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后买房,男方出钱,只用女方名字贷款(女方未出钱),离婚时如何分割
既然你们已经结婚了,那么所有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肯定是一人一半的,如果是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毫无疑问肯定是一人一半。
B. 房贷主贷人是女方,离婚后女方没要房产,女方怎么办
女方虽然没有要房子,但是由于是女方名义办理的按揭贷款,所以女方(或是男方以女方名义)还是要继续还贷!不然~~会对女方征信银行记录产生不好记录和影响,对以后再次贷款有影响。
另外,由于女方有了这次购房贷款买房子记录,以后,女方想再次购买住房,算二套房买入,贷款利率会上浮1.1倍。首付是6--7成,契税是3%--4%,
建议是及早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女方既然不要住房,就把住房贷款早点还清之后,把住房产权析产过户给男方一人。以免后患。
C. 男方拿女方身份证办网贷,离婚时怎么办
男方用女方身份证办理的网贷,如果女方对此并不知情,那么,可以报警处理,男方可能会承担金融诈骗罪等刑事责任。如女方只希望确认自己要不要负担债务,那么则需要从对内和对外两个方向来解读。
从对内效力来看,无论借款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如果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就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在离婚诉讼债务承担上,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是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个人所负的债务如购买个人专用的奢侈品、或者用于赌博、传销等违法行为等,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其二是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在实践中一般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由夫妻双方用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因此,在离婚纠纷中,法院依据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而判断是否需要双方共同偿还,非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需双方承担。
从对外效力来看,如果债权人向非举债方主张还款时,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明显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不能举证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该笔债务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非举债配偶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如果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其他夫妻共同生活,无论是离婚诉讼中还是普通借贷纠纷中,无论您对借贷事实是否知情,均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但是这些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时,该笔债务一般均为举债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您事后追认了这笔债务,您依然需要承担偿责任。
D. 丈夫用我的名义贷款后,要离婚,我该怎么办
贷款用途很重要!干嘛用了,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离婚你就写进离婚协议,要求各偿还一半就行了!
E. 老公拿我的名义办了贷款。离婚后谁还
1、如果是他偷偷的隐瞒着你去办理的,那你离婚后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进行赊销转户处理,不用你来承担这个责任。
2、如果是你们商量好后而拿你的名义去办理的,那你们两个都有共同承担的责任。就算是离婚了,也是你们两个共同承担。因为这个是属于你们婚内共同财产承担责任。
F. 老公以妻子的名义贷款10万元,离婚后这笔贷款该怎么办
离婚对一个家庭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当今社会真的是什么事儿都有,一般不满于现状,觉得对方百般不好,一山看着一山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总是去对比。
两个人既然当初选择的结婚,就应该好好的去生活,想办法把自己的家庭经营好,两个人共同努力、拼搏的话,相信有一天会苦尽甘来的。
结束语即便是以妻子的名义借了钱,在婚内贷的款,离婚的时候也是要共同偿还债务的。如果是离婚后待的,那么另一方就没有义务去给偿还债务了。
G. 老公拿我的名义办了贷款。离婚后谁还
协议离婚时,可以约定清楚共同债务如何承担;诉讼离婚的,要提出共同债务数额,法院依法判决;
贷款没有按时清偿,债权人起诉,法院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判决。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且男方还贷款,离婚如何分
你好,双方可协商分配,协商不一致可起诉法院判决。
一般来说没加名字之前,房子会被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获得两人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加名字之后是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但是分割时会根据实际出资、婚姻关系存续时长已经双方过错等综合考虑判断。
未加名时剩余的尚未偿还的部分不作为夫妻离婚时分割的对象,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加名之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I. 我老公用我的身份证贷款,现在我要离婚他不还钱怎么办
用你的身份证贷款,法律上当然是你来还。如果贷款时是双方同时进行的,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债务也是同时分割的。找律师问清楚吧,不要贸然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