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高手告诉我企业,银行,担保公司,贷款公司之间的关系,和利息,贴现费,跪求啊。拜托了。详细点可以
担保公司在期间充当第三方,属于中介。为企业准备办理的手续和材料,联系银行客户经理,约见双方,谈合同。担保公司收取企业部分佣金费用,之后,企业只进行银行的还贷,如有问题,担保公司承担一定责任。
㈡ 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与银行的关系
你是想写中规中矩的,还是立意新颖的?
中规中矩的你去查专业网站上,很多。
要想新颖一些的,给你几个题材:
1、为什么企业没钱想要钱,银行不给他贷款?而企业有钱,银行里还存着几十亿,银行偏要给他贷款?
2、银行是企业吗?在国内,企业的范畴是否包括银行?法律中规定的“金融机构”是否享有其他企业所没有的特殊法律地位?
3、银行和资产公司是什么关系?死贷、坏账有谁承担损失?盘活时银行与资产公司如何进行利益分配,权限如何划分?
4、为什么需要调整股市的时候,总是银行先行?“存款准备金”对上市公司经营有直接影响吗?
㈢ 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具体关系
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状况在总体上并未得到改变,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
贷款,是一种经济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在双方相互信任的前提下才能签约。而我国的融资体制,是在适应国有企业外源融资的需要建立起来的,由于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所有制的不同,所以很难通过这种融资体制来实现融资。中小型民营企业要想解决融资难这一难题,首先要适应现行的融资体制,从自身找原因,与银行之间建立起 “互信”关系。
市民营办主任滑成奎谈到,中小型民营企业与银行间难以建立 “互信”关系,银行对中小型民营企业放贷的 “成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企业主经营理念影响贷款。多数中小民营企业的企业主,偏于过度追求发展速度,盲目追求规模扩张,经营不够稳健。在过度追求暴富的浮躁心理等非理性思维支配下,往往风险意识不足,易产生盲目乐观情绪。另外,从财务管理角度看,一些中小民营企业普遍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在资金运用、债务管理方面没有系统化知识,导致承担债务过多,超出自身承受能力范围的现象。
二是还债信誉影响贷款。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目前许多中小民营企业不注重信誉,对履行债务的义务重视不够,“欠债老大”、“逃废债”现象很多。还债信誉问题的存在,使银行贷款风险程度大幅度升高,导致银行贷款意愿大大降低。
三是经营的不稳定性影响贷款。中小民营企业经营的不稳定性及高歇业率或倒闭率,加之在市场变动和经济波动中表现出的脆弱性,是金融机构惜贷的主要原因之一。有关权威部门统计,我国有近30%的中小民营企业在两年之内就退出市场,近60%在4至5年内消失,如此高的倒闭率和歇业比率,使得金融机构放贷时慎之又慎,加上放贷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较高,自然导致金融机构不愿给中小民营企业放贷。
诚然,中小民营企业的确存在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可是,不是所有的中小民营企业都存在,怎样搭建银行与中小民营企业之间“互信”桥梁,使放贷渠道畅通?为此,市人行为支持我市中小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又确保商业银行的放贷风险,日前,出台了具体措施。主要内容:一是制订菏泽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推动辖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探索开展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程,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和信息通报制度,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良好信用环境。三是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对不符合银行信贷条件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守信用的小微企业进行定向辅导和培育,不断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覆盖面。四是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不断拓展非银行信息采集范围,加大力度录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量。五是健全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制度,按季度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财务经营状况、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情况进行调度,及时分析担保机构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走势,引导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力度。
㈣ 如何处理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关系
将主要的业务结算放在一个银行,让银行对企业的业务运营状况有所了解,同时在企业经营正常时(不太缺钱的时候),就应该向银行申请小额贷款并如期还款,这样不断积累信任度。当然,与银行负责贷款业务的人员也必须搞好关系。
㈤ 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具体关系
你好!所谓银企合作,就是说一个企业与银之间应该紧密合作才能使企业状大,银行则从中获取利润。
企业除了在银行开立银行户,对往来单位在开展正常业务时并于结算外。再就是融资,大的企业一般都会通过银行融资,方法多种多样,比访说:信用贷款、质压贷款、担保贷款、银行跟踪项目贷款、办理银行承兑票据等。
而银行则寻求的是对好的客户放贷,银行在规避风险前提下必需要将账上的一部份钱放出去,这样银行就可以产生利润。银行也是企业也要有利润。如果将吸纳的存款不放出去就会产生负质。
㈥ 企业如何建立信贷关系,企业遵守信贷的程序
建立信贷关系,它是取得贷款的前提条件.不论是国内还是国际的金融机构,向有信贷关系的企业发放贷款首先是建立信贷关系,这是必须遵守的原则.在我国,企业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
(一)要求企业向金融机构,如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二)由银行受理审查;
(三)由银行做出信贷与否的决策.企业向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中,应具备经营的合渚性、经营的独立性、经营的效益状况、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等内容,并附有有关文件、资料、如果是新建与扩建的企业,还应附有批准的文件、资料等。
一般工交企业应送交银行工交信贷部门;商业企业应送交银行商业信贷部门;农村企业应送交银行有关农业信贷部门;申请建立外汇贷款的三资企业以及国内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申请书应交银行国际信贷业务部门;如申请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申请书应交银行办理固定资产贷款的业务部门;申请书经银行调查了解同意后,即可同企业签定《建立贷款关系契约》该契约中的各项条款银行与企业双方须共同遵守。
银行与企业双方建立信贷关系后,企业即可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要,向银行申请所需的贷款。按照借款的种类分别填报申请书,申请书要按银行规定,提前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根据信贷规模计划和信贷资金的状况,经审查后决定贷款与否,贷款时间、利息水平等。银行信贷应严格遵循信贷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当企业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时,企业应向银行提交《银行承兑申请审批书》,取得银行的同意后,企业与银行签订《承兑协议》,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连同购销合同、发票、运输单证一并交开户银行,持有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作为收款人,在承兑期内需要资金时可持银行承兑汇票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
企业向银行贷款时还应向银行提供贷款的直接用途,企业资产负债的近期状况,其目的是为了尽快取得银行的贷款。银行信贷部门收到企业的借款申请书后,会派信贷员深入企业进行调查,企业应积极配合信贷员的调查,以取得银行贷款。
㈦ 企业与工商、税务与银行的关系
一,企业与工商的关系
1、主角与配角的关系。
企业是主角,工商局是配角。工商局推动开展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做好许可经营项目与主体资格相对分离的企业登记管理、企业年检改革等工作,并配合做好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理、网上并联审批等4项工作,使登记审批效能得到显著提高。
2、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企业是被服务对象,工商局是服务者。 工商局一是完善信息化手段以提高效率。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以提高质量。。三是拓展公开化平台以提高效能。 通过这三方面工商局要更好的为企业提供服务。
3、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工商局是监督者、企业是被监督者。工商登记、审批许可和监管信息互通,并通过不断加强对违反登记管理法规行为的监管,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提供更好的服务,保证市场的良好有序进行。、
二,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1,企业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只是征纳关系。
2,企业的利润与税务部门本身没有直接关系,只是利润需要依法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三,企业与银行的关系
企业与银行是合作关系,就是说一个企业与银之间应该紧密合作才能使企业状大,银行则从中获取利润。
1,企业除了在银行开立银行户,对往来单位在开展正常业务时并于结算外。再就是融资,大的企业一般都会通过银行融资,方法多种多样,比访说:信用贷款、质压贷款、担保贷款、银行跟踪项目贷款、办理银行承兑票据等。
2,而银行则寻求的是对好的客户放贷,银行在规避风险前提下必需要将账上的一部份钱放出去,这样银行就可以产生利润。银行也是企业也要有利润。如果将吸纳的存款不放出去就会产生负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