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离婚后房产证名字有贷款记录怎么办
房子有贷款离婚房产证去名字一般不可行。由于银行尚未完全收回贷款及贷款利息,有贷款的房子变更产权人势必影响银行实现债权,故一般要求抵押人结清银行贷款注销抵押权后办理房产证去名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 如何去名子贷款离婚房子
离婚贷款房产去名非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可以。房屋作为抵押物,产权归抵押权人所有,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抵押人在房产证去名应在贷款还清、解除抵押状态后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3. 离婚后房产证上去掉配偶名字 有贷款 农行
不能去掉。
夫妻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有房贷,分两种方法:
1.还完贷款再办理,这个比较简单:
2.这个很麻烦:
需要银行出具同意变更抵押人的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变更。
具体的程序是:由夫妻双方申请,提交:(1)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2)结婚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4)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5)申请报告;(6)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一方婚前取得房产约定为双方共有的或夫妻婚后取得房产约定为其中一方所有的须提交该件,如双方或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及经公证的约定书)。
4. 离婚房产证可以变更名字吗有贷款
没有还清贷款,房子房产证不在你手上,还在银行抵押,产权也不在你手上,没有处置权利,无法变更姓名或其他产权变更。
5. 离婚,夫妻房产证上怎么去名字,有房贷
不能去名,在贷款没有还清情况下,是不允许产权变动的。
有贷款情况下,夫妻财产分割只能两种办法:抛售与协议公证。
6. 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需要还清贷款吗
法律分析:需要,有贷款的房屋由于抵押给银行,所以未还清贷款的民情况下,是不能变更产权人名字的。离婚后可出具离婚证、证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7. 离婚之后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去名
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
拓展资料:
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公房,是指当事人只享有使用权或者说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它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一种产物。虽然随着这些年房改的实施,从数量上看已经少了很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是有相当数量的此类房屋还没有实施房改或者是正在房改,因此,在为数众多的离婚案件中,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这类公房权益的分割。
由于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 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8. 离婚后怎么把婚姻中买的写两人名字的房产证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房贷
离婚时,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如果想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把贷款全部还完。
也就是说,在房屋有贷款的情况下,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子归一方所有的,也不能依据离婚协议去房管局要求办理房屋的更名手续。因为这涉及到抵押权人的利益,在未还清贷款前,银行不会同意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的。
解决办法就是将房屋贷款一次性清偿完毕或者在按月将贷款还完之后,要求另一方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屋没有贷款了,另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一方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