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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发布时间:2022-07-07 15:10:11

❶ 公积金贷款首付几成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公积金贷款条件:1.公积金在合肥缴存;2.近6个月连续足额缴存;3.目前在缴存状态;4.申请人及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根据您说的情况,有没有缴存公积金,是否还在缴存状态,都不是很清楚,您可以自己对比贷款条件。如果可以贷款,首付两成,贷款利率,五年以上是3.25%,五年及以下是2.75%。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❷ 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

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如果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在九十平方米(含)以下的话,那首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即可;而如果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九十平方米以上,那首付比例不能低于百分之三十(具体还得看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且大家需要注意,如果购买的并非是首套房,而是二套房的话,那根据国务院的规定,首付比例最低要达到百分之四十才行。且不同地区、不同银行,根据当地购房政策、市场情况等因素估计还会在该基础上进行一定的上浮,可能需要支付五六成的首付,甚至有的高达七成左右。
而如果规定的首付比例不高,客户又有充足的资金,其实还可以多付一些钱,若是增加了首付款,就可以降低贷款金额。如此一来,对房贷审批还能提供一定帮助,会更容易通过审批一些。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首付成数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贷款利率
利率水平
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并发布 。自2015年8月2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五年期(含五年期)以下为2.75%,五年期以上为3.25%。
与商贷对比
同样贷款金额和还款年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40万的房屋为例,贷款28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25年,则月均还款1721元,25年付款总额516300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236300元。而同样是年限25年的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1548元,25年总还款464400元,支付利息总额184400元,比起商业贷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节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数额,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更少了许多。同样的,28万元贷款,若同样以1721元/月的金额还款,商业贷款还款300个月,历时25年,支付总额达516300元,支付利息236300元。而公积金贷款在还款到第251个月,即在第21年时,全部本金及利息就已经还清,支付总额430715元,支付利息仅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85585元。

❸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21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拓展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四、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❹ 安徽蚌埠:首套住房首付比例20%,公积金贷款最高50万元

6月8日,澎湃新闻从安徽省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近日,该市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发放购房补贴等措施。
《措施》提出,引导各金融机构降低居民首套及二套改善性住房个人按揭贷款首付最低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贷款利率最低降至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蚌埠市提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对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已婚家庭租房由之前的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加大公积金贷款对首套及二套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力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调整为50万元;二次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50%下调至不低于40%。
文件显示,凡在蚌埠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契税缴纳凭证,可申请办理户籍手续,其子女可依规享受房产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支持人才住房需求。对符合《关于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创业人才引育工作实施办法》(蚌发〔2021〕4号)要求,在蚌埠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人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20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8万元,本科生、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优化土地出让金缴纳。新出让商住用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调整至挂牌价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不低于50%且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面积中计容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优化商品房预售管理。支持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合理资金需求,在基础完工、主体结构1/2、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备案、综合验收合格5个预售资金拨付节点的基础上,增设主体结构3/4和外立面完工、门窗安装完毕两个节点。对选用蚌埠市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施工企业为总承包单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每个节点释放额度上限上浮5%,但不超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95%。
优化项目资本金管理。开发项目首次取得预售许可后,取消该项目资本金监管。
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科学合理确定新增房地产用地规模和用途,促进供需平衡。加快储备地块周边道路及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进度。结合项目周边开发现状,可将城市支路、街头公园等配套设施纳入规划条件实施。
加大房地产企业信贷支持。强化银企对接,积极为开发企业提供项目抵押、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合理区分项目风险与集团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信用良好的受困企业合理延后贷款还款期限、续贷或降低融资成本。加大房地产企业并购信贷支持,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压力。
优化开发项目审批。积极推进容缺承诺审批机制,规划设计方案已审定的项目,可分段办理前期施工手续,开展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阶段施工,同步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在竣工验收阶段,鼓励建设单位同步办理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与房屋实测,同步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土地复核验收和房屋实测成果审核,建设单位可依需自主选择联合验收方式,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联合办理。联合验收后可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推动实现“验收即拿证”。

❺ 公积金首套房首付最低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首套房首付最低比例是20%,一般购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情况下办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就可以低至20%。如果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话,那么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一般最低为30%。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首套房首付最低比例是20%,一般购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情况下办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就可以低至20%。如果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话,那么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一般最低为30%。公积金贷款条件:1、首先看自己有没有公积金账户。这个在平常工资明细中都能看出来,看单位有没有给你缴纳,只要交了你就有账户,也可以登陆当地公积金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2、在有公积金账户的前提下,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必须连续足额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或者累计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目前仍在缴存公积金的才有资格申请贷款。这个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工作不固定,收入不稳定,从而控制贷后风险的一种措施。所以,如果自己工作经常变动,一定要查询自己公积金有没有满足这两个条件。当然,有的地方规定不一样,具体细节大家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3、如果夫妻双方二人不管哪一方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那将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4、如果有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的贷款或有征信污点,那也将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5、贷款人的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必须小于70岁,举个例子,比如你现在40岁,你申请贷款30年,那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不会批准;6、贷款前,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签订。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❻ 安徽宿州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

中新财经5月17日电 据安徽省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官网17日消息,宿州市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先提后贷。
《措施》准许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持续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20%首付款比例政策。二次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至30%。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限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措施》提到,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凡在主城区购房(包括期房)的埇桥区籍业主子女可在所居住的小区公办幼儿园入园。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凡在主城区购房(包括期房)的埇桥区籍业主子女,可在所在学区公办小学、初中入学。
《措施》明确,强化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落实国家信贷支持政策,积极争取贷款额度,加大对优质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切实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需求。采取降低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落实首套住房最低20%首付比例等措施,引导房贷利率下行,切实满足居民的刚性及改善性购房需求;针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偿还按揭贷款的困难群体,及时灵活调整个人还款计划。
《措施》还明确,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商品房预售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等全部交存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实行全程全额监管。优化预售资金拨付使用监管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增加拨付节点,节点间可按工程实际进度拨付。加强企业信用考核和应用,分类降低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
《措施》显示,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进度,导致延期交房,可视情况给予交房期限适当顺延,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措施》要求,简化住宅价格备案流程。综合考虑商品房住宅成本因素、市场因素和调控要求,引导开发企业合理申报住宅价格。对低容积率、高绿地率、精装修优质房地产项目,商品房备案价可以根据建设成本适当上浮。价格备案要减少要件、简化流程、缩短时限。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成本审核,促进价格备案工作的公正、规范。建立价格备案会商机制,除需第三方机构成本审核项目外,价格备案5个工作日内办结。
据悉,上述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市房管中心负责解释。在执行期间如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完)

❼ 合肥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法律分析:合肥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20%。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2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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