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还能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与申请人是否离婚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你符合贷款条件就可以办理。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是: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者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现在还在缴存状态,就可以申请贷款了。如果你名下没有房产,还可以参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另外还需满足的贷款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2. 北京离婚买房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天驰君泰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2017年3月24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提出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因此,在2017-03-24(含)以后离婚的,需要满一年,并且名下无北京房无全国贷款记录,才能在按照首套进行商业贷款买房。
3. 2018年北京离婚多久算首套放
您好,目前的政策是可以的,在2017-03-24(含当日)以后离婚的,需要满一年,并且名下在北京无房无全国贷款记录,才能在按照首套进行商业贷款买房。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只要在北京没房就可以按照首套执行。
如果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4. 婚后公积金贷款买的限价房,离婚无房的一方,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4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Ø 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在北京缴存;
Ø 开户1年以上并且连续12个月足额缴存(近期);
Ø 目前在缴存状态;
Ø 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及贴息贷款。
离婚后无房一方满足以上条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5. 离婚后无住房的一方能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吗
摘要 你用了两个人的额度,现在离婚 本人已没有额度了
6. 北京离婚多久可以有购房资格
离婚之后任何一方至少要等三年之后才有购房资格。根据北京住房限购政策新规,2021年8月5日期,如果离婚前原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不符合相应的限购规定的,离婚之后的3年内是不能再买房的。比如已婚京籍家庭离婚之前已有不止两套住房的,离婚之后任何一方至少要等三年之后才有购房资格。因为政策规定,已婚京籍家庭限购两套房。如果是单身京籍家庭(包括离异、丧偶)在北京无住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如果离婚已满一年以上,在北京没有你名下的房子,也没有未清或已结清的贷款记录,满足限购条件的可以申请首贷购房。
一、不要为了购房而离婚。
北京离婚一年内贷款买房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均算作第二套房。 即使购房者在办理离婚时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转让给了对方,并且没有贷款记录,仍然会被视为第二套房产。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导致婚姻破裂的,那么可以在三年之后进行购买房子,有一些夫妻为了能够购买房子选择假离婚,其实这样是不太建议的,而且他是违法的行为。房子够住就行,没有必要买那么多,其次也需要给其他人留有房源。不要说为了买房子而离婚,如果说真的是因为这样的话,那么后期有一些后果是没有办法承担的。在你看来可能是为了买房子,可是在他们看来那就是摆脱。
二、努力工作在北京买房。
北京的房子是比较贵的,它房子的单价普通人应该都承担不起,如果说真的想要在北京买房,那么就抓紧时间提升自己的能力,去到工资待遇相对比较高的地方进行工作。等到有相对应的工资来匹配的时候,那么就可以选择在北京购买房子。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是漫长的,但是结果也是值得等待的。
7.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后无房一方能否支取公积金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后无房一方能否支取公积金?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答:离婚后无房一方如果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支取公积金还贷款。
8. 离婚多久在北京可以买房算首套
在北京,如果当事人离婚一年后名下无房产、无贷款买房记录的,当事人买房算首套房。此时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贷款利率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政策都按首套房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二、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
据有关方面反映,近期,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这既影响了调控政策效果,也容易产生财产纠纷、还款能力下降等问题,增加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风险。因此,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9. 北京离婚购房新政策2021
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据有关方面反映,近期,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这既影响了调控政策效果,也容易产生财产纠纷、还款能力下降等问题,增加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风险。因此,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资料扩展:
1、认真查询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严格执行首套房贷认定标准各商业银行在审核住房信贷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查询北京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公积金贷款数据接入征信系统前,各商业银行定期汇总房贷客户信息提交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查询查证后统一将公积金贷款记录反馈给各商业银行。对于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确认购房家庭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可不再查询公积金贷款记录,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各商业银行对于购房家庭住房记录、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贷款记录等查询情况要留档备查。
2、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各商业银行要根据“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认真核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贷款。同时,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3、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投资投机购房带来的信贷风险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原则上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