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俩未离婚前,男方在银行贷了款,离婚后,女方是否要负责还贷款
要看男方贷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共享收益的支出,或者女方时候追认的贷款,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因此债务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内男方贷款,离婚后女方是否承担
贷款时女方是否签字确认,如果贷款经女方签字确认夫妻共同债务,或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依法会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共同清偿,你们离婚的夫妻财产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女方清偿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男方追偿。
3. 男方有贷款离婚后女方有没有责任
法律分析:个人婚前债务,原则上就是个人偿还,配偶一方没有义务共同承担其婚前个人债务。但在特定的条件下,即个人婚前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个人债务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 夫妻离婚 男方婚内贷款 离婚后女方有责任还款吗
有。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所以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归还。
5. 请问,老公贷款如果离婚后需要女方承担吗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老公以个人名义贷款并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果贷款数额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则应视为男方的个人债务,与女方无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6. 如果离婚男方有贷款女方不知道怎么办,女方要承担吗
需要先区分男方的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我国民法典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签字,也可以是事后一方的追认。对于共债共签,即能在家庭重大财产利益的处分上保护夫妻另一方的利益,尊重其知情权和同意权,也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事后纠纷的发生概率。至于,事后追认的方式,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判断。
第二,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此类债务主要是日常家事代理范畴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一般包括正常的吃穿用度、子女抚养教育经费、老人赡养费、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除因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形成日常家事债务外,还会与第三人形成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如大额借贷、赠与、不动产买卖等。为保护债务人的配偶一方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7. 请问夫妻婚后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所有。女方还有还款义务吗
您好,若之前你们是共同贷款即房产证上是双方共同名字,且办理贷款时候,也是共同贷款,离婚后仍需要双方共同还贷。若只有男方一方贷款名字,则女方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共同还款。
8. 夫妻一同在信用社贷了款,离婚后女方也要承担债务吗
夫妻一同在信用社贷了款,原则上来说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及时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也必须共同承担这个债务,所以就算女方离婚之后也是必须要偿还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没有用于婚后家庭生活,这各自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如果女方能举证贷款的资金全部被男方所挥霍,那么这个债务就和女方没有太大的关系。
夫妻之间一旦掺杂过多的利益就会有损夫妻之间的关系。就算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也需要承担起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所以女性不要认为离婚之后就不承担债务了,要学会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合理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属于自己的债务就要承担起来,如果和自己没有关系,也千万不要去硬抗,贷款的时候最好通过国有银行,而不是去申请一些民间借贷。
9. 离婚后,男方贷款和女方有关吗
法律分析:离婚后双方就不再具有婚姻关系了,此时男方欠的债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与女方无关,女方不需要偿还。配偶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