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英国银行和建房互助协会的相似性和差异
两者都是“互助”型的金融组织。
拓展资料:
1.建房互助协会有提供好利率和低费一个好记录给顾客。 在竞争的特定限制在个人银行业务(人们勉强移动他们的帐户得到最佳的成交),他们能看作为提供解答给利益冲突在银行和顾客之间的。许多建房互助协会在抵押出租和个人银行业务保留他们的历史力量。 他们倾向于是相当地微弱的在企业银行业务和相似的区域。
2.建房互助协会实际上是形式的财政相互,由它的顾客拥有的银行。 名字反射那里起源,提供个人抵押出租和储蓄帐户。
3.据新华社电据英国《金融时报》上周六报道,由于信贷紧缩导致英国金融机构寻求更多的融资途径,英国银行和建房互助会竞相提高利率以吸引存款,储蓄者从中获得了更多的利息收益。报道说,在日渐激烈的资金争夺中,英国的诺森罗克等银行已经提高了不少类型储蓄账户的存款利率,一些小型的建房互助会也发行了年利率6.9%的固定利率债券。此外,由于英国房地产市场下滑的趋势没有出现任何反转的信号,英国规模最大的零售房地产投资基金——诺威奇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市值在11月份缩减了7%,其它一些大型房地产投资基金上个月也都出现了市值大幅下滑的情况。而基金市值下滑进一步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使得近期这类基金的赎回规模大大超过资金流入。目前,信贷紧缩导致资本市场的融资成本不断上涨,而房地产市场的疲软走势导致银行抵押贷款利率无法相应提高。英国银行抵押贷款业务赖以生存的空间不断被压缩。目前,银行和建房互助会都希望能够降低对信贷市场的依赖,寻找更加廉价的短期融资,因此纷纷转向零售客户寻求更多的资金。
㈡ 农村扶贫无抵押贷款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一般指定在那些银行可以贷款
你说的是国家拨往各村的扶贫款?一般是**扶贫资金互助协会?那些大部分在信用社开户还有的地方在邮储银行开的户,不过贷款还是需要在你们村里,有专人负责的一般是大队书记或会计,利息一般在1分可以申请免息,贷款金额5万以内,一般不能超5万。
㈢ 农村互助资金协会贷款给了利息,还要给会费说两年后这个会费才能退有这个规定吗
农村互助基金协会贷款给了利息还要给会费,你可以直接问一下他们为什么要收取会费,是否有相关的文件允许他们收会费。
㈣ 互助资金协会入会对象、条件、费用、资金来源、借款金额、 条件、用途分别是什么
互助资金协会入会对象为贫困户;入会条件是自愿加入,入会费用可部分或全免;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出资30万元及会员自愿出资;借款金额为5000-10000元;借款条件为借款人根据协会章程支付一定占用费;借款用途为用于发展生产、增收致富项目。
一、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目的:
1. 解决贫困村贷款难;
2. 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3. 在村民之间建立互帮互助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发展的新型关系;
4. 促进农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建立与完善;
5. 发展农村微型金融,探索适应贫困乡村的新型金融组织新式,为贫困农户提高金融服务;
6. 创新农村扶贫新模式。
二、互助资金基本概念和要求:
1. 贫困村互助资金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的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的生产发展资金。
2. 互助资金由贫困村组建的扶贫互助社(以下称互助社)负责管理。在互助合作社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支持贫困村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3. 互助资金中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及其增值部
分归所在行政村的全体村民所有;村民交纳的互助资金归其本人所有。互助资金的使用权属互助组织全体成员所有。
4. 互助资金以股份形式分配给互助组织成员。财政扶贫资金以向贫困农户赠送股权和向一般农户配送股权的形式将使用权交给村民。配股金额不得高于农户自愿交纳的互助资金额度。
5. 财政扶贫资金作为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引导,每村投入15万元左右。由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根据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将财政扶贫资金以村为单位专项安排到县,由县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
6. 拨付财政扶贫资金须具备的条件:村级互助社正式成立,在金融机构开设专用账户,建立了财务制度和配备了财务管理人员。
7. 财政扶贫资金拨付方式:由村级互助社提出申请,经乡镇审核后报县。经县财政、扶贫办验收合格后,将所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一次拨入互助社专用账户。
8. 互助社员交纳的资金作为互助资金的依托,由互助社员直接向互助社交纳。互助社收到交纳金后,发给交纳人股权证,以作收款依据。互助社员交纳的互助金要全额存入互助社专用账户。
9. 社会捐赠资金作为互助资金的补充,在不附加任何条件下,由捐赠人直接向村级互助社捐赠。捐赠资金要全额转入互
助社专用账户。
三、贫困村互助社组织机构介绍:
在村支两委领导下的社员大会是互助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的理事会与监事会是互助社的管理机构。其中,理事会负责日常事务,监事会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为:
1. 会员大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制定组织章程、选举会长或社长、推荐会员代表人、审议资金年度计划;
2. 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与监事会、对重大事务进行决策、负责章程解释、会员入会退出的审批,年度资金计划制定、分红和不良资产的处理、制定召开会员大会计划;
3. 理事会:负责组织日常事务,如会员股份管理、会员申请贷款的审批、互助资金发放回收管理、协会或社资产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定期向代表大会汇报财务状况、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4. 监事会:负责对互助资金使用、运行、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向代表大会汇报监督检查情况。
四、互助社基本概念和要求:
1. 互助社是在村支“两委”指导下,村民自愿参加的、村级互助合作非营利性组织,并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互助社设在行政村内,不得跨行政村设立。
2. 互助社组建,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
原则,自我制定互助社章程,建立社员大会制度,选举产生领导班子,健全互助资金管理机构(理事会、监事会)。
3. 加入互助社的社员中,贫困户社员不得少于60%,并要鼓励妇女入社。
五、加入互助社的条件:
1. 在本村有常年居住户口的农户,每户有一人成为互助社社员;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
3. 承认互助社章程,自愿申请加入;
4. 自愿交纳互助资金,贫困户免交互助资金;
5. 承诺愿意在互助社内开展互帮互助活动,愿意参与联保小组,给组内成员提供担保。
六、加入互助社的要求
1. 承认章程各项条款与规定,在吸收新社员时一定要让他们完全了解《互助社章程》的所规定,并承诺按照章程要求去办;
2. 一般贫困户和农户入社必须出资入股,表示诚意;
3. 入社社员必须有互帮互助精神,愿意与大家一起共同谋事、干事,必须承诺愿意加入联保小组,愿意为联保小组内其他社员提供担保;
4. 所有社员要有发展生产的愿望与能力,有一定信贷需求。
七、互助社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1. 有互助社管理机构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有申请从互助社借款的权利;
3. 有自愿申请退出的自由;
4. 恪守互助社章程,交纳互助资金;
5. 按时归还借款本金与占用费;
6. 为其他社员提供生产帮助和借款担保。
八、联保小组的建立:
1. 联保小组是互助社组成的重要环节,也是成败与否的关键,要把建好联保小组作为机构建设的重点;
2. 每个入社成员必须参与联保小组,这是入社的先决条件;
3. 联保小组组成必须自愿结合,可以考虑以村民小组为基础,以产业联组,也可以实行亲友联队,但决不能强行拉派,造成内部不团结;
4. 每个联保小组内必须有贫困户参加,不能搞“强强联合”,这也是成立小组必须条件;
5. 联保小组是借款的基本运行单位,它决定借款规模与借款安全,要求组规模稍大一些;
6. 如果联保小组内出现无人担保,造成资金无法借出,就视为失败,全组退出互助社;
7、每个联保小组的组长都要进入理事会或者监事会,便于参与决策。
九、资金互助合作形式:
资金互助采取股份合作制形式。
㈤ 商业银行,储蓄和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的区别
《货币银行学》中关于金融中介机构-存款机构中主要介绍了其实是四类:
商业银行,储蓄和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和信用社。
他们之间的区别:
1、资产价值的规模差别很大。后两者的规模之和都比不上商业银行的一个零头
2、组织结构和贷款对象不同。四者的所起作用的方式和最后结果是类似的,基本都是通过发行贷款来进行资金运作,区别:①商业银行的利率自调;②储蓄贷款协会的利率很长一段时间是受到国会的限制的,但后来因为长期贷款导致亏损,才放开的管制,此后与商业银行的界限很模糊了;③互助储蓄银行的企业结构与前二者不同,“互助”是指合作性质,可以理解为存款人是银行的股东,拥有银行净资产的一个份额;④信用社:存款人也是股东,但是其目的是围绕某一社会集团所建立的(大学、某企业、政府机构等),有一种“自己人玩的游戏,不带外人”的感觉,规模都比较小。
㈥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是多少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会在贷款基准上进行浮动,贷款基准利率为:
1、一年内贷款的利率是4.35%;
2、一到五年内贷款的利率是4.75%;
3、五年以上贷款的利率是4.90%。
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指导利率,信用社有权根据借款人情况对贷款利率进行上浮或下调。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
(6)互助协会贷款利息扩展阅读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要符合以下要求: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4、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
㈦ 农村资金互助社存款利率是多少
农村非正规金融很大程度弥补了农村资本匮乏的缺失。文章试图从我国农村民间借贷的需求、借贷双方的信息交流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论述其存在的合理性,并对农村合作金融构建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议。 一、 理论综述 麦金农和肖(McKinnon and Shaw,1973)的金融抑制观点认为,正式金融市场管制即金融抑制导致了非正式金融的存在,但他们忽略了金融市场中存在的结构问题。新结构主义学派对此提出了批评,并提出金融约束观点。他们认为,非正规金融有助于增加信贷总量,但对非正规金融运作秩序并没有更深刻的论述。霍夫和斯蒂格利茨(Hoff and Stigaliz,1990)认为,信息不对称和执行合约的高成本、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引起了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失灵。 国内近年也有同样的论述(周天芸,2004;刘民权等,2005;俞建托、刘民权与徐忠,2005),这些专家学者认为,农村金融有文化嵌入性的特点,有信息完全的优势,有独特的利率决定机制,应该大力发展;农村借贷中可抵押的份额很小,大部分依靠血缘、亲戚、第三方信用来支撑;农村独特的抵押优势,如抵押品的甄别、关联契约和隐性抵押机制有效地防范了非正规金融的运行风险。这些研究都对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性提供了充分的解释和证明。 二、民间借贷的优势分析 1.信息对称优势 在农村的信贷活动中,信用社等正规金融组织面对分散的农户时,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即由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往往带来农户的逆向选择同时农户资金需求由于农户经济体规模小、数量少,不能形成规模效益。于是信用社为减少逆向选择风险就会进行信息搜集与甄别、抵押等行为,而这又带来高昂的交易成本,阻碍农村业务的开展。但对非正规金融来说,这不成问题。因为,农村本身就是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是一个‘熟悉 ’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费孝通,1973)。在这种农村的熟人社会里,由于人们长时间生活在一起。村民间信息对称。而民间借贷放贷者又大都是村里信用较高的能人,本身就是村庄的一大信息源,对村庄的情况更为熟悉,对借款人的信息更为了解。因此,可以说农村放贷人与借款人间信息对称,这基本避免了放贷过程中的逆向选择问题。 2.运作成本优势 在农村这种熟人社会网络中,几乎不需要耗费专门成本进行信息搜集与甄别,其抵押也因两人之间判断灵活而无需多少成本。而贷款后的监管,贷方可以及时催款和调整信贷政策,及时进行监督和管理以减小损失。基于村庄信息充分的把握,贷款人也可以较为灵活地判断、处理抵押物品。但正规金融在抵押品的判断时,却要进行评估,处理时也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耗费的成本极高。这保证了非正规金融运作的低成本特性,是正规金融不能比拟的。 3.风险控制优势 农村的社会生活网络天然存在信息对称的优势,大大降低了可能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各种风险。贷前,贷款人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贷后了解借款人的资金投向、收益情况、还款意向等,这样既有利于借款人谨慎用款,积极运作,还有益于降低贷款人的放贷风险三、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 资金互助社是在当前农村严重金融抑制、二元经济结构持续严重恶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是一种非正规金融向正规金融过渡的组织形式,但是由于金融对人才、制度等的要求较高,而且它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制度安排的本土化还没有完成,因此 ,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各种问题。 1.资金互助社缺乏法律保障 目前,还没有一部适合的法律来保障互助社的权益。已通过的合作社法否定了农民的金融合作权,但是没有金融合作权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显然是不健全的,没有金融合作权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空间也将受到很大限制。在当前生产要素流出农村,而农业有利润的流通领域和深加工领域又由于进人门槛提高和集团利益化的原因,金融权利的利益部门垄断只会加速农村资本与劳动力要素的流失,使农村高利贷盛行,加速农村的贫富分化,强化当前二元经济体制。这无疑与国家以民为本、统筹城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趋势背离。政策表明,农村金融全面开放迫在眉睫,全国人大立法会力排利议,通过合作金融法,给予中国九亿农民金融合作权。 2.资金互助社的制度安排有待于进一步本土化 在利率方面,由于农村金融供求矛盾及农业生产异质性特点,农村信贷必然表现为较高的利率。据2006年中央财经大学全国27个省份的抽样调查,民间金融的全国平均利率为 16.4%,大约是正规金融的3倍。孟加拉银行及我国大量小额信贷实践也表明,高利率是民间金融机构得以生存和可持续运作的必要条件。但是国家目前对农村金融的利率浮动仍然有严格的管制。因此,国家有必要加大农村金融市场利率的浮动幅度,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化。 从 目前资金互助社的微观层面来说,互助社资金规模太小,根本不能维持自身的可持续性。 四、重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设想 1.以构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为目标,统一调整对农政策 在前期,国家政策要向农村微观组织的建设倾斜,财政政策要向金融政策转移,以支撑金融体系的重建。 2.赋予合作金融金融特权 据奥尔森集团行动理论,庞大而分散的农民群体根本不可能与小而能量巨大的工商资本阶层争食农村金融蛋糕,没有国家政策支持,农村金融的开放很可能导致农村金融的工商业资本与特权资本垄断,使新农村建设的效果大打折扣,造成农村不稳定局面。因此,国家必须向农村合作金融 组织授予金融特权,提供金融低息无息财政贷款,鼓励社会资本与国家资本积极进人农村社区金融组织,给予合作金融利率浮动与存贷优惠等政策。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共同组成了农村金融市场,共同面对农村的金融需求,市场内需 求与供给的相互作用共同决定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 3.大力推动保险扩大农村市场份额,由国家出资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公司 目前,国家已经取消了农业税,推行农村医保,进行教育 两免一补,农村 目前的情况已经大为改观,因此,大力推动保险行业在农村的市场份额,降低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风险。同时,由国家出资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公司,以应对可能的挤兑风险,防范农村金融风险。 4.逐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构建 在国家宏观金融政策调整的同时,以姜柏林资金互助社模式为范本,在进一步完善、规范的基础上,有层次 、有步骤地放开农村金融市场,逐步推进以村社为单位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建设,最终形成以合作金融为主导,政策金融与商业金融为辅助,有农村保险支撑的农村金融体系。 5.实施农村大金融战略 (1)合理规范、引导非正规金融发展,尽快确:农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人地位。农民合作金融组织法人地位的确立,不仅是眼前农民合作金融运作状况的需要 ,而且还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重构的长远需求。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历程和仪陇县乡村发展协会人股村镇银行被拒的遭遇已经证明,农民金融合作权法律地位的缺失,是制约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造成农村信用社改革失败阻碍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的关键因素。尽管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提出要规范民间信贷,银监会并进行了农村金融试点,但是 ,确立其法律地位已成为十分紧迫的问题。 (2)加快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稳步扩大农村利率的浮动幅度与范围。农村信用社与非正规金融的金融实践证明,市场调节情况下,要想满足农区的金融需求,必须实行更具弹性的放贷利率。这不仅是弥补农业高风险的需要,更是吸引其他资本进入农村,优化资源配置和建立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关键措施. (3)修补体制漏洞,增加农村资本配给。国家一方面要制定相关政策与法律,规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后的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支农信贷的比例,堵住二元经济体制造成的农村资本外流;同时,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信贷杠杆作用,加大对农村基建领域投资。另一方面,要积极利用小额信贷组织、资金互助社 (协会)等非正规金融组织的高效率资源配置的优势,稳步增加财政与政策性银行的资金配给,增加对农村资金的供应量,以提高财政支农的效率这也是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行有效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措施。 (4)积极引导,大力鼓励建立社区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必须积极引导农村自有金融组织,建立合作金融组织,充分发挥非正规金融自发秩序的优势。但目前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生成与发展面临着资金、人才、管理和规模效益等多方面的不利因素,同时,其在正规化过程中还容易出现内部管理与监督上的种种问题。因此,国家必须在人才培训、优惠补贴、注册以及内部的监督与管理上积极引导,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同时加强监管,鼓励农村社区型合作金融组织的建立与做大做强。
㈧ 扶贫贷款利息是多少如何计算
国家救灾扶贫互助会,贷款5万,每年占用费9000元,是不是不符合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