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苏州公积金贷款规定有什么标准
苏州公积金贷款规定标准和国家标准差不多。具体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咨询。
苏州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第八条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
『贰』 苏州二套房政策2021
01
2021苏州最新购房政策
■ 限购范围:
目前,苏州全市范围内实行分区限购,限购区域为苏州市区(姑苏、相城、吴中、新区、园区、吴江)、昆山、太仓。
不限购区域只有张家港、常熟。
■ 限购要求:
本市户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3套房。
非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1套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昆山、太仓、张家港、常熟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8年11月19日起,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相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时,除了要满足社保要求,还需要申请人积分大于600分,个人积分由相城区积分办提供。
但如果是来相城创业就业的人才,可以直接开具人才证明,由此获得购房资格,不受户籍和积分的限制。
■ 限售区域及要求:
新房:自2019年7月25日起,对苏州市区即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这6个区域实行新房限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张家港自2017年8月27日起,未满2年的商品住房不得交易。
昆山、太仓、常熟新房不限售。
二手房:对苏州市区即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这6个区域实行二手房限售,购房人自新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转让。
张家港自2017年8月27日起,未满2年的二手房不得交易。
昆山、太仓、常熟二手房不限售。
02
2021苏州贷款政策
一、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2.75%
6-30年:3.25%
借款申请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2、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贷款期限加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B.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3、首付比例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贷款对象
A.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B.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
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5、贷款条件
A.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B.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C.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D.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E.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F.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6、贷款额度
A.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B.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C.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7、可贷额度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另一种计算方式:按还款能力计算,申请人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12月×贷款期限。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二、苏州商贷政策
苏州目前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房贷利率按照“基准利率+基点(BP)”的方式计算:在最新一轮的LPR报价中,5年期以上LPR为4.65%。
1、首套首贷: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有一套房无贷款记录、有一次贷款记录已还清:
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为50%。
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3、有一套房贷款未还清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80%。
4、两套及以上住房
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03
2021苏州落户政策
现在的落户主要有4种,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购房落户,每种落户政策的详细细则如下: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22日,苏州新出台了《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对积分落户的渠道再度放宽,但具体实施细则与落地实行时间不定。
04
2021苏州学位政策
苏州的学位政策即5年/9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自该住房学位登记使用之日起,5年/9年内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学位,该学位拥有者享受九年义务教育(产权不变更)。
1、九年一学位
2019年5月16日起,在工业园区新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初中、小学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2、五年一学位
除了工业园区,苏州其他区域均施行“五年一学位”政策。
05
2021苏州人才优购政策
1、园区人才优购
开发商需在项目预售许可前,由电脑摇号抽取60%以上房源,作为人才优先购买房源;在人才优先购买后,才可以销售剩余房源。
注意!该政策首先需要申请人拥有苏州购房资质,然后方可将是否在园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作为衡量标准,申请人只能申请1次!
2、相城区人才优购
相城区人才优购政策的服务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人才、符合《相城区人才安居乐业实施意见(试行)》的A-F类人才。
A.人才购房绿色通道
在相城区工作满3个月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可凭人才证明在区内购房不受户籍、社保、积分等限制条件的影响。对相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苏州籍在外优秀人才和专家学者,经认定后可参照区内高层次人才区内购房不受有关条件限制。
B.优惠优先购房服务
根据人才类别提供区镇国资公司配建或参与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600-2000元/_不等的减免优惠,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区内投资新建房地产项目的优先选房购买资格。免费为外籍人才提供身份证件翻译公证及上门办理服务。
C.公积金优惠政策
纳入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贷款限额的1.5-4倍,公积金缴存满一个月即可办理;缴存公积金可按实际工资总额计算,不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限制。
3、吴江区人才优购
自2020年5月1日起,房源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预(销)售许可前,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住房套数30%的房源作为人才优购房。
申请对象:
根据《吴江区人才安居乐居办法(试行)》(吴办发〔2018〕16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A至F类人才。
4、吴中区人才优购
2019年4月,吴中区出台人才购房新政,每年提供一定数量房源面向优质高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定向优惠出售;符合购房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20%-30%不等的折扣奖励。
5、高新区人才优购
05
2021苏州税费详情
1、新房税费
新房契税:
首套房:90_以下,契税1%;90_以上,契税1.5%;
二套房:90_以下,契税1%;90_以上,契税2%;
三套房:不论面积大小,一律缴纳契税3%。
注意,这里的首套、二套、三套指的是以家庭为单位,名下的成套住宅房屋套数。
2、二手房税费
A.增值税及附加
不满2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需缴纳增值税;满2年,普通住宅免交增值税,非普通住宅采用差额征收增值税。
B.个人所得税
若满足属于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则按照1%缴纳。
C.契税
D.中介费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介为买方提供了服务,因此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一般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3%。
『叁』 苏州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苏州公积金是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的,且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城市以外的地区买房,可以按照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但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同,因此需提前弄清楚房屋所在地是否允许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1、在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之前,需询问房屋所在地是否能够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手续,确定可以后,再向缴存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经审核无误后,即可拿到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证明。2、然后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及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证明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通过工作人员的审核后,即可标识申请人的异地贷款情况,同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明细台账。3、一般情况下,在通过工作人员的审核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为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并将贷款发放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贷款后,只需按时偿还贷款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肆』 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样的
苏州市公积金贷款
苏州仅部分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
一、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a.首付比例不低于30%
b.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c. 家庭最多70万;个人最多贷45万
注:余额之和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
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a.首付比例不低于50%
b.利率上浮1.1倍(3.575)
c.家庭最多贷50万;个人最多贷30万
d.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伍』 苏州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
公积金贷款年限及额度规定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及年限规定如下:
1、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公积金,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欠缴1个月以上的不受理贷款)。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总房价七成,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契税单价的六成;
2、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当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总月数+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2;
3、法定退休年龄:女55岁;男60岁。贷款年限最长25年;
4、此公式适用购买一手楼用户参照直接计算,若是二手楼,由于要考虑到房屋的评估价、交易价、契税价,需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后才能答复具体贷款金额;
5、目前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各地方不同,需要咨询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计算?
1、贷款期限一般最短年限为1年,最长为25年。具体到个人要结合借款人年龄和抵押物剩余年限。
2、根据年龄计算出贷款年限为:70-申请人年龄或申请人夫妇双方中年龄长者的年龄。
3、根据抵押物剩余年限确定的贷款年限为:建筑物耐用年限(砖混的为50年、钢混的为60年)-建筑物已使用年限-3。以这两个年限中较短的年限确定为可以贷款的最长年限。
4、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人最长年限为70岁下降为65岁,并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具体贷款年限。
5、比如:您因购买二手房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您的年龄为40岁,爱人的年龄为45岁,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为27年,则按年龄计算的最高贷款年限为25年,按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计算的最高贷款年限为24年,最终您最高可贷款年限为24年。
『陆』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法律分析:连续缴满6个月以上,并有购房需求的苏州市民就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那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呢?怎么计算呢?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提供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二是按还款能力计算。
(一)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二)按还款能力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期限(年)。
法律依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是直属苏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的帐户设立、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前款公积金中心包括在县级市、区设立的分中心、管理部。
第五条 苏州市人民政府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作为对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民政、工商、税务、统计、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 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