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一下 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对银行有什么不利的影响。最好可以具体的讲几点让,我理解一下 谢谢!!
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我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5年7月27日发布的《贷款通则》(试行),不良贷款分为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它们具有特定的含义:
逾期贷款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
呆滞贷款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2年(含2年)以上仍不能归还的贷款和贷款虽然未到期或逾期不到2 年但生产经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帐贷款)。
呆帐贷款是指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则通》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物所得价款不足以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不良贷款的影响:
根据日本的经验,中国经济也象日本一样被不良贷款所拖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不良资产的危害性。
1、不良贷款率高,最大的危害是影响银行对经济的支持能力。中国的银行近年来对贷款极其谨慎小心,就是因为不良贷款太多,影响了银行放款能力。
2、如果靠发行基础货币来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容易引发通货膨胀。如果对之掉以轻心,不良贷款的大量发生还会诱发社会道德风险,如果加大处理不良贷款的力度又可能会引起企业连锁倒闭破产,增加财政风险和社会危机。
不良贷款的解决办法:
1、加强金融企业的业务监管,保证今后每一笔贷款的质量,防止新的不良贷款产生。
2、加大中国企业的体制改革,强化企业的经营和竞争机制。
3、适当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给一些能救活的企业输血,使之起死回生。
4、发行基础货币,冲淡不良贷款。
第3和第4种办法都是增加货币供给,通过适度通胀抵消不良贷款,从而活跃中国经济,使经济增加活力。
② 如何提高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
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的确定
结合当前小微企业实际经营状态、贷款质量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分析,其实际不良控制率应予上调,但在具体管理中应体现指导性、差异性和动态性。
结合实际风险水平测算基准线
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应与企业实际风险水平相匹配,重点考虑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当前小微企业盈利水平偏低、经营不确定性大、生存空间狭小,对其增加投放后,信用风险将相应增加;二是银行业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质量的逐步改善,包含了加大核销力度和对小微企业选择性抑制投放的因素,现有不良率未能完全反映以往小微企业信贷风险;三是目前存量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中,次级、可疑、损失类的比例约为4∶4∶2,相比其他贷款形态偏下,此外关注类贷款比例为2.56%,也存在向下迁徙可能,因此其账面不良贷款水平已经偏高。据对四地市235名小微企业信贷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问卷调查,依据其经验判断,认为不良贷款率应控制在3%~5%的109人,认为应控制在5%~10%的78人,分别占总人数的46.38%和33.19%;认为应在3%以下的人数较少,而认为应在10%以上的仅有4人。据此推算,小微企业整体不良贷款率可以控制在5%左右,高于四地市现有水平1.3个百分点。
区分产业类型确定不同档位
由于经营环境、特点、盈利、竞争等方面的差别,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贷款信用风险状况各异。如从四地市情况看,不良贷款率从高到低分别为:其他行业企业、涉农企业、生产类企业、流通类企业、高新类企业、服务类企业。因此,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不能一概而定,而应结合其所在行业的风险特点分类、适度确定。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人普遍认为涉农、其他行业贷款风险偏高,服务类、高新类、流通类企业贷款风险偏低,而生产类行业贷款风险居中,同时多数被调查人认为各行业实际不良率高于目前水平(见表1)。
依据地域及机构特点实行差异管理
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水平的地域差异较为明显,从四地市情况看,经济较为发达的廊坊、唐山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和1.68%,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邢台、衡水不良贷款率则高达6.36%和9.41%,说明地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贷款投向结构不同,对贷款质量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不同的地市、县域应结合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容忍度标准。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大、消费水平高、业务空间广,易于小微企业生存发展,不良贷款率应偏低;反之,经济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更大,应相应放宽容忍度标准。与此同时,不同类别机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也存在较大差异,四地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农发行和农村中小金融银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明显偏高,其中农发行达到了25.49%,而其他类别机构则均在1%以下(见图2)。分析差异原因,主要是贷款投向侧重和信贷管理水平不同所致,如农发行、农村信用社小微企业贷款中涉农贷款数量较多,则形成风险可能性更大。结合产业分析认为,涉农类、生产类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大的机构应设定较高的容忍度,而其他机构则可以相应偏低;此外,信贷管理偏于粗放、风险管控能力较低的机构,如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目前应设定较高的容忍度。
按照小微企业发展走势实行动态控制
从四地市银行业近年情况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其中2011年9月末不良贷款率为3.74%,比2010年末降低2.53个百分点,比2009年末降低6.54个百分点。基于目前数据,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后,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将进入2~3年的上升期,而随着小微企业经营形势不断改观、银行业专业化经营能力持续增强、社会诚信环境有效改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会出现逐步下降,最终回归为等于或略高于其他贷款不良率。如银行业加大损失类贷款的核销力度,则这一过程会更快。因此,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应实行动态控制,即在未来1~3年设定较高的容忍度,而在此之后则应视情况逐步下调容忍度标准。
③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法律分析:由于小微企业资质偏低、缺乏抵押质押担保等因素,融资难、融资贵是全球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小微企业融资遇到的瓶颈和难点主要体现在:
1、融资渠道非常有限。
2、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较高。小微企业融资除面临高企的贷款利率外,有效抵押物、担保费、咨询费、评估费续贷费用等各类成本也推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3、贷款上升和信息不对称制约小微金融业务。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小微企业融资高风险特征显现,银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上升。
4、小微企业信贷产品针对性不够。小微企业信贷产品限制条件较多,个性化、差异化信贷产品较少,在支持方向上流动性贷款多、建设性贷款少。
5、小贷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困境。小贷公司面临资金来源缺乏、信息获取成本高、风险控制及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互联网金融是遵循互联网经济规律而生的健康式创新,面临着金融机构牌照、信息归集和披露、P2P平台资金错配、征信体系如何对接等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④ 不良企业信用记录会对企业经营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
企业信用的缺失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直接和深远的影响,最为重要的是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企业需要发展才能推动我国经济的稳健增长,也是贯彻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因此企业信用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经济。
任何一个企业要做成一笔买卖都要付出相应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这就是企业在交易中付出的成本。企业的信用与其交易成本成反比,企业守信则会减少交易成本,不守信必然会增加额外交易成本。如果交易中存在失信行为,那么就直接增加了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谈判成本,那么交易的过程将会变得十分困难。
如果企业失信于其他金融机构,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直接影响银企间的关系。当前的经济往来中,信用缺失的情况颇为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良性循环。其中银行信贷在信用体系的比例较大,因此企业对银行的失信行为可能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损失。目前,绝大部分企业有巨额资金没有归还银行,最终给银行的所有信贷变为不良贷款。长此以往,金融机构对企业缺乏信任。
更为重要的是,企业信用的缺失直接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企业不以诚信为宗旨来经营,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一旦消费者对这些消费产品失去了信心,企业的销售量就会急剧减少,最终的受害者还是企业自身,不仅如此,消费比例的减少还会造成内需不足,影响经济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进程大大加快。如果没有可靠的信用作保障,我国的企业将无法在世界上立足,无法与外国企业相抗衡。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交易者非常重视对方的信用状况,这也直接地反映出国内对企业征信体系的迫切需求。我们要提高中国企业整体诚信经营意识,创造企业诚信品牌,更好地为社会、为大众服务。
综上所述,公司法人会影响信用主要是法人的行为对企业信用造成影响,公司法人是代表的公司进行的业务行为,法人的信用对于公司信用有着一定的影响,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公司信用。公司信用一旦受到损害就会阻碍公司的发展,也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法人的信用一定要保持,否则会对公司信用产生不好的影响。
⑤ 不良贷款对经济的影响
一、政策导向:再贷款的效应分析
发放再贷款是国家为了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能力,扶持农业发展的一项重大金融政策,也是支持农民致富、农民增收的一项“民心工程”,其对缓解农村资金需求矛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我们以典型的农业市——咸宁市为样本,探讨再贷款政策实施效应。
从1999年开始,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开始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通过近四年来的实施,再贷款对支持农村信用社和“三农”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1、再贷款大投入:引导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大增长
一是再贷款总量大幅度上升。自1999年4月以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逐年对咸宁市增加了再贷款限额。据统计,1999-2003年9月,再贷款限额由7000万元增加到35000万元,四年间增长了4倍,年均增长100%,四年间人民银行累计向信用社发放再贷款由12650万元增加到37600万元(没有含展期再贷款),四年间增长100%,年均增长25%(见图一),四年来人民银行共累计发放再贷款14.19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多赢”的良好局面形成。
图一 再贷款增长
附图{图}
二是农村信用社成为农业贷款投放的主体。通过再贷款的大投入引导农村信用社对农业贷款的大增加。自1999年-2003年9月,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由1999年的47459万元增加至2003年9月的122652万元,四年间增长1.58倍,平均每年增长39.5%,农户贷款余额由1999年的14894万元增加至2003年9月的38800万元,四年间增长1.6倍,平均每年增长40.1%(见图二)。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32亿元,其中农户贷款19.5亿元,占59.7%,农村信用社农村贷款余额占全市农村贷款余额的96%以上。
图二 农信社贷款增长
附图{图}
2、农村经济效应
(1)助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咸宁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虽然有较多的自然优势和较强的基础优势,是有名的“茶叶之乡、楠竹之乡、桂花之乡、苎麻之乡”。但长期以来,农民以传统的种养业为主,收入有限,积累不足,导致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再投入能力有限,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辖内产业结构调整的速度。近年来,再贷款的投入和支农贷款的逐年大幅度增长弥补了这种不足,有力地助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重点建成了雷竹、茶园、蔬菜、柑桔、猕猴桃、优质麻、名贵苗木等10多个产业化生产基地,并初步形成了区域性的特色产业化格局。
(2)农民的增收效应显现。大量贷款的农户通过运用再贷款发展特色农业,实施科技种植,提高了收入。2002年全市农民纯收入达到2204元,比1999年增加192元,平均增长3.3%。
(3)产出效应:资金要素的投入同时也推动了技术要素投入、劳动力效率的提高和规模经济性的获得,其增长或产出绩效是十分明显的。一是农民通过再贷款支持,广泛地购买、开发和应用农业生产新技术。如崇阳县铜钟乡在下村农民孙碧云掌握了养殖美国杜洛克猪、长白母猪的技术,在信用社的支持下,发展成为养殖大户,年创利润20万元。二是再贷款投入加速了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进程。农村信用社紧紧依托农业产业化企业龙头,发展原材料生产基地,支持农户+基地+公司的产业发展模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规模种养和产业化经营,保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健康发展。
(4)农村信用观念改善。通过再贷款的运用,增强了农民信用观念,促进了农村文明建设。在全市普遍推行了“一户一证、一次核定、随用随贷、按期偿还、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一举砍掉了农民难以跨越的信贷“门槛”,使贷款投入速度明显加快。
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也从中获得巨大收益:(1)贴近了与农民的关系,基本解决了农民贷款难;(2)重塑了信合形象,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地位;(3)促进了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拓展了生存空间。
二、传导梗滞:再贷款政策效应的约束
再贷款是在特定经济环境下为实现特殊的货币政策目标而运用的,既要受一定规模的限制,也要受供需双方和制度环境的约束,在传导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障碍和矛盾,影响其功能发挥,甚至存在风险或沉淀,必须加以重视。
(一)供给面:再贷款制度设计的缺陷
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必然要对再贷款的数量、价格、操作程序、运行规则进行设计。但从实际运作中看,这些制度设计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影响其功能的发挥。缺陷之一:再贷款限额调配不灵活、总量不足。再贷款是由人民银行总、分、支行逐级下达限额,但由于各地的农业经济发展不平衡,加上所需的资金量随市场变化而迅速变化,再贷款限额实行严格的计划分配,人为控制,这与市场化配置资源不相吻合,导致区域性的再贷款达不到充分运用,有的闲置、有的不足。同时,再贷款的投量不足也难以满足农业生产资金之需。据咸宁市2001年、2002年农业生产资金需求情况调查:2001年农业生产共需要投入生产资金20.87亿元,可自筹资金12.85亿元(农业贷款),资金缺口达8.02亿元,而2001年再贷款限额为2亿元,占资金缺口的24.8%;2002年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共需投入资金32.9亿元,可自筹资金21.2亿元(包括农业贷款),预计资金缺口为11.7亿元。而2002年再贷款限额为3.5亿元,占资金缺口的29.9%。而且随着农业经济不断发展,结构调整不断升级,资金需求量会更大,再贷款总量投入不足将更加突出。缺陷之二:再贷款投向面窄与现代农业经济发展需要的矛盾。再贷款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支持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资金需求,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运业,还有农民消费贷款等需求,使用范围有限。但近几年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呈现出了大量新特点:一是农村非农产业发展迅速。农村各类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农产业迅速发展,且在农民纯收入中,占比迅速上升;二是农业经济逐步向规模化发展,农业产业化开始形成。这些新变化也涌现出了不同的农村客户,出现了以农业经营为主的种植粮棉油的农户,以规模经营为主种养专业户,以劳务收入为主,家庭主要劳力外出打工的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杨家才,2003)。再贷款所规定的用途已不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限制了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经营性组织、农产品深加工的“农字号”龙头企业,农村个体工商业、个体建筑业等的贷款需求,而这些农村法人组织和涉农工商业正是农业发展的主力军。若得不到再贷款资金支持,一方面使农信社缺失一大批优质客户群,同时也偏离了再贷款所应支持的政策方向。缺陷之三:有风险转嫁之嫌。一是效益风险转嫁。以一年期的再贷款为例,再贷款发放到农户实际使用只有9个月左右,而信用社支付利息时要以一年时间计算,而收取的利息只有9个月,名义上有近5个点的利差,实际上不到4个点的利差,再加上营业税和市场风险,收益则更低,同时由于贷款使用分散,管理成本较高,实际收益更小,农村信用社难以获取相应的收益,按照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原则,会挫伤支农积极性,再贷款的政策性功能也难以全面发挥;二是经营风险转嫁。人民银行对信用社再贷款到期要求百分之百收回,而使用再贷款的农户,由于弱质农业靠天吃饭的影响必然导致信用社投放的再贷款不可能100%收回,这就需要农村信用社用自身资金来归还再贷款,由于中央银行再贷款的信贷风险没有相应的承诺和补偿措施,全部由农村信用社承担,信用社难以重负。据统计,通城县信用联社2000年就有179万元对农户的再贷款逾期。
(二)传导体:农村信用社违约倾向
再贷款要作用于农业经济实体,是靠农村信用社这个载体来传导的,而农村信用社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包袱重,不良贷款负担沉重,2002年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35427万元,不良率达55.3%,高出全省平均水平。经营举步维艰,2002年以来全市农村信用社累计亏损53833万元,加上机制不全、定位不准、人员素质不高。要让这样的载体承担再贷款政策传导的角色,是勉为其难的,而且在实际运作中也是如此。即使再贷款政策有一些优惠,但优惠政策所收效益难以化解农村信用社的包袱,据一位信用社主任算一笔账:向一位农户贷款1000元,期限6个月,最高月利率6.3‰(上浮50%),最多可收利息37.8元,经营成本如下:支付人行再贷款利息12.6元,各项税费约2.6元,含证费、宣传费平均每笔约6元,交通费约2元,1%的损失10元,流动成本合计33.2元,收获毛利4.6元,若其损失率达到2%,则要亏损5.4元,这不包括人员工资、营业费用等固定成本,政策性支农与效益性经营相冲突时,农村信用社有可能不遵守再贷款运行规则,出现违约行为,违约率必然上升。一是利率水平违约。再贷款利率规定联社调剂给基层法人社再贷款的利率不得高于人行再贷款同期限档次的利率,基层法人社再把再贷款资金贷给农户时,可上浮到50%。但由于联社从自身经营效益考虑,对基层信用社发放再贷款高于再贷款利率进行调剂,而基层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时则利率百分之百上浮,上浮到50%,甚至更高,凭借其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地位以图利益最大化,出现了支农贷款“优而不惠”的现象,这与再贷款政策设计的初衷相违背;二是贷款期限管理有抑农倾向。再贷款期限经过多次调整,现行规定最长可贷一年,到期后还款有困难时可以展期,累计展期期限不超过2年,这大大有利于生长期较长的农户种养殖业。但是农村信用社在履行贷款期限时,依然是“春放、秋收、冬不贷”,贷款基本上不跨年度发放,使得跨年度使用、可展期的再贷款,农户难以跨年度使用,不仅违背了农业生产周期规律,也难以发挥再贷款的经济效益。三是挤占挪用倾向。近年来,由于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突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一直困扰着农信社的经营,在存款滑坡、支付困难时,有可能利用再贷款来保支付。由于“三农”贷款存在效益低、风险高的特点,为了追求利润,有的信用社也把再贷款用于非农产业,用于拆借,进入股市等。
(三)需求面:“三农”风险防范的脆弱性
再贷款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受到了“三农”风险防范脆弱性的挑战。
1、农民在再贷款认识上的错觉。部分的基层政府和农户对再贷款存在认识误区,将再贷款理解为政策性贷款,把再贷款与扶贫资金、救灾款混为一谈,积极还贷的意识不强,致使再贷款面临一定的人为风险。
2、市场风险。农户市场观念差,信息量小,难以适应大市场的瞬息万变,由于市场信息掌握不准,农产品市场价格浮动不清楚,大量农民盲目跟着生产,出现了“菜贱伤农”、“谷贱伤农”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加大了再贷款投放的风险。
3、自然灾害风险及由此产生的信用风险。由于“三农”的发展受自然灾害损害大,靠天吃饭的多。今年咸宁市遭受旱灾、水灾,导致部分农户不能按时还款,不可避免带来了一定的贷款风险。
4、农村社会化配套服务不健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规模养殖业,而这些特色种养业技术要求较高,需要提供健全的社会化配套服务,但是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
(四)管理面:安全与效率不相容性
再贷款作为中央银行基础货币的投放,必然要确保其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为此,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严密的操作程序。由于制度设计上以安全为主,在实际运作中,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再贷款使用效率,提高了操作成本和监管成本,反而安全也受到了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设立三级专户,但难以封闭运行。再贷款自人民银行发放到农户手中,要通过人民银行、联社、信用社三级再贷款专户,但资金专户只管发放时再贷款能受控制,而再贷款回笼时,专户却不专,因为农户使用再贷款时不可能100%的全部按期还款,但再贷款却需要100%回笼,保证其安全,如果要以回笼到专户的资金归还到期的再贷款,那么大部分再贷款要逾期了,因此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封闭运行。二是台账设置过细,目前再贷款管理要设立三级台账,直接建立到农户,但目前基层信用社人员少,只有6-8人,特别是信贷员更少,信贷员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建立再贷款台账,既增加了操作成本,对再贷款安全防范也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三是人民银行监控难度大,管理成本上升。由于台账和专户设计不合理,实际操作中无法达到账与户的数字平衡和衔接,也无法及时监控农村信用社资金的去向。同时管理规定要求支行要按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中支按季进行一次抽查。同时合作金融监管部门也将再贷款列入监管重点,两个检查部门在服务于同一对象时出现“两张皮”,有时是信贷部门检查完毕,合作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又要进行类似检查,信用社难以应付,以致有的信用社甚至不想发放再贷款,监管成本上升。
三、多视角的思考:再贷款政策效应的实现途径
再贷款政策运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政策导向作用,但在传导过程中存在一些梗滞,为了进一步挖掘再贷款潜在效应,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作为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更好地发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作用,在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大作用。
1、再贷款政策设计的合理化。一是再贷款限额调剂要按一定的市场规则来进行,总行、分行、支行要根据农村信用社“三农”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分配再贷款限额,限额调剂一定要向农业大区、资金需求量大的地区倾斜,实行区别对待,重点支持。二是放宽再贷款投向的范围,只要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只要是符合“农业、农村、农民”三个标准,都可以纳入再贷款的支持对象,允许向农业企业法人、经济组织和个体民营经济发放支农贷款;三是建立合理再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如果属于农业自然灾害或客观原因造成的再贷款损失,可按一定比例免予再贷款计息或者降低再贷款利率,给予农村信用社一定的补偿。
2、完善再贷款传导载体,引导农村信用社增强支农力度。一是深化农信社改革,重点是充实资本金,明确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把信用社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服务,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二是农信社继续发挥“下田间地头”的优良传统,在再贷款的引导下,加大小额农户贷款力度,规范利率行为,依照农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再贷款期限。积极为农民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信息、技术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调动农民生产经营投资积极性。同时,要给予农村信用社税收和提取呆账准备金政策上的优惠,按国际惯例,一般对政策性产业以及与之相关的金融机构实行减免税制度。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应适当考虑降低农村信用社税率,增强其消化历史包袱能力。还要实行优惠的呆账准备金提取制度,督促农村信用社转变服务方式,促进业务创新,降低竞争成本,为再贷款货币政策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微观基础。
3、激活农户贷款需求,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一是调整再贷款利率政策,发挥其调节信贷结构的作用,用再贷款发放支农贷款利率不准上浮或最高不超过上浮20%。二是要建立对支农贷款投入的补偿机制。对使用再贷款资金发放支农贷款实行财政贴息,同时对再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提高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三是建立农村金融保障体系。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一方面补偿农民因受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收回农业生产投资而造成的资金损失,另一方面,补偿金融部门发放的农业贷款因受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收回而造成的贷款损失,这样既可以调动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积极性,又可以增加金融部门对农业贷款投放的积极性。四是健全社会化配套服务。政府部门要从技术、信息、售后服务等方面加强与农户的联系,并实行质量负责制,给再贷款的使用、回收提供市场化保障。
4、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改善货币政策的实施环境。要积极倡导守信者光荣且受益,失信者可耻且受损的理念,对不守信用、逃废债者给予严厉制裁,要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选活动,积极建设农村信用工程,只有这样,再贷款的货币政策实施环境才会好起来。
5、适当减化再贷款操作手续,增强监管有效性。人民银行只实行专户管理,对农村信用社台账管理以农户借据代替,以减轻农村信用社人员负担,减少重复劳动。同时人民银行加强非现场监管手段,建立再贷款使用效益考核机制,通过这个机制可以随时监测农村信用社的去向和营运情况。一旦出现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督查,并落实纠错措施,提高再贷款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率。
⑥ 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预计对各行普惠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产生哪
摘要 您好,如果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由于疫情的影响,预计普惠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会增多,毕竟部分企业还没有从困境中走出来。
⑦ 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对地方法人银行不良贷款,资本充足率等指标影响,各地方法人银行拟
摘要 面对不良贷款银行应该采取
⑧ 不良贷款的负面影响
截至2003年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
单位:亿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 贷款 不良贷款额 不良贷款率 中国工商银行 29578.37 7598.78 21.56% 中国建设银行 17663.88 2679.60 11.90% 中国农业银行 19129.60 6982.03 30.07% 中国银行 18161.89 4085.31 18.07% 合计 84533.74 21345.72 25.26% 根据日本的经验,中国经济也象日本一样被不良贷款所拖累。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不良资产的危害性。
1.不良贷款率高,最大的危害是影响银行对经济的支持能力。中国的银行对贷款极其谨慎小心,就是因为不良贷款太多,影响了银行放款能力。
2.如果靠发行基础货币来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容易引发通货膨胀。如果对之掉以轻心,不良贷款的大量发生还会诱发社会道德风险,如果加大处理不良贷款的力度又可能会引起企业连锁倒闭破产,增加财政风险和社会危机。 1、加强金融企业的业务监管,保证今后每一笔贷款的质量,防止新的不良贷款产生。
2.加大中国企业的体制改革,强化企业的经营和竞争机制。
3.适当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给一些能救活的企业输血,使之起死回生。
4.发行基础货币,冲淡不良贷款。
第3和第4种办法都是增加货币供给,通过适度通胀抵消不良贷款,从而活跃中国经济,使经济增加活力。 【企业不良贷款玩起“大转盘”】
企业因不良贷款产生的坏账,总让银行心慌慌,为了避免更多的贷款计入坏账造成利润下降,有些银行绞尽脑汁,开始玩起了坏账“大转盘”。某商业银行的分行为一笔5亿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百般困扰。借款的开发商开盘后销售情况很差,造成资金回笼困难,无法按时偿还该银行的贷款。
按照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规定,这笔贷款从利息违约开始就计入五级分类中的关注类贷款。如今,这笔贷款就要下滑至不良类贷款。一旦下滑至不良类,该分行受到的压力可想而知。行长及相关责任人肯定会被问责,整个分行上下也会受到严厉的批评。因此,该分行千方百计为这笔不良贷款找寻“大转盘”的下家。
不久后,某资产管理公司得知了此事。由于临近年末,各家银行都尽量压低不良贷款。在贷款变成不良贷款后,银行会让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这样就能在财务报表上让不良贷款“消失”。
具体操作手法是: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签定债权转让合同,银行卖断这笔贷款;资产管理公司与开发商签定债权重组合同,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下设的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以20%的年利率向开发商授信,让开发商偿还银行贷款,但款项直接划给银行,不由开发商经手。资产管理公司当然不会做赔本的买卖,它一方面从银行获得基准利率下浮10%的贷款,另一方面将资金借给开发商,获得超过基准利率一倍多的收益率。
可以看出,这笔贷款从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后者可以借此大赚一笔。同样5亿元的贷款,银行的年利率为7%,而转手到资产管理公司后,利率高达20%,翻了一倍多,对开发商的财务压力可想而知。
面对强势的银行,房地产开发商也只能配合,因为一旦进入银行授信“黑名单”,所有融资渠道基本都会被关上。面对资产管理公司近乎苛刻的贷款条件,“大转盘”中的输家也只能继续玩下去。
业内专业人士指出,虽然银行通过这种卖断贷款的方式掩盖了坏账风险,有助于让资产质量显得“干净清透”,但实质上是将风险从银行转移到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影子银行”的金融体系中。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日前对中国日益膨胀的“影子银行”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信贷风险、流动性错配和道德风险提出警告。IMF表示,一些估算显示,通过“影子银行”提供的借贷总额占中国GDP的比率高达40%,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十分必要。
⑨ 质量不良对企业有哪些危害
会造成成本将增加缺陷率高,添加更多原材料,造成浪费。增加检验成本、浪费工时、浪费材料等,增加客户投诉和投诉,甚至导致索赔、减少客户、失去市场、经营困难甚至破产。
企业信用缺失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最重要的是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企业发展是促进中国经济稳定增长的需要,也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因此,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影响到中国的经济。
任何企业都必须支付相应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进行交易,这是企业在交易中支付的成本。企业的信用与其交易成本成反比,企业的诚信会降低交易成本,而不诚信必然会增加额外的交易成本。如果交易中存在不诚实行为,将直接增加交易过程中双方的谈判成本,交易过程将变得非常困难。
企业不信任其他金融机构,会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直接影响银企关系。在当前的经济交往中,信用缺失现象相当严重,破坏了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良性循环。其中,银行信用在信用体系中占有很大比重,企业对银行的不诚信可能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目前,绝大多数企业有巨额资金尚未归还银行,最终银行的所有信贷都变成了不良贷款。从长远来看,金融机构对企业缺乏信任。
更重要的是,企业信用缺失将直接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如果企业不以诚信经营为宗旨,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一旦消费者对这些消费品失去信心,企业的销售量就会急剧下降。最终的受害者是企业本身。不仅如此,消费比重的降低将导致内需不足,影响经济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进程大大加快。没有可靠的信用担保,中国企业就无法立足世界,与外国企业竞争。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交易者之间相互重视对方的信用状况,这直接反映了我国对企业信用调查体系的迫切需求。提高中国企业整体诚信管理意识,打造企业诚信品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公众。
综上所述,企业法人会影响企业信用,主要是因为企业行为会影响企业信用。公司法人是公司代表公司的经营行为。企业信用对企业信用有一定的影响,甚至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企业信用。公司信用一旦受损,将阻碍公司的发展,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必须维护公司法人的信用,否则将对公司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⑩ 不良贷款的影响
根据国外的经验,中国经济也象国外一样被不良贷款所拖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不良贷款的影响及危害性。
1、不良贷款率高,最大的危害是影响银行对经济的支持能力。中国的银行近年来对贷款极其谨慎小心,就是因为不良贷款太多,影响了银行放款能力。
2、如果靠发行基础货币来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容易引发通货膨胀。如果对之掉以轻心,不良贷款的大量发生还会诱发社会道德风险,如果加大处理不良贷款的力度又可能会引起企业连锁倒闭破产,增加财政风险和社会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