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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农村企业贷款吗

发布时间:2022-07-19 04:00:07

❶ 农村企业贷款

你所在的地区是在那里?我是做银行贷款和企业融资的。不同的地方,银行的政策不同。视政策而定。

❷ 农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贷款需要的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含65);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 根据《中国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

(3) 应具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5) 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

(6)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没有农村企业贷款吗扩展阅读

信用社贷款的特点信用社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农村信贷,其业务手续和技术操作与国家专业银行基本一致,因此,国家专业银行关于农村信贷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在信用社同样适用,也同样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与国家专业银行不同,因而在贷款的具体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贷款对象的广泛性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涉及农村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它包括:

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办、村办、组办、户办和各种形式的联办企业或新的经济联合体。

3.有经营收入和还款有保证的农村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

4.绎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手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农村个体经济户和经济联合体。除此以外,资金实力雄厚的信用社还可以对国家专业银行的信贷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与之交叉发放贷款。当然,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决定其贷款支持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其它只能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有余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贷款经营的灵活性信用社贷款经营的灵活性,是指信用社在党和国家政策、法令和计划指导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则独立自主地经营信贷业务,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诱导农村资金合理流动。

1.贷款范围和用途上的灵活性。

信用社发放贷款的用途和范围是在保证农业生产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自己的资金力量确定“资金使用序例”。

即:先种养业,其他农业,后乡镇企业、个体工商业、社员生活和其他工商业。在自身资金实力可能的情况下,只要国家政策、法令允许生产和经营的项目,确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归还贷款者。

2.自有资金比例和贷款期限,可以适当灵活。

❸ 农村贷款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三、政策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四、项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
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
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五、贷款的安全性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六、贷款的效益性
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七、企业的诚信度
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八、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
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
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
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
答案补充
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
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❹ 农村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创业贷款准备材料和审批流程:

1、准备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贷款担保人,创业证明、还款能力证明等资料,向户口或经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提交贷款申请。

2、接下来工作人员会对借贷人进行审核,通常是针对个人资料、信用及创业能力等方面的调查。

3、初审通过后,他们会写份推荐书上报上级担保机构,最后的审核通过后,会与借贷人签订借款合同...

4、最后一步,拿好资料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由银行发放贷款。

(4)没有农村企业贷款吗扩展阅读:

1、身份及营业场所证明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资金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3、结算账户

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而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4、贷款担保

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❺ 农村怎么贷款

可以信用社贷款
一、农村信用小额贷款是指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户用种、养殖及其他销费的贷款,当然买房也可以。
二、在当地信用社建有农户经济档案。所谓农户经济档案就是对当地农户建位一个经济上、家庭上、收入上情况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份授信后,采取信用的方式发放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
三、发放的贷款中要求提供担保人的话,是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为了更好的防控风险,了解客户,为了更好的方便收贷等原因。
如担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区,哪便不可以,当然不符合担保的条件,从找一个人来担保就行了。
四。贷款发放条件很多,最好去当地信用社去问问,
如借款人要单独自户,要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明等)证明婚姻情况。 贷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其实不用担保也可以发放的。

❻ 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贷款吗具体需要哪些手续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4)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5)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6)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7)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办理手续

(一)受理申请

客户申请贷款,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调查及审查

对申请人及申请事项进行调查审查。

(三)审批

按审批流程及权限审批。

(四)出账

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落实相关担保措施,在授信额度内,审核无误后,办理出账手续。

(6)没有农村企业贷款吗扩展阅读: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❼ 营业执照在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有什么条件

要资金周转可以给你做到账收费的要做吗?

❽ 农村创业贷款申请条件

一、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二、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三、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四、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五、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拓展资料
相关知识补充:
一、政策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二、项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
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
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三、贷款的安全性。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四、贷款的效益性。
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五、企业的诚信度。
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❾ 农村信用社有创业贷款么

有 我这里就有 20000元 还有创业补贴贷款 还有妇女创业扶持贷款 很多种类的,这个具体可以询问前台工作人员

❿ 农村商业银行可以贷款吗

可以的。

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注:从2010年5月10日左右开始外地户口在京购房贷款还必须提供近一年的缴税证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单等能证明在京工作满一年的材料。

(10)没有农村企业贷款吗扩展阅读:

根据《贷款通则》: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的权利

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除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二、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四、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六、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贷款人的义务:

一、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二、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三、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第二十四条对贷款人的限制:

一、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关于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规定。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四、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委托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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