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南宁发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首套房贷最高额度70万元
观点地产网讯: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公布了最新的《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新出台的《贷款管理办法》中,出现了几大新变化,还调整了贷款对象范围,户籍地、缴存地都在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可以申请。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此次新政最大的变化就是首次实施公积金贷款遵循“先存后贷、存贷挂钩”的原则。
对贷款额度计算进行精细化调整,调整后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将与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及缴存时长挂钩,实现缴存贡献与贷款权益的精准匹配,以更好支持长存多缴职工。
每笔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不得高于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不得高于按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乘以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所确定的贷款额度,即: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不得高于房屋总价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价款;不得高于按借款申请人还贷能力系数(每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之比)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其他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
新政明确,不再单独区分描述贷款次数与房屋套数,统一用“首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表述区分适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第一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认定范围更为清晰,取消了对房屋面积的限制。
借款申请人在南宁市行政区域(铁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请人在购房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⑵ 介绍一下中国银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什么
中国银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⑶ 住房公积金共有哪几种贷款类型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国家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用人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实际上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这是国家规定给用人单位的义务,因此,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所有职工的合法权利。不履行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用人单位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主要给职工购房贷款提供了优惠,它的贷款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当地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所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主要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公积金存款人的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可以向接受受托的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共同构成组合贷款。其中,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管理中心审批,而商业性贷款则是由受托银行审批。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 这种贷款方式指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然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这里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应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得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必须要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⑷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一、贷款用户先向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提交所需资料。
二、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的评审。评审的时候,需要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信用评估,一方面是抵押物评估。对担保中心的担保资格进行审核。
三、双方当面签定合同。
四、把所有的资料,转到经办的银行。
五、具备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⑸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有哪些类型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