷款的管理办法有哪些

以下为并购贷款的管理办法全文。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经营行为,提高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商业银行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的支持力度,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维护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或资产的交易行为。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进行。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的贷款。第五条开办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三)其他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四)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前,应当制定并购贷款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并向监管机构报告。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后,如发生不能持续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情况,应当停止办理新的并购贷款业务。第六条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制定并购贷款业务发展策略,充分考虑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明确发展并购贷款业务的目标、客户范围、风险承受限额及其主要风险特征,合理满足企业兼并重组融资需求。第八条商业银行应按照管理强度高于其他贷款种类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并购贷款管理制度和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业务流程、内控制度以及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并购贷款的风险。商业银行应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并购贷款统计制度,做好并购贷款的统计、汇总、分析等工作。第九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商业银行不符合业务开办条件或违反本指引有关规定,不能有效控制并购贷款风险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责令商业银行暂停并购贷款业务等监管措施。第二章风险评估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在全面分析战略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整合风险、经营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与并购有关的各项风险的基础上评估并购贷款的风险。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涉及跨境交易的,还应分析国别风险、汇率风险和资金过境风险等。第十一条商业银行评估战略风险,应从并购双方行业前景、市场结构、经营战略、管理团队、企业文化和股东支持等方面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并购双方的产业相关度和战略相关性,以及可能形成的协同效应;(二)并购双方从战略、管理、技术和市场整合等方面取得额外回报的机会;(三)并购后的预期战略成效及企业价值增长的动力来源;(四)并购后新的管理团队实现新战略目标的可能性;(五)并购的投机性及相应风险控制对策;(六)协同效应未能实现时,并购方可能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或退出策略。第十二条商业银行评估法律与合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分析以下内容:(一)并购交易各方是否具备并购交易主体资格;(二)并购交易是否按有关规定已经或即将获得批准,并履行必要的登记、公告等手续;(三)法律法规对并购交易的资金来源是否有限制性规定;(四)担保的法律结构是否合法有效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五)借款人对还款现金流的控制是否合法合规;(六)贷款人权利能否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七)与并购、并购融资法律结构有关的其他方面的合规性。第十三条商业银行评估整合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并购双方是否有能力通过以下方面的整合实现协同效应:(一)发展战略整合;(二)组织整合;(三)资产整合;(四)业务整合;(五)人力资源及文化整合。第十四条商业银行评估经营及财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分析以下内容:(一)并购后企业经营的主要风险,如行业发展和市场份额是否能保持稳定或增长趋势,公司治理是否有效,管理团队是否稳定并且具有足够能力,技术是否成熟并能提高企业竞争力,财务管理是否有效等;(二)并购双方的未来现金流及其稳定程度;(三)并购股权(或资产)定价高于目标企业股权(或资产)合理估值的风险;(四)并购双方的分红策略及其对并购贷款还款来源造成的影响;(五)并购中使用的债务融资工具及其对并购贷款还款来源造成的影响;(六)汇率和利率等因素变动对并购贷款还款来源造成的影响。商业银行应当综合考虑上述风险因素,根据并购双方经营和财务状况、并购融资方式和金额等情况,合理测算并购贷款还款来源,审慎确定并购贷款所支持的并购项目的财务杠杆率,确保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含有合理比例的权益性资金,防范高杠杆并购融资带来的风险。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在全面分析与并购有关的各项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审慎的财务模型,测算并购双方未来财务数据,以及对并购贷款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财务杠杆和偿债能力指标。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在财务模型测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不利情形对并购贷款风险的影响。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并购双方的经营业绩(包括现金流)在还款期内未能保持稳定或增长趋势;(二)并购双方的治理结构不健全,管理团队不稳定或不能胜任;(三)并购后并购方与目标企业未能产生协同效应;(四)并购方与目标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尤其是并购方与目标企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情形。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在全面评估并购贷款风险的基础上,确认并购交易的真实性,综合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充足,还款来源与还款计划是否匹配,借款人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贷款利息和本金等,并提出并购贷款质量下滑时可采取的应对措施或退出策略,形成贷款评审报告。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0%。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策略,分别按单一借款人、集团客户、行业类别、国家或地区对并购贷款集中度建立相应的限额控制体系,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对单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第二十一条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60%。第二十二条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年。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具有与本行并购贷款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熟悉并购相关法律、财务、行业等知识的专业人员。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在内部组织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对本指引第十一条到第十七条的内容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前款所称专业团队的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并购从业经验,成员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专家、信贷专家、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财务专家等。第二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在并购贷款业务受理、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主要业务环节以及内部控制体系中加强专业化的管理与控制。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受理的并购贷款申请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并购方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三)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可根据并购交易的复杂性、专业性和技术性,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有关调查并在风险评估时使用该中介机构的调查报告。有前款所述情形的,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应的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并通过书面合同明确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并购方与目标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应当加强贷前调查,了解和掌握并购交易的经济动机、并购双方整合的可行性、协同效应的可能性等相关情况,核实并购交易的真实性以及并购交易价格的合理性,防范关联企业之间利用虚假并购交易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行为。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原则上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第三方保证,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的担保。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商业银行应采用更为审慎的方法评估其股权价值和确定质押率。第三十条商业银行应根据并购贷款风险评估结果,审慎确定借款合同中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分期还款计划、担保方式等基本条款的内容。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保护贷款人利益的关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一)对借款人或并购后企业重要财务指标的约束性条款;(二)对借款人特定情形下获得的额外现金流用于提前还款的强制性条款;(三)对借款人或并购后企业的主要或专用账户的监控条款;(四)确保贷款人对重大事项知情权或认可权的借款人承诺条款。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应通过本指引第三十一条所述的关键条款约定在并购双方出现以下情形时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一)重要股东的变化;(二)经营战略的重大变化;(三)重大投资项目变化;(四)营运成本的异常变化;(五)品牌、客户、市场渠道等的重大不利变化;(六)产生新的重大债务或对外担保;(七)重大资产出售;(八)分红策略的重大变化;(九)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发生重大变化;(十)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三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提款条件以及与贷款支付使用相关的条款,提款条件应至少包括并购方自筹资金已足额到位和并购合规性条件已满足等内容。商业银行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加强对贷款资金的提款和支付管理,做好资金流向监控,防范关联企业借助虚假并购交易套取贷款资金,确保贷款资金不被挪用。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有义务在贷款存续期间定期报送并购双方、担保人的财务报表以及贷款人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在贷款存续期间,应加强贷后检查,及时跟踪并购实施情况,定期评估并购双方未来现金流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定期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来源是否匹配,对并购交易或者并购双方出现异常情况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贷款安全。并购方与目标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应加大贷后管理力度,特别是应确认并购交易得到实际执行以及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真正实施整合。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在贷款存续期间,应密切关注借款合同中关键条款的履行情况。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应按照不低于其他贷款种类的频率和标准对并购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和计提拨备。第三十八条并购贷款出现不良时,商业银行应及时采取贷款清收、保全,以及处置抵质押物、依法接管企业经营权等风险控制措施。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应明确并购贷款业务内部报告的内容、路线和频率,并应至少每年对并购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和资产价值变化进行内部检查和独立的内部审计,对其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当出现并购贷款集中度趋高、贷款风险分类趋降等情形时,商业银行应提高内部报告、检查和评估的频率。第四十条商业银行在并购贷款的不良贷款额或不良率上升时应加强对以下内容的报告、检查和评估:(一)并购贷款担保的方式、构成和覆盖贷款本息的情况;(二)针对不良贷款所采取的清收和保全措施;(三)处置质押股权的情况;(四)依法接管企业经营权的情况;(五)并购贷款的呆账核销情况。第四章附则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贷款支持已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的并购方企业,为维持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受让或者认购目标企业股权的,适用本指引。第四十二条政策性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办并购贷款业务的,参照本指引执行。第四十三条本指引所称并购双方是指并购方与目标企业。第四十四条本指引由中国银监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4号)同时废止。

㈦ 企业并购中尽职调查要注意些什么

首先是财务有没有欠税(或者未申报),社保有没有欠缴,有没有银行贷款未偿还;第二是财务账务有没有问题(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对净资产进行审计),往来账是否有债权债务未清偿;第三是进行法律层次的调查,看看有没有案件未处理;最后就是合同的拟定(最后要法务审核后在签订收购合同)。

阅读全文

与企业并购贷款尽职调查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车子被贷款公司开走怎么办 浏览:863
贷款逾期还款利息怎么计算 浏览:874
我的征信花了网贷还好贷款吗 浏览:545
被骗网络贷款1000元自己花600元 浏览:374
中国银行信用卡贷款利息 浏览:128
买房子付了钱对方有贷款不还 浏览:410
青岛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浏览:809
交了首付后贷款不还开发商还了 浏览:421
提前毕业贷款利息怎样支付 浏览:558
丰收互联贷款合同消失 浏览:423
贷款利息是商业银行流动性来源有 浏览:513
专利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浏览:774
优盛网络科技贷款 浏览:705
贷款炒股票银行会同意吗 浏览:553
70万贷款逾期2月黑名单 浏览:654
什么叫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浏览:951
因为父母贷款没还妻子要和我离婚 浏览:811
有没有交了首付不能贷款的 浏览:330
大学生贷款逾期起诉 浏览:594
信用卡逾期银行抵押贷款 浏览: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