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爸爸欠银行贷款我没能力偿还有什么办法吗
那就先欠着呗,现在欠银行钱的人多了去了。欠的越多越好,反而不敢拿你怎么样。欠的要多不多的反而不好,会逼债的!要不就欠的很少,银行都懒得追,只是把你拉入黑名单,以后贷款贷不到而已!你父亲如果欠得不多,就慢慢还呗,有钱再说,现在有钱也别还,有钱还不如拿来做点什么生意翻盘,现在社会是钱赚钱,靠卖苦力或者卖时间到头来一场空!父亲老了,没那能力还了,就全靠你了,但是这债务也不是你借的,银行也不会找你的!慢慢来吧。。。
⑵ 父亲贷款还不上儿子会受到什么牵连
父亲还不上贷款,儿子一般不会受到什么牵连。毕竟贷款还款是借款人个人的义务,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并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除非是担保人的身份。当然,若父亲因贷款逾期被法院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而儿子还在上学的话,那之后可能就无法再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但公立学校是可以就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⑶ 父亲贷款没有还,以后子女长大会不会受到影响
贷款没有换以后,子女长大了之后,当然是会受到影响的,所以这个应该因为是直系的亲属,所以这个影响应该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应该是必须要把餐馆还上的
⑷ 父亲贷款不还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父亲贷款越期不还的有下列影响:需要向贷款人承担支付逾期利息的责任;可能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贷款人可能会向法院起诉,并可能在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⑸ 父母欠银行的钱未还,子女可以贷款买房吗
父母的债务正常情况下与子女无关,只要子女信用方面没有问题,就不影响子女贷款购房。
⑹ 我父母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了.对子女有什么影响么
父母欠银行贷款不能归还,属于个人行为,对其子女贷款、上学、就业、参军等没有影响。但欠债人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必须先偿清债务,才能继承遗产。
贷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将会产生的后果:
1、首先银行会不断电话催收贷款,电话无果则工作人员直接上门拜访;
2、直接从贷款人在贷款银行的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并冻结该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3、如果贷款人有抵押担保物在银行,银行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拍卖处理抵押担保物;
4、如果该笔贷款有担保人的,银行有权向担保人追索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
5、经催收后无果的,银行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全银行贷款本息。
6、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贷款人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封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8、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6)父亲贷款利息没有还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第四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其房屋品质、地段可以不同于被执行人原住房,面积参照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属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
第五条 : 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应当计收租金。租金标准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地无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可以参照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
第六条 : 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⑺ 父母欠银行借款还清欠利息没付会连累子女吗
父母欠银行的借款还清之后还欠着利息没有付汇,当然会联系到子女的负债子,还反过来也是子债付款,一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