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资贷款利率一般多少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大概在6%左右,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都是基准利率上浮30%到50%。如果算上存款质押,银城开票等为了存款而衍生出来的附加要求,综合利率一般也都在10%左右了。企业融资贷款利率与贷款用途、贷款性质、贷款期限、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银行等相关。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各银行根据各种因素确定差别贷款利率,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或下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㈡ 国有企业融资利率上限
国有企业融资成本利率不得超过8%。具体而言,市级国企新增融资成本不得超过6%(年化),县级市(区)不得超过7%,县级市(区)下属园区企业不得超过8%。不过这是指导性意见,并非硬性规定,因特殊原因成本高于8%的,需报相关部门审批。
企业融资贷款利率与贷款用途、贷款性质、贷款期限、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银行等相关。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各银行根据各种因素确定差别贷款利率,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或下浮。
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大概在6%左右,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都是基准利率上浮30%到50%。如果算上存款质押,银城开票等为了存款而衍生出来的附加要求,综合利率一般也都在10%左右了。
办理融资贷款的流程: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经审批同意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3、银行落实贷款条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放款手续,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4、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按规定办理撤押手续。
㈢ 企业在发行债券融资和向银行贷款的区别和优势
(一)债务融资和股份融资的特征比较
1.不同融资方式的单位成本比较
企业以不同方式融资的单位成本不同。一般规律是,债务融资的单位成本低于股本融资。企业为融入资本必须给投资者提供一定回报率,回报率的高低,基本上反映了融资单位成本的高低。而该回报率由无风险回报率加上风险贴水两部分组成。无风险回报率在各融资方式下都相同,所以投资回报率,即融资单位成本的高低,就取决于风险贴水的高低。债务融资方式下,无论是债券还是银行贷款,都必须按事先议定的债息率定期支付本息,而且在企业发生债务危机甚或破产时必须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和债券债务,所以债权人面临的风险较小,所以企业需要支付给债权人的风险贴水较小。而股权投资者,不论是上市公司的股票持有者,还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人,其投资收益随企业经营状况而上下波动,面临较大风险。而且,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仅能取回偿还各种债务后的剩余值,所以企业股本投资者的风险远比企业债权人的风险大,企业提供给股本资本的长期平均回报率,一定要高于给债务的回报率。也就是说,从长期平均成本的角度来看,企业用股本筹集资金的成本要比向银行或债券市场举债要高。
另外,债务利息往往计入成本,可冲减公司所得税,但股息则无此优惠。这样一来,股本融资的成本就又进一步高于债务融资了。
2.不同融资方式对企业支付能力的时间约束比较
企业在正常经营中,对于以债务方式融入的资金,其本息支付所面临的时间约束是"硬"的,回旋余地小。如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启动破产诉讼程序。与之相对应,股本融资方式在支付、清偿方面的时间约束,相对较"软",回旋余地较大,企业盈利好则多分红,盈利不好则少分红,甚至可以不分红。而且,不论是公开上市公司还是非公开上市公司,股东一旦认股后,除非由占相当比例股份的股东发起,并经法定程序对企业进行清算,否则,任何单个股东都无权要求退股,只能转售股权来变现。所以,债务融资方式下对企业施加的支付、清偿的时间约束,要远远"硬"于股本融资。
股本融资由于具有软时间约束和高成本两种特性,这种融资方式适用于投资收益波动大但预期收益高的企业,和投资要有一段较长的无收入或低收入期后才能有高收益的企业。
(二)资本市场中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存在明显的"股市强、债市弱;国债强、企业债弱"特征,从一级市场的筹资额和二级市场的交易状况更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一在结构上不合理的市场现实。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债券市场的规模要远远大于股票市场的规模,债券期货和期权等衍生产品的发展也很快。而我国债券市场不仅在发展速度上明显滞后于股票市场,在规模品种等方面与股票市场以及国际债券市场也有较大的差距,而且与此相对应的债券期货和期权等衍生产品市场尚处于空白阶段,这进一步加剧了债券市场畸形发展的局面。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债券融资是股票市场融资的十几分之一,企业债券市场规模与整个债券市场或者股票市场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而在国外,发行债券是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手段,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金额往往是通过股市融资的3-10倍。1999年在美国,公司债券发行额突破2500亿美元,为同期股票发行量的5.8倍。统计资料显示,去年,我国包括国债在内的证券市场融资达6400多亿元。其中,国债融资4800多亿元,股票融资1400
多亿元,而企业债券融资仅100多亿元。沪深两地股市交易中的股票已逾千只,而交易中的企业债券只有13只。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从八十年代末开始起步,1987年国家对企业债券实行统一管理开始,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累计发行企业债券2000多亿元,主要以国有大型企业、大型项目为主。其间在1990-1993年,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曾出现一轮发债高潮。当时企业发债热情较高,一些地方趁机以债券形式搞起了乱集资,直接导致1994-1996年一些企业债券出现到期不能兑付的现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这种情形下,管理层曾一度停止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市场急剧萎缩。直到1997年以后,一批历经改革洗礼的中国企业真正具备了发行企业债券的条件,加上连续降息以及铁路债券、中信债券等几个信誉高的企业债券的热销,才使企业债券有了恢复性的发展。
公司融资的三个主要途径是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在以往对融资理论的研究过多地关注股票和债务融资的比例,而忽视了债务中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的区别。其实,公司债券比银行贷款拥有更多的优势,尤其是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银行体系失效的亚洲国家避免下一轮金融危机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尽快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对于金融体系同样被庞大而效率低下的银行所垄断的中国来说,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是降低金融风险的一个明智选择。
1、企业债券融资额远不及股票融资额。在企业直接融资中,股权融资的比重保持稳步快速的增长。虽然债券融资额在1992年以前的增长速度也很快,在企业直接融资所占的比重较高,但当时的债券快速扩张并不存在客观的信用基础,企业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而这一阶段股票融资采用"规模控制、限报家数"的审批制,所以债券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然而,一些地方趁机以债券形式搞起了乱集资,导致1994年出现了一些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兑付的现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鉴于债市出现的这种情况,为了规范企业债券市场,监管部门对债券市场实行了严格的规模控制和审批发行制度,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受到了影响,企业债券在企业直接融资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对照成熟的证券市场,企业债券因其独特优势,成为企业外部融资的优先考虑的方式,其融资额往往是股票融资的3--10倍,如1999年美国企业外源融资中债券融资达到91.5%。
2、企业债券在债券市场中的比重过低。
企业债券在整个债券市场中所占的规模一直都很小,以2001年债券发行的结构为例,国债融资为1500亿元,企业债券融资为144亿元,不到国债融资总额的10%,其它年份情况大体相当(见图2),然而最近几年我国发行的金融债券规模在不断增加,所以相对而言,企业债券的规模还在不断的下降。但就全球债券市场来看,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比重远远高于我国,从2001年前三季度的数据看,公司债券总计发行额为3260,"亿美元,在债券发行总额中所占的比重由上年的23.6%上升到25.6%。
3、与国债、股票交易市场相比,我国企业债券交易市场存在明显的差异。
在二级市场,沪深两市共有10多只企业债券,总市值近180亿元,每天的交易量只有几十万元。即使在2001年债券市场行情较好的情况下,企业债券的换手率仅为0.23,而交易所国债市场的换手率为2.1,A股市场(上海交易所)的换手率为1.92,可见,投资者对企业债券投资需求远不如市场中的其他交易品种。
㈣ 上市融资与银行贷款哪个成本高
这个不可一概而论啊!
如果是贷款10个亿和融资10个亿,当然银行贷款的成本高啊!
银行贷款难度比较大啊!能不能上市也不好说!要看企业。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㈤ 企业银行贷款利息多少
企业向银行贷款,利息要根据贷款银行商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计算,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期限。
不同的银行贷款利率不同,但都在央行基准利率上浮动,以中国银行为例:
1、短期贷款:一年以内(含)年利率为4.35%。贷款3万贷一年的利息为1305元。
2、中长期贷款:一年至五年(含)年利率为4.75%;五年以上年利率为4.9%。贷款3万贷三年的利息为4275元;贷六年的利息为8820元。
拓展资料
利息是指借款人为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它是资本(即贷出的本金)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价格。贷款利息可以通过贷款利息计算器详细的计算出来。
在民法中,利息是本金的法定孳息。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利率
(一)利率
一定期限内利息与贷款资金总额的比率,是贷款价格的表达形式。即:利率=利息额/贷款本金
利率分为日利率、月利率、年度利率。
贷款人依据各国相关法规所公布的基准利率、利率浮动空间,而与该贷款银行确定贷款利率。
(二)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说简单点,就是你平时往银行里存钱,他给你利息。基准利率越大,利息越多;基准利率越小,利息越小。
如何获得最低银行贷款利率
一、选择利率最低的银行申请贷款
虽然央行出台了基准利率,但是所有的银行的利率都会在基准利率上进行上浮,具体上浮情况各个银行都不同。所以要获得最低银行贷款利率就必须“贷比三家”,然后选择利率最低的银行。
二、注意个人征信,保持良好的征信
银行的贷款利率都是通过电脑根据个人的征信、收入、工作等资料计算出来的,在其他情况都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保持良好的征信,尽量按时还信用卡,避免逾期的情况出现。
㈥ 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利率是多少
现在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 综合授信是5年,现在的年基准是7.05你可以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比如按揭、循环等,,看你企业的具体情况。而且现在基本上都有上浮,具体上浮多少看你企业的经营情况怎么样的。有问题不懂可以再咨询。
㈦ 企业债券的融资和银行贷款有什么区别
都属于债权融资,企业债券融资属于直接融资,没有特定对象。债券发行的额度不能超过公司审计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审批通过后可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择机发行,利率在发行时确定。
借款一般有银行贷款或委托贷款形式,通常是非公开的仅在特定主体间的借款,无需审批,各方主体达成合意即可,额度、抵押等事项也是协商确定(当然银行自己会有审核)。
㈧ 公司准备上市,让员工以个人名义到银行贷款购买原始股,贷款利息由公
问题一:属于统借统贷。 理由:统借统贷是指“集团公司统一融资,所属企业申请使用”的资金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所属企业按一定的程序申请使用,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将利息支付给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与金融机构结算的资金集中管控模式。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21条规定:“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地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该文件将统借方由集团企业扩大至其他成员企业。 问题二:符合条件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股东从公司取得的利息大于其支付给银行的部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符合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的规定,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在我国境内提供金融保险业务并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均为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人,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个人。有营业税当然就涉及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